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方案】醴陵市2013年食用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时间:2023-05-07 20:15:02 策划方案 浏览次数:

醴陵市2013年食用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确保我市食用油消费安全,维护消费者利益,大力推进放心粮油工程,全面提高我市食用油安全监管能力,根据株洲市人民政府株政告【2012】4号和醴陵市食安委【201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卫生方案】醴陵市2013年食用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卫生方案】醴陵市2013年食用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醴陵市2013年食用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确保我市食用油消费安全,维护消费者利益,大力推进放心粮油工程,全面提高我市食用油安全监管能力,根据株洲市人民政府株政告【20124号和醴陵市食安委【2013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放心粮油示范工程的开展,研究决定从201310月中旬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食用油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整治行动落实到位,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对全市食用油加工企业、经营企业、消费企业的专项整治,以集中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以打击违法犯罪和规范行业行为相统一,以推进粮油产业开展和提高粮油产品质量相统筹,努力提升我市食用油产品安全管理水平,使食用油产品生产、经营、消费单位自律意识增强,无证经营行为有效遏制。食用油产品安全监管得到进一步加强,确保市民买得放心,吃得安全。

整治内容

1、食用油加工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持证率100%,食用油经营台账质量档案建立率100%,统计报表上报率100%

2、食用油经营户工商营业持照执证率100%,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持证率100%,从业人员有效健康证持证率100%,索证索票和购销台账建立率90%以上,不经营无标签、标识的散装油。

3、餐饮企业餐饮服务许可证持证率100%,食用油消费单位和餐饮企业人员有效健康证持有率100%,购进使用的食用油索证索票和购销台账建立率90%以上,不使用无标签、标识的散装油。

4、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资和生产、经营,使用"地沟油"的违法案件查处率100%

主要任务

1、规范食用油企业的生产加工行为,市粮食局、质监局要加强原料收购和加工质量监管,查处企业不建立经营台账和质量档案,不及时上报统计报表,使用发霉变质的原料进行加工,违反规定使用添加剂的行为,杜绝"三无"散装油出厂。

2、规范食用油的经营行为。市粮食局、工商局负责清查食用油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进销台账建立等落实情况,杜绝"三无"散装油的经销。

3、规范食用油的消费行为,食药局、教育局、住建局、商务局负责清查餐饮企业、食堂进货查验,索票索证,进销台账和餐厨废物流向台账的建立等落实情况,杜绝使用"三无"散装油。

4、公安局负责严厉查处使用"地沟油"的生产、销售,使用"地沟油"的违法行为。

四.时间安排

110月中旬至11月份为重点整治阶段。

212月份为总结阶段,为明年的专项整治工作打好基础。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领导,成立市粮食局、质监局、工商局、食药局、卫生局、教育局、住建局、商务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由市粮食局局长苏承蒲同志任组长,副局长付竹生同志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监检股股长潘昌来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2、加强工作协调。要切实加强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与协调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统一调度,定期召开整治工作调度会议,形成集中整治,分头治理协调统一,互为补充的整治工作良好格局。确保整治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3、完善监督体系。做到无缝监管,提高整治工作成果,按照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严肃查处专项整治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绝不姑息迁就。切实加强监管合力,落实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效能,着力形成食用油安全监管新局面。

4、严格追究责任各监管单位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注重实效,杜绝工作不落实,走过场现象发生。要严格履行粮油安全监管职责,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不按照监管职责落实管理责任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群体中毒事故的依法依纪给予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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