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方案】让胡路区推进行政审批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方案

时间:2023-05-23 11:25:04 公文范文 浏览次数:

让胡路区推进行政审批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参照《大庆市推进行政审批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方案》,区政府决定由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制方案】让胡路区推进行政审批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法制方案】让胡路区推进行政审批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方案



让胡路区推进行政审批权力

清单制度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参照《大庆市推进行政审批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方案》,区政府决定由区政府法制办牵头,组织区各有关单位,建立区级行政审批权力清单。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市的改革部署,按照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需要,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和政府层级、部门之间的关系,以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治理能力为核心,通过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编制部门行政审批权力清单,促进政府部门全面正确履行职责,构建职责定位清晰合理、履职程序便捷高效的部门职责体系。

二、目标任务

通过梳理和清理,在20155月底前,将区政府和区各有关单位行使的行政审批权,包括每项权力的依据、行使的主体等内容,以清单形式明确列示出来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基本原则

(一)职权法定原则。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凡是没有法定依据的,坚决予以清理。

(二)简政放权原则。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和社会力量在管理社会事务中的作用,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三)公开透明原则。本次权力清理要公开全部过程,公开清理结果,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接受监督。

四、对象范围

纳入本次清理范围的事项是区各有关单位正在行使的行政审批事项,包括法定的以及各单位自行设定的行政审批事项。

五、方法步骤

根据全省统一要求,本次清理以“黑龙江省行政权力信息管理平台”为依托,采取网络清理的方式进行。但为了加快本次清理工作进度,经研究决定,我区清理工作采取“书面清理、网络发布”的方式进行,即:结合网络清理的内容,以书面方式开展清理工作,形成定稿后,由各部门分别录入网络平台,由区政府统一发布。具体步骤如下:

(一)梳理现行行政审批事项

梳理环节,要以201312月份以来我区开展的“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及流程优化再造”工作为基础,由各有关单位对各自行使的行政审批权力进行一次彻底梳理,摸清底数,做到不漏项、不留死角。为提高清理速度,区政府法制办将我区清理结果(包括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及各行政审批事项一次性告知单)电子稿上传至邮箱rqzfxzsp@163.com,密码5092939,请各单位依据我区的清理结果认真核对并填写新的《行政审批事项基本信息梳理表》(附件1)中的有关内容,如有需要调整的内容要及时调整,避免错漏。除此之外,如果还存在其他审批事项,包括上级新设定的行政审批事项、各单位自行设定的行政审批事项,请各有关单位也自行填表、一并上报。

(二)开展权力清理

各有关单位在全面梳理行政审批权力的基础上,按照职权法定、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的要求,填写清理意见(即表中的“呈报单位意见”)。请各单位认真结合下列标准审核研究并确认,如有异议,请及时提出:

1.取消。没有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的,要予以取消;各级政府和部门自行设定的,要予以取消;上级政府已明确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下级政府要对应取消。

2.合并。上级政府决定合并的行政审批事项,按照上级决定予以合并,原审批事项不再单独审批。

3.暂停实施。上级政府已明确暂停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要根据上级意见暂停实施;有法定依据,但不符合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和我区实际,没有管理对象,多年不发生管理行为,一时又难以通过修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调整或取消的行政审批权力,经该行政权力设定机关同意后可以暂时停止实施。

4.转变管理方式。上级政府已明确转变管理方式的行政审批事项,按照上级意见转变管理方式;对于过去纳入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但经审核既不属于行政许可、又不属于非行政可审批的事项,依法转变为行政审批以外的其他行政权力。对于需要转变为行政审批以外其他行政权力的事项,各有关单位要及时、主动与负责“行政审批以外其他行政权力清单”建立工作的牵头部门进行衔接和沟通,避免因沟通滞后而影响区级权力清单的整体工作进度。

5.保留。法定依据充分有效,且依法未取消或暂停实施的行政审批权力,要予以保留。保留事项中,实际行使主体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使主体不一致的行政权力,依法将行使主体调整为法定主体。

(三)依法进行审核确认

审核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各单位自行审核,主要任务是:各单位对《行政审批事项基本信息梳理表》中需填写的内容进行严格审核校对,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并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后,报送区政府法制办公室;第二阶段是法制审核,主要任务是: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对各单位上报的梳理和审核结果进行法制审核,法制审核结果经区政府常务会议依照规定程序予以确认。

(四)清理结果发布

由各单位按照要求,将由本单位行使的行政审批权力有关内容,录入“黑龙江省行政权力信息管理平台”。该步骤由区政府另行责成其他有关部门负责,连同行政审批以外其他行政权力清单一并公布。“黑龙江省行政权力信息管理平台”的登陆方式为:在浏览器地址栏中输入网址“http://1.189.139.126/”进入平台登陆界面,输入用户名及密码即可。为确保网络平台信息安全,各单位用户名及登陆密码将另行单独通知。请各单位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平台使用说明,确保上报质量。填报过程中,如遇平台使用问题,可直接拨打平台软件技术支持电话0451-823330181514665623,向哈尔滨斯达皓普管理系统有限公司进行咨询。(平台使用说明可以在管理平台下载。)

六、责任分工

区政府法制办公室牵头负责行政审批权力清单的法制审核工作,区各有关单位负责本单位行使的行政审批权力的梳理、清理、审核、上报工作。权力清单的公布由区政府另行责成其他有关部门负责。本方案下发之日起2日内,各有关单位要将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权力清单落实工作的责任领导、联系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附件2)报送到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区政府206房间,联系人:孙蒙蒙,联系电话:5092939,电子信箱rqzfxzsp@163.com)。

七、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保证工作时效和质量。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的一项重要改革任务,对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具有重要意义。本次清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部署,落实工作责任,务必于515日前完成本工作方案布置的任务。各部门各单位务必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有关工作,如有工作懈怠、拖拉敷衍,以致影响全区工作进度的,将严格依法问责。

(二)要畅通协调,保证清理工作顺利开展。清理期间,对于需要通知的事项,法制办将直接通过电话通知;各单位如有问题,请直接联系区法制办(联系人:孙蒙蒙,联系电话:5092939)。由于时间紧迫,清理中凡有联系不畅、信息接收不及时、结果上报不及时的,法制办将直接与该单位负责清理工作的领导沟通,请相关领导做好督办落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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