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方案】临漳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集中征收方案

时间:2023-05-24 14:45:04 策划方案 浏览次数: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集中征收方案为全面完成我县2016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任务,确保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央、省、市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保险方案】临漳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集中征收方案,供大家参考。

【保险方案】临漳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集中征收方案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

险集中征收


为全面完成我县2016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任务,确保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央、省、市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稳步推进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全面开展,通过政策宣传,引导广大城乡居民积极主动参保缴费,加快实现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全覆盖,确保全县城乡居民老有所养。

二、任务目标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征收工作已列为省对我县考核目标之一,省考核指标要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做到扩面征缴,实现应保尽保。

三、参保缴费范围

(一)参保范围。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需携带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重度残疾人应同时提供由各级残联部门按审批权限评审认定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和复印件,其他特殊群体应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等所需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提出参保申请。

(二)缴费范围。截止2015年底,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且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都应该到户籍所在地村委会登记参保。已达到待遇领取年龄,但因欠费导致未领取待遇的参保人,应补缴所欠养老保险费。

四、基金筹集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构成。

(一)个人缴费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应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13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度缴费,多缴多得。

(二)政府补贴

1.对符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参保人按月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    

2.鼓励中青年城乡居民长期缴费。缴费超过15年且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每多缴费1年,其月基础养老金增加1元。

3.对选择100400元档次标准缴费的人员,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500元及以上档次标准缴费的人员,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60元。

4.政府为参保的重度残疾人每人每年代缴100元养老保险费。

五、养老保险待遇及调整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

(一)基础养老金。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从2016年起提高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冀人社发〔20162号)文件精神,从20161月起,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75元提高到80元,其中省级财政负担10元。

根据国家、省有关要求和经济发展、物价变动等情况,逐步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目前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六、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社保机构从参保人员办理待遇领取手续的次月起发放养老金。

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应按规定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补缴不享受政府补贴;对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参保人员,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对于没有按规定逐年缴费的,可补缴中断年度的缴费部分,但不享受相应的缴费补贴。

七、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为了确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顺利实施,按期完成工作任务,2016年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集中征缴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21-229日)。安排部署2016年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和扩面征收工作。各乡镇各自召开动员大会,安排部署本乡镇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征收和扩面工作。要充分利用广播、标语、宣传单、打一个电话、捎一个口信和设立政策咨询热线等形式,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宣传,重点让群众明白:一是国家对参保人员的缴费补贴和养老待遇在逐步提高,自2014年开始,国家多次对参保缴费补贴和基础养老金分别进行了调高,现在参保缴费意味着未来收益更大,谁缴费、谁享受政策,谁缴费、政府补贴谁;二是年轻人缴的费是为自己储备的,给老人发的钱是国家财政出的;三是未参保缴费人员,到龄不能领取养老金待遇,需按规定补缴养老保险费,缴费的次月起领取养老金。

(二)集中征缴阶段(31日-313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的集中征收工作由各乡镇负责组织实施,县人社局负责业务指导,具体步骤如下:

1.县人社局通过省管理信息系统,以村为单位制作2016年度各乡镇养老保险缴费人员名单,交乡镇劳保所分发到村。

2.各村根据参保缴费人员名单收取参保人的养老保险费,为缴费人开具财政统一印制的票据,并及时将收取的养老保险费存入县基金账户。

3.集中收费后,各村将2016年缴费明细表和银行缴款单交乡镇劳保所进行核对。乡镇劳保所审核并填写电子缴费信息,电子信息与缴费明细核对无误加盖公章后,交县人社局存档。

明确2016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集中征收时间为:201631日至313日。征收工作结束后,所有参保人员名单将录入省管理信息系统上报省人社厅。省、市、县三级财政补贴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未按时缴费的人员不能享受2016年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财政补贴。

(三)录入审核阶段(314日至430日)。养老保险费集中征收结束后,各乡镇劳保所负责在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信息系统中,对缴费人员进行信息录入,确保参保信息准确。县人社局对录入的个人信息和缴费进行审核对账,确认无误后,在规定时间内对个人账户缴费信息进行录入。

八、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加强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征缴工作的领导,成立工作小组,纳入绩效管理,紧盯征收任务,目标到村,责任到人。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天下午5点前汇总各乡镇参保缴费进度情况,并向县委、政府有关领导报告。在集中征收期间,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跟踪问效,督查情况随时通报,适时召开调度会,查找解决存在的问题不足,对完成任务好的乡镇进行通报表彰,对进展差的乡镇给予通报批评。

(二)明确工作职责。今年征缴工作,统一票据是基础、续保多缴是重点、扩面缴费是关键。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制定方案,集中人员、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按照要求进组入户落实好全民参保登记、政策宣传、保费收缴和问题排处等各项工作,以优质的服务抓续保,以政策的宣传促扩面,以扎实的工作保征缴,确保圆满完成目标任务。各村级协办员要做到账目清楚,票款同步,建立缴费台账,并将养老保险费及时存入财政专户。

(三)广泛宣传发动。要加大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力度,通过解读政策、印发宣传资料、典型引导、帮助群众算账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确保政策深入人心,引导鼓励广大城乡居民积极参保缴费。

(四)严肃工作纪律。各级经办人员要增强法律意识,严守工作纪律,将收缴的养老保险费当日下午5点前足额上缴到县信用联社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户中,对截留、挪用社保资金,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造成恶劣影响和重大损失的,将依纪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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