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调研】关于中心城重点城市建设项目安排情况调查报告

时间:2023-05-11 15:50:03 调查报告 浏览次数:

关于中心城重点城市建设项目安排情况的调查报告根据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议题安排,市人大城环委对市政府2015年中心城重点城市建设项目安排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供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人大调研】关于中心城重点城市建设项目安排情况调查报告,供大家参考。

【人大调研】关于中心城重点城市建设项目安排情况调查报告



关于中心城重点城市建设

项目安排情况的调查报告


根据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议题安排,市人大城环委对市政府2015年中心城重点城市建设项目安排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供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时参阅。

一、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市政府及各部门积极适应新常态,围绕全市工作大局,本着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突出民生事业、生态环保,注重油地合作、资源整合的原则,在认真调研、反复讨论、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研究确定了2015年中心城重点城建项目安排计划。其中由中心城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集中调度的共计31大项,74小项,估算总投资73.89亿元,2015年计划完成投资42.42亿元,需市财政当年支付资金3.82亿元。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共安排4大类38项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和工程,总投资22.65亿元。今年项目安排和建设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安排部署迅速,组织开工及时。对于今年的城建项目,立足早谋划、早研究、早安排,做到项目筛选与规划论证、迁占安置、手续预审等前期工作同步展开,各项工作压茬推进,最大程度地为工程实施争取时间。年初,指挥部就组织召开了项目推进会议,对今年的建设任务提出了要求,作出了安排,为工作开展指明了方向。目前,已有25个小项工程开工。开发区已开工工程10项。

(二)新开工项目突出民生事业、环保生态项目。民生项目以环卫、供热、供水等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为主,旨在持续改善城市居住环境。新建项目共安排民生类项目7大项11小项。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计划实施供暖、雨污水管线、学校建设等民生工程14项,总投资11.35亿元。环保生态项目紧紧围绕营造宜居环境的目标定位,结合全市三大专项行动安排,着力推动中心城河道治理和城市生态建设,共安排项目6大项,14小项。西城改造以治理河道污水,改善河流水质为主,共安排五干排、老广浦沟、新广浦河、东营河、污水处理厂建设配套等重点生态环保建设项目。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安排生态环境工程14项,总投资4.9亿元。这些项目的实施,将极大改善城市环境面貌。

(三)实事求是,量力而行。不盲目追求高大上,不搞形象工程。对于投资数额较大的项目,本着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的原则,适当延长建设年限,减少财政当年支出,减轻资金供应压力。

二、存在问题

一是资金保障压力大受经济下行压力和土地政策、地方政府债务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建设资金的供应和保障压力越来越大,个别项目因资金问题影响了工期,影响了项目效益的及时发挥。

二是有关项目审批个别部门、个别人员工作不主动,怕担责任,怕出问题,消极应对不作为,致使有的项目建设手续不能及时办理,影响了开工,拖延了期限。

三、意见建议

一)建设资金供应要有保证。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大的形势下,财政税收紧张,工程开工后,支付能力一定要跟上。首先是财政资金要确保及时到位,保障重点项目的建设需要。其次是加大融资力度,确保工程不受影响。依靠融资建设的新建项目不要落空,续建和已建成的项目要确保融资及时到位,防止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国土、财政、规划部门要未雨绸缪,统筹安排,共同研究,积极创新投资模式,确保建设资金供应。再次是西城改造建设资金的筹措,市政府要高度重视,从研究机制入手,强化政府职能,落实责任制,充分调动胜利油田投资城市建设的积极性,共同建设城市。

(二)抓质量、抓进度,充分发挥资金效益。工程审批各有关部门,要在按要求、按规定、守纪律的前提下,积极主动作为,加大工作力度,不能因审批工作影响工程效益。必须始终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确立工程质量终身追究制,确保建设工程经得起实践的检验,经得起群众的检验,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在保证质量的同时要抓进度,把政府已经安排的钱花好,花出效益,早出社会效益,特别是涉及民生项目、城市功能完善项目和进入尾声的项目,要盯住不放,抓紧时间早竣工,早投入使用,早让人民受益,让人民放心,让社会满意。

(三)进一步加大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和管理的投入。随着人们对生活条件和生活环境要求的提高,要进一步加大对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市政基础设施配套的投入,增加投资比重,根据城市发展的需要,城市功能提升的需要,民生的需要,统筹规划,提高标准,完善提升,避免头痛医头、脚疼医脚。随着城区范围的扩大,城市管理的投入也要不断加大,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质量。

(四)加大落实督查力度。一是市政府要督查落实项目责任。明确责任单位、配合单位,明确本年度任务目标,严格落实项目建设目标责任制,制定奖惩措施。各责任单位根据年度任务目标,制定具体推进计划,提出阶段性和总体时间进度安排,细化分解任务,实行责任到人,制定有效措施,确保按期完成。二是市人大常委会要加大监督力度,对工程进展情况进行不定期视察、调研,合力推动项目建设。各项目牵头责任单位每季度要把项目进展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项目安排计划一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得随意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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