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将泰来县爱心护养院医疗费用纳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实施意见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为推进“爱心护理工程”,全面落实县委十五届九次全会确定的“健全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卫生意见】泰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将泰来县爱心护养院医疗费用纳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实施意见,供大家参考。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将泰来县爱心护养
院医疗费用纳入医疗保险报
销范围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推进“爱心护理工程”,全面落实县委十五届九次全会确定的“健全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的要求,根据泰来县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促进和扶持县爱心护养院医疗保险体系建设,保障参保入住老年人充分享有医疗保险。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将泰来县爱心护养院参保入住老年人患者诊疗的部分病种纳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享受医疗保险政策人员范围
参加我县医疗保险,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明确诊断适合在县爱心护养院治疗、护理(含日间照料)且入住的患者。
二、医疗保险报销政策
(一)门诊统筹报销政策
1、报销起付线:门诊统筹报销不设立起付线。
2、报销比例:城镇职工退休人员报销比例为88%、在职人员报销比例为85%,城乡居民报销比例为70%(特殊疾病报销比例为85%)。
3、报销封顶线:
(1)以下6类疾病年度医疗费报销封顶线为5000元:
①气管插管、鼻饲或持续导尿,需定期进行医疗护理;
②合并褥疮;
③反复呼吸、泌尿、消化等系统感染;
④糖尿病合并肢端坏疽;
⑤恶性肿瘤晚期;
⑥骨折牵引固定需卧床治疗;
(2)持有医疗保险部门发放的门诊慢病卡的患者年度医疗费报销封顶线为3000元(不含门诊慢病报销待遇);
(3)其他患者年度医疗费报销封顶线为2000元。
(二)住院治疗统筹报销政策
1、报销结算制度:住院治疗统筹报销实行单病种限额结算制度,即:对单病种确定医疗费用总额,定额内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比例支付报销部分费用,参保人员承担自付部分费用,超出定额的报销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全部承担。
2、报销起付线:住院治疗统筹报销起付线设定为500元。
3、报销比例:城镇职工退休人员报销比例为88%、在职人员报销比例为85%,城乡居民报销比例为70%(特殊疾病报销比例为85%)。
4、报销封顶线:住院治疗年度医疗费报销封顶线为90000元(含门诊报销医疗费)。
三、不予报销项目
(一)县爱心护养院、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以外的门诊医疗费用。
(二)服务项目类:
1、院外会诊费、出诊费、包床费、挂号费;
2、自请特别护理费、优质优先特需医疗服务费;
3、病历工本费、疾病证明书费、微机查询与管理费、各种账单工本费、磁卡费。
(三)非疾病治疗项目类:
1、各种美容、健美项目。如:雀斑、粉刺、疣、痤疮、祛斑、色素沉着与脱发(含斑秃)、白发、脱痣、穿耳、鞍鼻、按摩等美容项目;
2、各种预防的诊疗项目。如:各种疫苗、预防接种等;
3、各种医疗咨询(包括心理咨询、健康咨询、饮食咨询、疾病咨询)、各种预测(包括中风预测、健康预测、疾病预测)、健康指导等项目;
4、各种健康体检。
(四)治疗项目类:
1、血费及输血费(尿毒症、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
除外);
2、前列腺增生微波(射频)治疗、氦氖激光血管内照射(血疗)、麻醉手术后镇痛新技术(止痛床、止痛泵)、内镜逆行阑尾照影术等诊疗项目;
3、镶牙、种植牙、洁牙、牙列不整矫治、黄黑牙、牙缺损、色斑牙、烤瓷牙等诊疗项目;
(五)违纪、违法、打仗斗殴、酗酒、自杀、自残等人为造成的伤害,交通肇事等;
(六)伙食费、被褥、大小便器等生活用品。
四、其它
(一)本实施意见,可根据运行情况和医保基金承受能力,适当进行调整;
(二)本实施意见于2015年3月10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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