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总结】2009年浙江省国土资源工作总结和2010年工作思路【精选推荐】

时间:2023-05-08 11:35:03 工作总结 浏览次数:

2009年浙江省国土资源工作总结和2010年工作思路一、2009年全省国土资源工作总结2009年,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在省委省政府和国土资源部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主动服务,严格规范管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土总结】2009年浙江省国土资源工作总结和2010年工作思路【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国土总结】2009年浙江省国土资源工作总结和2010年工作思路【精选推荐】



2009年浙江省国土资源工作总结

2010年工作思路


一、2009年全省国土资源工作总结

2009年,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在省委省政府和国土资源部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主动服务,严格规范管理,全面开展“保经济增长、保耕地红线”、“服务企业、服务基层”的双保双服务行动和地质找矿改革发展大讨论,切实履行工作职能,稳妥推进国土资源管理改革,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一)扎实开展双保双服务行动,保障保护取得新成效。

一是保障发展持续有力。开展重点项目建设保障服务专项行动,通过实施“规划、计划、占补、审批、服务、矿产资源”六大措施,有效保障了一大批国家、省重点项目的及时开工建设。扎实推进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于去年8月获国务院批准;市级规划大纲已经全部通过省级论证。及时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试点工作。提高计划编制管理的科学性,实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预安排,突出节约集约用地绩效的计划分配权重,保障扩内需重点项目和民生项目的用地需求。全面提高审批服务质量和效率,开辟重大项目报批“绿色通道”,开展上门服务和全程跟踪服务,保障了重大项目依法及时开工建设。二是保护资源扎实有效。“百万”造地保障工程顺利推进,全年新增耕地23.96万亩,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20%,全省连续14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实行建设性保护耕地,进一步健全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开展2008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执行情况考核。实行耕地数量质量双重管理,全面完成3个国家级和8个省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开展基本农田保护补偿试点工作,并取得积极进展。三是节约集约用地成效明显。365节约集约用地行动计划深入推进,六大节地工程建设各项年度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建设用地供应与开发利用监管核查制度进一步强化。存量土地盘活利用进一步加大,全年盘活存量建设用地5.18万亩,消化转而未供土地11.64万亩。四是执法监管严格规范。进一步加强土地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全面落实执法监管共同责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案件。开通了12336违法用地举报电话。

(二)全面开展地质找矿改革发展大讨论,矿产资源保障服务能力得到新提升

一是矿产勘查实现新突破。全年投入矿产勘查资金1.3亿元,新增查明铅锌矿储量12.4万吨,钼矿储量2.5万吨,普通萤石矿储量266.6万吨。新发现矿产地6个,其中大型1个,中型3个。二是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整合有序推进。研究制订了全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整合工作方案,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三是矿产资源服务保障有效。储备了一批重点项目后备资源基地,做好重点项目建筑用矿产资源审批和服务工作。全年共为省级以上重点项目工程办理采矿权92个。四是新一轮矿产资源规划全面实施。新一轮《浙江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通过部预审,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启动实施。继续实行全省矿山总量和新设采矿权的“双控”制度,到去年底,全省矿山总数2592个,比年初减少470个。五是矿产资源管理基础工作更加扎实。全省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顺利推进,长兴县部级矿业权实地核查试点全面完成。全省共完成实地核查矿业权1927个。矿产资源开发监督管理切实加强。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深入推进,全年新创建省、市、县三级绿色矿山56家。全省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率达85.5%,超额完成年度目标。

(三)切实加强维权维稳,群众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一是有效化解信访矛盾。深入开展“国土资源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认真做好信访与维稳工作。全年省厅共受理群众信访件10281件,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共受理群众信访件40979件,大部分信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二是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认真做好台汛期特别是 “莫拉克”台风期间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省共成功避让地质灾害25起,避免了154人的伤亡。安排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勘查治理等项目144个,使1万人脱离了地质灾害的威胁。三是进一步规范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征地补偿标准明显提高,征收耕地最低保护标准提高至28800/亩(区片综合价提高至30000/亩)。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开展征地补偿安置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征地管理更加规范。四是稳妥做好行政复议、诉讼及争议调处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四)启动实施部省合作,国土资源改革创新持续推进。

一是部省《合作协议》顺利启动实施。国土资源部和省政府于去年9月签订《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合作协议》,为我省国土资源改革探索奠定基础。根据协议内容,省厅及时制订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和实施方案。按照“全面探索、局部试验、封闭运行、风险可控”原则,积极稳妥推进改革试点。二是审批制度改革取得突破。省、市、县三级分级审查负责制度更加完善。供地审批权限下放给市、县人民政府。由市、县登记发证的新设置采矿权,审批权由省厅下放到市。简化审批报件,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和城市分批次建设用地报批材料分别减少78%10%。三是国土资源基础全面夯实。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顺利推进,县级农村土地调查任务全面完成,城镇村庄数字地籍调查完成6075平方公里,实现总任务的72%。矿山储量动态监管工作顺利推进,全省所有应监测矿山、矿种都实行了动态监测。矿产资源储量利用调查全面启动,进展顺利。法制工作取得新进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修改草案)、《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下发实施。信息化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土地批后监管系统、信访系统、电子监察系统全面应用,全省矿产权三级联网审批建成使用,建设用地三级联网审批取得积极进展。

(五)深入开展作风行风建设,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一是“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取得较好成效。通过“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全系统共出台各类惠农、强农、护农政策和规定300多项,提出整改措施900多条,服务“三农”作出新贡献。二是干部教育培训任务圆满完成。全省共举办培训班29期,培训面覆盖668个国土资源所,培训总人数4356人,参训率达120%。三是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开展了“六个一”主题教育活动,筑牢系统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建立和完善了岗位廉政风险预防机制、勤政廉政评价考核监督机制。加大对土地出让和矿产权市场等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提供可靠保障。

二、2010年国土资源工作思路

2010年,我省国土资源工作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省经济工作会议以及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积极主动服务、严格规范管理,更加注重统筹保障发展与保护资源,更加注重利用土地调控来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更加注重国土资源管理改革创新,更加注重新农村建设和民生改善,解放思想,开拓进取,求真务实,着力提升国土资源管理能力和水平,全面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健康发展。

(一)推进发展新平台建设,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1、加快推进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严格落实省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等规划指标,做好与“十二五”规划、产业集聚新平台建设规划的衔接,改进规划调控手段,提高规划管理水平。

2、全面加强用地计划管理和保障。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重点保障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优先安排民生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提高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建设用地比例。继续做好计划指标预安排,建立计划执行评估定期通报制度,确保计划管理和指标使用的科学性。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管理和使用好周转指标,尽力缓解用地矛盾。

3、努力做好国土资源服务。继续落实好重大项目用地报批“绿色通道”、一对一服务等措施,主动提供优质服务。积极开展“十二五”规划、产业集聚新平台用地需求与保障方面的调研,做到提前谋划,主动对接,有效保障。

(二)推进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1、建立健全土地供应调控机制。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控作用,引导产业向园区集聚。继续做好计划指标分配与节约集约用地挂钩工作,提高转型升级企业用地占比。探索区域差别化供应政策,制订产业转型升级项目供地目录,引导产业项目用地投向。

2、完善土地资源市场配置机制。充分发挥资源价格的杠杆作用,加快建立资源价格市场形成机制。继续探索工业用地出让期限改革,加快传统型工业企业淘汰更新频率,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总结推广义乌等地分阶段出让工业用地的成功经验。

3、出台土地集约利用引导政策。进一步优化建设项目用地定额标准体系,完善项目准入制度。建立具体建设项目用地税收产出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建设用地产出效益考核。进一步探索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分级与土地集约利用水平相挂钩制度,降低占地受益,提高保有成本,淘汰落后产能企业。

(三)推进存量建设用地深挖潜精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1、继续推进“365”节约集约用地行动计划。着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六大节地工程,重点做好“八个一批”专项活动,即切实消化利用一批转而未供土地、清理处置一批闲置土地、挖掘一批工业企业存量土地潜力、盘活一批开发区(园区)低效利用土地、落实一批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一批旧住宅区综合改造、建设一批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示范项目、抓好一批农村住房改造建设项目。指导绍兴县开展节约集约用地示范试点县的创建工作。

2、全面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进一步完善省、市、县、乡四级联动的土地供应与开发利用综合监管平台,加强对土地利用的实时监控和核查。研究制定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办法,健全土地供应与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和检查披露制度,加强年度土地供应形势分析报告和区域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报告制度,定期公开发布全省建设用地供应和开发利用情况监测报告,促使各地依法依规供地、节约集约用地。

(四)推进地质找矿和矿产资源整合,提升矿政管理水平。

1、切实加大地质勘查工作力度。进一步优化地勘产业结构、转变地勘经济发展方式,积极开拓地勘经济发展的新领域、新空间。组织实施“751”地质找矿工程,即部署整装勘查7个重点区块,安排5个老矿山“探边摸底”工作,支持一批企业走向省外、国外,充分发挥地勘单位在地质找矿中的积极作用,争取在能源和重要矿产资源找矿方面有新的突破。

2、深入推进矿产资源整合工作。按照国土资源部等十二部委《关于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推进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整合工作任务,努力构建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长效机制。今年全面完成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整合工作任务。

3、加强矿业权管理。全面实施新一轮矿产资源规划,加大对探矿权采矿权的新设及总量控制,确保全省采矿权总数控制在3000个以内,探矿权总数控制在450个以内。认真落实国办1号文件精神,做好萤石开采、生产总量控制管理。继续推进矿产资源潜力评价、储量利用调查和矿业权核查工作。继续开展绿色矿山创建工作。深化“百矿示范”工程,推进“千矿整治”活动。

4、加强地质遗迹环境保护。进一步完善地面沉降和地下水动态监测网络。规范世界、国家、省级地质公园的规划和管理。积极推进世界地质公园申报工作。加强地质遗迹调查与评价工作,全面提升地质遗迹保护水平。

(五)推进共同责任机制建设,严守耕地红线。

1、全面实施资源保护“四大”工程。继续实施“百万”造地保障工程,确保年内完成20万亩垦造耕地任务。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工程,继续开展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实施千万亩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重点完成千万亩标准农田划区定界工作,提高标准农田管理水平。实施土地执法监管天网工程,坚决遏制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发生。

2、继续完善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层层分解落实年度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任务。组织开展构建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示范县(市、区)活动,积极探索建立政府为责任主体、部门联动监管、社会广泛参与的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建立实施责任追究和工作问责制,切实增强各级政府保护耕地的责任。

3、切实加强执法监管。认真做好09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15号令。切实加强土地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并有效制止各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抓好土地督察预警,进一步强化约谈、通报等制度,建立共同责任机制,形成执法监管合力。严肃查处和公开曝光重大典型违法违规案件,做到查事与查人相结合。组织开展“执法模范县”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氛围。

(六)推进重点领域探索改革,增添国土资源工作动力。

1、规范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农村宅基地退出、盘活和流转机制,按照“规定范围、规范操作、结果可控”原则,做好宅基地合理调整、互换置换、经济补偿等工作。对需要流转的农村宅基地,应做好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稳妥开展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试点工作。

2、继续深化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完善土地招拍挂制度,加强工业用地公开出让规范管理。扩大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用地有偿使用范围,探索土地出让预申请制度和土地出让综合评标办法,严格土地出让合同和划拨决定管理,提高市场化配置资源水平。

3、大力推进地质找矿改革发展体制机制创新。积极构建基础性地质工作、商业性地质工作和矿产勘查基金有机衔接,勘查和开采紧密结合,地勘单位地质找矿和改革发展相互促进的地质找矿新机制。

4、深入推进审批制度改革。认真落实新出台的城市批次用地审批制度改革措施和供地制度改革措施,并不断改进完善,提高审批质量和效率。进一步完善分级审查负责制度,切实强化市县政府供地审批和管理责任。

(七)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民生改善。

1、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加强引导,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地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组织实施好嘉兴、台州、丽水三个市级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试验区,启动实施420个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示范项目,重点抓好100个省级示范项目建设。及时编制农村土地整治规划,发挥规划引导作用。

2、全力支持新农村建设。推动土地资源要素向农村配置。严格执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全部用于耕地开发和土地整理的规定,确保土地出让金收益优先用于农业土地开发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村整理出来的土地,首先复垦为耕地,其次满足农民建房、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再次留足发展非农产业用地。最后运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将农村节余的建设用地指标调剂到城镇使用,促进小城镇发展,并把获得的土地级差收益返回农村用于新农村建设,形成良性循环。全面开展以“送服务进村、送政策进村、送平安进村、送温暖进村”(四送四进)为主要内容的服务新农村建设专项行动,为新农村建设推进提供有效服务保障。

3、切实加强征地补偿管理。全面实施《浙江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实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全覆盖。严格执行新的征地补偿标准,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高度关注新老补偿标准之间的衔接工作,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项目征地补偿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4、进一步加强涉土信访和行政争议化解工作。研究探索国土资源信访工作新机制,构建上下联动、部门联办的信访工作机制,完善信访工作大格局。继续抓好“国土资源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切实解决一批信访积案。加强信访工作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完善领导下访、约访和开门接访等制度。继续做好国土资源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对工作,有效化解行政争议纠纷。尽快建立、完善征地补偿标准争议协调裁决制度,落实协调机构和人员。

5、继续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强省地质灾害应急中心建设,完善省、市、县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体系,提高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全面开展农村山区地质灾害隐患调查工作。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共同责任机制,形成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

(八)推进信息化建设和基础管理,提升支撑服务能力。

1、全面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加快以市为单位的统一电子政务平台建设,整合现有应用系统,实现地政、矿政、办公自动化等主要业务三级并联审批和信息交换。逐步建立信息“立交桥”,加强数据资源整合,实现信息互通互联。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网上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

2、继续做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全面完成二次调查工作,对数据进行全面核查,确保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大力推进城镇村庄数字地籍调查。着力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建立完善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制度。

3、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监督管理。建立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监督责任体系。推行矿产资源开发公开监管机制。进一步推进监管工作下移,健全和完善乡镇国土资源所监管责任机制,实现任务到所、责任到人、监控到点,维护正常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

(九)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加大干部队伍建设力度。

1、全面推进管理职能转变。按照国土资源管理从重审批向重监管、从项目安排走向制度设计的思路,以审批制度改革为契机,全面推进管理职能转变,把权力和责任真正放下去,把服务和监管切实抓起来,不断提高国土资源管理水平。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把关。

2、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按照省委关于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部署,以“治庸治懒、提能增效、狠抓落实”为主题,抓好勤政、廉政、善政建设。抓好《关于开展“千局万站优化发展环境”主题活动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深化机关效能建设,着力提高行政执行力和办事效率。抓好“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的整改落实,研究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3、高度重视干部队伍建设。努力创建学习型机关,在全系统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领导干部”、“学习标兵”创建活动,进一步调动党员干部参与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优化班子结构,增强班子的执行力和战斗力。加大后备干部队伍培养力度。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开展基层国土资源所规范化建设。创新行风建设活动举措,提升系统队伍形象。

4、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度。一是推进一批制度建设。创新一个教育制度体系,即创新以专题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为主要内容,全过程、全覆盖的反腐倡廉教育体系。完善三个平台建设,即完善电子政务建设平台、市场交易平台和监管平台。推进四项监督机制,即推进重大事项决策机制建设、权力运行监管机制建设、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和防止利益冲突机制建设。健全两项案件查处制度,即健全案件信息发现、研判、处置制度,完善案件查处协作配合制度。二是推进四项专题活动,即开展以《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为主要内容、以“六严禁”为重点的专题教育活动,开展群众满意国土资源所和公务员评议活动,开展服务新农村建设专项行动,开展“我的岗位,我的风险”预防查找专题活动,全面加强系统反腐倡廉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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