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方案】县畜牧防疫责任保险方案【完整版】

时间:2023-05-21 17:40:05 策划方案 浏览次数:

畜牧防疫责任保险方案一、承保单位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酉阳支公司。二、保险范围全县畜牧养殖户所养殖的畜禽防疫工作中所产生的畜禽死亡赔偿。三、保险责任及赔偿标准在保险期内进行防疫工作时,因畜牧兽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畜牧方案】县畜牧防疫责任保险方案【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畜牧方案】县畜牧防疫责任保险方案【完整版】



畜牧防疫责任保险方案


一、承保单位

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酉阳支公司。

二、保险范围

全县畜牧养殖户所养殖的畜禽防疫工作中所产生的畜禽死亡赔偿。

三、保险责任及赔偿标准

在保险期内进行防疫工作时,因畜牧兽医工作人员的疏忽或过失造成畜禽的直接死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下列标准进行赔偿:1.猪:仔猪(30-59公斤以下)200元,中猪(60-89公斤以下)400元,大猪(90公斤以上)600元,种猪1000元;2.麻旺鸭:30日至60日龄(含)2/只,60日至90日龄(含)5/只,90日龄以上(含)8/只;3.羊:10公斤以下肉羊每只200元,能繁母羊及10公斤以上肉羊每只600元;4.牛:6月以上18月以下(含18月)的能繁(产犊)母牛、肉牛500元,18月以上的能繁(产犊)母牛、肉牛1200元。

四、保险期限

保险期为一年,从交费签发保险单之日零时起至到期日的24时止,期满续保。

五、保险费标准及交纳方式

畜牧防疫责任保险包干保险费60万元,在县畜牧兽医部门与人保财险酉阳支公司签订协议后,由县财政局一次性将保费支付给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酉阳支公司。

六、赔偿处理

在保险期间内因开展畜禽防疫工作时,造成畜禽死亡后,由乡镇(街道)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在24小时内拨打75552687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应迅速派人到事故现场进行查勘,经保险公司调查核实后,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畜牧兽医站出具事故原因证明,对于属于保险责任的由人保财险酉阳支公司在与被保险人达成有关赔偿协议且审批结束后15日内将赔款直接支付给养殖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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