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当作为方面认识 党员先进性担当作为方面

时间:2022-03-21 16:33:04 公文范文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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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当作为方面认识 党员先进性担当作为方面

 

 担当作为方面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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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民勤县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以多种措施推进“不作为、慢作为、怕担当”等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深入开展,促进干部职工积极主动作为、勇于担当,该县机关单位及干部职工工作作风持续好转、工作效能大幅提升、担当意识进一步增强,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深化学习教育。坚持把学习教育贯穿“不作为、慢作为、怕担当”等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始终,着力推动形成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

 强化自查自纠。坚持问题导向,坚持领导干部带头自我查摆、干部职工采取自查和互查相结合的方式查摆问题,要求干部职工将开展“不作为、慢作为、怕担当”等问题专项整治活动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即知即改。

 加强舆论监督。建立投诉举报处理制度机制,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坚持“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以此确保广大群众反映的问题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目前,该县“12345”便民服务中心和县效能办共受理投诉举报 14 件,全部办结并给予回复。

 狠抓问题整改。通过召开座谈会、设立投诉举报箱等形

 式,广泛征求群众、服务对象等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针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逐条制定整改措施及目标要求,明确责任人,限定整改时限;建立专项整治台账,对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实行台账管理,对完成整改的问题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个,销号一个”;对未按时完成整改的实行挂牌督办,约谈责任领导和相关人员,以此确保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到位。

 严格制度落实。坚持认真落实干部考勤、请销假和值班等制度,严格实施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效能考评制、AB 岗制、离岗告示制、责任追究制等机关效能建设“八项制度”,全面推行重点工作重大项目责任制、公示制、零差错制、工作流程签字制、工作失误倒查责任制等制度,进一步健全效能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台账、跟踪督办、挂牌销号等制度,定期不定期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严肃督查问责。利用电子监察视频监控系统,每天对19 个乡镇(街道)便民服务大厅和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到岗上班情况进行实时监督;运用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信息系统,对全县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情况进行电子监察和考评,对存在问题的乡镇和部门单位及时进行督查督办,共下发督查建议书 30 份。同时,组成督查组深入各乡镇、部门和单位,开展集中督查 4 次,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和

 个人进行了严肃问责,共查处不作为慢作为突出问题 1 条,对 1 个单位和 2 名干部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诫勉谈话 2 人。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第一部规范党的问责工作的基础性法规,凝结着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重要的制度遵循。现在已是年终岁尾,要按照中央纪委六次全会部署认真盘点,看看失责必问是否成为常态,真正把问责的利器用起来。

 制定实施问责条例,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作出的重要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对共产党人来说,没有离开责任的权力,党和人民赋予权力的时候,更是压上了责任,权力有多大,责任就有多大,担当就得有多大。在权力和责任的关系上,责任总是排在第一位;在义务与权利的关系上,永远是义务为先。厘清权力、责任、担当之间的关系,把权力与责任、义务与担当对应统一起来,是十八届党中央治国理政、管党治党的鲜明特色,是党的建设理念的一大创新,也是全面从严治党在坚持中深化的具体体现。

 没有问责,责任就落实不下去。当前党内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其中突出的一条就是使命意识弱化、担当精神缺失。有的领导干部只想要权力、不愿担责任,组织委以重任时当仁不让,但干工作却不担当不负责,出了问题

 就溜肩膀、推脱责任;有的搞好人主义、一团和气,对管辖范围内领导干部出现的严重问题心知肚明,却就是不批评不报告,等干部被审查了还说“感到很惊讶”,或者马后炮地说“早就发现有问题”,不自觉反省、不主动担责,甚至连一句自我批评都没有。有权力无责任是管党治党之大忌。如果领导干部不担当不负责,我们党就无法战胜风险挑战,全面从严治党也无从谈起。十八届党中央综合运用通报曝光、调整领导班子、组织处理、执纪审查、纪律处分等多种方式方法,对辽宁系统性拉票贿选案等典型问题严肃问责,彰显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和失责必问的鲜明态度。

 问责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保障。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规定对不担当、不作为、敷衍塞责的干部,必要时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责。《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要求,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党内监督职责的,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规定处理。问责条例与这两部党内法规相互呼应、相互配套,目的就是要把尊崇党章、贯彻准则和条例,同执行党纪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贯通起来,释放制度蕴含的力量,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全面从严治党,严就严在刚性执纪,不能高高举起、轻轻放下,要以常态化的问责,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

  近年来,山东省认真落实“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在干部选拔使用、监督管理等方面改革创新,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进一步激发干部队伍内生动力,营造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良好氛围。

 注重精准考察,兜紧用人底线

 坚持正确用人导向,着眼把干部情况掌握在平时,努力建设“走在前列”需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青岛市探索推行干部选拔任用职位限入和提拔限制办法,对党政正职岗位和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执纪执法、机要保密、监督监管、审计财务等重要部门领导岗位,执行严格的准入标准和限入规定,明确限入的 5 种负面情形和不适宜选拔任用的 7 种情形,兜紧选人用人底线,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淄博市集中开展“对标先进担当有为”干部专项考察,对每个部门、每名县级干部逐一制定差异化考察方案和谈话提纲,并集中梳理干部为官不为的现实表现,设计《反向测评表》。依据班子整体功能发挥和干部综合表现情况,对班子分类定级,对干部逐一排序。岗位出现空缺后,先按岗位职责确定人选条件,根据条件划定人选范围,在人选范围内精准遴选,变“排到谁让谁干”为“谁适合干选谁干”。

 细化制度规定,推动能上能下

  认真落实中央出台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着力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

 东营市制定《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将“不担当”问题细化为不坚持原则、不善攻坚克难、回避矛盾问题、工作推诿扯皮等 8 个方面,将“不作为”问题细化为服务群众不主动、工作作风漂浮等 8 个方面,细化标准、明确界定。

 日照市从日常调整、问责调整、考核末位调整、履职不力调整等 4 个方面,对领导干部能下的具体情形进行细化明确。同时,开展不作为、不担当、乱作为等问题专项治理,配套出台了《日照市政务环境和效能问责办法》,明确了问责的 29 种情形、7 种问责方式和问责程序,在全市掀起聚力发展、提升效能、拼搏实干的热潮。

 完善激励机制,引导放手创业

 加大容错免责探索力度,鼓励干部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宽容干部在干净干事、履职担当过程中出现的失误。

 莱芜市制定《保护干部干事创业、改革创新积极性的意见》,设置予以免责的 6 种具体情况,从工作出发点、问题原因、工作方法、实际成效、群众满意度等 5 个方面明确评价标准,并明确提出注重在创业创新中考察干部,对敢于担当、勇于创新、表现突出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重用,树立鼓励干部干事创业、改革创新的正确导向。

  德州市制定《干部干事创业容错免责办法》,详细列出在强化执行落实、大胆改革创新、积极攻坚克难、主动揽责涉险等情况下出现失误的 8 种具体情形,明确只要是出于公心、为了事业,予以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鼓励干部放手放胆干事创业。

 坚持从严从实,严格管理监督

 立足全面从严治党大格局,进一步完善制度、创新方式,持续推动干部监督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济南市通过两个多月的“调研巡视”,摸清摸准摸透了班子和干部情况,分别形成了调研巡视工作报告、干部评价材料,以及优秀干部名单、后备干部名单、工作一般和能力较弱的干部名单,为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培养储备结构性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奠定基础。

 枣庄市制定《正职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工作暂行办法》。明确“交接什么”,将人、财、事、物四大类全部纳入交接范围,同时区分不同群体明确交接重点。规范“如何交接”,推进交接有“白纸黑字”、有现场监督、有时限要求,一律书面交接、会议交接、限时交接。围绕保障“交接到位”,明确离任者、接任者和监管者三方的责任,有效避免“旧官”一走了之、“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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