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制度】县委政法委2010年内部管理制度

时间:2023-05-15 09:25:03 公文范文 浏览次数:

县委政法委2010年内部管理制度一、政治业务学习制度1.学习内容:重点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中央的重要文献以及本职范围内的业务知识、法律法规、科学技术、市场经济书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政法制度】县委政法委2010年内部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

【政法制度】县委政法委2010年内部管理制度


县委政法委2010年内部管理制度


一、政治业务学习制度

1.学习内容:重点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中央的重要文献以及本职范围内的业务知识、法律法规、科学技术、市场经济书籍为主,结合时事政治学习,努力提高政治理论水平。

2.学习方法:要坚持以自学为主,集中学习为辅,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读与写相结合,把学习理论与总结指导工作和改造世界观有机结合起来。

3.人人有学习专用笔记本,坚持写心得体会,全年不少于4篇。

4.全体人员自学成才,凡通过学习,获得本科文凭者,单位予以2000元奖励,获得研究生文凭者,单位予以3000元奖励,经单位同意参加各类公考者,单位予以报销报名费和车旅费。

二、调查研究制度

1.针对政法工作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每人必须有一个调研课题(司机除外),全年撰写调研文章或论文2篇以上。

2.积极参加县级以上组织的各种调研活动,按时完成调研任务,并上报调研信息。

3.全年编办《麻阳政法动态》12期以上,本委人员要积极投稿,并在该内刊上发表调研文章或论文1篇以上。

三、执法监督和督察制度

1.要加强执法监督工作,组织专门力量,实行专人负责制,支持和帮助政法各部门排除干扰和阻力,指导和督促政法各部门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及时纠正各种执法违法和违纪现象。

2.认真办理上级交办的各项督办案件,对上级和同级党委、政府领导的重要批示、指示要认真督办落实,并积极反馈信息。

3.对重大疑难案件,要召开党内联合办公会议,及时进行研究协调处理。

4.不定期组织人员到政法各家督促工作并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四、集体领导制度

1.定期召开书记办公会议,及时研究部署本委工作。

2.对重大问题形成决议后,个人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必须无条件服从和执行决议。

3.分管各项工作的副书记应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团结协作,不得借口推卸工作责任,遇到重大问题可提交书记办公会集体研究处理。

4.政法委工作人员必须置于集体领导和监督之下,未经授权不能以本委的名义表态、拍板,以共同维护集体领导的权威。

五、廉政建设制度

1.不准接受公款馈赠和超标准接待。

2.不准接受下级单位贴钱代购物品和报销开支。

3.不准行贿、受贿、索贿。

4.不准占用和侵占公共财务。

5.不准超标准报销开支。

6.不准以权谋私、贪赃枉法。

六、财务管理制度

1.实行 “一支笔”签字制度。发票、出差补助等均由经办人注明其用途,分管领导审核后,再由分管财务的领导签字后方可报账。

2.加强购物管理。凡单位购物先由办公室列出计划,经主要领导和分管办公室的领导审批同意后,再由办公室统一购置,发票及票据由分管办公室领导审签,并认真做好登记、保管、发放工作。未经领导同意,私自购买的物品,一律不予报销。集体公共财务由办公室统一登记保管,未经领导同意,不得私藏。

3.严格票据(证)和现金管理制度。个人借用公款者须经书记批准,并及时归还;借公款出差一般在回来后3天内报账结清。凡未经批准而借出公款者,扣罚财务人员的一个月补助。

4.加强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各内设机构不得私设小钱柜,一切收入(包括各种培训费、考试费、专项拨款、罚没收入提成、赞助款、综治、铁护经费等)均应及时全额上交财务并入账,由单位统一管理。凡违背上述规定,进行自收自支或擅自动用以上款项者,按违反财经纪律论处。

5.鼓励各股室积极创收和单位工作人员向上向外争取工作经费(个人争取的归入其所在股室),争取资金10000元以内的(含10000元),各股室作为办公经费自行使用;10000元以上的,按争取总金额的50%返还到各股室作为办公经费开支使用。

6.财务人员坚持每季度公布或通报一次财务收支情况。

七、接待制度

1、实行各股室招待经费包干制度,自负盈亏。

2、除包干外,办公室的全局性重大接待、重大业务联系及主要领导的特殊接待经费开支,须经主要领导批准。

3、包干结余经费由各股室继续作为办公经费开支使用。

八、用车管理

1、车辆及司机由纪检员分管,办公室统一安排调度,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安排,不得擅自动用本单位车辆,司机凭办公室派车单出车和加油。

2、用车原则:首先保证领导工作用车,其他因公用车应按照“先急后缓、先远后近”的原则安排车辆。

3、外单位用车必须经分管领导或书记同意,办公室开出派车单方可用车,原则上由用车单位加油。如无派车单,按私自出车处理,造成事故,由司机负责。

4、油费开支一律包干到各股室。

5、要保持车容整洁,每次出车回来后,要及时对车辆进行擦洗。洗车实行定点包年制度(具体事宜由办公室联系),如在指定地点外洗车(仅限车辆在本县范围内需要洗车),一切费用自理。

6、车辆维修由驾驶员事先申报,报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批准,再由办公室制定维修计划,确定维修项目,所需经费在1000元以下,由分管财务的副书记审批,1000元以上由书记审批。同时设立维修监督员,监督车辆维修。

7、司机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规程,要确保行车安全。如因司机的责任而造成事故的,按交警部门分摊的责任,司机承担其损失总额的10%

8、司机不得擅自将车辆交由他人驾驶,如有违背,一次罚款100元,如造成事故,由司机承担全部责任。

9、司机如无出车任务,应到办公室上班,并将车辆停放在办公楼旁。

九、出勤制度

1.自觉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无故请假。上午8:30、下午3:00为考勤时间(若上班时间有所调整,则相应变动。)

2.办公室负责考勤,对全体人员每天上岗情况进行逐人如实登记,每月公布一次。

3.因事(病)不能上班,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4.请假做到不超假,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上班回单位的,必须及时向主要领导口头续假。否则,视为旷工。

5.严格请假审批制度,工作人员请假半天以内由办公室批准,请假一天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请假两天以上的必须由书记批准。

6.因公外出(含县城内),半天以内向办公室报告去向,一天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两天以上由书记批准。

十、文书档案管理制度

1.所有来文均由办公室签收、登记、呈送、回收、归档。

2.机要文件实行专人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签收、登记、呈送、回收、归档。

3.领导传阅文件,应及时退还办公室归档,确保办文效率。

4.凡单位文件资料不得私自带出办公室(打印文件资料除外),如有违背,造成文件遗失,泄密等事件,严格追究当事人责任。

5.各内设机构需要使用文件,一律到办公室履行借阅手续,并及时归还。

十一、奖惩制度

1、全年出满勤者,年终奖励4000元。如有缺勤,全年迟到三次以上者,每超过一次扣除5元,早退三次以上者,每超过一次扣除10元,旷工一天扣除50元。

2、考虑到政法工作的特殊性,在单位经费允许的情况下,按照国家有关政策以及上级部门有关精神,全委干部、职工按300元的标准每月发放加班补助,经费由单位统一开支。

3、凡由单位指派参加县以上的各项竞赛活动取得优异成绩的,按所获奖金的同倍予以奖励。如取得前三名,但该活动无奖金,则酢情予以奖励。

4、全县综治工作或政法委全面工作获市先进单位,市里给委里奖励1万元,单位配套奖励1万元;获省委、省政府授予的先进单位,每个工作人员奖励3000元;获全国先进单位,每个工作人员奖励5000元,获得市以上先进单位奖励后,县里再配套奖励1000元;各单项工作获省、市表彰奖励的,相关工作人员每人给予300元、1000元奖励;全面工作或单项工作处在全市倒数三位内的,每个工作人员或相关工作人员处罚金500元;全面工作或单项工作处在全省倒数三位内的,每个工作人员或相关工作人员处罚金1000元(单项工作处罚以分管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为主)。

5、鼓励对外宣传,凡与政法工作有关的,在省以上(含省)党报党刊发表理论性文章的,奖1000元,新闻类的奖500元;市级党报党刊发表理论性文章的奖300元,新闻类的奖100元;县级党报党刊上发表理论性文章的奖200元,新闻类的奖50元。

6.司机全年安全行车无大小事故,年终奖励1000元。

7.凡因工作失职,影响单位年终考评积分者,由书记办公会议研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酌情处罚。工作措施不得力,年终综治受到扣分的,每扣0.1分,分管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扣除奖金100元,依此类推,扣完为止。

8.不服从工作安排,造成不良影响者,每次扣年终奖100元。


中共麻阳苗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

2010118

推荐访问:政法委 县委 政法 【政法制度】县委政法委2010年内部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