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行政复议街道受理点工作方案为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政府法制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12〕52号)和《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政府法制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制方案】东城区人民政府设立行政复议街道受理点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设立行政复议街道
受理点工作方案
为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政府法制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12〕52号)和《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政府法制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发〔2013〕10号)的要求,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受理渠道,方便人民群众通过法定渠道表达利益诉求,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经区政府批准,在完善区政府行政复议接待室的基础上试点设立区政府行政复议街道受理点(以下简称街道受理点)。有关工作方案如下:
一、设立原则
按照“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统筹兼顾、便民高效”的原则,在完善区政府行政复议接待室的基础上,在全区范围内按片区试点设立四个街道受理点。四个试点街道受理点分别是和平里街道受理点、景山街道受理点、龙潭街道受理点以及永定门外街道受理点。设立的街道受理点要以便民为原则,落实方案要求,采取相应措施,方便人民群众申请行政复议。
作为区政府的派出机构,试点街道要对设立的街道受理点工作负总责,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指派街道相应职能部门承担职责并具体组织实施。街道法制、信访、司法等部门要密切配合、相互协作,以街道受理点工作为抓手,通过多元调解等手段引导人民群众通过行政复议等法定渠道解决争议、化解矛盾纠纷。
二、组织领导
成立区政府街道受理点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统筹领导街道受理点各项工作。
组 长:暴 剑 副区长
副组长:李凌波 区政府法制办主任
成 员:丁选云 和平里街道办事处主任
高永学 景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吕晓东 龙潭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卫兵 永定门外街道办事处主任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府法制办,具体组织、落实街道受理点各项工作。
办公室主 任:李凌波 区政府法制办主任
办公室副主任:刘延亭 区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办公室成 员:刘金钟 和平里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高 扬 景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郝兆阳 龙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卫 莉 永定门外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三、机构名称及工作性质
在试点街道设立街道受理点并悬挂标示标牌,名称分别为:“区政府行政复议某某街道受理点”。
街道受理点代为履行接收行政复议申请等职责,在工作组的统筹领导及工作组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和审理权限不变,仍属于行政复议机关。
四、人员保障及经费保障
按照统筹兼顾的原则,试点街道要合理配置街道受理点工作人员,发挥街道、社区、网格等职能作用,充分调动律师、调解员等社会力量参与街道受理点各项工作,发挥专兼职人员作用,形成工作合力,保障街道受理点工作人员到位。
街道受理点各项经费支出一并列入街道财政预算,要充分保障街道受理点工作的正常开展。
五、工作步骤
街道受理点的设立,分宣传培训阶段、启动实施阶段和巩固完善阶段3个步骤进行,与在幸福大街3号院(原信访接待大厅)调整设立区政府行政复议接待室同步开展,一并实施。
(一)宣传培训阶段
试点街道要将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及时报送工作组办公室。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在工作组的统筹领导下,由工作组办公室协调试点街道确保街道受理点工作人员、工作场所的落实。试点街道要把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具备法律知识背景的人员配备到街道受理点工作中去,并要把确定的两名街道受理点工作人员名单及时报送至工作组办公室。工作组办公室要组织开展好街道受理点前期培训工作,全区各街道也要抓住有利时机开展好我区设立街道受理点的宣传发动工作,扩大我区设立街道受理点的社会知晓度并吸纳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和支持。
(二)启动实施阶段
试点街道按照方案要求,逐项开展工作,工作组办公室要实施动态督查,强化工作落实。工作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各街道受理点工作人员开展日常行政复议接待等相关业务指导。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指导各街道受理点通过登录北京市行政复议信息系统平台等方式,进行行政复议的接待、咨询、审查、制作行政复议接待笔录、接收行政复议材料;汇总、统计、分析行政复议申请的特点、类型并上报工作组办公室。
(三)巩固完善阶段
各街道受理点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客观自评,形成书面材料,于年底前报工作组办公室,工作组办公室对试点工作进行全面分析、综合评价,及时总结经验、整改问题,推进工作有序开展。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街道、区政府法制办等相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加强行政复议受理环节下移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加强领导切实将畅通行政复议受理渠道这项关系百姓切身利益的工作抓紧抓好。要加强配合,协调解决存在的各种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指导,确保落实
在工作组的领导下,区政府法制办要将推进行政复议受理环节下移工作纳入依法行政考核体系,制定具体的量化指标,确保行政复议申请渠道畅通,区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取得实效。
(三)定期总结,检查督促
工作组办公室应每年对街道受理点工作进行一次总结,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学习借鉴其他地区的先进工作经验,力争创造性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