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高粱读后感800字6篇

时间:2022-05-25 12:55:02 读后感 浏览次数:

红高粱读后感800字6篇

红高粱读后感800字篇1

《乡土中国》共分为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等共十四篇,经过我两个星期的阅读,已经对前三章有了一定的理解,感受到了中国浓厚的乡土文化,对中国乡土社会有了基本的了解,也认识到那些世世代代生活在农村的人的一些特质,下面我就针对阅读后的感受做一个简单的综述。

一、开篇。

费先生便提出“从基层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认为那些被称为土头土脑的乡下人才是中国社会的根基,说乡下人“土”,乡下人离不了泥土,乡下人以种地为生,生于斯长与斯。中原人到了草原上依旧要锄地播种,不管天气如何还要试着种地,想家时可以带一捧家乡的泥土煮汤喝,“土”是他们的命根,又讲“村里的人过去什么姓,现在还是那些姓,不太变动”。土地是固定的,不流动的,而这种不流动表现在人与人身上,就是乡土社会中农民聚村而居。

由于他们聚村而居,彼此之间相互熟悉,即乡土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是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人与人之间信用的维持依靠的不是法律,而是人情。“假如在一个村子里的人都是这样的话,在人和人的关系上也就发生了一种特色,每个孩子都是在人家眼中看着长大的,在孩子眼里周围的人也是从小就看惯的”。文中提到了两种不同的社会,“有机的团结”即礼俗社会,“机械的团结”即法律社会,说到“我们大家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得着多说么”,在乡土社会中法律是无法产生的,而陌生人所组成的现代社会是无法用乡土社会的习俗来应付的,乡土社会与现代社会的特性注定了他们彼此特殊的交流环境。

二、文字下乡。

“乡下人在城里人眼睛里是愚的”先生认为这句话是有问题的,认为这是知识问题,而不是智力问题,正如城里人到了乡下连狗都不会赶是一样的,有人说乡下人愚是因他们不识字,是文盲,但如果一个人没有机会学习,怎么能说他学习能力不如别人呢?

语言本质上是一种象征体质,文字更是,在人与人无法直接接触到的"情况下用文字来传递信息。“乡土社会”中的人是在熟人里长大的,他们天天见面,面对面接触,不需要文字也能在这种社会里生活的很好。费先生说乡土社会是个面对面的社会,有话可以当面说明白,不必求助于文字,乡下人没有文字的需要,因此文盲并非因为愚,而是因为乡土社会的本质。

三、再论文字下乡。

上篇从空间维度讲述乡土社会是“面对面”的社会,因此不需要文字,而本篇着眼于时间格局。认为只有当生活发生变化时,感到记忆不够时才需要借助外在工具即文字,而乡土社会不流动性强,缺乏变化,因此从时间格局来看,乡土社会也没有文字需求。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所讲的中国传统的乡村生活正是我小时候所切身经历的,就是一个人情社会,在乡村生活中最常见的就是举办红白喜事,同村甚至邻村关系要好的大家都会提前帮忙,这次你帮我,下次你家有事我又来帮你。总之,这本书读起来让我很有代入感,将学术与生活紧密联系在了一起。

红高粱读后感800字篇2

早就听说钱钟书先生的语言幽默风趣,于是趁着这假期稍微空闲的时光,选读了《围城》一书。

看《围城》首先给人印象最深的便是里面人物语言的风趣睿智。整本书处处都有新奇形象的`比喻,这些比喻或讽刺或幽默,总在适当的时候出现,给小说的叙述输入新鲜的血液,仿佛给那炸土豆条抹上番茄酱一般——令人百般回味。

当然纯粹的搞笑不是什么新奇的事情,而《围城》语言的高明之处在于:它在给人一笑之后还可令人百般品味,在风趣的背后是丰厚的内涵。例如“对于丑人,细看是一种残忍,除非他是坏人,你要惩罚他”一句,乍一看读者脸上必定是一笑,然而细细品味之后,你会发现你不得不由衷地认同这一句话,越加品味便越能觉得其哲理之所在。

上面是初看《围城》时对文字的感触。而当看完了全文时,我又不得不对人物的命运有所思考。最后鸿渐的命运可以说是当时一些知识分子的命运的真实写照。他有着一种特有的淳朴。这可以从他买文凭时候的心理活动中看出,虽然作假,但是却依然在心理上保持着正直,以读书人的道德标准约束自己。而他买完文凭之后,却不去使用它,因此只在三闾大学混到了个副教授的职位。相比之下,那些买文凭并且厚着脸皮拿出来的人的丑恶嘴脸可见一斑。不得不说这是对黑暗社会的一种真实写照。

而另一段反映现实的地方,则是他们去三闾大学路上的所见所闻,以及同行的人们的所作所为。公路站长的只认外表穿着,司机的暴躁,李梅亭的乘机倒卖药品,无不显示着社会的空虚,以及人们思想观念的落后与污浊。相比之下,鸿渐倒是有一种特别的可爱了。

而小说描写鸿渐在上海生活的两段,其中在战争之下,人们的思想却是麻木的,依然聚会玩乐,上层社会人们的生活依旧腐朽,讽刺意味更为浓重了。

总之,初读《围城》一书,以上便是一些肤浅的感受,或许,其中有些更加深层次的含义,要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日后的细细品味才可以得出吧。

红高粱读后感800字篇3

我最近在读四大名著之一《红楼梦》,这本书中的人物很多,但都个性鲜明,有大方得体的薛宝钗,多愁善感的林黛玉,懦弱胆小的贾迎春……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善于抓住机会的小红。

小红是宝玉房中的一个下等丫头,她很想改变自己身份卑微,地位低下的命运。于是她先把目标放在了贾宝玉身上,可是宝玉房中的丫鬟太多了,而且晴雯等大丫鬟还时常欺压下等的丫鬟,小红也常被欺负,于是她果断得放弃了这个目标,这时候上天给了她一次改变命运的机会,王熙凤让她给平儿传话。我们来看看小红都说了什么:萍姐姐说:“我们问这里奶奶好,原是我们二爷不在家,虽然迟了两天,只管请奶奶放心,等五奶奶好些,我奶奶还会了五奶奶来瞧奶奶呢!”天呐!小红竟把这跟绕口令似的话传的半分没错,可见她是多么的聪明伶俐,她也得到了王熙凤的赏识,被调到莲二奶奶身边,后来她用攒下的银钱赎回了自己的自由,和自己看好的贾云一起生活终于摆脱了奴仆的身份。

在封建社会,像小红这样的丫鬟是很难改变自己的命运的,但是她抓住了机会,最终使她逆袭成功。机会都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的,正是因为小红很细心、有想法。要不就是机会摆在她眼前也只能白白溜掉。由此,我想到了我的同学,他们总是抱怨老师讲得不好,题目太难,作业太多,为自己成绩不好找各种借口,可他们有没有想过,为什么同一个老师教,偏偏他们不行,归根结底还是不够努力、刻苦,所以机会摆在面前时才会错失。

在生活中我们应该向小红学习,如果想要改变自己的命运就应当付出努力,而不是等着命运改变自己,想要有美好的未来就应该努力奋斗。

红高粱读后感800字篇4

有一种爱叫父爱,他不同于母爱,他没有优柔绵长。他更像是一杯温开水,虽平淡无奇,可又让你浑身温暖,倍感热血。

《傅雷家书》收录了我国文学艺术翻译家傅雷及其夫人于1954—1966年间写给两个儿子的家信,总共186篇。傅雷在书信中和儿子论艺术,论音乐之美;聊儿子的比赛、生活;说自己的处境,讲社会、国家。生活中大大小小的事都写在信中,充满了父亲对儿子的爱、期望。

每一封家书都值得我细细地品、慢慢地研,它拥有着文学价值与人间美好的情感。傅雷深爱着孩子,“亲爱的孩子,你走后第二天,就想写信,怕你嫌烦,也就罢了。可是没一天不想着你,每天清早六七点钟就醒,翻来覆去地睡不着,也说不出为什么。”为什么?因为父亲在思念着、爱着孩子。“自己责备自己而没有行动表现,我是最不赞成的。这是做人的基本作风,不仅对某人某事而已,我以前常和你说的,只有事实才能证明你的心意,只有行动才能表明你的心迹。”这是一位父亲讲给儿子的人生大道理。

傅雷对儿子说“做一个德艺俱备、人格卓越的艺术家”,父母又何尝不是这样要求我们。傅雷给儿子深沉的爱,把儿子当作朋友,讨论艺术上的问题;指导端正着儿子的品格;让儿子产生自己的思想,有独立的观念。正是人世间最珍贵的宝藏。

读完《傅雷家书》,我想了想自己,也不禁一触。天下父母之爱都一样深沉。记得我初一住校时,约定每天与父母打一通电话,父母千叮咛万嘱咐,给我指明学习方法,提醒我注意身体,好好学习。一次周末回家,看到一个小本,本上密密麻麻的字,原来是父母每天接我的电话前,先记下要和我说的话。每天虽时间不长,可在这一句句话中夹着爱。我明白了要与父母多沟通、交流、分享自己的想法,互相理解。

父母的爱是人世间最伟大的爱。傅雷教他的儿子做人、做学问、爱国,言传身教,影响着儿子的一生。而我们的父母也用他们的爱,他们的言行举止感染着我们,扶着我们走向正确的道路。父母的话,我们要用心去听,去体会。因为,他们是世界上最爱我们的人。

红高粱读后感800字篇5

光是看《汤姆·索亚历险记》这个书名,也许你会觉得它只是一本普普通通的冒险小说。但是现在我需要告诉你,这是一本享誉世界的著名儿童文学小说。

这本书的主人公汤姆·索亚是一个非常聪明的孩子。他虽然很淘气,但也是一个富有同情心的小男孩。他一心想着要去当绿林好汉,过上行侠仗义的自由生活。在波莉姨妈的眼里,他虽然爱调皮捣蛋,坏心眼儿多,可她又不由自主地喜欢汤姆这个孩子。在孩子们眼里,他是一个勇敢的大英雄,敢于出庭指证杀人犯印第安·乔,解救了被冤枉的莫夫·波特;他是一个英明的领头人,带领伙伴们痛痛快快地在杰克逊岛上当了一回海盗;他是一个忠诚的好朋友,会把宝藏和朋友一起分享……

一本真正的好书,一定会让你有所感慨。

《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有很多地方可以让人揪心不已。其中最明显的一处就是汤姆和贝西在山洞中一起寻找出口的那一章。阴暗的环境、弯曲的小路,一切的一切都静谧得那么可怕。汤姆在那种环境中不仅要尽量快速地寻找到出口,还要尽力照顾好瘦弱的女孩贝西,这个任务绝对不会简单。但是出乎所有人的意料,这个年仅十几岁的小男孩不仅做到了,还完成得很出色,这足以证明汤姆其实是一个很优秀的孩子。

“是金子总会发光”,这句话没有人会陌生。而我认为,这句俗语正是汤姆·索亚的真实写照。他就像是一块深藏不露的金子,平时呈献给人们的表面是调皮、捣蛋、淘气的坏男孩;可一旦到了他发光的时候,他带给人们的印象就会颠覆以往的玩世不恭,而是勇敢、英明、机智的化身。他因为他那耀眼的金光,得到了整个小镇人民的尊敬。

其实我们哪个人不是这样?

我们每一个人,都像汤姆一样,每个人都是一块深藏不露的金子,平时普普通通,看起来没什么了不起,可一旦发光就会一发不可收拾。所以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培养、挖掘自己的潜力,使自己发出灿烂的金光,使自己发出的金光更加地璀璨、耀眼。

让我们一起,放下那些烦恼,放下那些忧虑,让我们一起,寻求那些真理,寻求那些梦想,朝着成功出发!

红高粱读后感800字篇6

《老人与海》这本书的篇幅很短,英文版大概有两万七千字左鱼骨右,中年版的也就只有四万余字,故事大概情节是一名老人以出海为生,在出海时遇到一条巨大的马林鱼在河流中与鲨鱼的争斗,最后取得胜利,但捕到的马林鱼却也所剩无几。

其中有句话让人印象深刻,‘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我们也可以看出以捕鱼为生的老人经历80多天的捕鱼也没有捕到鱼,而让人们嘲笑又同情,可是他并没有放弃,而是不远万里的去远海,幸运的他遇到了很难遇到的猎物巨大的马林鱼,与这条巨大的鱼展开搏斗,就算他捕获捕到这条大鱼也不会有人嘲笑他的失败,然而他并没有放弃,最后捕到大鱼,可不幸的是又遇到了鲨鱼与他挣抢,他奋力地阻止这意外的发生,但我们都知道鲨鱼的凶猛,或许他可以带着捕获的猎物而顺利返航,但也有可能连命都没有,可最终的他活着回到的海岸但是捕获的马琳鱼也被鲨鱼咬得只剩鱼骨。

那他到底是成功了还是失败呢?

在我眼里他成功了,虽然年迈的老人并没有捕获到鱼,但想想就算一个青年也会为了保命而放弃猎物吧!老人的坚持不懈让我觉得若是一个老人都可以坚持住,生活中的我们有没有遇到一点困难而放弃了,我们坚持不是为了最终会不会成功,不要太在最后的结果,而是坚持的道理,注重的是我们在过程中到底有没有努力过,老人的执着是他散发的光芒,面对那些残暴的鲨鱼却毫不懈怠的继续坚持,毫无畏惧。我想很多人都会觉得这场争斗的胜负早已决定,老人是没有取得猎物,但是他赢得了这场战斗的胜利,因为他战胜了自己。

我很惊叹年迈的老人都有着这种意志,能够坚持下来的让人惊叹,为了自己的生活而奋斗,可是现在的我们呢,遇到事就会退缩,不去尝试,我们难道连个年迈的老人都比不过吗,不,是我们根本没有用心,认真的去面对新的尝试罢了,去给自己找借口。

这本书的故事看似很简单,但是却意味深长,海明威写得时候会是用什么样的心情来写的这本书呢,我相信他也有书中老人的坚持,老人为了生活而在努力,在奋斗着些有些看着完成不了的事情,我也相信我们的心中对现在书中老人的另一个改观,不是一无所获而是获得最大的隐形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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