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报告】中级法院关于国庆节期间贯彻落实廉洁自律规定情况报告

时间:2023-05-08 18:45:03 整改报告 浏览次数:

中级法院关于国庆节期间贯彻落实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的报告***省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组、监察室:根据节前通知精神和要求,现将我市法院系统在国庆节期间贯彻落实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报告如下:一、召开会议,认真传达学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院报告】中级法院关于国庆节期间贯彻落实廉洁自律规定情况报告,供大家参考。

【法院报告】中级法院关于国庆节期间贯彻落实廉洁自律规定情况报告



中级法院关于国庆节期间贯彻落实

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的报告


***省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组、监察室:根据节前通知精神和要求,现将我市法院系统在国庆节期间贯彻落实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

在国应节前夕,**中级法院先后召开了院党组会、中导领导干部会、部门干警会。会上,分别传达学习了省高级法院和**市纪委关于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精神和要求,结合实际,逐级作出了安排,采取了措施。通过传达教育,广大干警普遍认为:加强中秋节、国庆节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是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构建节约型社会、打造节约型机关的批示精神和要求,落实上级关于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进一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巩固廉洁自律工作成果的具体体现。

二、制发文电,进一步明确有关廉洁自律规定和落实措施

**中级人民法院在召开“三个会议”的基础上,向各县市区基层法院和中级法院各部门分别制发了关于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通知》进一步明确“七个严禁”,即严禁用公款吃喝玩乐;严禁用公款组织参观、旅游;严禁借节日之名请客送礼;严禁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用公车出入高消费娱乐场所。同时,成立了检查组,对公车采取了封存措施。

三、加强检查,确保廉洁自律规定的落实实处

在中秋节、国庆节期间,**中级法院成立了由纪检监察部门和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组成的检查组织,并落实了“三个天天检查”。一是对封存的公车坚持了天天检查,二是对值班人员和保安履行职责情况坚持了天天检查,三是对高档宾馆、洗浴中心等敏感地段坚持了天天检查。从检查情况来看,没有发现干警涉入“禁区”的现象,没有公车私用的现象,没有发生重大问题,有效地保证了双节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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