法院三八红旗集体事迹材料 五四红旗集体事迹材料

时间:2022-03-24 10:40:03 事迹材料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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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三八红旗集体事迹材料

法院三八红旗集体事迹材料刑事审判第二庭现有干警6名,其中女干警5名,男干警1名。自刑事审判第二庭2012年成立以来,在院党组的领导和分管领导的指导下,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刑事审判为重心,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既从重从快地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又积极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人,最大限度地实现了刑事审判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职能作用,为营造和谐儋州、人文儋州做出了贡献。

一、夯实基础,强化素质为维护未成年人的正当权益,着力挽救和帮助犯法的未成年人,儋州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少年法庭建设,于2012年专门成立了刑二庭(又称少年审判法庭),专门配强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法官从事少年审判工作,配备了女法官3名、女书记员2和男书记员1名,做到少年审判工作有机构、有人员、有目标、有责任,不断夯实审判基础。同时该庭在院党组的领导和分管领导的指导下,注重队伍的素质教育,定期组织干警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不断提升队伍的理论水平和司法能力。在政法系统开展的“忠诚、为民、务实、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和“庸懒散奢贪”整治活动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该庭每位干警都能做到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文件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打牢“三个至上”服务理念,永葆政法干警永远忠于党、忠于祖国和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的政治本色,维护好、实现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二、突出庭审效果,探索惩教结合新路子,把维权活动贯穿于刑事审判始终在刑事少年审判工作中,该庭始终本着教育、感化和挽救的方针,因人施教,帮助他们认识自己违法犯罪的表现及产生的根源,否定过去的自我,启发他们的感情与态度,使他们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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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人与人之间的温馨、亲切和诚挚。首先对犯罪中涉及到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依法严惩犯罪分子,尽量的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其次对未成年人犯罪,在法庭审理阶段、法庭教育阶段、法庭宣判阶段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规定的程序,使少年法庭审理程序规范有序,又具有少年法庭的特色。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一是注重庭前调查,坚持“三见面”,掌握全面情况。为确保案件的顺利审理,庭审前,我们首先采取同少年犯本人见面、与监护人见面、与少年犯的单位或学校见面,深入了解少年犯过去的表现、思想作风、道德品行、家庭情况及社会影响等。其次是走访公安、检察院承办人,了解被告人归案后的有关情况,查清被告人的个人简历。在走访过程中,注意发现被告人的个性特点、成长过程中有无劣迹史及作案动机,归案后的心理状态等,从而做到在庭前基本掌握被告人犯罪的主客观原因、主观恶性程度、危害大小及归案后的心理变化等,为选择审理方式、方法奠定基础。二是有的放矢搞好开庭审理。在庭审方式上,对那些主观恶性小、人身危险性不大,偶然失足或一时失去理智、后果又不十分严重的少年被告人,大胆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对于那些抵触情绪大,不积极配合庭审或犯罪后果较为严重的少年被告人,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庭审中,控、辩、审三方充分行使职权,从不同的角度分析少年被告人的犯罪原因,指出其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共同努力使少年犯放弃对抗、配合庭审,认罪服法,接受改造。在庭审阶段,我们还针对少年被告人的心理、智力、身体发育等情况,因案制宜,寓教于审、惩教结合,具体主要把握了二个环节,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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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做到对待少年被告人“像母亲对待孩子,像老师对待学生,像医生对待病人”一样。自始自终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和氛围。在审问用语上,注意用诚恳的态度,温和的语气,尽量少用法律术语,多用一些通俗的语言,既保持法庭的严肃性,又不使少年犯感到法官的冷酷无情。针对在庭审中恐惧、紧张的青少年犯罪分子,尝试用“圆桌审判”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体现了法官们致力于“教育、感化、挽救”的悠悠真情。近三年来,刑二庭共审理各类案件共434件633人,其中通过圆桌审判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221件,共判处青少年犯罪分子301人,适用缓刑145人,截止目前案件全部审结,未有一件拖案。公诉人、辩护人以及市工会、妇联、司法局等有关代表在参加了圆桌审判后认为,圆桌审判为未成年被告人认罪服法、改造自我奠定了基础,促使未成年被告人自我觉醒,当庭认罪悔罪,真正从思想上走出犯罪泥潭,达到了教育、矫治、挽救的目的。同时在庭审过程中,发现少年被告人有认识上的错误时予以纠正。有的少年被告人存在错误认识,或者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是认为不应受法律的制裁。对此,我们在查清事实的同时,进一步使他们认清危害性,纠正认识上的偏差。上述措施有效促进了庭审,从而达到了预期的效果。三是认真办案,重视回访。对那些犯罪较轻、危害不大,确有悔改思想的未成年犯坚持按“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充分考虑从轻、减轻的法定情节,在实际量刑时得到了从宽处理。如我院2014年受理的一起抢劫案件时,7名被告人均系未成年人,其中四名未成年人在实施犯罪过程中,仅负责望风,没有直接参与抢劫,且在被捕后,认罪态度较好,因此合议庭对四名被告人适用了缓刑,使他们在实际量刑时得到了从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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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重视审后回访工作,近三年来,该庭经常走访未成年人家庭及学校,有重点的回访违法青少年10余人。有效促使了学校及家长的正确管理,使违法的未成年人放下思想包袱,正视人生规迹,重返学校继续学习,健康成长。杜绝了未成年人因恶习不改而重新犯罪现象的发生。三、着眼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巩固庭审成果,矫正“问题少年”的人生坐标惩治犯罪只是手段,而教育、挽救才是最终目的,该庭针对青少年犯罪居高不下的趋势,着重研究探讨如何预防犯罪,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转化教育青少年,以及进行司法保护的最佳途径,把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挽救工作延伸到法庭之外,积极加强同政府有关部门、共青团、妇联、工会等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的联系,共同做好未成年罪犯的教育和挽救工作,共同做好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罪犯的法制宣传教育综合治理工作。近三年来,该庭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并未一判了之,而是把工作延伸到审判工作之外,延伸到刑罚执行的各阶段。一是注重向学校、社区延伸。组织巡回教育,就地以案讲法。预防犯罪不仅是预防犯罪青少年再犯罪,而且还包括防止没有犯罪的人犯罪,这就是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为了达到审判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该庭到我市海头中学就该镇青少年在那大镇城区盗窃、抢劫作案23件、涉案人员37人(其中涉未成年人案件8件10人)

的审理情况,对学生进行教育,使广大青少年学生激发了学习法律的热情和兴趣。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同时,该庭还先后2次指导市民族中学和市五中的学生开展模拟法庭活动。指导中法官将如何驾驭庭审,如何成为一名富有实践经验的法官,如何在庭审中体现出法官的威严都手把手地教给了学生们,使他们在学习中享受乐趣,在乐趣中把握知识。近三年以来,该庭在全市各类学校中上法制课6次,召开法制报告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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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家长师生座谈会各6次,受教育青少年学生达上余人次。特别是案例评析活动,使学生们学到了在课堂上没有涉及到的法律知识,学生们对一个具体犯罪有了更深入细致的了解,增强了学法的自觉性。

二是注重向缓刑犯延伸。该庭通过建立缓刑少年犯帮教档案,对判处缓刑的未成年罪犯进行严格遵章守法的法制教育,不定期地对他们进行回访考察,及时了解他们回归家庭、回归社会后的学习、生活、就业及思想改造等情况,同时强化判处缓刑的未成年罪犯家长的监护责职,把司法工作向后延伸,为浪子回头创造条件。三年来,该庭对2012年以来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以下、适用缓刑的145名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进行了近200次的回访考察,引导犯罪的未成年人走出家庭教育的误区盲区,收效甚好。

三是注重向宣传方面延伸。该庭与法院政工部门在工作上密切配合,及时宣传报道法院对青少年刑事犯罪典型案件审理的情况以及少年法庭工作经验,营造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的社会舆论氛围。随着案件量的逐年增多,刑事审判第二庭的工作任务也日益繁重。该庭的3名女法官都有自己的家庭,她们为了神圣的审判事业,顾大家舍小家,长期坚守在审判业务的第一线。她们用一件件的公正审判维护着法律的尊严,塑造着法官的形象,惩治的每一名被告人、审结的每一宗案件无不体现出她们无私奉献和顽强拼搏的精神。正是由于有了像刑二庭这样的优秀集体,我们的社会才会更加和谐、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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