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构落实监督责任存在问题4篇

时间:2023-04-27 18:45:02 公文范文 浏览次数:

篇一:纪检监察机构落实监督责任存在问题

  

  基层纪委在落实监督责任中存在问题、原因分析及对策建议

  近年来,禄劝县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取得明显成效,但由于体制机制等多方面原因,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结合基层工作实际现就基层纪委在落实监督责任中存在的困难问题以及对策建议分析如下:

  一、基层纪委在落实监督责任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一)认识不到位,监督缺乏信心。部分基层纪检干部对纪委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中肩负的重大责任认识不深刻,责任感、使命感不强;部分基层纪检干部把监督与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就某项工作进行督查等同起来;还有一些党员干部认为,监督只是纪委的事,与其他人和组织没有任何关系等等。不论是监督者还是被监督者,普遍都对监督心有疑忌,导致信心不足。

  (二)机制不完善,监督难度增加。党章对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虽然作出明确的规定,但目前仍没有任何条例、规定、文件对组织协调的范围、内容、方式、程序进行规定。什么工作需纪委牵头组织,什么工作仅需纪委配合协调,比较难把握。基层纪委往往是根据同级党委政府的指示或纪委自身的理解来实施,缺乏可操作的规范性做法,致使同级监督没有抓手、缺乏依据。

  (三)同级监督难,监督存在缺位。纪委双重领导体制的规定,基层纪委在同级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基层纪委书记又是同级党委的一个成员,“怕得罪人”的思想坎难以逾越,不愿、不敢大胆履行同级监督职责,致使基层纪委对同级党委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监督困难,从而使得基层纪委对同级党委的监督缺乏权威性和威慑力,造成监督缺位。

  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领导的力度还不够大,纪检监察干部考核、选拔任用机制还不够完善,以致监督放不开手脚,监督责任落实难以到位。而基层纪委对于下级党组织的监督大多注重于对工作效能、廉洁自律方面的监督,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不到位。

  (四)“三转”推进慢,监督存在错位。近年来,禄劝县纪委机

  关在落实“三转”要求上基本上做到与上级同步,清理了议事协调机构聚焦主业,现正在逐步调整优化内设机构整合办案主力,但在推动部门和乡(镇)街纪检机构落实“三转”要求上,乡镇街道纪委委员大部分仍为兼职,仍存在监督错位缺位现象。党委、政府在扶贫攻坚、项目建设等中心工作上,仍会安排纪检监察机关或者纪检监察干部从事部分职责外的工作,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也难以推脱。

  (五)自身建设弱,监督能力不足。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和素质也不断提高,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基层纪委力量薄弱。有的基层纪委(纪检组)工作人员少。如:乡(镇)街道纪委虽配备了2名纪检监察员但都是兼职,人员匹配与所担负的重任难相适应。二是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不高,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不够过硬,不懂办案,不会办案。三是部分基层纪委对党风廉政建设部署多、监督少,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的方法不多、手段缺乏,查处的作风问题和腐败案件不多,通报曝光力度不够,震慑力不强,监督措施不到位。

  二、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

  (一)思想认识存在偏差,监督作用受到影响。一是部分纪检监察干部存在“好人主义”思想,特别是在案件查办过程中,碍情怯面,顾虑重重,缺乏斗争精神,不敢碰硬、不愿监督,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职能职责和职业精神问题。二是有的党政主要领导过分信任和依赖纪委,除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给纪委去做,由纪委大包大揽而外,有时还把涉及相关职能部门的问题也明确要求纪检监察组织参与处理,认识上缺乏一定的高度、存在一定的误区,导致纪委工作常常出现“越位”的情况。

  (二)职责定位把握不准,监督职能难以发挥。部分基层纪委主业主责脉络不清,导致在实际工作经常出现越位、缺

  位、错位、失位问题。主要表现为:应由牵头业务部门承担完成的任务,基层纪委却主动或被动的承担,履行不该履行的职责;部分基层纪委对组织与协调的关系理解不透,注重组织,忽视协调,导致有些工作该分解的没有及时分解,该督办的没有督办,在治本抓源头工作中形成责任虚化、部门责任弱化、纪委责任

  泛化的局面;有的基层纪委对自身工作定位不准,存在着包揽过多甚至替代职责的情况,分不清主次与责任,没有调动和发挥牵头部门的主体作用,往往是亲历亲为代替组织协调;制度执行不力、监督检查无果和问责追责不严等。

  (三)体制机制不够健全,监督力度受到削弱。在现行双重领导体制下,基层纪委在一定程度上受制于监督对象,使得基层纪委履行监督责任面临压力和干扰,导致基层纪委在履行职责时存在“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的窘境,监督力度被削弱。

  (四)能力素质还不到位,监督成效受到制约。部分基层纪检干部还未适应反腐倡廉新常态,对转职能的要求理解不深不透,不敢监督、不愿监督和监督不了的情况还普遍存在,造成监督职能虚化。加之由于纪检监察工作政策性、业务性、专业性较强,系统培训机会不多,没有全面掌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相关理论知识,缺乏开展案件查办、信访核查等专业知识和具体方法技巧,导致办信、办案质量不够高。

  三、基层纪委履行好监督责任的对策建议

  监督执纪问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神圣职责,是从严治党的有力武器。如何更好推动基层纪检组织履行好监督责任,既是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也是困扰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难点。当前,针对部分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在推进“三转”、聚焦主业中存在的问题,应从以下几方面推动其落实监督责任。

  (一)履行监督责任要有新认识。一是要深刻认识基层纪委要履行好监督责任,党委的主体责任是前提,二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缺一不可,只有不断强化党委的主体责任,不断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才能保障纪委监督责任的权威性,确保纪委监督责任的有效发挥。二是强调党委主体责任的同时,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也必须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的双重领导下,牢牢把握“两个责任”的内涵和关系,既不能以纪委的监督责任干扰党委的主体责任,也不能以党委的主体责任推卸纪委的监督责任。三是要组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上来,牢固树立“抓好监督是本职,抓不好监督是失职”的理念,切实增强履行监督责任的责任感、使命感。

  (二)体制机制创新要有新突破。全面落实纪检体制改革“两为主”“两覆盖”等具体工作要求,推进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健全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报告”制度以及系列配套制度,规范乡镇纪委书记、派驻部门纪检组长(纪委书记)提名考察办法,切实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派驻机构纪律审查工作的领导。制定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分类考核办法,列出责任清单,严格目标刚性考核。制定“一案双查”实施办法及配套制度,以问责追究倒逼“两个责任”落实,通过刚性的责任追究,层层传导压力,落实监督责任。进一步落实部门纪检组长(纪委书记)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的要求,真正实现一心一意履行监督职责。

  (三)聚焦主业主责要有新举措。按照《党章》的规定和中央的要求,进一步细化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突出纪委接受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的双重领导,明确纪检监察机关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职责,围绕“准确定位、科学履职,聚焦主业、突出重点,强化职能、确保实效”的总体要求,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将纪委的主要职能转变到协助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协助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当好党委的参谋助手;要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把该管的管住管好,集中精力履行好监督职责,把主要精力放到作风建设、惩治腐败、执纪监督等主责主业工作上来,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以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为工作重点,既不以落实监督责任代替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也不在行使监督责任中干扰党委的领导地位。

  (四)惩治腐败要坚持零容忍。履行好监督责任,加大惩治腐败力度是重中之重,既要坚决查处领导干部的违法违纪行为,又要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无论是领导干部还是普通党员,只要存在贪腐问题,都坚决予以惩处,决不“开口子”,搞“既往不咎”或“下不为例”。同时加大力度解决好党员干部存在的“四风”问题,抓早抓小,针对苗头性问题要及时了解核实、诫勉谈话、信访预警,做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要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敢于亮剑,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充分整合资源,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同法院、公安、检察院以及审计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探索乡镇纪委、部门纪检组(系统)协作办案模式,重点查处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涉及民生资金项目落实的案件以及发生在农村基层干部中的腐败案件,冶病树拔烂树,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五)纪检干部队伍建设要加强。履行好监督责任,纪检干部队伍建设是保障,要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做到既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又自觉接受监督。加强纪检干部队伍思想建设和能力建设。通过开展业务培训、讨论交流等活动,不断拓宽纪检干部的思维和视野,切实增强执纪监督、案件查办和综合业务素质能力。加强纪检干部作风建设,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对涉及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查处,决不姑息,防止“灯下黑”,对失职渎职、以案谋私等违纪违规行为,不护短,不遮掩,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决不迁就,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全面落实监督责任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篇二:纪检监察机构落实监督责任存在问题

  

  国有企业纪委履行监督面临的问题与对策建议

  摘要:国有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问题一直是群众关注的焦点,其监督工作作为具体履行这一职责的部门的效率水平影响着国有企业的全球发展。当前,国有企业纪委部门在承担监督职能时还存在思想认识转型难、监督力量单薄、监督内容模糊、监督手段乏力、人员在专业能力和管理上受限等问题。正视问题并强化国有企业纪委监督职责,需要从提高政治站位、建立协同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强化日常监督、创新专项监督、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实践和探索。

  关键词:

  国有企业;纪委履行监督;问题;对策

  引言

  本文首先分析了国有企业纪委履行监督面临的问题,并提出了国有企业纪委履行监督策略,仅供参考。

  1国有企业纪委履行监督面临的问题

  1.1.监督对象缺少红线底线意识

  监理国有企业缺乏良好的底线意识以及红线意识,不承认纪律以及规定的重要性,日常工作中会出现违反相关要求的问题。例如,在投标中连续或被动贿赂存在问题,在采购时收取供应商回扣,国有企业结算上报数据虚假等,都是常见的违纪行为。国有企业内部针对违纪行为的处理程度不足,难以对监督对象起到很好的震慑作用,使其出现了侥幸心理,部分监督对象甚至会出现不做事等于不犯错的思想,这严重影响了纪委监督活动的有序开展。

  1.2监督力量单薄

  长期以来,由于人员编制和工资总额有限,国有企业的部分行政职能部门一直处于人员短缺状态。大多数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关的专职人员往往较少,兼职人员较多,甚至机构设置不独立的情形,国有企业纪委工作得不到重视,工作难以开展,导致监督工作流于形式。

  国有企业纪委履行监督策略

  2.1延伸基层监督触角

  第一,确定派驻监督的具体工作任务。国有企业纪工委对于自身的职责认知存在不明确的问题,不知道如何开展监督工作,此应当重视对其工作目标和工作内容进行明确。除去对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外,还应当对纪工委实施工作机制的优化及引导,调整干部选拔制度,落实民主集中制管理理念,构建廉政风气。同时,针对接受到的各种检举内容进行核查,初步了解,分析其是否属实,配合企业纪委进行查办。第二,重点针对派驻监督模式进行改革。目前很多监督人员均为兼职纪监员,主业加身,难以聚焦监督专责。为解决这一问题应当设置专职的纪工委,要求纪监员和相关部门以分离的方式进行办公。针对派驻工作计划进行调整,确定人员待遇等,强化对相关组织以及人员的领导强度,确保能够及时发现基层存在问题,做好预控处理。

  2.2要做到“三个精准”,抓好专项监督

  一是靶向精准。为加强专业检查,国有企业纪委可以向专业部门借,找出问题的症结所在,提高监督质量。二是施策精准。国有企业纪委要找准监督的入口,以巡察反馈问题、群众反映问题、业务自查问题为抓手,善于运用“第一种形态”,防止监督失之于软、失之于空。三是发力精准。国有企业纪委要聚焦生产经营全过程、党员教育管理等工作,加强检查,落实责任,积极整改不作为、慢作为等管理方面的问题,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确保监督精准落地见效,真正做到业务延伸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

  2.3建章立制,规范工作流程

  国有企业纪委的职能定位在于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力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能。国有企业纪委要根据《公立国有企业章程范本》等政策文件,结合实际工作的需要,健全国有企业制度体系

  。如廉洁自律管理规定、廉政教育学习制度、监督执纪工作实施办法、风险防控管理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问题线索上报及处置制度等,规范国有企业纪委监督检查内容、方法、结果运用等,使所有工作都有规可依。2.4突出重点,强化日常监督

  1狠抓宣传教育,增强廉洁意识。定期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上级纪委的相关文件,宣讲反腐形势和典型案例,联系国有企业实际反复强调廉洁自律要求。正常开展警示教育、案例教育,以身边事警示身边人。加大对热点重点部门和重点人员的教育力度,加强对财务、基建、设备等人员进行专题廉洁和纪律教育。

  批新提拔干部任用前,院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体廉政谈话。2排查风险点,堵塞漏洞。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针对所有权力,区别职务权力、职业权力的不同特点,试行分类管理防控。对全院各科室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进行汇总,梳理具体责任事项,形成廉政风险防控责任清单,汇编《廉政风险防控手册》。针对排查出的风险点,分析风险表现形式,明确防控措施和相关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同时,通过头脑风暴的方式,对排查出的风险点进行高、中、低等级评估,针对不同的风险等级制定不同的监督策略。如高风险等级需要院纪委及相关处室定期进行监督检查,严格对照制度要求查验落实情况,对落实不到位的进行整改形成闭环。中风险等级则由院纪委进行不定期抽查,相关处室常态化巡查。低风险等级由各部门进行日常管理。院纪委聚焦重点环节、重点人员和重点事件,对腐败和不正之风易发多发的环节出台配套监督措施,进行常态化监督。如招标采购环节,制定出台招标监督流程管理规定,凡是招标必须提前向纪委备案,纪委审核部门材料,对不符合招标需求的一票否决。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由形式监督深入到内容监督,将原来的现场签字背书改进为全程审核制约,力求招标按流程进行,依规范执行,严密控制违规风险

  。3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时。严格约束党员干部行为并建立干部廉政档案,将廉政考核结果与个人职称聘任、评优评先、提拔任用挂钩,廉政考核不合格者试行一票否决制。党员干部每年年底进行全院述职述廉,汇报一年来个人及科室廉政工作情况,签订“一岗双责责任

  书”。紧抓元旦、春节、清明、端午、中秋、国庆等节点,传达上级廉洁过节要求,突出节假日期间违规旅游禁令,防范节日期间廉洁风险。

  2.5加强纪检队伍素质建设

  在纪检监察工作中,人的因素是现阶段影响工作质量的关键因素,要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质量,必须重视加强纪检监察队伍的综合素质,提高纪检监察人员的工作质量。首先,重点针对现有的纪委监督人员进行培训。国有企业应当形成系统化的培训体系,通过不断的培训提高纪委监督人员的工作能力和综合素养,促使纪委监督人员能够形成较好的专业意识和工作技能。纪委部门首先应当落实两学一做和三会一课要求,组织纪委人员学习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强化纪委人员的政治理论素养。除去理论素养培训外还应当结合具体的工作情况对监督工作问题进行分析,通过培训的方式分析问题原因以此来制定合适解决策略。在进行培训时可以组织纪委监督人员进行线上学习,信息化技术能够提升培训活动的灵活性,让纪委监督人员自行选择学习时间。同时还能够利用信息平台及时上传其学习结果,能够对其学习进行有效监督。

  结束语

  综上所述,日常监督是企业纪委的重要工作职能,对于企业清廉公正工作环境的建立有重要意义。企业纪委需要深入研究以往的日常监督工作模式,同时将企业发展现状与内部管理水平结合起来,从日常监督工作模式以及工作制度两方面入手,创新完善日常监督体系,从而确保企业纪委日常监督效果,为企业健康发展营造健康公正的环境。

  参考文献:

  [1]傅炎初.国有企业纪委监督面临的问题与对策建议[J].办公室业务,2021(13):94-95.

  [2]马继良,合恩平.国有企业纪委落实监督责任面临的问题及对策[J].办公室业务,2018(20):25-26.

  [3]刘宇佳.国有企业纪委落实监督责任面临的问题及对策[J].时代报告,2018(09):34-35.

篇三:纪检监察机构落实监督责任存在问题

  

  关于履行监督责任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汇报

  近年来,XXXXXX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部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纪委关于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以规范权力运行、完善风险防控为重点,着力构建具有水利、林业特色的惩防体系,取得一定成效。但由于体制机制等多方面原因,我局纪委在履行监督责任的工作中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现将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汇报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组织机构设臵不完善。纪委力量薄弱。我局由于承担业务工作较多,岗位设臵中也未设臵专职纪委人员岗位,都是兼职。纪委书记

  借调至

  至今未回,纪委班子成员都肩负着大量其他业务工作,纪委工作基本都是兼顾,导致纪委工作开展较差。

  (二)制度机制上不完备。党章等法规制度明确了监督要求,但配套的监督制度不完善、未跟进,缺乏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同级监督没有抓手、缺乏依据。

  (三)监督不到位。对党风廉政建设部署多,监督少,作风督查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查处的作风问题和腐败案件不多,通报曝光力度不够,震慑力不强。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特别是“八小时以外”监督方法不多,手段缺乏,督查时松时紧,未形成常态,对党员干部中的不良风气和苗头倾向制止不力,早发现早处臵机制不完善,使一些单位作风问题纠而复生,难以根治。

  (四)实践层面上有障碍。少数基层领导干部在口头上接受监督,思想和行为上却规避监督,工作联系少、思想交流少、生活交往少,形成一道无形的墙,制约着纪委同级监督职能作用发挥。

  二、产生的原因剖析

  (一)没有厘清自己的主责脉络,弄清权力和责任的边界线。党章对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虽然作出明确的规定,但目前仍没有任何条例、规定、文件对组织协调的范围、内容、方式、程序进行规定。什么工作需纪委牵头组织,什么工作仅需纪委配合协调,比较难把握,往往是根据当地党政主要领导的指示或纪委自身的理解来实施,缺乏可操作的规范性做法。

  (二)“好人主义”的思想作祟。认为严格执行责任制会得罪人,考核时会丢分,不愿得罪人,对廉政建设检查不认真,考评述廉流于形式,检查不深入、不细致,多以被考

  核者口头和材料汇报为准;对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存在的问题和消极现象不愿去问,不愿去管;在案件查办处理过程中,有畏难情绪,不敢担当,不想查,不愿查,听之任之。

  (三)专业知识学习不够深入。纪检干部多为兼职,本身业务工作繁重,对纪检专业知识学习较少,业务能力不高,不能履职,对工作无所用心,心中无数,知识结构单一,执纪能力滞后,协调能力不强,难以适应高智能化、高科技化的治腐趋势,导致监督责任难以落实到位。

  三、整改措施及建议

  (一)履行监督责任要有新认识。履行好监督责任,提高思想认识是基础,要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全会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上来,牢固树立“抓好监督是本职,抓不好监督是失职”的理念,自觉克服好人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履行监督责任的责任感、使命感。

  (二)落实“两个责任”要有新手段。在建立责任清单制度,扎紧责任体系“笼子”的基础上,要把“考核、问责”这根“牛鞭子”作为推进“两个责任”落实的重要手段,出台“两个责任”考核办法,健全责任考核体系。在总体规划上,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为以上级党委为考核主体的“主体责任”考核,变纪检监察工作绩效考核为以上级纪委

  为考核主体的“监督责任”考核;在“主体责任”考核份量设计上,应与经济社会发展考核平行,结果运用同比重;在考核指标设计上,应以定性定量科学、注重实绩、方便操作为目标;在责任追究上,建立刚性的问责追责机制,突出考核追责、问题倒查追责、履职不力追责三个重点内容。通过强化考核和追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实到位。

  (三)监督执纪工作要有新举措。推进监督方式转变,实现“监督与再监督”的无缝对接,避免出现“工作空档”和部门责任弱化、纪委责任泛化的现象。建立纪委统筹、归口监督、纪委再监督再检查的工作体系和工作链条,不断提升监督效果,切实实现纪委事中监督向事前监督、监督事向监督人的转变。

  (四)持续改进作风要成新常态。履行好监督责任,强化作风督查是切入点和突破点。要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市、县委十不准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明察暗访、问责处理、通报曝光、整改落实力度。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同时从“四风”问题延伸下去,抓好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文风会风建设,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

  (五)纪委干部队伍建设要加强。履行好监督责任,纪检干部队伍建设是保障,要认真落实王歧山书记“对自身的监督必须更加严格,执行纪律必须更加刚性”的要求,强化

  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做到既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又自觉接受监督。

篇四:纪检监察机构落实监督责任存在问题

  

  龙源期刊网http://www.qikan.com.cn纪委落实监督责任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作者:张关发

  来源:《企业文化》2019年第11期

  摘要:结合实际,总结了目前国有企业纪委落实监督责任存在的问题,问题包含监督主体存在问题、监督对象存在问题以及监督制度存在问题,同时,在问题提出的同时针对性的对纪委落实监督责任面临的问题及对策进行总结,希望研究后可以给相关工作人员提供一点参考。

  关键词:纪委;监督责任;问题;对策

  党的十九大以来,在多次会议中都提到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责任制,明确各级党委的主要职责,同时还应该加强纪委的监督管理。在很长的发展时期中,国有企业中的即为对于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都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也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在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时期中,国有企业纪委工作还存在很大的偏差,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存在很大的差距,所以需要彻底的解决这一问题,那就要经济的落实国有企业纪委监督责任。

  一、目前国有企业纪委落实监督责任存在的问题

  (一)监督主体存在问题

  监督主体履职错位。一方面党委主体责任与即为监督责任发生错位。纪委的主要作用就是对党内活动的监督和检查,而党委则设计到更多的部门,其责任也更大,最终都要将结果汇报到纪检监察的部门中,这就导致了这一部门既是监督者又是被监督者,从而导致了很多工作都无法顺利的开展下去。另一方面是业务监督与专门监督的错位。有些业务部门在具体工作的过程中将岗位与工作制度中的监督、验收责任直接推给纪检监察的部门,这样就可以完全推卸责任,即使出现工作问题也无法进行责任的划定。

  监督主体顾虑多。一方面因为国有企业的纪委都是在同级的党委干部的领导之下开展各项工作,只要是工作中与领导干部存在争议或者观点冲突的情况,必然会导致工作无法有序的开展,损害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另一方面,国有企业纪委在工作的过程中缺乏独立性,所以在工作的过程中,还要考虑到与其他部门和机构的关系,避免发生冲突而导致后续的工作无法开展下去。

  (二)监督对象存在问题

  1.监督对象重基层轻机關。国有企业在经营业务、廉政风险建设的工作重点就是在基层单位中,开展全面的基层监督也是必然的。但是对于权力、财权的集中却在于上级部门中,这些机关的领导部门一旦出现严重的违法违纪的行为,必然会导致影响范围更大,所以对于机关部门的监督和基层部门的监督都是非常重要的,也是必须要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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