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方案】防城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实施方案(全文)

时间:2023-05-24 20:15:04 公文范文 浏览次数:

201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财政厅《关于认真落实2016年度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桂卫基层发〔2015〕2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6年度新型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卫生方案】防城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实施方案(全文),供大家参考。

【卫生方案】防城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实施方案(全文)


201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卫生计生委 财政厅《关于认真落实2016年度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桂卫基层发〔20152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6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参合缴费工作,健全和完善新农合基金筹资机制,不断促进我区新农合制度可持续健康发展,切实减轻参合农民医疗负担,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政府加大扶贫力度为契机,完善农村医疗保障体制,增强新农合保障能力,提高农民群众健康水平,使之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农民健康需求相适应,让参合农民得到更多实惠。

二、工作目标及要点

(一)新农合参合款收缴工作要点

1.巩固参合率。确保2016年全区新农合覆盖率占农业总人口的97%以上。

2.新农合筹资标准。2016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基金主要由政府财政补助和农民个人缴费筹集,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为年人均540元,其中:政府财政补助标准为年人均420元,农民个人缴费标准为120//年。

3.参合范围。下列人员应当按规定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1)具有防城区户籍,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居民。(2)不具有防城区户籍,在防城区范围内居住、务工,且未参加其户籍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居民。

4.收缴参合款和上报数据时间。(1)收缴参合款时间:201511月至2016229日止,过期不补办。(2)上报数据时间:各乡镇(街道)收缴农民参合款人数及存款数据于201632日前必须上报;区卫计局、区财政局审核全区农民参合数据后于201638日前上报自治区卫计委。

(二)提高保障水平目标

1.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0%左右。2.新农合补偿封顶线达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8倍以上,农民年内住院补偿最高支付限额为100000元。

(三)全面推开大病保障工作目标

1.推进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终末期肾病、妇女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和耐多药肺结核、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1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顺风耳”、 儿童苯丙酮尿症、尿道下裂、鼻咽癌、肝癌、人感禽流感等27个病种纳入大病保障范围。原则上,重大疾病补偿比例应达合规费用的70%左右(有定额、限额补偿的按定额和限额),补偿封顶线15万元。

2.建立农村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按照以人为本、统筹安排、政府主导、专业运作、责任共担、持续发展、收支平衡、保本微利的原则,通过政府采购的形式,择优选择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大病保险医疗费用报销额度上不封顶,群众大病自付费用明显降低,切实减轻人民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

3.做好与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衔接。对于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按照《自治区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困难群众住院医疗救助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民发〔201351号)予以救助。

(四)加快推进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工作

在全区范围内积极推进以总额控制为基础,按病种、人头、床日、总额预付等多种形式的支付方式改革,通过改变支付方式实现对医疗服务行为的激励约束作用。建立新农合对统筹区域内医疗费用增长的制约机制,充分发挥新农合的引导作用,建立医疗服务和医疗保障联动机制,形成对医疗行为内控和外控相结合的调控机制,为群众提供适宜、可承受的医疗服务。

(五)全面开展新农合门诊统筹工作

进一步提高门诊医药费用报销比例,人均年内门诊统筹基金封顶线达到100元,在巩固乡镇(街道)新农合门诊统筹工作的基础上,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定点范围,引导参合农民在村卫生室就诊,使新农合门诊统筹基金用于村卫生室的比例达到50%左右。

(六)完善和改进基金管理工作

1.做好新农合基金预算编制工作。做好新农合基金的预算和决算工作,增强基金收支计划性,加强预算约束力,推进基金管理公开透明。

2.落实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并按规定申报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3.继续加强和完善新农合基金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新农合基金的效益,将新农合统筹基金累计结余控制在当年筹集的统筹基金总额的25%以内;转变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观念,规范服务行为,控制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落实和完善转诊制度,完善异地就医审核结报流程,健全和完善异地就医新农合信息跨区检查工作机制,并推动医疗机构分级诊疗制度建立,进一步合理引导参合农村居民就地就近方便就医,提高基金使用效益;密切与公安、检察、纪检等部门协同合作,依法查处挂床住院、过度治疗等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套取、骗取新农合基金行为,确保基金安全运作。

4.继续加强对新农合基金的监督检查。卫计、财政部门在继续做好日常监督检查的基础上,要积极配合各级审计部门对新农合基金开展专项审计,对骗取、套取基金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厉查处,重大案件要及时通报。

(七)加快新农合信息系统建设

加快新农合信息化建设,按照新农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规范等要求,加快村卫生室信息化建设。加强与农业银行协作,规范联名卡“一卡通” 制度,全面实行新农合市、区、乡级定点医疗机构和村卫生室的即时结报工作,逐步实现农民持卡在省、市、县(区)、乡、村五级医疗机构就医和结算的目标。加强新农合与医疗救助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两项保障制度间信息资源的共享,加快推行农村地区“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方便困难群众就医。

(八)推进“一卡通”建设

加快推进新农合“一卡通”建设,完善参合农民信息采集,增加“联名卡”覆盖人群。逐步落实人手一卡,实现农民“足不出村”办理新农合业务,体现新农合便民、惠民的最终目标。

三、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2016年的新农合工作对开创“十三五” 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意义重大,结合党的“三严三实”活动,要牢牢抓住新农合目标任务。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负全责,迎难而上,扎实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让广大农民切实感受到参加合作医疗带来的实惠。

(二)突出重点,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1.加强培训和宣传发动工作。各乡镇(街道)要通过召开新农合工作会议,统一思想认识,熟悉新农合制度的政策,加强工作人员的培训。加强新农合的政策宣传,借助多种宣传平台渠道,进一步加大对新农合政策的宣传力度,使广大群众充分了解国家和自治区出台新农合制度的目的、意义、条件、报销范围、报销补助标准和办理程序、参合个人的权利和责任等内容,让广大农民群众了解政策、掌握政策、运用政策、监督政策,全面提高农民互助共济意识和参合意识。

2.做好参合人员信息摸底采集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在2015年参合农民人数的基础上做好摸底调查工作,核实辖区农业户籍人口数,核实农村在校学生参加城镇医保人数,核实长期外出无法联系的农民人数,做到不漏户、不漏人。参合人员基础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包括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信息,信息内容要真实、要清晰,不能漏项,为建设新农合信息平台数据库提供依据。

3.做好2016年收缴参合款工作(参合任务指标见附表)。各乡镇(街道)新农合办负责从2015年参合数据库调出《广西农民申请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登记表》,工作组以村(社区)屯为单位对参合户人员基础信息进行“查漏补缺”,核对准参合农民身份,做到人、表、证相符,确保内容项目准确无误。收缴参合款时将收据第四联贴于左上角;开据发票要将每户成员的姓名填写完整,《防城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每人登记一页,农户联贴于《防城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内侧备查,同时叮嘱农户妥善保存以便作为报销的重要依据(报销必查发票)

根椐《关于下达2011年陆地边境0-20公里范围内农村居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的通知》(桂财社〔2011183号)精神,那良镇、峒中镇农民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全额补助。因此,必须以村(社区)屯为单位对农村户籍进行核查,以户为单位填写《广西农民申请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登记表》,做到不漏不重。

今年,继续在那梭镇、江山镇试行通过新农合“联名卡”自动收缴参合费,参合农民必须用“联名卡”在各“农村小额现金流转点” 或农业银行网点存入足额的参合款,以便代扣缴参合费。

4. 做好新农合“联名卡” 查漏补缺工作。按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防城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一卡通”工作实施方案》(防区政办发〔2012161号)的通知要求,查漏补缺时,做好农民参合信息收集,其中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与户主关系、人员属性、联系电话等7个项目为必须采集核对的项目。采集农民参合户户主信息时,必须提供农民参合户户主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并亲笔签订《代扣合作医疗费委托书》。

5.协调配合,确保工作履职到位

1)卫计部门要加强医疗机构建设和人才培训工作,促进乡村“一体化”,巩固区、乡(镇)、村三级医疗网底。加强监管,提高医疗技术和服务质量,杜绝不规范医疗行为,保证医疗安全。将经济、安全、有效的药品服务参合农民,降低医药费,保障参合农民的利益。

2)财政部门做好提供收款发票工作和参合款安全及时缴存专户监督工作。各乡镇(街道)收缴参合款要及时解款到区新农合管理中心收入户(开户行:农行防城支行营业部;开户名称:防城港市防城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开户账号:20775101040014689),确保参合款的安全。

3)民政、残联等部门做好救助对象参合款的代缴费工作。民政部门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使特困农民获得基本医疗保障。

4)审计、纪委监察等部门对新农合基金开展专项审计和监督检查,确保新农合基金安全运行。

5)建立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联网联动机制。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卫生厅、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实施办法》(桂人发〔2010116号)第四条第三项“农村户籍人员其它流动就业的,可自愿选择参加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就业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有关规定到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或就业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规定对城镇居民、农村学生、长期居住的流动人口可自愿选择参加新农合或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但不得重复参加,重复享受待遇。

6)区新农合管理中心负责指导各乡镇(街道)新农合办做好参合人员信息核查、报送、录入更新电脑参合数据库资料、收缴参合款的发票核销、结清帐务等。各乡镇(街道)收缴参合费时,及时统计上报进度表,每周五上午前上报区新农合管理中心(地址; 防城区山海大道8-信用联社业务楼六楼, 电话:0770-2211260,邮箱:fcxnh@163.com)。

7)农业银行防城支行加强人员培训。加强“农村小额现金流转点”操作工作人员的培训,通过培训使他们熟悉操作程序(包括新农合流程、联名卡发卡和农行电子银行业务知识等),指导农民在农业银行“农村小额现金流转点”存缴参合款入联名卡,努力提高参合人联名卡的资金留存量,使参合人员能及时缴交参合款。12月底前大批量收取参合款和参合款安全存入新农合基金专户。

6.加强督查,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区人民政府督查室派出工作组深入各乡镇(街道)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各乡镇(街道)也要组成督查组督查,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任务。对工作成绩显著的乡镇(街道)给予表扬;对工作不负责任,收缴参合款不按时完成任务的乡镇(街道)予以全区通报,并与绩效挂钩,追究相关领导及人员责任。 

推荐访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城区 卫生 【卫生方案】防城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