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方案】中山市建设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试点工作方案

时间:2023-05-21 11:35:02 公文范文 浏览次数:

建设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试点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实施《广东省建设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五年行动计划》,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打造透明高效、竞争有序、公平正义、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制方案】中山市建设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试点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法制方案】中山市建设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试点工作方案


建设法治化国际化营商

环境试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实施《广东省建设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五年行动计划》,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 打造透明高效、竞争有序、公平正义、和谐稳定、互利互赢的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增强中山发展的软实力,努力增创中山国际竞争新优势,加快建设珠江口西岸理想城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建设公平正义法治环境

以提高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水平为目标,全面树立法治理念,完善营商环境法制体系,促进市场主体守法营商,让市场主体依靠规则和法律保护健康运行。到2017年,逐步完善与国际接轨的商事登记管理制度,力争我市的市场经济规则得到普遍认同和尊重。

(一)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增强依法行政意识、能力和水平,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不断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继续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进一步梳理带有自由裁量权的行政处罚,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制定具体的处罚标准,以此推动行政执法活动更加公正透明。结合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全面梳理行政执法职权和执法依据,建立更加便民高效、制约有效的行政执法程序,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积极运用非强制性的执法方法,完善相对集中处罚权制度。建立健全各项行政监督制度,逐步完善和落实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并开展行政执法个案监督,对执法不当损害企业利益的,必须依法赔偿。(市法制局、市编委办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

(二)完善营商制度。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将保障营商主体的运营纳入制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轨道。建立健全企业开办、施工许可、财产登记、信贷获取、投资者保护、税收征管、跨国贸易、合同执行、企业破产等方面的制度体系,各相关部门在制度建立过程中,尤其是在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过程中,应广泛听取营商主体和行业协会意见,使各项制度更加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充分借鉴先进发达国家和地区法律在实操规定、程序设定等方面的内容,强化程序性制度建设,确保事项管理更加公正高效。及时清理不利于维护营商规则的制度性文件,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市法制局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

(三)提高解决商事合同纠纷司法效率。增强司法工作的公信力、权威性,切实保障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案件审理环节和实体处理环节,显著提高商事合同司法审判和执行效率。建立审判长负责制,深化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和分类考核体系,保证审判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行使,推行裁判文书网上公开。推行简易程序快捷审、普通程序简化审制度,建立健全小额速裁速调工作机制,探索小额速裁与诉前联调、司法确认、主动执行之间的联系。完善全市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和债务人公示制度,继续完善案件执行联动机制和司法求助基金制度,扩大联动范围,推动联动工作信息化,推进执行机制创新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执行工作机制改革,破解“执行难”问题。(市中级法院牵头)

(四)健全商事纠纷非诉讼解决机制。创新商事争议解决方式,健全权威的调解和仲裁机制,争取非诉讼方式解决商事纠纷。建立和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商事仲裁有机衔接的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创新多元化、多层次、系统性的纠纷解决机制,为营商主体提供更多纠纷解决渠道。引入专家参与重大商事纠纷调解,组建专业性调解组织或委托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等第三方调解机构实施调解。支持外地商事仲裁机构在中山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开展仲裁工作。在条件成熟时,争取成立中山市仲裁委员会。(市司法局、市法制局、市工商局、市工商联牵头,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局、市国土资源局配合)

(五)完善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全面落实物权法,切实保护营商主体的合法财产权益和投资利益。以深化我市房地产权登记程序改革为突破口,逐步完善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对不动产权实施统一登记管理。简化不动产登记手续,降低不动产登记相关费用,争取取消不动产权属证书工本费。按照省的规定,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库,完善不动产登记的查询机制。(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市地税局、市编委办、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配合)

(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水平,营造鼓励自主创新的良好氛围。加强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深化产学研合作,加大科技成果与专利技术在我市的转化力度,大力推进产学研合作重大创新平台和示范基地建设,加大授权发明专利资助资金投入力度,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能力。促进企业提升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推动有条件的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重点支持有竞争力的专利技术实施转化和产业化。引导企业将专利转化为标准。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并逐步探索知识产权投融资体系。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市场监管力度,加大对侵权、假冒、盗版行为的处罚力度,探索建立联合执法协调机制和纠纷快速解决机制,提高知识产权司法审判质量和效率。开展会展和行业协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及“正版正货”承诺活动,维护诚信市场秩序。健全知识产权海关保护长效机制,打击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大力培育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支持第三方机构参与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开展专利信息服务,逐步建立起集基础数据与公共服务于一体的专利信息综合服务体系。引导、鼓励和支持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发展,规范知识产权中介机构服务行为。(市科技局牵头)

(七)完善企业退出机制。加快制定企业破产配套相关制度实现,保障企业便捷有序退出市场。保障债务关系的公平,缩短企业办理破产手续时间,降低破产成本,提高债权回收率。制定企业破产司法审查相关制度,细化审查内容和程序。探索建立企业破产保护、重整制度,维护营商主体合法权益,建立再就业扶助机制,缓解社会矛盾。加强破产管理人队伍建设,组建破产管理人协会,制定统一的破产管理人工作规范。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制定统一操作规范,做好破产企业注销登记、破产财产自动解封等工作衔接。进一步规范破产审判工作,对破产财产少、债权债务关系清楚、债权人较少的破产案件,探索建立简易破产清算程序。(市中级法院牵头,市工商局配合)

(八)弘扬营商法治精神。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工作,努力形成崇尚法治、依法经营、自觉维护法律权威的营商意识和氛围。全面实施“七五”普法规划,提升全民和营商主体守法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将与商事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国际惯例作为普法的重要内容,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业管理人员和职工等的普法工作。深入企业、商会、行业协会宣讲政府服务经济发展的规章制度和政策措施,为企业提供个性化的政策法律支持服务。汇编并及时更新商事法律法规规章及制度规定,建立便捷的查询平台,免费向公众提供搜索查询服务。(市司法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工商联配合)

二、建设透明高效政务环境

以提高政务透明度、政府工作效率和政策稳定性为目标,创新政府管理服务方式,拓展政务公开的领域和范围,使企业规范经营受保护,政府服务管理受监督。经过努力,力争成为全省行政审批事项最少、审批程序最规范、审批时限最短、政府服务最优的城市。

(一)精简和规范行政审批。建立合法科学、精简高效的行政审批制度,减少行政手段对微观事务的管理。精减企业投融资、生产经营活动、社会事业准入、产品物品及信息消费等领域审批事项,清理职业资格许可、企业资质许可和认定,规范年检(年审)、中介服务事项,取消除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有明确规定以外的达标、评比、评估和相关检查活动。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认真做好国务院和省政府取消、下放、调整事项的衔接。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规范行政审批裁量权。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方式,加大对行政审批事项流程再造力度,按照“同步化”和“扁平化”的要求,着力优化跨部门、跨层级事项办理流程,减少中间环节,提高服务效能。(市编委办牵头,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法制局配合)

(二)推行电子政务。全面推行网上审批和办事,实现全市行政审批一体化运行,流程、标准、服务无缝对接,实现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投资项目网上审批、社会事务网上办理、公共决策网上互动、政府效能网上监察、跨部门事项并联办理。到2016年上半年,应进驻行政审批事项的网上办理率要达到90%、社会事务网上办理率要达到80%以上,推进“一网式”和“一门式”政务服务。制定网上办事大厅管理方案和绩效考核方案,推动信息公开、网上办理、便民服务、电子监察于一体的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在连通市、镇网上办事大厅的基础上,2016年底前要拓展手机版网上办事渠道。推进申报材料和证照电子化。鼓励各类企业和社会组织的便民服务在网上平台办理。(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市监察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配合)

(三)提升政务窗口服务效率。全市行政审批100%实行集中管理、集中服务;企业准入、投资建设两个重点领域全面实施“一站式”审批服务模式,实现审批流程再造和审批时限整体减少;从企业办事和个人办事领域选取审批事项作为试点,逐项规范审批要件、审批流程和业务裁量标准。加强行政机关窗口服务制度建设,切实提升便民服务效率和质量。建立行政服务预约办理制、行政审批服务承诺制和超时默认制,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和受理回执制度。建立首问负责制,全面推行行政事务联合办理,完善跨部门协商办理制度,高效办理跨区域、跨部门业务。(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牵头,市各有关审批单位配合)

(四)实现行政投诉具责受理。畅通企业和群众投诉渠道,规范受理和处置行政投诉。加强中山市12345投诉举报平台建设,健全网上投诉受理机制,实现一个窗口对外、分级受理、即受即办。建立和完善行政投诉处置工作规范,完善社会投诉首问负责,明确投诉处置程序和时限。建立和定期督办处置结果公开以及跟踪回访制度。加强投诉数据整理分析,建立行政决策反馈纠偏机制。(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

(五)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健全行政效能监察(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多元问责机制,促进行政机关勤政廉政建设。依托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和网络监察制度实施网上实时监察,加强对各类涉企审批服务岗位工作效能的监督。加大审批窗口和行政机关内部效能监察力度,强化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履职过程、实绩和效果的综合考评。建立反腐倡廉长效机制,健全和完善礼品登记、回避等防止利益冲突制度,规范公职人员与企业的交往。健全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强化对行政过错责任的追究,加大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以及严重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等行为的行政问责和责任倒查力度。全面开展整治庸懒散奢、推进机关作风建设活动。探索建立人民观察员制度,加强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和群众满意度测评,定期公布群众评议结果。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等问责主体作用,强化新闻媒体、社会组织、群众舆论监督作用。(市监察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

(六)促进企业投资便利化。系统性、全流程改革企业投资管理,建立指导、服务、监管“三位一体”的新型企业投资管理服务体制。在推行网上办理及压缩审批时限的基础上,再推动投资审批事项压减。编制并执行区域控制性规划,实现投资建设“一张图”管理。严格落实国务院取消、下放审批事项规定,执行省的规定,取消省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推行项目网上备案。再造企业投资管理流程,立项阶段的项目备案、用地预审、规划选址、环境影响评价等手续全部同步联合办理。简化项目规划报批手续,将项目选址意见书与用地规划许可合并办理。加强规划环评,对已开展规划环评的规划所包含的项目适当简化环境影响评价内容。(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局、市编委办牵头)

(七)改革企业注册登记制度。逐步完善与国际商事登记制度接轨的商事登记管理新体系,大幅缩减企业设立营业执照办理时限。推行企业主体资格与经营资格相分离、住所与经营场所分离、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审批和监管相统一的登记管理制度。全面推行网上登记注册、年检备案。健全与商事登记改革相适应的监管体系,建立商事主体登记许可和信用信息平台。改革现行企业主体资格退出机制,建立企业申请退出与企业除名并行制度。进一步简化设立、变更、注销税务登记程序,积极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进一步精简和规范商事主体经营资格审批,推行商事主体涉政事务联合审批制度。(市工商局、市编委办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配合)

(八)提高行政权力运行透明度。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推动行政执行过程公开。结合行政职能清理情况,逐步完善市镇(区)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发布,明确和细化公开行使职能的主体、职能名称、内容、依据、办理程序、条件、时限和监督措施等,在网上办事大厅等公共网络平台发布。推动市各有关部门公共政策集中发布和宣讲解读,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建立统一的公共政策发布平台,集中公开,及时更新、解读市各有关部门政策信息。推进行政执行过程和结果公开,推动各级行政机关公开在实施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收费、行政征收等活动中履行职责情况。加大政府采购、基建工程、财政预决算、国有资本经营、政府资金使用、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信息的主动公开力度。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运用信息化手段拓宽依申请公开渠道。(市府办公室、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市编委办牵头,市法制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各有关审批单位配合)

(九)推动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推动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进一步完善面向社会服务的医院、学校、供水、供电、供气等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办事公开目录和服务指南,在公共网络平台公布并及时更新,包括岗位职责、服务承诺、服务程序、服务时限、运营成本、收费标准、办事纪律、监督渠道等。健全社会组织信息披露制度,进一步完善基金会、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公益活动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开的制度。(市府办公室、市编委办牵头,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市民政局配合)

三、建设竞争有序市场环境

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市场主体诚实守信经营,推动生产要素高效公平配置,有效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和企业运营成本。加强市场监管和服务,力争社会信用体系、市场监管体系、市场服务体系建设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率先建立与经济国际化相适应的市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一)放宽市场准入。按照“非禁即入”原则,公布企业投资项目准入负面清单,进一步放宽各类企业投资准入,促进各类营商主体公平竞争。在交通、能源、城建、社会事业等公共领域,对具有合理回报的项目,鼓励采用PPP模式引入社会资本。鼓励引导非公有制企业通过并购、控股、参股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和集体企业的改组改制。(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编委办、市国资委配合)

(二)完善全市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全面落实《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府〔2013126号),完善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完善公共资源市场配置、公共资产交易、公共产品生产领域的市场运行机制,实现公共资源集中交易。按“决策、监管、服务”三分离原则,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成的公共资源交易体系,形成决策、监管、服务“三位一体”工作模式。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制度,公开交易目录。整合各类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逐步将工程建设招投标、土地与矿业权公开交易、政府采购、医药采购等交易纳入集中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形成公共资源交易网。(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牵头,市编委办配合)

(三)推进公共资源高效公平配置。充分发挥市场竞争机制作用,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率。在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支出的前提下,加大政府专项资金的竞争性分配改革力度,对科技研发、技术改造、对外贸易、产业扶持等领域的财政扶持资金,推行竞争性安排制度。建立和完善用地、能耗、水耗、污染物排放等控制性指标的竞争性分配制度,推进节能、节水、降耗型社会建设。在科学规划分配总量的基础上,采取招投标、拍卖、竞争性谈判等方式择优配置使用额度,并加强后续监管。逐步建立和完善与民生密切相关资源的公平竞争配置方法。(市财政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水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配合)

(四)规范涉企税费管理。创新收费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取消收费许可证核发。加大清费减负力度,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动态调整。按上级部署,取消、免(停)征、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严格执行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管理,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稳步推进“营改增”工作,积极配合省做好相关税费试点工作,全面落实扶持中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推进国税、地税信息共享。优化拓展网上办税的应用范围,推动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建立更加便利的办税平台和机制。(市发展改革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配合)

(五)培育专业化服务。积极发展壮大各种专业服务机构和市场,扶持行业协会建设,为企业投资经营提供专业服务。逐步推行专业服务委托制。制定培育扶持专业服务机构的政策措施,大力发展研发设计、节能环保、质量检测等专业技术服务,培育发展会计、审计、税务、工程咨询、认证认可、信用评估、经纪代理、管理咨询、知识产权交易、人力资源、市场调查、审批代办、律师、公证、法律顾问等专业服务。(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市民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配合)

(六)发展电子商务平台。研究提出我市加快电子商务发展壮大的支持政策,支持并引导社会机构共同成立我市电子商务风险投资基金。支持制造业企业利用电子商务转型,推动商贸企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培育壮大专业性电商平台,完善电商支撑服务体系。推进电子商务产业创新发展,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合作。培养跨境电商产业链,推进中山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建设。(市商务局牵头,市财政局、市金融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配合)

(七)建立和完善中小微企业综合服务体系。全面推行古镇、小榄经验做法,加快建立中小微企业综合服务体系,给予企业创业、立足、发展等方面更优质、高效、全面的服务,构建各级中小微企业综合服务网络。推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企业家素质,培育上市企业后备梯队,推进产业与金融对接以及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推进管理咨询机构与中小微企业对接,着力打造集技术创新服务、融资服务、检验检测服务、信息服务、知识产权服务、成果转化服务、教育培训服务、人才引进服务等多功能于一体的中小微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金融局、各镇区配合)

(八)方便企业获得资金。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降低企业获得信贷资金的门槛。逐步形成以信用体系为基础,涉及信贷、股权、债券、信托、担保、保险、典当等市场的完善的金融服务体系。鼓励境内外金融企业在我市设立融资租赁公司、集团财务公司、专业保险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推动粤港澳跨境互设金融分支机构,支持港资、澳资金融机构扩大在我市的经营网络。扩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规模,设立更多融资担保公司、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引导市内外资本在我市设立天使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积极培育和引进货币兑换、票据经纪、保险经纪等金融中介机构。建立金融风险预警系统,规范民间融资行为。(市金融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中山银监分局配合)

(九)提高营商基础设施保障能力。优化能源保障、交通运输、信息网络体系等基础设施,创造稳定高效的营商硬件环境。强化电力保障,为企业提供便捷的电力接入和稳定的电力供应。推进油气管道建设,保障油气供应安全。完善以轨道交通、高快速路和交通枢纽为载体的交通路网建设,实现旅客“零距离换乘”和货物运输“无缝对接”。开辟多元流通渠道,降低企业流通成本,完善物流配送与快递服务网络,大力发展多式联运。实现“三网融合”,打造“宽带中山•光网城市”,发展物联网,建设“智慧中山”。学习国际先进城市经验,提高城市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配合)

(十)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加强社会成员信用信息的记录、整合和应用,建立健全覆盖全市的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加强诚信宣传教育,积极探索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有效途径,为全省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提供示范经验。到2016年底,基本建成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框架,信用制度较为完善,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运行良好,信用服务市场体系规范有序,诚信文化普及繁荣,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有效运转,政府的公信力、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诚信水平、社会公众的诚信道德水准显著提升,在全社会基本形成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氛围和环境。推进行业和部门信用建设,重点对信贷、纳税、合同履行、产品和工程质量、食品和药品安全、教育和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人事管理等重点领域建立信用档案,进行分类监管;构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建立统一的企业、个人信用信息公共数据库,进一步建设完善“信用中山网”等对外发布查询平台,实现对守信和失信行为的联奖联惩;培育信用服务市场,政府部门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带头使用信用产品和服务,激励和规范金融机构及其他部门利用信用产品激发信用需求,培育和壮大以信用调查、信用评级、信用管理咨询等为主要业务的信用服务机构;加强政务诚信,全面推行服务承诺制度,完善守信践诺机制,加强守法信赖保护,提升政府公信力。(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配合)

(十一)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创新监管机制和监管方式,逐步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生态环境。到2016年底,基本建立起政府负责、部门协作、行业规范、公众参与相结合的市场监管新格局。完善质量监管体系,加强质量技术标准、质量检验检测、质量预警和风险防范工作。建立和完善“打、控、防、管”结合的综合监管机制,推动监管向长效化、规范化转变。以灯饰、食品、小家电生产为重点行业,以古镇、黄圃、南头为重点地区,加大区域特色产业市场秩序整治力度。加强行业组织建设,完善行业经营自律规范以及准入和退出机制,推动符合条件的政府职能权限向行业组织转移。完善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相衔接的消费维权网络,协调行政部门与社区、企业的合作机制,畅通行政保护、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互动机制。建设和完善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整合各部门的市场监管信息,并与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联通,增强监管信息透明度并接受社会监督。(市工商局牵头,市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配合)

四、建设和谐稳定社会环境

以建设“三个适宜更加美丽中山”为目标,推进社会和谐与开放文明建设,以敢为人先的精神,不断探索创新社会管理模式,加强人才队伍和载体建设,为我市建设先进制造基地和产业服务中心提供综合支撑。力争用2年时间,在公共安全、公共服务、文化氛围等方面形成与国际接轨的体制机制。

(一)提高社会安全感。深入开展平安创建工作,建立长治久安的工作机制,为市场主体提供安全、安定、安心的社会环境。严厉打击治安、刑事等违法犯罪行为,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水平,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建设有效的治安防控网络。开展基层平安创建工作,积极构建“全民治安”工作格局,推进社区网格化管理,健全基层治安协作联防机制。完善网络信息巡查工作机制构建全天候治安视频监控。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生产检查、健全流通环节风险防控体系。推进安全生产事权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押金和高危行业安全风险社会保险制度,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完善应急管理指挥处置体系,推进应急技术平台和应急救援机制建设,加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市公安局牵头,市农业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卫生计生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中山检验检疫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民政局、市应急办配合)

(二)营造稳定的用工环境。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企业和职工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体制,完善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工作机制,逐步实现企业用工守法规范,工会组织普遍建立,集体协商有序开展,职工工资正常增长,社会保险全面覆盖,职工安全健康切实保障,劳资纠纷有效预防化解,全面构建起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到2017年,全市企业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5%,基本社会保险覆盖率达98%,企业工会组建有效覆盖率达85%。到2020年,构建起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和谐劳动关系的政策法规、体制机制和工作格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市安全监管局、市卫生计生局、市地税局、市企业联合会配合)

(三)建设社会生活共同体。深化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完善基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推广专业社工服务,形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加强村(社区)民主管理,推广村(居)民理事会经验。推进社区基础设施“六个一”工程,打造“一刻钟服务圈”,以“便利消费进社区、便民服务进家庭”为导向,完善社区便民利民服务网络。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发挥村(社区)行政服务中心功能,推行行政管理事项社区准入制度,推动政府服务向村(社区)延伸。深入推进居住证“一证通”制度工作,积极拓展居住证功能,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市社工委牵头,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市公安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配合)

(四)培育发展经济类社会组织。加快培育发展社会组织,重点培育具备多元化市场服务功能的行业协会、商会等中介组织,发挥社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建立公共财政对社会组织的扶持机制,推动社会组织“去行政化、去垄断化”改革,促进“一业多会”。加快建设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明确政府向行业协会转移的职能事项,细化相关目录,建立和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重点培育和扶持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资质,特别是获得评估等级3A以上的行业协会,给予承接公共服务优先权。建立和完善社会组织监管机制和登记评估机制,简化登记程序,实施工商经济类、社会服务类等社会组织直接申请登记制。对国家扶持的优势产业、新兴产业、外向型产业及经济组织较少的行业,其行业协会会员数量可放宽至30个。引导业务范围相近或相似的行业协会进行重组合并,推动同类型、同行业、同领域的行业协会组建联合协会或区域性行业协会,推动行业协会做大做强。(市民政局牵头,市工商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商务局配合)

(五)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完善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的机制。实施重大引才工程,定期编制紧缺适用人才导向目录,发布人才需求信息,优先引进符合我市产业发展的创新科研团队和领军人才。畅通引才绿色通道,落实引进人才落户政策,为人才在医疗保健、住房、配偶安置、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便利。加强区域人才服务合作,每年组团赴省外举办专场人才招聘活动。加大资金扶持,推动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技术研究中心、省市共建研究生基地等人才载体建设,重点建成一批人才载体品牌,加快人才的集聚和培养。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积极引进国内外高水平大学在中山建立分院,开展合作办学,共建科技创新平台。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把中山建成南方重要的职业教育基地。建立与国际接轨的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标准和评估认证体系。(市委组织部牵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外事侨务局配合)

(六)加强外国人服务与管理。适应经济国际化的要求,推进“大外管”机制建设,构建在我市工作和居留的外国人管理服务新机制。为重点企业外国人提供直通车签证服务,重点企业外国专家和高层次外国专家可申请最长有效期达5年的外国专家证,为境外投资者和高层次人才开通绿色通道服务。积极创造国际文化氛围,推广建设外国人管理服务站。探索开办面向外籍人员的教育和医疗机构,加快推进外国人社会保险制度建设。建立外国人服务和管理信息平台,健全跨部门通报制度,构建入境、居留、就业、出境全过程动态服务管理体系。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涉外服务窗口,在外国人居住较多的镇(区),建立外国人管理服务工作站,派驻12名专职或兼职外事警官以及一定数量的外管专员,切实加强基层外国人管理服务机构、人员和经费方面的保障。加强“三非”外国人管理,强化临住登记制度,加大重点人员管控。(市公安局牵头)

(七)营造国际化营商文化氛围。扩大对外文化交流,逐步形成海纳百川、开放包容的国际营商文化氛围。深入开展“宜居、宜创、宜业”三个适宜系列宣传活动,强化全社会公平竞争、务实进取、诚实守信、创业创新的意识。开展国际交流礼仪知识培训,加强国际化语言环境建设,完善城市公共场所外文标识。加强政务公共网站、区域门户网站多语种服务,探索建立城市外文咨询与公共服务体系。加强与国际文体组织合作,承办各类文化会展活动和国际体育赛事,搭建文化艺术交流平台,提升文化品位和文化软实力。(市委宣传部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外事侨务局、市商务局配合)

五、建设互利共赢开放环境

以构建内外联动、互利共赢、安全高效的开放型经济体系为目标,把握“一带一路”战略实施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大机遇,积极参与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依托重大国际合作平台,推动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区建设,争取在开放合作的广度和深度上实现重大突破,全市营商环境持续改善。

(一)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作。参与广东省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合作基金。与沿线国家重要城市缔结友好城市,实施“一带一路”市场拓展工程,构建集全方位综合服务的“一带一路”国际经贸平台暨海外展会平台网络体系,支持优势产业集群在沿线国家开展产能合作,支持企业在沿线国家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在枢纽港口城市和区域中心布局生产销售链、投资并购、建设产业园区,将中山市打造成全省落实“一带一路”战略产业合作先行市。与沿线国家联合打造丝绸之路国际精品旅游线路和产品,建设成知名度较高的国际旅游目的地,推动“孙中山文化”成为海上丝绸之路文化名片之一。凝聚和团结世界各地的华人华侨以及华侨华人社团、企业、商会,加大我市与其所在国的经贸合作力度。(市商务局牵头,市外事侨务局、市旅游局配合)

(二)强化与欧美等发达国家合作。重点加强生物医药、精密制造、低碳能源、科技、信息、金融等领域合作,加强与制造业强国合作,建立跨国联合开发、引入战略投资者和吸引跨国公司成片开发等多元开发机制,抓好中瑞(中欧)产业园等合作载体建设。针对欧美日国家的合作重点领域开展产业链招商,加快引进先进技术、关键设备和零部件、高端人才、管理经验,鼓励欧美日发达国家企业特别是世界500强、行业龙头企业将总部(地区总部)、运营中心、研发机构、高端加工制造环节落户,支持优势企业到欧美发达国家并购优质资产。(市商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配合)

(三)深化与新兴经济体合作。系统规划并落实新兴市场开拓方案,组织优质企业共同开拓新兴经济体地区市场,兴办境外加工贸易生产基地、营运总部、营销展示中心等,参与产业集聚区、经贸合作区、工业园区等园区建设。在巴西、印尼、南非等重点区域打造长期商贸合作综合平台,扩大红木、红酒、乳制品等特色产品以及大宗商品、快速消费品、原材料进口。鼓励对中、东欧国家的货物出口和基础设施工程承包。扩大对非洲、拉美投资,深化产业对接和产能转移合作。加强与中亚交流对接,与东盟成员国在农业、矿产、港口航运、海洋能源、基础设施等领域的合作,争取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政策在我市落地。(市商务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外事侨务局配合)

(四)开创与港澳台合作新局面。深入参与实施CEPA框架协议,贯彻落实服务贸易自由化的相关政策措施,在人才、创新、社会民生、旅游等领域与港澳加强合作交流。重点加强高端服务业的合作,推动三地会展业无缝对接,鼓励企业赴港开展上市等多种形式的融资活动,深化粤澳支付结算领域合作,大力引进港澳社会管理机构和人才,鼓励港澳创新团队和创业人才到中山创业。全力推动中(山)港澳游艇自由行,建设中山粤港澳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基地项目,高水平打造翠亨新区粤澳创新创业合作区,共建优质生活圈。加强与台湾在高科技产业、新兴产业等领域的合作,承接台湾产业转移,引进台湾现代休闲农业和精致农业,推动翠亨新区开展对台金融合作与创新试验,建设两岸四地现代农业合作示范区与海峡两岸交流基地。(市外事侨务局牵头,市旅游局、市农业局配合)

(五)完善境外投资促进体系。创新涉外投资管理体制,全面推进以备案制为主的境外投资管理方式改革。加快建立企业“走出去”对外合作机制、风险评估机制、预警机制、风险应对机制、涉外培训机制,建立跨部门和行业的进出口检测分析、预警联席会议、产品追溯、快速反应等机制,建立健全企业“走出去”综合服务平台,提供企业技术创新、品牌推广、融资、信息支持等综合服务。支持企业在境外建立投资综合服务机构和平台,鼓励设立境外经贸代表处、境外商会或代理招商工作平台,或与省境外经贸代表处捆绑运作。协助做好海外领事保护工作。(市商务局牵头,市外事侨务局配合)

(六)提升口岸港口国际化水平。加快推进中山地方电子口岸建设,推动通关监管信息平台、海关港口联网等信息化和监管设施建设,实现口岸管理相关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扩大通关单电子化试点工作,推进口岸通关协作,建设国际性便利化口岸。加快中山港区、神湾港区对港澳台和外籍船舶开放,开辟拓展世界航运业务,推进中山港成为香港国际机场离岸码头,推进中山港客货运码头东移,将马鞍港区建设成为多功能的综合性现代化港区。高标准推进黄圃港开港运营,争取保税物流中心升级为综合保税港区。统筹调整小榄、黄圃、神湾等港区功能,推动成为大宗商品进口基地。(市商务局、中山海关、中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配合)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由市各有关部门和镇区为成员单位的建设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工作联席会议,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我市具体安排,统筹推进建设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细化年度计划安排和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市发展改革局牵头)

(二)加强培训学习。持续开展大规模公职人员培训,在各类公务员培训班加入依法行政等建设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所需要的知识。加强对国内外先进营商理念的学习,全面提升公务员依法行政的意识、能力和水平,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不断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重点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和网上办事大厅工作人员的培训,提升专业服务水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委党校、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配合)

(三)加强宣传推介。加强宣传引导,拓宽渠道,鼓励市民群众利用各种方式建言献策,营造全社会共同建设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利用我市的侨民侨胞、外国投资者、境外展会等有效途径,向国内外投资者宣传推介我市的营商环境。加强与港澳台的合作,对我市进行大力推介,提高我市的知名度,促进利用外资工作的开展。(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外事侨务局(市港澳事务局)、市商务局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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