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方案】盘锦市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范文推荐)

时间:2023-05-25 14:45:03 策划方案 浏览次数:

盘锦市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根据《辽宁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239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人民满意法治政府重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制方案】盘锦市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法制方案】盘锦市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范文推荐)



盘锦市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根据《辽宁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239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人民满意法治政府重点工作分工的通知》(辽政发〔20156号)、《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汇总的通知》和《关于2015年市政府绩效考核指标细化分解的通知》(盘绩效办〔20154号)等要求,结合我市依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落实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新要求,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加快我市向海发展全面转型以港强市步伐,为全面建设滨海新盘锦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组织机构

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由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考核机关)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对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三、考核对象

本方案确定的考核对象为各县(区)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市政府各部门及中省直有关单位(以下统称为被考核部门)。

四、考核内容

按照《辽宁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分别制定县区政府、经济区、市直执法类及市直综合类考核标准,确定考核内容如下:

(一)依法行政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

(二)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三)加强制度建设;

(四)规范行政执法;

(五)防范化解行政争议和社会矛盾;

(六)强化行政监督;

(七)开展依法行政宣传培训。

五、考核方式和时间

结合省、市政府绩效考核工作相关要求,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将年度指标任务考核与过程节点目标监控相结合,以日常考核、专项考核、季度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日常考核。对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性文件报备、履行法定职责等工作情况,结合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复议和诉讼、行政违法投诉等方式,随时发现问题,扣除对应分值,纳入考核结果。

(二)专项考核。对重点执法领域、执法部门开展专项考核,针对其持证上岗、执法规范等问题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考核结果。

(三)季度考核。2015年度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将按季度推进,各地区、各部门于每个季度末将工作完成情况报送市法制办,报送结果纳入考核结果。

(四)年终考核。市法制办将于201512月份进行年终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听取、阅评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审查相关文件、会议记录和行政执法案卷;现场测试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等,综合日常考核与专项考核进行赋分。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考核总分为100分,结果分为:优秀(≥90分)、达标(8089分)、不达标(≤79分)三个等级。

被国家、省政府、市政府通报批评的部门,不予优等评定。考核评议工作情况将形成报告报送市政府及市政府绩效办,同时作为2015年盘锦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评选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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