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方案】黄埔区环境监管网格划分方案

时间:2023-05-16 17:45:04 策划方案 浏览次数:

黄埔区环境监管网格划分方案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粤环〔2013〕78号)文件的要求,为全面掌握环境监管对象信息,落实环境监管责任,强化环境风险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方案】黄埔区环境监管网格划分方案,供大家参考。

【环保方案】黄埔区环境监管网格划分方案


黄埔区环境监管网格划分方案


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环〔201378号)文件的要求,为全面掌握环境监管对象信息,落实环境监管责任,强化环境风险防范管理,及时有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切实保障环境安全和群众环境权益,科学划分网络,分阶段逐步建立网格化责任管理体系,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明情况、抓重点、落责任、强监管”的工作目标,全面掌握我区重点污染源和环境风险源等环境监管对象信息的基础上,科学划分网格,通过建立“三清三到位”(即区域清、底数清、职责清和监管到位、互通到位、服务到位)的立体环境监管机制,在全区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环境监察网格化责任管理体系。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确保网格化管理取得实效,我局领导班子成员组成了黄埔区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廖中平(黄埔区环保局局长)

成员:易琼(黄埔区环保局副局长,分管执法监察大队)

陈东文(黄埔区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负责执法监察大队全面工作)     

三、主要原则

(一)以点带面分级负责原则

按照黄埔区特点,对重点污染源和一般污染源实行分级监管,将各监管对象纳入网格化管理,明确监管责任人及监管人员。以“点”管理即配合日常巡查,抓好重点排污企业环保监管。各自监管员能详细掌握好该部分的企业状况及排污细节。以“面”管理即区--街三级网格,宏观上能对每一级网格内的污染源实施统筹管理,掌握总量数据。

(二)分类管理动态调整原则

网格内对一般污染源和重点污染源实行分类管理。充分利用移动执法、现场监察等信息化手段,定期对监管企业的环境状况进行检查和评估。根据要求及时调整重点监管对象,周期性的交换检查人员,做到差别化动态监管。

四、工作内容

(一)网格划分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黄埔区环境监管网格管理按行政区域范围进行划分。构建“区--街”三级环境监管网格。

一级网格(区网格):为全区行政区域范围。

二级网格(片网格):在全区范围按东、西划分为2个片网格,其中:东片网格包含鱼珠街、长洲街、大沙街、黄埔街;西片网格包含红山街、穗东街、南岗街、荔联街。

三级网格(街网格):以全区9个行政街道为基本单元,组成9个“街网格”。

管辖范围内所有污染源企业纳入环境监管网格管理。按照2015年黄埔区环境监察重点污染源企业名单开展日常监察工作。对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涉重金属污染企业、每月现场检查不少于1次;涉危险化学品单位、危险废物产生或处置单位、纳入环统及创模复核管理的排污单位每季度现场检查不少于1次;其他排污单位建议每年现场检查不少于1次。对重点污染源企业有针对性地倾斜执法力度,实行差别化动态监管,力求做到对全区污染源监管“达地知根”。

(二)工作任务

1、做到统筹管理

紧密围绕《黄埔区环境保护目标任务书》、《区政府重点工作责任分工》以及《黄埔区环境监察任务书》等工作部署和要求,开展各项环境监管工作。实行区环保局领导专项工作责任制,由局领导牵头组建“专项工作组”,负责按照每年省、市和区各时期环境保护工作任务,制定并实施环保专项工作方案。指导落实工作的有效开展。形成工作的情况总结,及时上报专项工作数据和信息,确保环保专项工作一抓到底。

2、实施细节管理

通过科学划分环境监管网格,指定区域,专人负责,交叉监管的方式,将环境监管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人员。建立黄埔区环境监管网格“三级责任主体”。做到一级网格员组织领导,二级网格员细分内容,三级网格员按点落实。形成权责分明,分工明确,互相帮助,分工不分家的精细化管理机制。

3、责任分工

一级网格由黄埔区环保局执法监察大队队长担任。对上负责与上级和区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解决网格排查出来的问题、隐患和需求,并按程序及时上报未能解决的问题。对下级网格环境负责监督管理。包括制定环境监察工作方案计划、提出工作具体要求、设定工作完成时限、指导工作落实开展、检查督促工作进展,掌握工作完成情况,确保工作顺利完成,同时,对重点环境监管工作和突出环境违法问题集体研究部署和直接组织查处。

二级网格负责人由黄埔区环保局执法监察大队副队长担任。负责统筹安排上级指定的工作,细分后划配给各网格进行实施。对于重点企业、难点事件,参与网格巡查一同解决。对三级网格员排查、发现的信息进行核实确认,对问题、隐患和需求进行前期处理,并对提交上级或相关职能部门处理的问题进行确认。

三级网格由9条行政街道段的专管员负责。按照一级网格员的工作布置、二级网格员的工作要求,落实环境监管各项专项任务和日常环境监察工作。全面掌握网格内污染源企业环保排污情况,熟悉重点污染源、风险源企业的状况。对网格内污染源要做到“三个清查”:清查企业的污染物排放种类及排放情况;清查污染物污染治理设备和监控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清查污染物环境风险应急工作是否落实情况。全面完成环境监察各项指标任务。

负责人主要任务:

1.对网格内企业的环境监管负直接责任,要严格按照以下监管频次开展日常巡查:对Ⅰ类企业每月巡查不少于1次,Ⅱ类企业每季度巡查不少于1次,Ⅲ类企业每年巡查不少于1次,对巡查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企业,要依法立案查处。

2.及时处理所辖范围内的环境信访调查、处理和回复;

3.按时对辖内排污单位进行申报登记、开征排污费,监督监察企业的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

4.及时对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管理,查处未批先建行为、未验先投等违法行为;

5.对辖内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和医疗废物产生单位进行管理;

6.环境污染事故与纠纷调查;

7.专项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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