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校园及学生安全工作要点【完整版】

时间:2024-03-28 12:45:03 工作要点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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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校园及学生安全工作要点【完整版】

2021年我市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校园及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担当其“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以创建“平安校园”为抓手,结合学校实际,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务必把校园及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抓紧抓实,着力实现“避免和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的工作目标。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强化组织领导。学校要强化校园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责任体系。校长(园长)为本单位校园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党政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要确定一名副校长(副园长)分管校园安全工作,着力构建一支既富有朝气又具有很强战斗力的安全工作管理队伍。要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研判安全工作形势,及时研究解决校园安全工作中所存在的问题,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做到安全工作“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二、严格实行安全工作责任制

2.落实工作责任制。校长(园长)对校园安全工作负总责,是校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管理人员实行“一岗双责”,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副园长)负直接领导责任。要认真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学校要与校内各处室、各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各部门、各管理层,落实到每位教职员工。要按照“范围定格、网络定人、人员定责”的要求,根据实施设备、功能场所、人员岗位等因素,科学划分最小风险责任单元,做到校园内责任单元空间、时间全覆盖,形成“校园安全人人有责、事事有责、时时有责、处处有责”的网格化管理格局。

三、扎实抓好各项常规安全工作

(一)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3.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学校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以下安全管理制度:门卫管理制度;
节假日值班制度;
应急值守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制度;
防溺水宣传教育制度;
防拥挤踩踏安全教育与管理制度;
危房管理与报告制度;
食品卫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制度;
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预防传染病、常见病宣传教育制度;
晨午检和缺课学生病因追踪制度;
入学入托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用水、用电、用气等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校园重点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重点时段(课间、午间、课外活动与晚自习)安全管理制度;
住校生安全管理制度;
大型文体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校外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和上报审批制度;
学生安全信息通报与报送制度;
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午餐与午间安全管理制度;
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重大事项社会风险评估制度;
安全形势研判制度;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等。

(二)深化日常安全教育

4.扎实开展各项主题教育活动。学校要将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与教育教学工作计划之中。学校必须按要求开设安全教育课,积极开展“安全知识进校园”、“寻找身边的安全隐患”等主题活动,严格执行“一分钟安全警示教育”制度(每天上、下午最后一节课下课前,由任课老师对学生进行安全提醒的制度),切实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继续抓好“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每年3月份最后一周星期一)、“全省中小学生防溺水教育活动周”(每年4月第一周)、“全民营养周”(每年5月第三周)、“中国学生营养日”(每年5月20日)、“安全生产月”(每年6月份)、“禁毒宣传月”(每年6月份)、“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每年6月份)、“全国交通安全日”(每年12月2日)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全国中小学生安全知识网络竞赛、全国青少年学生法治知识网络大赛、安徽省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大赛和XX市中小学生消防安全知识有奖竞赛、禁毒知识竞赛等活动。通过各种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活动,进一步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

5.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学校要进一步加强与公安、司法等部门联系,落实并配齐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积极开展以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预防人身伤害、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毒品危害等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初中以上学校要积极创建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继续开展“禁止管制刀具进校园”专项行动。

6.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切实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要通过升旗仪式、班团队会、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开展遵守交通法规、预防交通事故和提高自我防范能力的教育。每年度(学年度)学校要同学生家长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
教育学生不乘坐无证、无牌、无保险和超员超速车辆;
不乘坐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货运车等非法营运车辆。要教育学生乘坐车辆时,不要将头和手伸出窗外,上下车时需等车辆停稳后方可上下车等;
教育学生未到法定年龄不得驾驶自行车、电瓶车、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等。在铁路沿线的学校要经常教育学生“严禁在铁路上行走、玩耍”。

7.强化防拥挤踩踏安全教育。学校要进一步加强防拥挤踩踏教育,在教室、食堂、会堂、学生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楼道要张贴安全出口、疏散指示等标识。要教育学生上下楼梯靠右行,不得互相推拉。教育学生在校园内不得追逐打闹,上下学有序进出校园。在校园内拥挤踩踏事故易发的地段、时段,要安排足够人员值守,有序引导学生,以防拥挤踩踏事故的发生;
开展大型活动或大型集会,要制定应急疏散预案,安排足够人员值守,有序引导分流学生。

8.切实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精神,继续加大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的培训力度,按要求开设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或选修课。着力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进一步规范心理咨询室建设。要特别关注留守儿童、学困生和有特异体质、心理异常等特殊群体,积极开展相关心理咨询或心理辅导活动。

9.继续抓好安全管理队伍教育培训。要将校园安全知识与技能培训等内容纳入学年度培训计划,经常组织行管人员、教师、安保人员和后勤服务等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着力提高学校的安全管理水平与安全防范能力。

(三)有效落实各项管理措施

10.切实加强学校门卫管理。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要求,上课期间,要封闭校园,实行严格的外来人员和车辆入校验证、登记制度,严防外来人员和车辆未经批准进入校园,严防外来人员将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品等危险品带入校园,严防违法犯罪分子到校伺机伤害师生员工。要加强对学校安保人员的教育与管理,督促其认真履职。

11.加大投入,着力提高安全防范能力。要认真落实公安部、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公治〔20XX〕XXX号)要求,进一步加大投入,全面加强校园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学校重点部位视频监控能做到布点到位、数量合理、功能完好、工作正常;
着力解决校舍维修、食堂硬件达标、安全防范设施设备配置等问题;
民办幼儿园必须按规范要求配备专职保安,全力构建一支乐于奉献、富有活力、数量够用的安全工作队伍。

12.全力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

(1)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学校要坚持“健康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大力开展健康教育,要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健康的饮食习惯;
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格检查;
着力抓好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要定期清扫校园,严格执行卫生消毒制度,消除校园卫生死角,确保校园环境卫生整洁。

(2)加强传染病防控知识教育。要通过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新冠肺炎、结核病、手足口病、肠道传染病、艾滋病、流脑、流感、麻疹、水痘等传染病防控知识教育。

(3)严格落实传染病防控工作责任制。要扎实抓好日常晨午检工作,严格执行因病缺课学生追踪制度,发现疑似传染病病例,须遵循“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工作原则,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切断传染源,有效遏制传染病疫情在校园传播。要认真做好入托入学新生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各校要高度重视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重点落实以下防控措施:严格实行校园封闭管理;
认真做好在校师生员工相关信息摸排登记与报送工作;
全力做好节假日期间师生员工活动轨迹等相关信息摸排登记与报送工作;
扎实抓好师生员工晨午(晚)检及缺勤缺课人员追踪工作;
重视师生员工个人防护工作;
规范做好生病师生员工的应急处置工作;
坚持做好教室、寝室、食堂等公用场所的通风换气工作;
严格执行卫生消毒制度;
保障疫情防控物资能够适量持续储备到位。学校若发现传染病疫情要有专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13.切实加强饮食卫生安全管理。有食堂的学校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做到持证经营,鼓励学校积极创建A级食堂。切实加强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全面落实领导陪餐制度,严防各种肠道传染病和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食堂要严格规范采购、运输、加工、出售和储存等各工作环节,做到食品及食品原料索证索票率达100%,饭菜留样率达100%,食堂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合格率达100%。要严格食堂内设的小卖部管理,做到持证经营,严禁小卖部销售高盐、高糖、高脂食品,严禁销售“三无”食品或过期变质食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要自主经营,不得外包;
其他学段学校食堂若对外承租,要与食堂承租经营户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要高度重视食堂食品卫生和食品质量的监督:成立学校膳食委员会,组织学生家长代表、师生代表定期开展满意度问卷调查,收集整理相关合理化意见,做到及时整改到位;
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
有食堂的各学段学校须设置专(兼)职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员岗位,负责对食堂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学校的自备水(井水)必须全部定期送检,符合饮用标准方可使用;
对于桶装水,要严格实行索证制度,对饮水设备要定期进行消毒,保证师生饮水安全。

实行午餐配送的学校要切实加强领导,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学校领导、午餐及午间管理员、班主任的工作职责,着力履行岗位责任。要进一步强化家校沟通,加强午间安全管理,确保学生安全。

14.切实加强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学校领导要经常检查、督查消防安全工作,扎实开展学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着力提高学校“检查消除消防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的能力。各校要按规定配足、配齐常用灭火器材和应急照明设备;
定期检查维护消防设施设备(灭火器能按规定及时打压换药、保持有效;
确保消火栓各功能部件配置齐全,保证水压充足,能正常出水)。严禁堵塞、锁闭消防通道、消防应急疏散通道与安全出口,确保消防通道、应急疏散通道与安全出口畅通;
严禁学生将火种带入校园;
严禁学生在校内乱拉电线、乱接电源;
严禁学生在宿舍内燃点明火;
严禁学生和宿舍管理员在宿舍区使用大功率电器,杜绝学校火灾事故的发生。

15.进一步加强专用校车、租赁车辆和校内交通车辆的交通安全管理。

(1)加强专用校车日常管理。

加强校车资格审查: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校车一律不准上路,校车责任单位(学校举办者)要按相关规定定期对校车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每半年对校车进行一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严禁校车带病上路、违法行驶;
严禁未注册幼儿园使用校车。

严把驾驶员资质审查关:校车驾驶员需身心健康,依法获得驾驶证,严禁不具备资质的驾驶员驾驶校车。

重视档案建设:学校(校车公司)要建立完备的专用校车和驾驶员档案,并根据驾驶员工作变动情况适时调整驾驶员档案。

高度重视教育培训工作:校车责任单位要定期对校车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并同驾驶员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严禁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和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
要经常性的对乘坐校车的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学校每学年度(年度)要同乘坐校车的学生家长签订“学生乘车交通安全责任书”。

加大校车监管力度:各校要对校车实行动态管理,要主动作为,若发现校车在运营中存在相关问题和隐患,要及时加以整治,并迅速将有关情况通报给当地交警、交通等主管部门。公办学校专用校车在运营中若发现问题和隐患,各学区管委会要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校车运营公司并督促校车运营公司限时整改。巢城教办、学区管委会要加大对民办幼儿园校车的监管力度,督促举办者严格执行《校车安全条例》。

加强“随车照管员”队伍建设:学校必须为每部校车配齐“随车照管员”,并经常对其进行培训,“随车照管员”要严格落实跟车、收车验车与学生上下车清点核对人数制度,严防将学生、幼儿遗忘在车内而发生安全事故;
学生因病因事等原因缺坐校车,要扎实做好追踪服务工作。

抓好应急管理工作:学校(校车营运公司)要定期组织学生参加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进一步提高学生避险逃生能力。要制定有效应对特殊天气特别是冰冻、雨、雪、雾等恶劣天气的行车安全应急预案,落实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2)强化“租赁车辆”安全管理

民办学校(不含民办幼儿园)租赁车辆接送学生,必须完备相关手续,所租赁车辆的安全技术条件必须合格,驾驶员资质必须合格;
学校必须为所租赁的每部车配齐“随车管理员”,并经常检查督促“随车管理员”切实履行岗位职责。

各级各类学校在组织学生春游、秋游以及开展研学活动时,学校临时租赁车辆,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完备相关手续;
学校要切实加强相关活动管理,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3)切实加大对民办幼儿园违法使用车辆接送幼儿的监管力度

严禁民办幼儿园使用非专用校车接送幼儿或租用社会非专用校车接送幼儿上下学;
严禁民办幼儿园幼儿家长联合租用社会车辆接送幼儿上下学。各学区管委会、巢城教办要加大对民办幼儿园违法使用车辆接送幼儿的监管力度,在日常监管中若发现民办幼儿园违法使用车辆接送幼儿等现象要及时向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分管负责人汇报,并迅速将有关情况通报给当地交警、交通等主管部门,积极协助相关部门立即加以整治。

(4)关注校内车辆管理。要切实加强校园内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管理。允许机动车辆进入校园行驶、停放的中小学幼儿园,在校园的主要出入口须设置禁鸣、限速标志;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与驾驶私家车进出校园的教职工签订“校园内交通安全责任书”。不允许机动车辆进入校园行驶、停放的中小学幼儿园,要在校园主要出入口设置醒目的“告示牌”。要按规定划设停车场地,做到校园内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自行车、电动车等)停放有序、管理规范,不构成隐患。严禁上课期间机动车辆进入校园。上下学人流高峰期间,严禁机动车辆进出校园,非机动车辆进出校园须推行。

16.强化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各相关学校要强化制度建设,压实工作责任,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危化品采购、入库验收、保管、领取、使用、回收与废弃化学品销毁等各工作环节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必须严格执行危化品管理双人购买(运输)、双人保管(双锁)、双人领用、双帐、双人销毁等制度;
要规范危化品台账建设,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要高度重视“人防、物防、技防”建设,确保不发生危化品管理安全事故。

17.切实加强住校生安全管理。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X教字〔20XX〕XXX号)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学生宿舍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着力提高学生宿舍管理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和服务水平。坚持晚间查铺和陪寝制度,认真落实住校生因病、因事请假和返校销假制度。高度重视学生宿舍卫生保洁与传染病防控工作。切实维护好学生宿舍消防、用电等设备设施,高度重视学生宿舍防火工作,严禁堵塞、锁闭消防通道、应急疏散通道与安全出口,确保消防通道、消防应急疏散通道与安全出口畅通。

18.完善联动机制,预防学生溺水事故发生。每年4月至10月是防溺水工作的关键时期,各校须制定《预防学生溺水事故工作方案》和《学生溺水事故应急预案》,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措施。

要高度重视防溺水宣传教育工作,要组织开展好“上一堂防溺水专题教育课、集中开展一次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组织一次防溺水安全知识竞赛或展板宣传、召开一次防溺水家长会、开展一次防溺水专项家访、发放“致学生家长一封信”、要求学生写一篇防溺水方面的文章、敦促家长对学生制定一份安全约定、每周进行一次防溺水专题教育、建立每日一次防溺水安全提醒制度”(每天上午、下午最后一节课下课前,任课教师提醒本班级学生预防溺水)等“十个一”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教育青少年儿童“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尤其是教育孩子遇到同伴溺水时,要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做到预防溺水常识生生尽知。

学校要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召开家长会等形式并利用微信、短信、校讯通、校园广播等宣传媒介,广泛宣传预防溺水知识。

积极落实防溺水工作各项措施,做到早部署、早开展、早预防、早落实。节假日和中、高考期间,学校要与每名学生家长签订“防溺水安全责任书”,将监管责任落实到每名学生家长(监护人);
学校要继续落实防溺水包保责任制,深入开展“大家访”活动,将教师编组包村、包保到生,做到家校联动、形成教育合力。

学校要积极协助乡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和社区在河、湖、塘、沟、坝等水域插上防溺水警示标识,形成多方联动的预防工作格局,营造良好的社会防控氛围。

19.做好关爱“留守儿童”工作。学校要继续加大“留守儿童之家”的建设,加强留守学生的日常管理,与其监护人保持密切联系,并签订“留守学生安全监护责任书”。学校应切实加强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活动,切实提高“留守学生”自我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要加大与各乡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社区的合作,协同做好“留守儿童”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要积极配合民政部门切实做好“留守儿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20.积极应对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学校要认真做好防暴雨、雷电、洪水、雨雪、大风、大雾、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的应对工作,按照有关部门要求,科学制定应急预案,全面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积极创造条件,创建国家级、省级、XX市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

21.扎实推进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常态化实效化。各校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忧患意识,扎实抓好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常态化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隐患排查要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隐患整治要务求实效。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清单,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对一时难以整治到位的安全隐患,要迅速采取隔离等措施并向相关部门报告,以防发生安全事故。各校要高度重视学校围墙、楼道栏杆、学生宿舍、食堂、教学用房、实验室危化品贮藏室、图书馆(室)、会堂(礼堂)、运动设施以及校园周边环境等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工作,每月要规范填写《XX市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自查自评表》(X教字〔20XX〕XXX号文件附件2-1至2-8),每月17日至20日各校要按时上报《XX市校园安全问题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月报表》(X教字〔20XX〕XXX号文件附件1-1至1-9)。

22.进一步推进校园安全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制度化规范化。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风险预控、关口前移、重心下沉,要坚持分级管控、分类实施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在全市教体系统全面推进管控校园安全风险的“六项机制”(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责任)建设,把“六项机制”建设贯穿于校园安全工作的全过程。

23.抓好重点时段的安全工作。学校要扎实抓好春秋季开学、清明节、“五·一”国际劳动节、端午节、国庆节、中秋节、元旦节、春节及期末放假前等重点时段的学校安全工作,认真做好节假日前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认真落实节假日领导带班、昼夜值班的护校制度。要进一步加强上下学时段安全管理,做到有领导带班,有门卫和教师值守,有序引导、护卫学生进出校门。要建立幼儿园幼儿和小学低年级学生家长接送制度,与家长签订“接送协议书”,做到家校无缝对接,确保学生上下学途中的安全。农村小学学段要切实做好路队护送工作。加强上下操、上下学、集会、下晚自习、就餐等关键时段的安全管理,要安排专人在关键地段、关键时段值守并有序疏导,防止发生群体性踩踏事故。规模较大的学校,必要时实行错时放学,以确保学生安全。

学校应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告示栏、电子显示屏、微信、QQ、短信等多种形式,将上下学学生到校时间和放学时间及时告知家长,督促家长做好孩子在校外活动时的监护工作。各校应根据季节特点,合理安排作息时间表。如遇暴雨、冰雹、洪涝、雾霾、冰冻、大雪等恶劣天气,应及时调整课程安排,必要时可安排学生放假,学校作出此类决定,应及时向市教体局报告并同家长保持密切联系。

24.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工作预案。学校要结合自身实际,根据《XX市学校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和《XX市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总体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并做到各类应急预案制定齐全,应急处置预案应具有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25.切实加强大型集体活动的组织管理。组织大型集体活动,应成立临时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安排专人负责,结合开展活动的规模和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各个环节的管理,同时要积极争取当地相关部门的指导和帮助,防止发生突发安全事故。学校举行大型集体活动或组织师生集体外出活动必须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26.加强安全演练,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精神,原则上中小学校每月开展一次,幼儿园每季度开展一次,特别是要加强以防震、防火灾、防交通事故、防拥挤踩踏、防自然灾害、防公共卫生事件等应急演练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防灾意识和避险、自救能力。

27.全力化解校园各类矛盾纠纷。各校要常态化开展校园矛盾纠纷排查活动,全面梳理涉校涉生各类矛盾纠纷,全力化解各类矛盾,将各类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严防校园欺凌事件和暴力行为发生。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依法严厉打击侵犯师生人身安全的各种违法行为。

28.综合治理校园周边环境。各校要积极配合警方与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治安联防网络建设,进一步治理好学校的周边治安环境。各校要建立健全校园周边环境管理台账,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校园周边交通秩序、重点人员、出租屋、网吧、电子游戏厅、录像厅、歌舞厅、台球室、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流动)摊点经营户、环境卫生、违章建筑、危险设施和治安环境等进行摸排登记,并有效治理,及时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在公路沿线的学校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在醒目位置设置或施划警示牌、减速带、斑马线等。

29.积极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各校要按照“平安校园”创建标准,强化校园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大“三防”建设的投入,积极创建“平安校园”。

30.扎实抓好“烟花爆竹禁放”宣传教育工作。各校要通过张贴“禁放”公告、开辟宣传专栏、召开家长会与主题班会,与每位教职员工、学生家长签订“禁放承诺书”等形式,同时还需通过短信、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QQ群、校讯通、LED显示屏等媒介,持续抓好元旦、春节、元宵节、清明节、“五·一”国际劳动节、国庆节、中秋节、冬至以及春、秋季开学(含高考升学宴)期间等关键时间节点的烟花爆竹禁放宣传教育工作。各高考报名点学校要积极做好高考考生高校录取信息报送工作。

四、严格执行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制度

31.注重应急信息报送的时效性。根据安徽省《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及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要求,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如学生离校出走、校园内意外伤害、传染病疫情等),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在30分钟内以电话口头形式向主管部门报告,1小时内以书面报告形式向市教体局和相关单位报告。信息报告应及时、准确。

五、认真执行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32.严格安全履职奖惩。学校要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和《XX市中小学校园安全工作考核细则》、《XX市幼儿园安全工作考核细则》、《XX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细则》,把学校各部门与每名教职员工的安全工作履职情况作为学校日常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考核结果作为每名教职员工评先评优与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员工共同做好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各校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认真进行考核。对因不能认真履职,导致校园安全事故发生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教职员工,年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六、严格执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33.落实责任追究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做到校园安全“有责必但、失责必追、追责必严”,按照“尽职照单免责、失责照单问责”的责任制要求,对因学校管理工作不到位,对所存在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力,从而导致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的,市教体局将严格依法依规追究学校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对责任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七、进一步规范安全台帐资料建设工作

34.规范台账资料建设。学校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行业标准并结合实际,制定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需装订成册;
学校要实时、准确地记载本单位各项安全活动开展情况,各项安全活动材料需及时归类入档;
台账资料的收集、整理、分类和归档工作应符合规范要求。档案材料要实行专人负责、专人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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