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意见】滁州市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实施意见【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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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皖政办〔201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育意见】滁州市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实施意见【范文精选】,供大家参考。

【教育意见】滁州市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实施意见【范文精选】



滁州市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

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皖政办〔201633号),经20161121日市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和体育规律,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理念,以“天天锻炼、健康成长、终身受益”为目标,着眼青少年体育兴趣培养、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的养成,全面提升体育教育质量,健全学生人格品质,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和综合素质。

(二)工作目标。以中小学为重点全面加强学校体育,深入推进学校体育改革发展,到2020年,学校体育办学条件总体达到国家标准,体育课时和锻炼时间切实保证,教学、训练与竞赛体系基本完备,体育教学质量明显提高;学生体育锻炼习惯基本养成,运动技能和体质健康水平明显提升,规则意识、合作精神和意志品质显著增强;基本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调、社会参与的学校体育推进机制,社会关注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的良好氛围基本形成。

二、深化教学改革,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

(三)完善体育课程。以培养学生兴趣、养成锻炼习惯、掌握运动技能、增强学生体质为主线,建立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衔接体系。各中小学校要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开足开好体育课程,严禁削减、挤占体育课时间。积极做好体育与健康校本课程的开发和利用,增强课程的多样性和针对性。科学安排课程内容,在学生掌握基本运动技能的基础上,根据学校自身情况,开展运动项目教学,提高学生专项运动能力。大力推动足球、手球、篮球等集体项目,积极推进田径、体操、武术等基础项目,广泛开展乒乓球、羽毛球、软式排球、啦啦操等学生喜爱项目。开发跳绳、踢毽子、推铁环等民族民间传统体育项目,丰富体育课程内容。

(四)提高教学水平。体育教学要加强健康知识教育,注重运动技能学习,落实课程标准,科学安排运动负荷,重视实践练习。让学生熟练掌握一至两项运动技能,逐步形成“一校一品”、“一校多品”教学模式,努力提高体育教学质量。关注学生体育能力和体质水平差异,做到区别对待、因材施教、快乐参与。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和对残疾学生的体育教学质量,保证每个学生接受体育教育的权利。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和安徽基础教育资源应用平台,开发和创新体育教学资源,促进信息技术和体育教学深度融合,不断增强体育教学效果。

(五)强化课外锻炼。健全学生体育锻炼制度,学校要将学生在校内开展的课外体育活动纳入教学计划,列入作息时间安排,与体育课教学内容相衔接,切实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落到实处。幼儿园要遵循幼儿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中小学校要组织学生开展大课间体育活动,寄宿制学校要坚持每天出早操。职业学校要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加强对学生身体素质的培养,科学安排学生的体育锻炼时间。引导学生积极参加校外全民健身运动,中小学校要合理安排家庭“体育作业”,家长要支持学生参加社会体育活动,社区要为学生体育活动创造便利条件,逐步形成家庭、学校、社区联动,共同指导学生体育锻炼的机制。积极争创全国学校体育工作示范校,各地各校要定期开展阳光体育系列活动和“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主题群众性课外体育锻炼活动,开展学生冬季长跑等群体性活动,形成长期坚持锻炼的舆论氛围。

三、注重教育体育结合,完善训练和竞赛体系

(六)开展课余训练。学校应通过组建运动队、代表队和兴趣小组等形式,积极开展课余体育训练,构建小学、初中、高中相互衔接的课余训练体系。要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运动训练规律,科学安排训练计划,妥善处理好文化课学习和训练的关系,全面提高学生身体素质,打好专项运动能力基础,不断提高课余运动训练水平。要加强青少年运动员文化教育,切实保障义务教育阶段运动员就近入学。加强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专项特色学校、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建设,优化布局结构,强化考核管理,完善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七)完善竞赛体系。建设常态化的校园体育竞赛机制,广泛开展小型多样的班级、年级和校际间体育比赛。学校每年至少举办一次综合性运动会或体育节,通过丰富多彩的校园体育竞赛,吸引广大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制定学校体育课余训练与竞赛管理办法,完善和规范学生体育竞赛体制,构建“谁主办、谁负责”,分级管理、赛制稳定、相互衔接、制度配套的市、县、校三级体育竞赛体系。积极整合各类赛事资源,打造具有滁州特色的体育品牌赛事,如手球、足球、体操等。定期举办全市中小学生体育比赛,建立完善全市校园足球和手球项目竞赛体系。市、县每年要举办3项以上中小学生体育比赛,其中必须包括手球和足球比赛,优先发展我市特色的品牌赛事。

(八)鼓励学生参加运动会。各县市区要支持、鼓励学校参加省、市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体育协会等单位举办的各类体育比赛。鼓励有条件的学校试办市、县运动队。对在各类运动会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学校应给带训老师和参赛运动员适当训练补助和奖励。

四、增强基础能力,提升学校体育保障水平

(九)加强体育教学研究。各县市区教学研究机构要配有专职体育教研人员,加强体育教育教学研究,申请国家体育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重点研究中小学体育教学规律及体育课程衔接问题。市、县教育部门要与高校建立联系,依托高校,深入研究中小学体育教学规律,为中小学体育教学及改革提供理论保障,提高学校体育科学化水平。

(十)加强体育教师队伍建设。加快教师结构调整,多渠道配备体育教师,到2020年按标准逐步配齐中小学体育教师。完善中小学校体育教师补充机制,在新任中小学教师招聘中,优先招聘体育教师。实施定向培养乡村全科教师计划,为贫困地区乡村学校培养合格体育教师。鼓励优秀教练员、社会体育指导员、有体育特长的志愿人员兼任体育教师。实施体育教师全员培训,成立市、县体育名师工作室,着力培养一大批体育骨干教师。实行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轮岗交流制度,通过采取定期交流、学校联盟、结对帮扶等多种方式,促进体育教师均衡配置。科学合理确定体育教师工作量,把组织开展课外活动、学生体质健康测试、课余训练、比赛等纳入教学工作量或给予必要经费补助。保障体育教师在职称(职务)评聘、福利待遇、评优表彰、晋级晋升等方面与其他学科教师同等待遇。学校应保障体育教师工作运动服装费用。

(十一)推进体育设施建设。各地要按照学校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加大对学校体育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把学校体育设施列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实施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改善等工程,以保基本、兜底线为原则,建设好学校体育场地设施,配好体育器材,为体育教师配备必要的教学装备。市、县教育体育部门,尽量将全民健身路径等公共体育设施安排在中小学校或周边。进一步完善制度,积极推动公共体育场馆设施为学校体育提供服务,向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全面实施有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场地设施在寒暑假、节假日对社会开放。充分利用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示范性综合基地等资源开展体育活动。各县市区政府要将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纳入当地公共服务体系,将学校体育设施的建设、维修、管理资金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对向社会开放体育场馆、场地的学校体育设施正常运行、维护等给予经费补助。市本级每年从体育彩票公益金中安排一定资金补贴滁州城区开放学校。县级教育体育部门每年也要从体育彩票公益金中划拨专项资金用于帮助开放学校添置和更新体育器材等,每所开放校补助不低于1万元。

(十二)完善经费投入机制。各地要切实加大学校体育经费投入力度,在安排财力时要对学校体育给予倾斜。利用现有渠道,将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体育活动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并加大投入力度。优先支持农村贫困地区、偏远地区学校体育工作。市、县教育体育部门应根据需求将学校体育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督促各级各类学校保障体育工作的经费需求。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发展学校体育,多渠道增加学校体育投入。

(十三)健全风险管理机制。健全学校体育运动伤害风险防范机制,保障学校体育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学校要编制体育运动风险防控应急预案。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培养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高学生的伤害应急处置和救护能力。加强校长、教师及有关管理人员培训,提高学校体育工作人员运动风险管理意识和能力。学校应当根据体育器材设施及场地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管理,定期开展检查,有安全风险的应当设立明显警示标志和安全提示。完善校方责任险,鼓励各县市区试点推行学生体育安全事故第三方调解办法。

(十四)整合各方资源支持学校体育。完善政策措施,采取政府购买体育服务等方式,逐步建立社会力量支持学校体育发展的长效机制,引导技术、人才等资源服务学校体育教学、训练和竞赛等活动。鼓励高校、市体校定期组织高校教师、大学生和教练员深入学校指导开展有关体育活动。

五、加强评价监测,促进学校体育健康发展

(十五)完善考试评价办法。完善和规范体育运动项目考核、学业水平考试,发挥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的导向作用。体育课程考核要突出过程管理,从学生出勤、课堂表现、健康知识、运动技能、体质健康、课外锻炼、参与活动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中小学要把学生参加体育活动情况、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和运动技能等级纳入初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充分利用中小学综合素质评价管理系统做好学生身心健康写实记录和评价工作。逐步增加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中考成绩中的权重。学校体育测试要充分考虑残疾学生的特殊情况,体现人文关怀。

(十六)加强体育教学质量监测。明确体育课程学业质量要求,落实学生运动项目技能等级评定标准,促进学校体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建立中小学体育课程实施情况监测制度,定期开展体育课程质量监测。建立健全学生体质健康档案,严格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将其实施情况作为构建学校体育评价机制的重要基础和考核县级政府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依据,确保测试数据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发挥安徽省中小学课程管理系统实时监测、及时诊断的作用,把监测的作用落到实处,适时对体育课开展情况进行公示。

六、组织实施

(十七)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滁州市青少年体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由市教育体育局、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团市委等单位组成,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市区政府也要建立青少年体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把学校体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强统筹协调,落实管理责任。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切实抓紧抓好。进一步完善强化有关部门和单位工作职责,落实好深化学校体育改革的各项任务。

(十八)强化考核激励。各地要把学校体育工作列入政府绩效考核指标、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校长业绩考核评价指标。按照有关规定,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学校和个人进行表彰。市、县教育督导机构要健全目标考核机制,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研究制定和实施学校体育工作督导检查办法,将学校体育工作纳入县级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指标体系,加强绩效评估和行政问责。对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持续三年下降的地区和学校,在教育工作评估中实行“一票否决”。建立学校体育工作专项督导制度,定期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学校体育工作专项督导,建立约谈有关主管负责人的机制,并将督导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告。

(十九)营造良好环境。要通过多种途径,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及网络等手段,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宣传力度,总结交流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传播科学的教育观、人才观和健康观,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和支持学校体育的良好氛围。

20171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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