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方案】蔚县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精选推荐】

时间:2023-05-27 20:20:03 策划方案 浏览次数:

蔚县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方案根据《张家口市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总体方案》的要求,为切实解决全县营商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提高服务企业发展的质量和水平,积极打造扶商安商富商的发展环境,促进全县经济社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商方案】蔚县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工商方案】蔚县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精选推荐】


蔚县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方案


根据《张家口市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总体方案》的要求,为切实解决全县营商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提高服务企业发展的质量和水平,积极打造扶商安商富商的发展环境,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制定我县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改善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冀发〔20168号)和《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口市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张政办发〔20172号)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深化机关作风整顿要求,进一步改善提升我县营商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主要对全县工商企业、个体工商户、创业者等市场主体和服务对象,在项目洽谈、注册落地、生产运营和产品销售等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重点对象是立项、注册、审批和水、电、暖、气、通信、消防等有关部门(单位)。

三、工作目标

(一)服务意识和作风水平全面提升

国家、省和市级的各类政策宣讲落实到位,市场主体和群众反映和投诉的问题明显减少,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工作作风全面形成。

(二)行政审批改革全面推进

加快成立县行政审批局进度并正常运转,行政审批效率和行政服务水平全面提升。

(三)县经济开发区改革加快推进

县经济开发区软、硬环境进一步改善提升,开发区建设水平上档升级,吸引项目、承载项目、配套项目、服务项目的能力和环境全面优化。

(四)依法行政水平全面提升

监督执纪部门作用充分发挥,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学法用法和守法遵纪守规的意识和自觉性大幅提升,两法衔接充分,行政执法规范。

四、整治方向

(一)围绕落实各级各类政策开展整治活动

主要是要消灭政策落实的死角,打通落实政策的“最后一公里”。集中整治对中央、省、市支持扶持企业发展、鼓励创新创业、改善营商环境的政策文件宣传解读不及时、落实不到位、执行打折扣,致使一些优企惠民政策实效不理想的问题。

(二)围绕提高项目落地速度开展整治活动

解决项目落地的困难和问题,集中整治对投资项目盯得不紧、服务不周、要素保障不力,对项目进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不能及时协调解决,致使项目落地难、落地慢问题。

(三)围绕提高企业运营效率开展整治活动

解决部门“吃拿卡要”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对企业生产经营和投资者工作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推诿扯皮、久拖不办,行政执法不规范,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以及仍然存在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配套公共服务不到位的问题。

(四)围绕县经济开发区建设开展整治活动

推动开发区建设上档升级,集中解决开发区招商政策不优惠、硬件设施不完备、配套功能不完善、人才资本项目吸纳能力弱、承载京津产业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不强的问题。

(五)围绕政府诚信建设开展整治活动

打造法治诚信政府,集中整治招商引资时乱承诺,对依法作出的承诺事项不兑现,因相关负责人更替不履约等问题。

(六)围绕其他营商环境开展整治活动

集中整治市场主体对相关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市场秩序、司法保障等方面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突出问题。

五、方法步骤

按照市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整治行动分五个阶段同步展开。

()动员部署阶段(201724日至320)

1.集中学习讨论。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迅即开展以优化营商环境为主题的大讨论,深入学习中央、省、市改善营商环境作出的决策部署、出台的改革举措,在讨论交流中深化认识、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细化措施,确保集中整治行动全面落实。

2.制定工作方案。各乡(镇)、各部门(单位)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按照问题导向原则,抓紧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整治重点,细化整治措施,落实整治责任,并将方案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查摆问题阶段(2017321日至430)

1.自查自纠。各乡(镇)、各部门(单位)针对整治内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形成问题清单,查找问题根源,主动开展问题自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2.全面排查。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全面深入排查梳理近年来对本系统本区域市场主体在项目落地、生产运营中遇到的问题,特别是反映过多次、协调过多次,仍然没有得到解决的老问题、难问题。对排查出的问题,要拉出清单,明确责任主体和解决时限。

3.广泛征集。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汇总梳理第三方评估、社会评议和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聚焦营商环境的“痛点”“堵点”和“难点”问题,拉出单子,根据问题产生的原因和层级,第一时间明确责任主体,实行分类、分层、分级、分责挂账整改,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同时,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等载体,广泛收集企业和群众反映的各方面意见和问题,进一步畅通诉求渠道,及时受理群众和企业诉求。

()集中整治阶段(201751日至831)

1.专项整治。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对发现的问题,要逐一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制订整治台账,开展限期治理,对问题清单上的问题做到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突破、一件一件销号。

2.交办整改。县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对收集的突出问题进行分类汇总,并按照属地、属事原则,交由各责任乡(镇)、部门和单位进行挂单整改,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逐一跟踪落实。同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有关工作要求,及时报告整改情况,确保整改实效。

3.督促检查。县领导小组要结合整治工作重点,采取明查暗访、问卷调查、网上评议、现场采访、跟踪报道、群众举报等方式,深入重点行业、部门、企业及窗口单位开展督导检查,督促各部门把整治工作各项要求逐项落实到位。

()建章立制阶段(201791日至1031)

在系统总结集中整治典型经验和突出成果的基础上,按照整治成果具体化、制度化的要求,制定出台建立常态化为企业解决问题的机制等一批规范化、制度化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巩固和扩大集中整治成效。

()总结巩固阶段(2017111日至1231)

对全县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深入总结,客观评估集中整治成效,对集中整治行动中涌现出来的典型经验和成功模式进行总结推广。对照集中整治目标任务和企业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一项一项对照检查,对达不到目标任务要求、整治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开展“回头看”、再整治,切实保证整治工作成效。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成立全县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赵红革任组长,县政府副县长李志全任常务副组长,各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员,制定实施方案,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切实抓好本部门目标任务的执行落实。要把县经济开发区营商环境集中整治作为重要工作,集中解决区内项目落地和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集中解决承载能力不足和服务水平不高问题,打造成为聚集国内外项目、人才及京津科技成果转化的高地。

(二)拓宽途径,营造氛围

要把宣传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坚持开门搞活动,全方位、多形式、多角度对全县开展此次行动进行宣传报道,将集中整治行动全程置于阳光下,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吸引群众和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到意见征集、问题整治、满意度评价等活动中来,达到实时互动交流、随时问需于民、及时接受监督的目的。

(三)强化督查,通报问责

加强集中整治行动督查指导,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跟踪督办。建立情况通报机制、问责机制,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月检查、季通报、半年小结、年终总评,对问题解决不到位、群众评价较低的进行通报、调查和问责。

(四)狠抓落实,长效管理

对于集中整治工作中形成的各项长效管理制度,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紧密配合、协调联动,坚决杜绝推诿扯皮,切实形成工作合力。要狠抓落实,实行常态化管理,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更好地推动工作开展,为推动全县经济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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