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第十届羽毛球团体赛比赛规则及说明,供大家参考。
第十届羽毛球团体赛比赛规则及说明 1、参赛队员人事关系必须属于后勤集团(不得借用队员),以各中心为单位进行报名,报名后参赛队员不得改变。
2、原则以中心为单位,至少组织一支参赛队伍,参赛人数较多的单位,最多可出 2 支队伍,同一个队员不得参加两个队。
3、每队限报 10 人(为满足比赛条件,男女最少各报 4人),以最终上报的报名表为准。报名表将在赛前进行公示。比赛中如发现有替赛行为,一经查实,作为弃权处理。
4、每一轮次比赛中每个参赛队员只能参加 1 场比赛(不得兼项)。
5、团体赛预赛阶段采用分组循环,小组出线后采用交叉淘汰赛制。
6、团体赛为五场三胜制,比赛顺序为男单、女单、混双、男双、女双(按照国际混合团体比赛顺序)。
7、各单项赛的每场比赛均采用三局两胜制,半决赛及决赛为标准 21 分制(20 平后,领先 2 分为胜,30 分封顶),其它轮次比赛均为 15 分制(先到 15 分为胜)。
8、参赛队及队员需要提前到场准备参赛,每场比赛按照实际情况可能提前开始比赛,具体时间按照赛场裁判指令为准,各参赛队不得故意拖延比赛时间,迟到 10 分钟以上则视为自动弃权。
9、比赛争议由裁判员及裁判小组裁决,对违反规则的参赛队及队员将被取消比赛资格及成绩。
10、每个参赛队的领队及教练不允许参赛,对违反规则的参赛队将被取消比赛资格及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