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护公共财物倡议书14篇(完整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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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护公共财物倡议书XX村村规民约为进一步增强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意识,规范村民行为,加强法制观念,强化社会治安,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广大村民合法权益,树立良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爱护公共财物倡议书14篇,供大家参考。

爱护公共财物倡议书14篇

爱护公共财物倡议书篇1

XX村村规民约

为进一步增强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意识,规范村民行为,加强法制观念,强化社会治安,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广大村民合法权益,树立良好村风,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村规民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服从党支部和村委会的领导,接受村民小组长的管理,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履行村民的各项义务。

第二条:敢于主持正义,敢于和一切歪风邪气、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积极参加村级治保队伍,群防群治,维护安定团结局面,确保我村有一个良好的生产、生活秩序。

第二章 人口与户籍管理

第三条:根据公安派出所有关规定,新生儿必须在30天内上报户口,2胎上户口凭准生证,新婚女必须在3个月内将户口迁入或迁出,死亡人口必须在1月内注销户口。

第四条:转变传统生育观念,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严格按照《计划生育条例》办事,杜绝计划外怀孕和计划外生育。提倡晚婚晚育。育龄妇女要服从乡计生办的统一安排,定期检查。凡计划外怀孕违反计划生育条例、超生、抢生的,依法征缴社会抚养费。

第三章 土地和宅基地

第五条:村民的承包田,只有种植管理经营权。村民必须服从村委会的统一规划,严禁在耕地、空闲地乱搭、乱建;严禁乱栽树、乱挖土。不得私自出卖土地,不得丢荒,违者按《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罚。

第六条:为保证新农村的建设,在遇到国家征地项目占地时,村民应配合好村委会搞好房屋、附着物的拆迁,不准抵制;如国家、集体需要征地的,村民应服从上级的统一安排,作物按实际补偿,田产以国家当年度公粮价为标准进行补偿,使土地合理开发、利用和流转。拒不执行的,上级有关部门和村委会有权采取强制措施。

第七条:服从乡村建房规划,依法使用宅基地。严禁城镇居民在本村购置宅基地。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

第八条: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不准再申请宅基地。拆旧翻新,须经村两委批准。不扩占、不超高、不倒卖。对于符合条件的新建房屋,由乡有关部门与村委会统一铺线、确定地基高度和位置。

第四章 村风和村民义务

第九条:构建和谐社会,树立新风尚,开展争创文明村和生态示范村、文明家庭等活动。要做到尊老爱幼、教育子女、家庭和睦、团结邻里,互谅、互让、互敬、互爱,促进全村安定团结。

第十条:村民不得搞封建迷信活动,提倡新事新办、丧事从俭,厚养薄葬。不闹事,不打架斗殴,不聚众赌博,不参与邪教组织活动和非法宣传品的传播。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严格履行经济合同,爱护公共财产和公用设施,不准破坏庄稼和农田水利设施,及时完成村委安排的各项任务。第十一条:适龄青年要积极报名应征入伍,保卫祖国是每个青年的光荣义务,一人参军,全家光荣。

第五章 村容村貌与环境卫生

第十二条:为搞好村容村貌建设,确保村民健康,大街上不允许长期堆放建筑材料、柴禾、麦秸、农家肥等杂物,不准乱倒垃圾,生活污水不准流向大街小巷。各户负责门前公路的清扫、路边沟的修整、涵洞清理。任何人不得在房前屋后,村内道路乱丢杂物,垃圾要按指定地点堆放,按时按量缴交卫生管理费,保持村内清洁卫生,道路畅通,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违者要以《环境保护法》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农、林、牧、渔、养殖业,要合理的使用农药、化肥和饲料,禁止使用剧毒高残留农药,控制化肥使用强度,提倡使用有机肥。发展生态养殖,尽量减少养殖排泄物对环境的污染。禁止人、畜毁坏树木、草原。禁止向河流、水塘内排放污染物。

第十四条:死亡动物尸体必须深埋,并做无害化处理,不得乱扔,严禁廉价销售,流入市场。

第十五条:养殖粪便必须直接运送村外田间地头,并及时培土。严禁倒在房前屋后,道路两旁,违者罚款。

第十六条:农户应积极配合村庄的绿化工作,鼓励农户在住宅四周种植花草树木、绿化、美化村庄环境。

第六章 治安、安全和程序化办事

第十七条:严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买卖爆炸物品和各种**、弹药。生产、销售烟火、爆炸物品须经公安机关批准;拣拾**弹药、爆炸危险物后要及时报告、上缴公安机关。第十八条:严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犯他人住宅,不准隐匿、毁弃、私拆他人邮件,不制作、出售、传播淫秽物品,不调戏妇女,遵守社会公德。

第十九条:全民动员,及时举报一切治安、安全隐患和陌生、可疑人员,严禁替罪犯隐藏、运输、销售赃物,不得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群防群治,不给犯罪分子以任何可乘之机。

第二十条:邻里间发生纠纷,双方都要克制自己,息事和解,不能自行处理的依靠民事调解委员会解决,不能仗势欺人、寻衅滋事。严禁纠集外村人到本村参与斗殴(包括助阵),违者处理纠集一方的当事人,负责赔偿由此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后果严重的移送公安机关从严处理。

第二十一条:村民有事须先向村委会反映情况,由村委会进行处理,不得成群结队上访闹事,一经发现,对上访闹事、骟动组织者予以严肃处理。

第二十二条:严禁盗窃破坏庄稼、树木、交通道路及农田水利设施、通讯设施等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惩处。

第二十三条:村民饲养的动物、家畜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和管理人员负全部经济责任,没有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监护人应负经济责任。

第二十四条:村民今后需到村委会办理有关业务手续的,应该向各组组长提出申请,由该组长出具便条,方可办理,对该落实计划生育而未落实的、不按村有关规定完成任务的,或未完成各项上缴任务款的,一律暂停办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全体村民以及在本村内务工、经商或暂住的外来人员、非农户口等都必须遵守本村规民约。外来人员应及时到治保会、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手续,并接受本村管理,受本村保护。全体党员干部及村民代表必须以身作则,带头认真执行本村规民约,虚心接受群众监督。

第二十六条:如村民违反上述村规民约,村委会根据情节轻重,停止其一切村民福利待遇或并处一定数额罚款,情节特别严重者,交司法机关依法从严惩处。

第二十七条:本村规民约经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于公布之日起施行。

XX村村民委员会

XX村村民公约

为了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促进我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维护社会安定团结,保障本村村民依法自治,保证各项村务工作的正常运转,塑造健康向上的村风民风,结合本村实际,经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村村规民约。

一、总则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建设文明富裕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2、人人争当文明村民,爱国家、爱集体、勤劳致富,家庭邻里团结,婚丧喜事不操大办,做有理想、有文化、有纪律的好村民。

3、村委会实施管理必须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进行,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完成街道办布置的各项任务。

4、积极运用现代化农业科学技术,努力发展农业生产,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5、发展文化、教育卫生事业,逐年增加公益设施投入,艰苦奋斗,改变村容面貌。

二、细则

1、村民有种好承包田的义务,严格履行承包合同,不弃耕荒地,按期上交国家税款,完成国家粮食定购任务。

2、村民有监督村干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和村务、财务公开内容的权利,村民有执行党支部、村委会、合作社的决议和村规民约的义务。

3、村民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结婚前到政府机关应办理好结婚登记手续,一胎育龄妇女应放环,二胎育龄妇女应结扎,做到晚婚晚育,无早婚早育,无计划外生育,不得弃婴溺婴,如计划外生育按街道办有关规定处理。

4、村民有赡养老年人和培养青少年,保障九年制义务教育实施的义务,对于丧失劳动能力的老年人,子女要保证老年人的基本生活,老人的房产所有权和居住权,子女不得拼占或强行改变,严禁虐待老人和子女,不尽义务者由村强制执行,并根据情节轻重,送有关部门依法论处。

5、村民必须爱护公物,爱护各种公益设施,自觉服从村街道规划,维护村街道形象,讲究卫生,不乱倒垃圾,损坏公物者,必须赔偿并作出书面检讨。

6、文教,社会服务:

1)带头参加二个文明建设,努力学习政治、科学文化,不断提高二个素质,不断提高文教事业,对学校支部要加强领导,及时了解老师的工作学习情况,有必要进行家庭走访,有困难可以解决的有村解决,重大问题向上级请教,对学龄儿童达到100%进校读书,除特殊情况外。

2)对五保户由村作适当照顾,解决后顾之忧,困难户有条件尽快解决,上级社会救济分类排队,及时落户到户,不折不扣。

3)凡年满18—20周岁的公民应承担国家义务兵役制的光荣职责,有上级分配名额,按条件符合无条件执行。

4)发挥民兵、团支部、妇代会作用,有事同支部商量,积极做好支部参谋,为民办事,发挥青少年一代的优良作风。

5)搞好干群关系,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加强支部的战斗力,及时了解群众的生产和生活。

6)全村实行殡葬改革,火化率达到100%。

7、环境保护

1)村民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的权利。村民要重视环境保护工作,要积极关心,支持和参与环保工作,自觉提高环保意识,自觉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

2)农、林、牧、渔、养殖业,要合理的使用农药、化肥和饲料,禁止使用剧毒高残留农药,控制化肥使用强度,提倡使用有机肥。发展生态养殖,尽量减少养殖排泄物对环境的污染。禁止人、畜毁坏树木、草原。禁止向河流、水塘内排放污染物。

3)禁止村民捕猎国家保护动物,如有发现应及时报告。4)农户应积极配合村庄的绿化工作,鼓励农户在住宅四周种植花草树木、绿化、美化村庄环境。

8、社会治安:

1)组织开展法制教育,提高村民的法制观念。2)严禁偷盗行为,一经查获追回赃款,并给予处罚。3)禁止殴斗打人,无理取闹,情节轻的批评教育,赔偿经济损失,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寻衅闹事,行凶打人,公然侮辱、捏造事实、诽谤陷害他人,轻则要负民事责任,重则报政法公安机关处理。

5)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临时用电要经得电工同意,未经同意擅自乱接,后果自负。

9、建房管理,土地归集所有,在不影响村镇道路设施,房屋附实物,建房前(包括拆建在内)经村建房小组同意,城建办办理好建房批准手续,做到先批后建,手续完备。

上述村规民约是为搞好全村各项工作,忘广大干部社员共同遵守。

XX村村民委员会

村 规 民 约

为提高全体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能力,促进全村的安定团结和三个文明建设,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村规民约。

一、全体村民均有保护耕地的义务。村内任何组织和个人使用土地都应服从村的统一规划和调整,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二、村民建房必须服从本村规划,并按照规定程序申报,在领取《建设许可证》后,按批准的地点和面积施工建房。

三、严禁荒废耕地,对荒废耕地者,除责令限期复耕外,报乡(镇)人民政府依法收取抛荒费。

四、实行计划生育,提倡晚婚,对非法同居、非法怀孕和计划外生育者;对有漫骂、侮辱、殴打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等行为者,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严肃处理。

五、学龄儿童和青少年有依法接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其法定监护人应保证子女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

六、本村任何组织和个人一律不准招用16周岁以下的人做工。违者责令其限期辞退,情节严重的,报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七、凡符合服兵役条件的本村村民,都有服兵役的义务,应积极主动参加兵役登记、体检和应征,对逃避服兵役(包括不参加初检、不参加复检和体检合格拒绝服兵役)的村民,按照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要尊老爱幼,保护老人、妇女、儿童在社会和家庭生活中的合法权益,禁止虐待、遗弃、伤害行为。任何人不得剥夺已婚女子的合法继承权。丧偶女子有继承遗产和带户再婚的权利。

九、父母、继父母、养父母对未成年的子女、继子女必须依法履行抚养义务。成年子女、继子女、养子女及其配偶对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或无生活来源的父母、继父母、养父母必须依法履行赡养义务。

十、村民发生赡养纠纷时,由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村民委员会支持被赡养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制造、经销、买卖、私藏管制刀具、火枪等凶器和危险物品;严禁吸毒、贩毒。任何人不得以各种借口煽动群众到机关、学校企业、村民委员会办公地、他人住宅起哄捣乱、闹事、制造事端,不得寻衅滋事,扰乱社会治安秩序。

十二、不得非法搜身、侵入他人住宅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不准诽谤他人和侮辱妇女,邻里之间发生纠纷不得采用威胁、要挟的方法,对殴打他人造成伤害的,应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情节严重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十三、不偷拿国家、集体、他人财物,不在公路、水域航道上设置障碍,不损毁机耕道路、排灌渠道、耕作机械等集体公共设施,不乱砍滥伐树木。

十四、严禁传播淫秽物品,严禁卖淫嫖娼,严禁赌博和小偷小摸,反对迷信活动,严禁利用迷信活动造谣惑众、骗取财物。

十五、提倡勤俭节约,反对婚嫁、丧葬大操大办。积极推选殡葬改革,服从殡葬管理。

十六、环境保护

1、村民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的权利。村民要重视环境保护工作,要积极关心,支持和参与环保工作,自觉提高环保意识,自觉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

2、农、林、牧、渔、养殖业,要合理的使用农药、化肥和饲料,禁止使用剧毒高残留农药,控制化肥使用强度,提倡使用有机肥。发展生态养殖,尽量减少养殖排泄物对环境的污染。禁止人、畜毁坏树木、草原。禁止向河流、水塘内排放污染物。

3、农户应积极配合村庄的绿化工作,鼓励农户在住宅四周种植花草树木、绿化、美化村庄环境。

十七、违反本村规民约的,除触犯法律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外,村民委员会可做出如下处理:

1、予以批语教育;

2、写出悔过书,用村广播进行通报;

3、责令其恢复原状或作价赔偿;

4、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

5、取消享受或者暂缓享受村里的优惠待遇。

十八、凡违反本村规民约要进行处理的,必须在调查核实后,经村民委员会(或村民代表会)集体讨论决定,不得擅自处理。

十九、凡被依法处罚或违反本村规民约的农户,在本年度不评先进、文明户、五好家庭户等先进评比。外来人员在本村居住的参照执行本村规民约。

二十、本村规民约有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二十一、本村规民约自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XX村村民委员会

XX村村规民约

为了推进我村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建设文明卫生新农村,经全体村民讨论通过,制定本村规民约。

一、社会治安

1、各村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2、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拨弄是非。

3、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扰乱公共秩序,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4、严禁偷盗、敲诈、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赌博、严禁替罪犯藏匿赃物。

5、禁止非法生产、运输、储存和买卖爆炸物品;经销烟火、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须经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私藏枪支弹药,拾得枪支弹药、爆炸物品,要及时上缴公安机关。

6、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

7、严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非法侵犯他人住宅,不准隐匿、毁弃、私拆他人邮件。

8、严禁私自砍伐国家、集体或他人的林木,严禁损害他人庄稼、瓜果及其他农作物,加强牲畜看管,严禁放浪猪、牛、羊。

对违反上述社会治安条款者,触犯法律法规的,报送司法机关处理。尚未触犯刑律和治安处罚条例的,由村委会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二、消防安全

1、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防山火发生。

2、家庭用火做到人离火灭,严禁在将易燃易爆物品堆放户内、寨内,定期检查、排除各种火灾隐患。

3、加强村寨防火设施建设,定期检查消防池、消防水管和消防栓,保证消防用水正常。

4、村内、户内电线要定期检查,损坏的要请电工及时修理、更新,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5、加强村民尤其是少年儿童安全用火用电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全体村消防安全知识水平和意识。

三、环境保护

1.村民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的权利。村民要重视环境保护工作,要积极关心,支持和参与环保工作,自觉提高环保意识,自觉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

2、农、林、牧、渔、养殖业,要合理的使用农药、化肥和饲料,禁止使用剧毒高残留农药,控制化肥使用强度,提倡使用有机肥。发展生态养殖,尽量减少养殖排泄物对环境的污染。禁止人、畜毁坏树木、草原。禁止向河流、水塘内排放污染物。3.禁止村民捕猎国家保护动物,如有发现应及时报告。4.农户应积极配合村庄的绿化工作,鼓励农户在住宅四周种植花草树木、绿化、美化村庄环境。

四、村风民俗

1、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

2、红白喜事,喜事新办,丧事从俭,破除陈规旧俗,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大操大办。

3、不准请神弄鬼或装神弄鬼,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听、看、传淫秽书刊、音像,不参加邪教组织。

4、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不搞宗派活动,反对家族主义。5.积极开展文明卫生村建设,搞好公共卫生,加强村容村貌整治,严禁随地乱倒乱堆垃圾、秽物,修房盖屋余下的垃圾碎片应及时清理,柴草、粪土应定点堆放。

6、建房应服从村庄建设规划,经村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统一安排,不得擅自动工,不得违反规划或损害四邻利益。

7、“两委会”是防违控违的第一责任人,“两委会”对辖区内的违法建设有处置权。

违犯上述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出具检讨书,情节严重的交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五、邻里关系

1、村民之间要互尊、互爱、互助,和睦相处,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

2、在生产、生活、社会交往过程中,应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发扬社会主义主义新风尚。

3、邻里纠纷,应本着团结友爱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村调解委调解,也可通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树立依法维权意识,不得以牙还牙,以暴制暴。

六、婚姻家庭

1、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尊老爱幼的原则,建立团结和睦的家庭关系。

2、婚姻大事由本人作主,反对包办干涉,男女青年结婚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要求,提倡晚婚晚育。

3、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实行计划生育,提倡优生优育,严禁无计划生育或超生。

4、夫妻地位平等,共同承担家务劳动,共同管理家庭财产,反对家庭暴力。

5、父母应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破除生男才能传宗接代的陋习。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得歧视、虐待老人。

XX村村民委员会

XX村村规民约

为了推进我村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建设文明卫生新农村,经全体村民讨论通过,制定本村规民约。

一、社会治安

1、每个村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2、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拨弄是非。

3、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扰乱公共秩序,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4、严禁偷盗、敲诈、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赌博、严禁替罪犯藏匿赃物。

5、严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和买卖爆炸物品;经销烟火、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须经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私藏枪支弹药,拾得枪支弹药、爆炸物品,要及时上缴公安机关。

6、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

7、严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非法侵犯他人住宅,不准隐匿、毁弃、私拆他人邮件。

8、严禁私自砍伐国家、集体或他人的林木,严禁损害他人庄稼、瓜果及其他农作物,加强牲畜看管,严禁放浪猪、牛、羊。

对违反上述社会治安条款者,触犯法律法规的,报送司法机关处理。尚未触犯刑律和治安处罚条例的,由村委会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二、消防安全

1、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防山火发生。

2、家庭用火做到人离火灭,严禁在将易燃易爆物品堆放户内、寨内,定期检查、排除各种火灾隐患。

3、加强村寨防火设施建设,定期检查消防池、消防水管和消防栓,保证消防用水正常。

4、对村内、户内电线要定期检查,损坏的要请电工及时修理、更新,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5、加强村民尤其是少年儿童安全用火用电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全体村消防安全知识水平和意识。

三、村风民俗

1、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

2、红白喜事由红白喜事理事会管理,喜事新办,丧事从俭,破除陈规旧俗,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大操大办。

3、不请神弄鬼或装神弄鬼,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听、看、传淫秽书刊、音像,不参加邪教组织。

4、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不搞宗派活动,反对家族主义。

5、积极开展文明卫生村建设,搞好公共卫生,加强村容村貌整治,严禁随地乱倒乱堆垃圾、秽物,修房盖屋余下的垃圾碎片应及时清理,柴草、粪土应定点堆放。

6、建房应服从村庄建设规划,经村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统一安排,不得擅自动工,不得违反规划或损害四邻利益。

违犯上述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出具检讨书,情节严重的交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四、邻里关系

1、村民之间要互尊、互爱、互助,和睦相处,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

2、在生产、生活、社会交往过程中,应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发扬社会主义主义新风尚。

3、邻里纠纷,应本着团结友爱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村调解委调解,也可通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树立依法维权意识,不得以牙还牙,以暴制暴。

五、婚姻家庭

1、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尊老爱幼的原则,建立团结和睦的家庭关系。

2、婚姻大事由本人作主,反对包办干涉,男女青年结婚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要求,提倡晚婚晚育。

3、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实行计划生育,提倡优生优育,严禁无计划生育或超生。

4、夫妻地位平等,共同承担家务劳动,共同管理家庭财产,反对家庭暴力。

5、父母应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破除生男才能传宗接代的陋习。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得歧视、虐待老人。

爱护公共财物倡议书篇2

亲爱的同学们:

一、爱护班级清扫用具,不得毁坏。

二、爱护班级环境,主动拾捡地上的纸屑,不乱扔垃圾,不在班级内吃零食,保持环境卫生。

三、爱护班级课桌椅,不乱涂画刻,不随意粘贴物品,不踩、不拖、不敲桌椅,挪动桌椅要轻拿轻放。

四、爱护班级公共设施,不乱踢打、涂抹门窗,不损坏电扇。

五、爱护墙体,不乱涂乱抹,不踢踩墙壁,不在墙体上打球、留下任何印迹。

六、爱护班级资源,随手关闭电灯、电扇的电源,节约每一度电,不乱拧乱拽,拧紧水龙头,节约每一滴水。

八、损坏公物主动赔偿,不做损公肥私、损人利己的事情。

同学们,我们要像爱护自己私人财产一样爱护班级公物;要像珍惜自己的身体一样,珍惜班级公物。爱护桌椅、轻开轻关门窗等等看似简单,但意义重大,也是一个人综合素质的外在表现。

让我们携起手来,杜绝损坏班级公物的行为。爱护班级公物,从我做起,让和谐的班级在我们每个人的精心呵护下变得更加绚丽多姿,更加舒适宜人吧。

倡议人:xxx

20xx年x月x日

爱护公共财物倡议书篇3

各位同学:

爱护我们的校园、爱护校园里的一切公共财物,是一个人自身道德修养的体现,也是社会公德在校园里的体现,社会公德是全体公民在社会交往和公共生活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

作为中学生来讲,我们应以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来要求自己,做一个好学生、好公民。

1、爱护公物是全体同学生活和学习的需要。校园里的一切设施,都是为全体学生服务的公共设施,是让我们学习和生活更方便的设施。试想,一个同学不爱护公物,十个同学不爱护公物,百位学生不爱护公物,那么我们的校园将不成其为校园,也必将给每位同学的生活和学习带来许多的不便和负面影响。

2、爱护公物是培养学生良好习惯的需要。学生阶段是学习知识,更是学会做人的关键时期。这一时期,良好习惯的形成,对于今后步入社会,立足于社会都不无裨益,成功是好习惯的积累。每位同学现在所作的一切,均是为将来夯实基础的。所以,舍弃不良习惯,培养良好品性对自己的未来至关重要。人为损坏公物的行为是不道德的,将为社会所不容,将为人们所不齿。

针对爱护公共财物,提两点建议:

1、从思想上认识爱护公物的重要性。近年来,虽然我们学校经济上并不宽裕,但还是在校园环境、设施设备上投入了相当大的财力和物力,应该说我们现在这么好的学习环境和条件是来之不易的,所有这些学校的设施设备,都是为我们每位同学自己服务、为每个人提供方便的,破坏了它,直接的受害者是我们同学自己。

2、要杜绝一切损坏公物的行为。对于损坏公物的行为,学校将加大查处的力度,一经发现,必将从严处理。同时我们呼吁全校师生,要敢于和破坏公物的人和行为作斗争,弘扬校园正气。希望同学们相互监督,伸出爱护公物的正义之手,使损坏公物的无耻行为有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使其无处藏身。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爱护桌椅、轻开轻关门窗等等看似简单,但意义重大;一个人做一件好事容易,做一辈子好事难。长久地将爱护公物坚持下去,也并非易事。

请让我们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养成爱护公物的好习惯,用心去爱护所有的公物,让我们人人都有一颗文明的公德心,成为一名新时代高素质的小学生!

倡议人:xxx

20xx年x月x日

爱护公共财物倡议书篇4

各位老师、同学: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爱护公共财物,从小做起。一说起爱护公物,也许有人会认为这是老生常谈,因为类似“爱护公物光荣,破坏公物可耻”、“爱护公物,人人有责”这样的口号恐怕连幼儿园小朋友也能说上几条。但现实生活中的我们又做得怎么样呢?细心观察就会发现,校园里破坏公物的现象还是有的:教室墙壁上的斑斑污迹,课桌椅上各式各样的涂鸦,有些班级破损的门窗,实验室被拆掉凳面的凳子,校园里被攀折的花枝,地面上被拖行的午餐箱。你有没有想过,不论是有意还是无意,这些行为都对公物造成了损坏,也给其他同学的学习和生活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还会增加学校对公物的维修费用。不过令人欣慰的是,爱护公物不尽人意的毕竟是少数,在校园里我们也看到了很多美丽的身影:他们弯腰捡起了地上的垃圾,他们随手关掉了水龙头,教室没人时随手关掉了电灯、电扇,他们爱护着自己的课桌椅,他们小心地使用计算机,他们从不践踏草坪,细心呵护着一草一木。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他们以默默的行为在爱护公物方面为我们做出了榜样,他们使得我们的校园更美丽了。

同学们,爱护公物是关心集体的表现,我们要把它落实在行动上。在此,特如下倡议:爱护公物从我做起,挪动桌椅小心翼翼,桌面椅背干干净净;开门开窗轻手轻脚;扫帚拖把不当武器;洁白墙上不留足迹;午餐饭盒轻拿轻放;花草树木细心呵护。

亲爱的同学们,有许多爱护公物的事情只是举手之劳,让我们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公物,让我们像珍惜自己的身体一样珍惜公物。让我们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使自己拥有一颗爱护公物的公德心,成为一个真正的爱护公物的文明人。相信我们的校园在我们每个人的精心呵护下将变得更加美丽、动人。谢谢大家。

倡议人:xxx

20xx年x月x日

爱护公共财物倡议书篇5

XX村村规民约

为进一步增强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意识,规范村民行为,加强法制观念,强化社会治安,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广大村民合法权益,树立良好村风,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村规民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服从党支部和村委会的领导,接受村民小组长的管理,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履行村民的各项义务。

第二条:敢于主持正义,敢于和一切歪风邪气、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积极参加村级治保队伍,群防群治,维护安定团结局面,确保我村有一个良好的生产、生活秩序。

第二章 人口与户籍管理

第三条:根据公安派出所有关规定,新生儿必须在30天内上报户口,2胎上户口凭准生证,新婚女必须在3个月内将户口迁入或迁出,死亡人口必须在1月内注销户口。

第四条:转变传统生育观念,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严格按照《计划生育条例》办事,杜绝计划外怀孕和计划外生育。提倡晚婚晚育。育龄妇女要服从乡计生办的统一安排,定期检查。凡计划外怀孕违反计划生育条例、超生、抢生的,依法征缴社会抚养费。

第三章 土地和宅基地

第五条:村民的承包田,只有种植管理经营权。村民必须服从村委会的统一规划,严禁在耕地、空闲地乱搭、乱建;严禁乱栽树、乱挖土。不得私自出卖土地,不得丢荒,违者按《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罚。

第六条:为保证新农村的建设,在遇到国家征地项目占地时,村民应配合好村委会搞好房屋、附着物的拆迁,不准抵制;如国家、集体需要征地的,村民应服从上级的统一安排,作物按实际补偿,田产以国家当年度公粮价为标准进行补偿,使土地合理开发、利用和流转。拒不执行的,上级有关部门和村委会有权采取强制措施。

第七条:服从乡村建房规划,依法使用宅基地。严禁城镇居民在本村购置宅基地。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

第八条: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不准再申请宅基地。拆旧翻新,须经村两委批准。不扩占、不超高、不倒卖。对于符合条件的新建房屋,由乡有关部门与村委会统一铺线、确定地基高度和位置。

第四章 村风和村民义务

第九条:构建和谐社会,树立新风尚,开展争创文明村和生态示范村、文明家庭等活动。要做到尊老爱幼、教育子女、家庭和睦、团结邻里,互谅、互让、互敬、互爱,促进全村安定团结。

第十条:村民不得搞封建迷信活动,提倡新事新办、丧事从俭,厚养薄葬。不闹事,不打架斗殴,不聚众赌博,不参与邪教组织活动和非法宣传品的传播。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严格履行经济合同,爱护公共财产和公用设施,不准破坏庄稼和农田水利设施,及时完成村委安排的各项任务。第十一条:适龄青年要积极报名应征入伍,保卫祖国是每个青年的光荣义务,一人参军,全家光荣。

第五章 村容村貌与环境卫生

第十二条:为搞好村容村貌建设,确保村民健康,大街上不允许长期堆放建筑材料、柴禾、麦秸、农家肥等杂物,不准乱倒垃圾,生活污水不准流向大街小巷。各户负责门前公路的清扫、路边沟的修整、涵洞清理。任何人不得在房前屋后,村内道路乱丢杂物,垃圾要按指定地点堆放,按时按量缴交卫生管理费,保持村内清洁卫生,道路畅通,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违者要以《环境保护法》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农、林、牧、渔、养殖业,要合理的使用农药、化肥和饲料,禁止使用剧毒高残留农药,控制化肥使用强度,提倡使用有机肥。发展生态养殖,尽量减少养殖排泄物对环境的污染。禁止人、畜毁坏树木、草原。禁止向河流、水塘内排放污染物。

第十四条:死亡动物尸体必须深埋,并做无害化处理,不得乱扔,严禁廉价销售,流入市场。

第十五条:养殖粪便必须直接运送村外田间地头,并及时培土。严禁倒在房前屋后,道路两旁,违者罚款。

第十六条:农户应积极配合村庄的绿化工作,鼓励农户在住宅四周种植花草树木、绿化、美化村庄环境。

第六章 治安、安全和程序化办事

第十七条:严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买卖爆炸物品和各种**、弹药。生产、销售烟火、爆炸物品须经公安机关批准;拣拾**弹药、爆炸危险物后要及时报告、上缴公安机关。第十八条:严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犯他人住宅,不准隐匿、毁弃、私拆他人邮件,不制作、出售、传播淫秽物品,不调戏妇女,遵守社会公德。

第十九条:全民动员,及时举报一切治安、安全隐患和陌生、可疑人员,严禁替罪犯隐藏、运输、销售赃物,不得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群防群治,不给犯罪分子以任何可乘之机。

第二十条:邻里间发生纠纷,双方都要克制自己,息事和解,不能自行处理的依靠民事调解委员会解决,不能仗势欺人、寻衅滋事。严禁纠集外村人到本村参与斗殴(包括助阵),违者处理纠集一方的当事人,负责赔偿由此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后果严重的移送公安机关从严处理。

第二十一条:村民有事须先向村委会反映情况,由村委会进行处理,不得成群结队上访闹事,一经发现,对上访闹事、骟动组织者予以严肃处理。

第二十二条:严禁盗窃破坏庄稼、树木、交通道路及农田水利设施、通讯设施等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惩处。

第二十三条:村民饲养的动物、家畜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和管理人员负全部经济责任,没有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监护人应负经济责任。

第二十四条:村民今后需到村委会办理有关业务手续的,应该向各组组长提出申请,由该组长出具便条,方可办理,对该落实计划生育而未落实的、不按村有关规定完成任务的,或未完成各项上缴任务款的,一律暂停办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全体村民以及在本村内务工、经商或暂住的外来人员、非农户口等都必须遵守本村规民约。外来人员应及时到治保会、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手续,并接受本村管理,受本村保护。全体党员干部及村民代表必须以身作则,带头认真执行本村规民约,虚心接受群众监督。

第二十六条:如村民违反上述村规民约,村委会根据情节轻重,停止其一切村民福利待遇或并处一定数额罚款,情节特别严重者,交司法机关依法从严惩处。

第二十七条:本村规民约经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于公布之日起施行。

XX村村民委员会

XX村村民公约

为了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促进我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维护社会安定团结,保障本村村民依法自治,保证各项村务工作的正常运转,塑造健康向上的村风民风,结合本村实际,经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村村规民约。

一、总则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建设文明富裕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2、人人争当文明村民,爱国家、爱集体、勤劳致富,家庭邻里团结,婚丧喜事不操大办,做有理想、有文化、有纪律的好村民。

3、村委会实施管理必须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进行,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完成街道办布置的各项任务。

4、积极运用现代化农业科学技术,努力发展农业生产,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5、发展文化、教育卫生事业,逐年增加公益设施投入,艰苦奋斗,改变村容面貌。

二、细则

1、村民有种好承包田的义务,严格履行承包合同,不弃耕荒地,按期上交国家税款,完成国家粮食定购任务。

2、村民有监督村干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和村务、财务公开内容的权利,村民有执行党支部、村委会、合作社的决议和村规民约的义务。

3、村民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结婚前到政府机关应办理好结婚登记手续,一胎育龄妇女应放环,二胎育龄妇女应结扎,做到晚婚晚育,无早婚早育,无计划外生育,不得弃婴溺婴,如计划外生育按街道办有关规定处理。

4、村民有赡养老年人和培养青少年,保障九年制义务教育实施的义务,对于丧失劳动能力的老年人,子女要保证老年人的基本生活,老人的房产所有权和居住权,子女不得拼占或强行改变,严禁虐待老人和子女,不尽义务者由村强制执行,并根据情节轻重,送有关部门依法论处。

5、村民必须爱护公物,爱护各种公益设施,自觉服从村街道规划,维护村街道形象,讲究卫生,不乱倒垃圾,损坏公物者,必须赔偿并作出书面检讨。

6、文教,社会服务:

1)带头参加二个文明建设,努力学习政治、科学文化,不断提高二个素质,不断提高文教事业,对学校支部要加强领导,及时了解老师的工作学习情况,有必要进行家庭走访,有困难可以解决的有村解决,重大问题向上级请教,对学龄儿童达到100%进校读书,除特殊情况外。

2)对五保户由村作适当照顾,解决后顾之忧,困难户有条件尽快解决,上级社会救济分类排队,及时落户到户,不折不扣。

3)凡年满18—20周岁的公民应承担国家义务兵役制的光荣职责,有上级分配名额,按条件符合无条件执行。

4)发挥民兵、团支部、妇代会作用,有事同支部商量,积极做好支部参谋,为民办事,发挥青少年一代的优良作风。

5)搞好干群关系,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加强支部的战斗力,及时了解群众的生产和生活。

6)全村实行殡葬改革,火化率达到100%。

7、环境保护

1)村民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的权利。村民要重视环境保护工作,要积极关心,支持和参与环保工作,自觉提高环保意识,自觉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

2)农、林、牧、渔、养殖业,要合理的使用农药、化肥和饲料,禁止使用剧毒高残留农药,控制化肥使用强度,提倡使用有机肥。发展生态养殖,尽量减少养殖排泄物对环境的污染。禁止人、畜毁坏树木、草原。禁止向河流、水塘内排放污染物。

3)禁止村民捕猎国家保护动物,如有发现应及时报告。4)农户应积极配合村庄的绿化工作,鼓励农户在住宅四周种植花草树木、绿化、美化村庄环境。

8、社会治安:

1)组织开展法制教育,提高村民的法制观念。2)严禁偷盗行为,一经查获追回赃款,并给予处罚。3)禁止殴斗打人,无理取闹,情节轻的批评教育,赔偿经济损失,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寻衅闹事,行凶打人,公然侮辱、捏造事实、诽谤陷害他人,轻则要负民事责任,重则报政法公安机关处理。

5)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临时用电要经得电工同意,未经同意擅自乱接,后果自负。

9、建房管理,土地归集所有,在不影响村镇道路设施,房屋附实物,建房前(包括拆建在内)经村建房小组同意,城建办办理好建房批准手续,做到先批后建,手续完备。

上述村规民约是为搞好全村各项工作,忘广大干部社员共同遵守。

XX村村民委员会

村 规 民 约

为提高全体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能力,促进全村的安定团结和三个文明建设,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村规民约。

一、全体村民均有保护耕地的义务。村内任何组织和个人使用土地都应服从村的统一规划和调整,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二、村民建房必须服从本村规划,并按照规定程序申报,在领取《建设许可证》后,按批准的地点和面积施工建房。

三、严禁荒废耕地,对荒废耕地者,除责令限期复耕外,报乡(镇)人民政府依法收取抛荒费。

四、实行计划生育,提倡晚婚,对非法同居、非法怀孕和计划外生育者;对有漫骂、侮辱、殴打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等行为者,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严肃处理。

五、学龄儿童和青少年有依法接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其法定监护人应保证子女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

六、本村任何组织和个人一律不准招用16周岁以下的人做工。违者责令其限期辞退,情节严重的,报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七、凡符合服兵役条件的本村村民,都有服兵役的义务,应积极主动参加兵役登记、体检和应征,对逃避服兵役(包括不参加初检、不参加复检和体检合格拒绝服兵役)的村民,按照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要尊老爱幼,保护老人、妇女、儿童在社会和家庭生活中的合法权益,禁止虐待、遗弃、伤害行为。任何人不得剥夺已婚女子的合法继承权。丧偶女子有继承遗产和带户再婚的权利。

九、父母、继父母、养父母对未成年的子女、继子女必须依法履行抚养义务。成年子女、继子女、养子女及其配偶对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或无生活来源的父母、继父母、养父母必须依法履行赡养义务。

十、村民发生赡养纠纷时,由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村民委员会支持被赡养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制造、经销、买卖、私藏管制刀具、火枪等凶器和危险物品;严禁吸毒、贩毒。任何人不得以各种借口煽动群众到机关、学校企业、村民委员会办公地、他人住宅起哄捣乱、闹事、制造事端,不得寻衅滋事,扰乱社会治安秩序。

十二、不得非法搜身、侵入他人住宅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不准诽谤他人和侮辱妇女,邻里之间发生纠纷不得采用威胁、要挟的方法,对殴打他人造成伤害的,应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情节严重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十三、不偷拿国家、集体、他人财物,不在公路、水域航道上设置障碍,不损毁机耕道路、排灌渠道、耕作机械等集体公共设施,不乱砍滥伐树木。

十四、严禁传播淫秽物品,严禁卖淫嫖娼,严禁赌博和小偷小摸,反对迷信活动,严禁利用迷信活动造谣惑众、骗取财物。

十五、提倡勤俭节约,反对婚嫁、丧葬大操大办。积极推选殡葬改革,服从殡葬管理。

十六、环境保护

1、村民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的权利。村民要重视环境保护工作,要积极关心,支持和参与环保工作,自觉提高环保意识,自觉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

2、农、林、牧、渔、养殖业,要合理的使用农药、化肥和饲料,禁止使用剧毒高残留农药,控制化肥使用强度,提倡使用有机肥。发展生态养殖,尽量减少养殖排泄物对环境的污染。禁止人、畜毁坏树木、草原。禁止向河流、水塘内排放污染物。

3、农户应积极配合村庄的绿化工作,鼓励农户在住宅四周种植花草树木、绿化、美化村庄环境。

十七、违反本村规民约的,除触犯法律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外,村民委员会可做出如下处理:

1、予以批语教育;

2、写出悔过书,用村广播进行通报;

3、责令其恢复原状或作价赔偿;

4、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

5、取消享受或者暂缓享受村里的优惠待遇。

十八、凡违反本村规民约要进行处理的,必须在调查核实后,经村民委员会(或村民代表会)集体讨论决定,不得擅自处理。

十九、凡被依法处罚或违反本村规民约的农户,在本年度不评先进、文明户、五好家庭户等先进评比。外来人员在本村居住的参照执行本村规民约。

二十、本村规民约有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二十一、本村规民约自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XX村村民委员会

XX村村规民约

为了推进我村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建设文明卫生新农村,经全体村民讨论通过,制定本村规民约。

一、社会治安

1、各村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2、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拨弄是非。

3、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扰乱公共秩序,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4、严禁偷盗、敲诈、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赌博、严禁替罪犯藏匿赃物。

5、禁止非法生产、运输、储存和买卖爆炸物品;经销烟火、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须经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私藏枪支弹药,拾得枪支弹药、爆炸物品,要及时上缴公安机关。

6、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

7、严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非法侵犯他人住宅,不准隐匿、毁弃、私拆他人邮件。

8、严禁私自砍伐国家、集体或他人的林木,严禁损害他人庄稼、瓜果及其他农作物,加强牲畜看管,严禁放浪猪、牛、羊。

对违反上述社会治安条款者,触犯法律法规的,报送司法机关处理。尚未触犯刑律和治安处罚条例的,由村委会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二、消防安全

1、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防山火发生。

2、家庭用火做到人离火灭,严禁在将易燃易爆物品堆放户内、寨内,定期检查、排除各种火灾隐患。

3、加强村寨防火设施建设,定期检查消防池、消防水管和消防栓,保证消防用水正常。

4、村内、户内电线要定期检查,损坏的要请电工及时修理、更新,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5、加强村民尤其是少年儿童安全用火用电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全体村消防安全知识水平和意识。

三、环境保护

1.村民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的权利。村民要重视环境保护工作,要积极关心,支持和参与环保工作,自觉提高环保意识,自觉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

2、农、林、牧、渔、养殖业,要合理的使用农药、化肥和饲料,禁止使用剧毒高残留农药,控制化肥使用强度,提倡使用有机肥。发展生态养殖,尽量减少养殖排泄物对环境的污染。禁止人、畜毁坏树木、草原。禁止向河流、水塘内排放污染物。3.禁止村民捕猎国家保护动物,如有发现应及时报告。4.农户应积极配合村庄的绿化工作,鼓励农户在住宅四周种植花草树木、绿化、美化村庄环境。

四、村风民俗

1、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

2、红白喜事,喜事新办,丧事从俭,破除陈规旧俗,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大操大办。

3、不准请神弄鬼或装神弄鬼,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听、看、传淫秽书刊、音像,不参加邪教组织。

4、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不搞宗派活动,反对家族主义。5.积极开展文明卫生村建设,搞好公共卫生,加强村容村貌整治,严禁随地乱倒乱堆垃圾、秽物,修房盖屋余下的垃圾碎片应及时清理,柴草、粪土应定点堆放。

6、建房应服从村庄建设规划,经村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统一安排,不得擅自动工,不得违反规划或损害四邻利益。

7、“两委会”是防违控违的第一责任人,“两委会”对辖区内的违法建设有处置权。

违犯上述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出具检讨书,情节严重的交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五、邻里关系

1、村民之间要互尊、互爱、互助,和睦相处,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

2、在生产、生活、社会交往过程中,应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发扬社会主义主义新风尚。

3、邻里纠纷,应本着团结友爱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村调解委调解,也可通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树立依法维权意识,不得以牙还牙,以暴制暴。

六、婚姻家庭

1、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尊老爱幼的原则,建立团结和睦的家庭关系。

2、婚姻大事由本人作主,反对包办干涉,男女青年结婚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要求,提倡晚婚晚育。

3、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实行计划生育,提倡优生优育,严禁无计划生育或超生。

4、夫妻地位平等,共同承担家务劳动,共同管理家庭财产,反对家庭暴力。

5、父母应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破除生男才能传宗接代的陋习。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得歧视、虐待老人。

XX村村民委员会

XX村村规民约

为了推进我村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建设文明卫生新农村,经全体村民讨论通过,制定本村规民约。

一、社会治安

1、每个村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2、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拨弄是非。

3、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扰乱公共秩序,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4、严禁偷盗、敲诈、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赌博、严禁替罪犯藏匿赃物。

5、严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和买卖爆炸物品;经销烟火、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须经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私藏枪支弹药,拾得枪支弹药、爆炸物品,要及时上缴公安机关。

6、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

7、严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非法侵犯他人住宅,不准隐匿、毁弃、私拆他人邮件。

8、严禁私自砍伐国家、集体或他人的林木,严禁损害他人庄稼、瓜果及其他农作物,加强牲畜看管,严禁放浪猪、牛、羊。

对违反上述社会治安条款者,触犯法律法规的,报送司法机关处理。尚未触犯刑律和治安处罚条例的,由村委会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二、消防安全

1、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防山火发生。

2、家庭用火做到人离火灭,严禁在将易燃易爆物品堆放户内、寨内,定期检查、排除各种火灾隐患。

3、加强村寨防火设施建设,定期检查消防池、消防水管和消防栓,保证消防用水正常。

4、对村内、户内电线要定期检查,损坏的要请电工及时修理、更新,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5、加强村民尤其是少年儿童安全用火用电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全体村消防安全知识水平和意识。

三、村风民俗

1、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

2、红白喜事由红白喜事理事会管理,喜事新办,丧事从俭,破除陈规旧俗,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大操大办。

3、不请神弄鬼或装神弄鬼,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听、看、传淫秽书刊、音像,不参加邪教组织。

4、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不搞宗派活动,反对家族主义。

5、积极开展文明卫生村建设,搞好公共卫生,加强村容村貌整治,严禁随地乱倒乱堆垃圾、秽物,修房盖屋余下的垃圾碎片应及时清理,柴草、粪土应定点堆放。

6、建房应服从村庄建设规划,经村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统一安排,不得擅自动工,不得违反规划或损害四邻利益。

违犯上述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出具检讨书,情节严重的交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四、邻里关系

1、村民之间要互尊、互爱、互助,和睦相处,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

2、在生产、生活、社会交往过程中,应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发扬社会主义主义新风尚。

3、邻里纠纷,应本着团结友爱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村调解委调解,也可通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树立依法维权意识,不得以牙还牙,以暴制暴。

五、婚姻家庭

1、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尊老爱幼的原则,建立团结和睦的家庭关系。

2、婚姻大事由本人作主,反对包办干涉,男女青年结婚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要求,提倡晚婚晚√小编★√育。

3、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实行计划生育,提倡优生优育,严禁无计划生育或超生。

4、夫妻地位平等,共同承担家务劳动,共同管理家庭财产,反对家庭暴力。

5、父母应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破除生男才能传宗接代的陋习。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得歧视、虐待老人。

爱护公共财物倡议书篇6

村村规民约

为了推进我村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建设文明卫生新农村,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制定本村规民约。

一、社会治安

1、每个村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2、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拨弄是非。

3、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扰乱公共秩序,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4、严禁偷盗、敲诈、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赌博、严禁替罪犯藏匿赃物。

5、严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和买卖爆炸物品;经销烟火、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须经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私藏枪支弹药,拾得枪支弹药、爆炸物品,要及时上缴公安机关。

6、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不损毁、移动指示标志;不在公路上、河道内设置障碍。

7、严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非法侵犯他人住宅,不准隐匿、毁弃、私拆他人邮件。

8、严禁私自砍伐国家、集体或他人的林木,严禁损害他人庄稼、瓜果及其他农作物,加强牲畜看管,严禁放养猪、牛、羊。因放养家禽家畜,损害他人作物,视其损失,赔偿经济损 失。

9、严禁扰乱社会治安、非法传教、信教,一经发现,给以批评教育,为首或屡教不改者,报送公安机关。

10、任何人不得以各种借口煽动群众到机关、学校、驻地企业、村民委员会办公地、他人住宅起哄捣乱、闹事、制造事端,不得寻衅滋事,扰乱社会治安秩序,一经发现及时报公安机关查处。

11、任何人不得以各种借口组织群众强迫村委办理违反组织纪律的事项,如:强迫村委出资唱戏、强迫村委为不符合低保标准的村民办理低保手续、强迫村委发包机动地等。

对违反上述社会治安条款者,触犯法律法规的,报送公安机关处理。尚未触犯刑律和治安处罚条例的,由村委会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二、消防安全

1、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防野外堆放柴草发生火灾事故。凡属上坟烧纸、乱烧田埂、烧火土灰等,引起火灾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

2、家庭用火做到人离火灭,严禁在将易燃易爆物品堆放户内、寨内,定期检查、排除各种火灾隐患。

3、对村内、户内电线要定期检查,损坏的要请电工及时修理、更新,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4、加强村民尤其是少年儿童安全用火用电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全体村消防安全知识水平和意识。

三、环境卫生

1、保持村内主干道环境卫生整洁,妥善处理规范“五堆”,即:“柴堆、草堆、粪堆、沙石堆、垃圾堆”。任何个人不得在村内主干道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因建设和生产等特殊需要,在村内主干道堆放的沙石、粪堆必须经村委会同意,在施工和生产中产生的各类垃圾应当堆放在固定地点,在施工和生产结束当天及时清运,不得长期占用路段。

2、严禁在公共场所乱张贴广告,涂写刻画。违反者,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整改,情节严重者,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3、各村村民居住点应保持整洁,严禁堆放“三堆”,严禁填挖路肩种菜栽树。

4、各农户生活垃圾,必须采用袋装,投放到一定的位置;各个体商户、村民住户,将垃圾采用袋装方法投到统一设置的垃圾池内。建筑垃圾应自行清运至村指定的垃圾填埋场。违反者,第一次给予批评警告;第二次责成书面检讨,并将检讨书张贴在村上宣传栏内;第三次违反者,进行严厉批评教育并处以50元至200元的罚款。

5、家禽家畜及宠物实行圈养或拴养,做到粪便无害化处理,净化排放。病死的家禽家畜、宠物要严格实行深埋的办法,不得随意丢弃。违反者,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整改,并给予100元—200元的罚款。

6、各农户要主动清理自家房前屋后柴草、垃圾,并保持整洁。

7、每月开展一次卫生大检查活动,检查村内主干道卫生;每季度开展一次入户抽查活动,将随机入户检查农户前、中、后院卫生,按“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级评比,并将评比结果张贴至村宣传栏。

8、街道卫生的打扫、垃圾的清运由专人负责,但燃放炮竹之类的垃圾由住户自行打扫。

四、村风民俗

1、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及 其他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

2、红白喜事由红白喜事理事会管理,喜事新办,丧事从俭,破除陈规旧俗,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大操大办。

3、不请神弄鬼或装神弄鬼,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听、看、传淫秽书刊、音像,不参加邪教组织;严禁吸毒、贩毒、制毒等和毒品有关的行为。

4、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不搞宗派活动,反对家族主义。

5、建房应服从村庄建设规划,经村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统一安排,不得擅自动工,不得违反规划或损害四邻利益。

违反上述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出具检讨书,情节严重的交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五、邻里关系

1、村民之间要互尊、互爱、互助,和睦相处,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

2、在生产、生活、社会交往过程中,应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发扬社会主义主义新风尚。

3、邻里纠纷,应本着团结友爱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村调解委调解,也可通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树立依法维权意识,不得以牙还牙,以暴制暴。

六、婚姻家庭

1、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尊老爱幼的原则,建立团结和睦的家庭关系。

2、婚姻大事由本人作主,反对包办干涉,男女青年结婚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要求,提倡晚婚晚育。

3、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实行计划生育,提倡优生优育,严禁无计划生育或超生。

4、夫妻地位平等,共同承担家务劳动,共同管理家庭财产,反对家庭暴力。

5、父母应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破除生男才能传宗接代的陋习。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与老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要经常回家看望老人,问候老人,不得歧视、虐待老人。

七、本村规民约有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八、本村规民约自村民代表会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本条约的解释权归属

村委会,村委会具体负责监督本村《村规民约》的实施。

2015年8月

爱护公共财物倡议书篇7

村规民约

为了维护社会的安定稳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全镇各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订立如下村规民约,望全体村民共同遵守,任何人不得以在外经商、务工为由拒绝执行,居住本村的外来人员参照执行本规约。

1、热爱家乡,热爱集体,努力学习党的方针、政策,争做遵规守法、诚实守信,有文化、懂技术、会管理的新型村民。

2、夫妻地位平等,共同承担家务劳动,共同管理家庭财产,反对家庭暴力。提倡晚婚晚育,优生优育。

3、父母应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破除生男才能传宗接代的陋习。

4、以孝治村,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按照《敬老孝老金十条》要求,履行承诺,引领文明乡风。

5、不利用迷信活动造谣惑众、骗财骗物。不捏造虚假的事实欺骗群众,引发恐慌;不得诽谤他人、侮辱他人人格。

6、禁止在房屋外墙乱贴乱涂或张贴广告,保持墙体整洁。

7、不损毁电网路线灯、花木草坪、文化体育卫生设施等。积极开展植树造林,绿化环境,不盗取林木。

8、乡邻之间应当团结友善,以礼相待,碰到困难要相互帮助,不损害对方利益,邻居纠纷应本着团结友爱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

9、提倡勤俭节约,反对婚嫁、丧葬大操大办。服从村民事务理事会安排,婚事一天办清,婚宴仅限近亲属参加,不超过12桌,男女双方合办不超过18桌,以大锅菜为主,用烟每盒不超过10元,婚庆车辆不超过6辆,不在公共场所燃放烟花爆竹,不妨碍公共秩序,不影响群众生活,坚决抵制低俗不文明现象。丧事简办,用烟每盒不超过8元,丧事操办不超过3天,不在公共场所搭建灵棚,不请戏班、歌舞,不燃放烟花爆竹,自觉抵制一切封建迷信活动。

10、村民卫生实行门前“三包”制度:一包卫生:无乱扔乱倒,乱排乱贴;二包秩序:无乱堆乱建,乱停乱养;三包绿化:无乱攀乱毁,乱种乱占。

11、村民建房应服从村庄建设规则,经村委会和有关部门批准,统一安排,统一标准,不得擅自动工。

12、建筑物料要堆放整齐,不得占用公共道路阻塞交通。严禁乱搭乱建,乱停乱放。

13、积极参与党员志愿服务各项活动。

14、凡违反上述规定,应自觉接受批评教育并赔礼道歉,相应承担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等责任,不能参加“星级文明户”、“五好文明家庭”、“移风易俗好家庭”、“好媳妇”、“最美村民”等评比。

不管你是什么职务,多大官,多有钱,只要你是本村村民,必须接受村规民约约束。

爱护公共财物倡议书篇8

XXX村村规民约

一、村民大会每年召开2—3次,主要讨论、公布当年的生产发展计划、优农惠农政策、财务收支情况、年终总结等村级重大事项。接到通知未到场的村民视为自动弃权,造成的不良后果自负。

二、平安稳定、和谐共处

1、邻里和睦相处,互助互爱。

2、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信息及时上报。

3、暴恐音视频不传、不看,发现及时报告。

4、做好安全防火、防盗措施,不得在村内造谣,滋事生非。

5、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事不做。

三、公共设施维护

1、爱护公共财物,损坏要照价赔偿。

2、自家门前卫生自己负责,包括绿化带绿化、积雪打扫。

3、卫生区划分以各家门前的道路中线为界,卫生区内严禁乱倒垃圾、污水,不得在路上饲喂牲畜、堆放粪便、柴草、杂物。

4、死亡牲畜不许乱扔,由户主自己掩埋处理。

四、义务劳动

村民应尽义务如清淤、抗洪、抢险、救灾等必须按期保质保量完成,不干的按照每人每天150元雇人完成。

五、农田水利管理

1、自家田间地头的废弃物自己负责,农药瓶、包装袋等相关废弃物必须集中拉到指定填埋点,违者罚款1000元用于清理费。

2、偷水、偷电者一经发现罚款1000元。

3、村民因交水费必须按时上交,否则给予停水处理,造成后果自负。

六、其他

1、积极支持村委会工作的村民,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各级优惠政策。

2、违反上述规定拒不执行整改的村民,列入黑名单,视情况取消其享受惠民服务的资格,并通过大喇叭点名批评。

爱护公共财物倡议书篇9

各部门:

宾馆是我家,爱护靠大家。我们每个人都希望在一个清洁、舒适的环境中工作生活,而美丽的环境需要我们共同营造,文明的习惯靠我们平时一点一滴地养成。为此经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向我宾馆全体员工发出如下倡仪:

一、爱护宾馆花草树木,不任意践踏草坪,攀折花木。

二、爱护宾馆室内外环境,拾起地上的纸屑、杂物,保持环境卫生。

三、爱护并保护宾馆公共物品,不乱涂画刻,不随意粘贴物品,不随意丢弃公共物品。

四、爱护宾馆及宿舍墙体地面,不乱涂乱抹,不踢踩墙壁,不在墙体留下任何印迹。

五、爱护宾馆每一个餐具、器具,轻拿轻放。

六、爱护宾馆公物,不乱踢打、涂抹门窗,不损坏公共电器,节约每一张纸。

七、爱护宾馆资源,随手关闭电灯、电视、空调和饮水机的电源,节约每一度电。

八、爱护宾馆内的水笼头,不乱拧乱拽,及时关闭水龙头,节约每一滴水。

爱护公物,从我做起。保持环境卫生。不乱扔垃圾,不在宾馆内吸烟、不乱扔烟头、不随地吐痰,发现他人有不文明行为,必须制止;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公物;让爱护公物成为我们每个人的自觉行动;让爱护公物成为我们每个人的良好习惯,说文明话,行文明事,做文明人,树文明风,人人争做文明风尚的倡导者和践行者。

倡议人:xxx

20xx年x月x日

爱护公共财物倡议书篇10

社区广大居民朋友们:

社区是我们自己的社区,家园是我们自己的家园,保护好社区环境,保持好各自楼道的卫生,是我们大家共有的责任和义务。

环境整洁,楼道干净,空气清新,能促进广大居民朋友的身心健康,能提高社区的良好形象,能融洽邻里之间的关系,同时又能使我们每个居民朋友享受到好环境催生出的温馨喜悦心情。

现在我们社区环境卫生的基本状况是,道路上存有纸屑,而且在花坛上存在有塑料袋、烟头等一些垃圾这项薄弱的工作环节需要我们大家共同关注逐步改进,逐步加强和提高。

因此充分利用我们现有的资源和条件,为我们的家园营造一个与环境协调和谐的氛围,为搞好社区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工作而努力。

为此,特向社区广大居民朋友们提出以下倡议:

一:共同关爱社区环境,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逐渐养成保护环境的良好习惯,促进卫生面貌的大改观。为自己为邻居营造一个干净整洁的社区环境。

二:人人关心和爱护社区种植的花草和树木,促进社区绿化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人人关心和爱护社区内现有的休闲娱乐设施,灯光照明设施和消防灭火设施等公共设施,对毁坏公共设施的不良行为,要进行劝阻,制止,并及时报告。

五:人人都要养成不随地吐痰,不乱丢乱倒生活垃圾的好习惯,以实际行动支持清洁工人的工作。

六:为创建文明卫生社区,树立桃矿人的良好形象,愿大家携起手来共同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社区广大居民朋友们!相信我们的倡议一定会得到大家的支持和响应。人人都喜欢美好的环境,人人都有享受整洁清新环境生活的权利。然而,人人也都有为保护环境,维持环境整洁的责任和义务。愿大家身体力行,为搞好和保持环境卫生,奉献出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吧!

倡议人:xxx

20xx年x月x日

爱护公共财物倡议书篇11

亲爱的同学们:

一、爱护班级清扫用具,不得毁坏。

二、爱护班级环境,主动拾捡地上的纸屑,不乱扔垃圾,不在班级内吃零食,保持环境卫生。

三、爱护班级课桌椅,不乱涂画刻,不随意粘贴物品,不踩、不拖、不敲桌椅,挪动桌椅要轻拿轻放。

四、爱护班级公共设施,不乱踢打、涂抹门窗,不损坏电扇。

五、爱护墙体,不乱涂乱抹,不踢踩墙壁,不在墙体上打球、留下任何印迹。

六、爱护班级资源,随手关闭电灯、电扇的电源,节约每一度电,不乱拧乱拽,拧紧水龙头,节约每一滴水。

八、损坏公物主动赔偿,不做损公肥私、损人利己的事情。

同学们,我们要像爱护自己私人财产一样爱护班级公物;要像珍惜自己的身体一样,珍惜班级公物。爱护桌椅、轻开轻关门窗等等看似简单,但意义重大,也是一个人综合素质的外在表现。

让我们携起手来,杜绝损坏班级公物的行为。爱护班级公物,从我做起,让和谐的班级在我们每个人的精心呵护下变得更加绚丽多姿,更加舒适宜人吧。

倡议人:xxx

20xx年x月x日

爱护公共财物倡议书篇12

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都知道图书是我们最亲密的朋友,是我们打开心灵的钥匙。与书为友,与书为伴,好书能成为我们的良师益友,读书则会成为我们生活中的一种自觉行动,让我们一起欧诺个真心和真情去收获真知,丰富精神,完善人格。

寻找属于自己的枫叶,闪烁别样的美丽;

寻找属于自己的天空,描绘别样的精彩;

寻找属于自己的舞台,展示自己的风采;

寻找属于我们的书海,让我们一起遨游!

同学们,读书能引导我们明理,学会如何做个有修养的人;读书还能提高我们的阅读能力,养成良好的读书习惯。一个人不读书,她会变得无知;一个民族不读书,她会变得落后。

从书中我们学会“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学会“老当亦壮,宁移白首之心;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我们感悟“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的千古绝唱。

为此,经班主任及班干部的共同协商,我们决定在班级内创建一个“班级图书角”,全面启动“好书接力”读书漂流活动。希望通过读书活动,我们班级能形成浓厚的读书氛围,为创建优秀班级体奠定基础,为此我们向同学们发出如下倡议:

1、开展捐书活动,为建设班级图书角出一份力。每位同学选择自己喜欢的、有意义的书、被感动的书、得到过帮助的书,种类不限,注明推荐理由,带到班级,暂为班级保管并登记。在保管期内,班级的同学可随意借阅(注意不要损坏或弄丢图书,否则全额赔偿),由学生管理员负责登记借出及归还记录。在这个学期期末之前,将图书归还给每位同学。

2、每天挤出半个小时以上的时间读书学习和好书交朋友,多看有意义的科普类、益智类、历史类、名人故事类书籍。拓宽自己的只是面,丰富自己的文化素养。

3、班级图书角是大家共同建立的,我们大家要爱护每本书,严格遵守借书手续。

为了让大家更方便、更快捷、有序地借阅图书,做出以下规定:

管理员职责:

1、管理员对本班所有的图书进行登记,并保管好同学们的每一本书;

2、严格登记借出的每本书,包括图书书名、借出日期、图书完好程度、借阅者姓名并签名以及归还日期;

3、管理员要做好书刊的清点、清理工作;

4、班级捐书时登记捐书目录,包括书名、出版社、价格、以及所有者。

借阅规则;

1、凡是借阅书刊者均需在管理员那里登记,由管理员填写班级图书借阅登记表,借书时要检查原书,若有污损、缺页等情况应及时报告给管理员并做好记载;

2、借阅者应爱护图书不得进行任何有损图书的事,如撕页、乱涂乱画、折圈等,如有发现者,视其损坏程度进行赔偿;

3、借书时间为一个月,若一个月还没看完,需到管理员处续借;如到时间不还,一个星期内不准借书;

4、还书时要到管理员处登记,并签字,不得随意放还,一定要做好相关记录。

倡议人:xxx

20xx年x月x日

爱护公共财物倡议书篇13

村村规民约

为了推进我村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建设文明卫生新农村,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制定本村规民约。

一、社会治安

1、每个村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2、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拨弄是非。

3、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扰乱公共秩序,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4、严禁偷盗、敲诈、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赌博、严禁替罪犯藏匿赃物。

5、严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和买卖爆炸物品;经销烟火、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须经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私藏枪支弹药,拾得枪支弹药、爆炸物品,要及时上缴公安机关。

6、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不损毁、移动指示标志;不在公路上、河道内设置障碍。

7、严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非法侵犯他人住宅,不准隐匿、毁弃、私拆他人邮件。

8、严禁私自砍伐国家、集体或他人的林木,严禁损害他人庄稼、瓜果及其他农作物,加强牲畜看管,严禁放养猪、牛、羊。因放养家禽家畜,损害他人作物,视其损失,赔偿经济损 失。

9、严禁扰乱社会治安、非法传教、信教,一经发现,给以批评教育,为首或屡教不改者,报送公安机关。

10、任何人不得以各种借口煽动群众到机关、学校、驻地企业、村民委员会办公地、他人住宅起哄捣乱、闹事、制造事端,不得寻衅滋事,扰乱社会治安秩序,一经发现及时报公安机关查处。

11、任何人不得以各种借口组织群众强迫村委办理违反组织纪律的事项,如:强迫村委出资唱戏、强迫村委为不符合低保标准的村民办理低保手续、强迫村委发包机动地等。

对违反上述社会治安条款者,触犯法律法规的,报送公安机关处理。尚未触犯刑律和治安处罚条例的,由村委会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二、消防安全

1、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防野外堆放柴草发生火灾事故。凡属上坟烧纸、乱烧田埂、烧火土灰等,引起火灾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

2、家庭用火做到人离火灭,严禁在将易燃易爆物品堆放户内、寨内,定期检查、排除各种火灾隐患。

3、对村内、户内电线要定期检查,损坏的要请电工及时修理、更新,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4、加强村民尤其是少年儿童安全用火用电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全体村消防安全知识水平和意识。

三、环境卫生

1、保持村内主干道环境卫生整洁,妥善处理规范“五堆”,即:“柴堆、草堆、粪堆、沙石堆、垃圾堆”。任何个人不得在村内主干道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因建设和生产等特殊需要,在村内主干道堆放的沙石、粪堆必须经村委会同意,在施工和生产中产生的各类垃圾应当堆放在固定地点,在施工和生产结束当天及时清运,不得长期占用路段。

2、严禁在公共场所乱张贴广告,涂写刻画。违反者,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整改,情节严重者,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3、各村村民居住点应保持整洁,严禁堆放“三堆”,严禁填挖路肩种菜栽树。

4、各农户生活垃圾,必须采用袋装,投放到一定的位置;各个体商户、村民住户,将垃圾采用袋装方法投到统一设置的垃圾池内。建筑垃圾应自行清运至村指定的垃圾填埋场。违反者,第一次给予批评警告;第二次责成书面检讨,并将检讨书张贴在村上宣传栏内;第三次违反者,进行严厉批评教育并处以50元至200元的罚款。

5、家禽家畜及宠物实行圈养或拴养,做到粪便无害化处理,净化排放。病死的家禽家畜、宠物要严格实行深埋的办法,不得随意丢弃。违反者,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整改,并给予100元—200元的罚款。

6、各农户要主动清理自家房前屋后柴草、垃圾,并保持整洁。

7、每月开展一次卫生大检查活动,检查村内主干道卫生;每季度开展一次入户抽查活动,将随机入户检查农户前、中、后院卫生,按“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级评比,并将评比结果张贴至村宣传栏。

8、街道卫生的打扫、垃圾的清运由专人负责,但燃放炮竹之类的垃圾由住户自行打扫。

四、村风民俗

1、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及 其他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

2、红白喜事由红白喜事理事会管理,喜事新办,丧事从俭,破除陈规旧俗,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大操大办。

3、不请神弄鬼或装神弄鬼,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听、看、传淫秽书刊、音像,不参加邪教组织;严禁吸毒、贩毒、制毒等和毒品有关的行为。

4、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不搞宗派活动,反对家族主义。

5、建房应服从村庄建设规划,经村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统一安排,不得擅自动工,不得违反规划或损害四邻利益。

违反上述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出具检讨书,情节严重的交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五、邻里关系

1、村民之间要互尊、互爱、互助,和睦相处,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

2、在生产、生活、社会交往过程中,应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发扬社会主义主义新风尚。

3、邻里纠纷,应本着团结友爱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村调解委调解,也可通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树立依法维权意识,不得以牙还牙,以暴制暴。

六、婚姻家庭

1、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尊老爱幼的原则,建立团结和睦的家庭关系。

2、婚姻大事由本人作主,反对包办干涉,男女青年结婚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要求,提倡晚婚晚育。

3、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实行计划生育,提倡优生优育,严禁无计划生育或超生。

4、夫妻地位平等,共同承担家务劳动,共同管理家庭财产,反对家庭暴力。

5、父母应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破除生男才能传宗接代的陋习。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与老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要经常回家看望老人,问候老人,不得歧视、虐待老人。

七、本村规民约有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八、本村规民约自村民代表会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本条约的解释权归属

村委会,村委会具体负责监督本村《村规民约》的实施。

2015年8月

爱护公共财物倡议书篇14

后 坑 李

村 规 民 约

(年 月 日经村民会议表决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深化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促进解决农村基层治理中的实际问题,促进家庭和睦、邻里和洽、家园和美,保障村民群众安居乐业,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经全体村民讨论通过,制定本村规民约。

第二条 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法治、德治、自治相结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传承和发扬宁海人“诚信、创新、包容、崇学、向善”的价值观精神,树立良好村风民风。

第三条 本村村民应当自觉遵守本村规民约。党员村民要带头遵守本村规民约,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居住在本村的外来人员,参照遵守本村规民约。

第二章 婚姻家庭

第四条 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尊老爱幼原则,共建团结和睦的家庭关系。

第五条 夫妻双方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应互尊互谅,共同承担家庭事务,共同管理家庭财产,反对家庭暴力。

第六条 遵守计划生育政策,提倡晚婚晚育、优生优育。第七条 子女应尽赡养老人义务,关心老人、尊重老人。外出子女要经常回家看望父母。父母应尽抚养未成年人子女和无生活能力子女的义务,不虐待儿童。

第八条

倡导立家规、传家训、树家风;倡导文明新风,喜事新办,丧事俭办,不大操大办,不铺张浪费,不盲目跟风攀比;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搞宗派活动。

第三章 邻里关系

第九条 坚持互尊互爱、互帮互助、互让互谅,共建和谐融洽的邻里关系。

第十条 遵循平等自愿、团结友善、互惠互利原则,在生产、生活和社会交往中以诚相待,相互支持配合。

第十一条 提倡邻里守望,邻居外出走亲访友、务工经商,应帮助照看,遇到异常情况及时联系相关人员。主动关心和帮助孤寡老人和残疾人员。与外来人员和谐相处,不欺生、不排外。

第十二条

孩子之间发生冲突,家长首先教导自家孩子;注意呵护孩子自尊,避免在公共场合责罚孩子。

第四章 美丽家园

第十三条 积极配合参与“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四边三化”、“环境整治”,共建美丽家园、共创美好生活。

第十四条 尊重保洁员劳动成果,垃圾定点定时投放,严禁将建筑垃圾、霉烂水果、动物尸体等倒入河道;自觉参与“五水共治”行动,不将生活污水和养殖污染物直排河道,家畜家禽圈养,定期清理门前屋后明沟暗渠;不在河道沿岸乱搭乱建,不在河中电鱼、毒鱼;自觉养成良好的节约用水习惯;主动参与“五水共治”志愿劳动或筹资筹劳。

第十五条 共同遵守村庄整体规划,生产生活设施建设要先报批,严禁未批先建、少批多建。

第十六条 共同维护村庄整洁,认真做好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门前三包”;提倡实行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处理、定点投放,严禁向河道、沟渠丢垃圾、排污水;禁止未经批准规模化养殖畜禽,严禁乱扔乱丢病(死)畜禽。

第十七条

增强生态环保意识,不得使用明令禁止的农药,降低农药、化肥施用强度,推广生物防治技术,推广施用有机化肥、缓释肥;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

第十八条 保护文物古迹、古树名木、古建筑,珍惜和保护农田、山林、水源、水产等资源,爱护公共设施、草木花卉。

第五章 平安建设

第十九条 大力发扬主人翁精神,积极参与平安村创建活动,积极参加平安志愿者、义工、义务巡逻等群防群治活动,共同维护村庄平安和谐,共享平安建设成果。

第二十条

支持配合和积极参与“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发现安全生产隐患、社会治安问题、食品药品安全隐患、环境污染问题、各类矛盾纠纷以及各种可疑人员、违法犯罪行为,应及时告知网格员、村民小组长或村干部。

第二十一条 家庭有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刑释人员、社区服刑人员或误入邪教人员的,要加强教育引导和管理帮扶,发生异常情况及时向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报告,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第二十二条 提倡用协商办法解决各种矛盾纠纷,协商不成功的,可申请到村、乡镇(街道)调委会调解,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不得无理信访、越级信访和集体上访,不得闹事滋事、扰乱社会秩序。

第二十三条

主动做好平安宣传,村民之间、家庭成员之间要互相提醒帮助、教育监督,不沾“黄毒赌”,不参加邪教组织,不参与传销活动,严防发生火灾、生产、交通、溺水等安全事故。

第六章 民主参与

第二十四条 按照《宁海村级权力清单三十六条》及村级重大事项“五议决策法”,积极参与村级民主管理,珍惜自身民主权利,坚持从本村公益事业发展和全体村民共同利益出发,认真提建议、作决策、选干部。

第二十五条

严格遵守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纪律,自觉抵制拉票贿选等违法违纪行为,不以个人关系亲疏、感情好恶、利益轻重为标准进行推荐和选举。

第二十六条 应推选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公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人员担任村干部。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确定为村级组织成员候选人(自荐人),如果当选,当选无效:

1、被判处刑罚或者刑满释放、缓刑期满未满5年的;

2、违反计划生育未处理或者受处理后未满5年的;

3、涉黑涉恶受处理未满3年的;

4、受到党纪处分尚未超过所受纪律处分有关任职限制期限的;

5、丧失行为能力的。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宜确定为村级组织成员候选人(自荐人),如果当选,本人应当主动辞职:

1、煽动群众闹事、扰乱公共秩序的;

2、有严重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拒不整改的;

3、长期外出不能正常履行职务的;

4、有辞职承诺情形的;

5、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

6、道德品质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

第七章 干部履职

第二十七条 规范村干部经济行为。严禁村干部侵占、挪用、私分、挥霍浪费村集体财产;严禁村干部及其近亲属、姻亲属承包承建村集体出资或社会捐资对外发包的道路、水利、房屋、环境卫生设施等一切工程项目。

第二十八条 规范村干部村务行为。严禁村干部在村务管理中违反村级组织工作规则,特别是村级重大事项“五议决策法”民主决策程序;严禁村干部非法买卖或变相买卖农村土地、林地、滩涂等资源;严禁村干部违反村集体工程项目招标制度规定;根据《宁海县农村干部违反廉洁履职若干规定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规定,实行村干部任期重大决策终身负责制。

第二十九条 规范村干部组织行为。严禁村干部在村级组织选举中拉票贿选、破坏选举;严禁村干部违反任职回避制度,或徇私为亲属、姻亲属担任本村干部提供便利;严禁村干部利用职权违规实施党员发展工作。

第三十条 规范村干部社会行为。严禁村干部闹无原则矛盾,破坏团结、贻误或影响村里工作;严禁村干部在日常行为中情趣低下、作风不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

第八章 奖惩措施

第三十一条

村民委员会每年进行先进评比,经村两委联席会议商议后,由村民委员会表彰奖励模范遵守村规民约的家庭和村民个人。

第三十二条

凡违反本村规民约的,经村两委联席会议商议后,由村民委员会对行为人酌情作出批评教育、公示通报、责成赔礼道歉、写出悔改书、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等相应处理决定。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村规民约由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村规民约自村民会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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