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先进事迹材料 最美法律援助人事迹材料

时间:2023-08-02 14:30:02 公文范文 浏览次数:

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先进事迹材料 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先进事迹材料一心为民,维护正义,她无私奉献,彰显公仆精神;爱护贫弱,心系妇儿,她柔肠百转,诠释人间温情。她就是莒县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先进事迹材料 ,供大家参考。

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先进事迹材料

  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先进事迹材料

  一心为民,维护正义,她无私奉献,彰显公仆精神;爱护贫弱,心系妇儿,她柔肠百转,诠释人间温情。她就是莒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陈XX。陈XX,女,1968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二级律师,XX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XX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在很多人眼里,她机智优雅、雷厉风行、思维敏捷、舌利如刃,浑身上下透露着“干练”二字。在工作中,她心系群众,以其深厚的法律专业功底、勇于开拓的精神、干练的工作作风,以其独特、细腻的女性视角,让社会弱势群体及时得到了法律帮助,尽力解决他们“请不起律师,打不起官司”的问题,解决他们实实在在的困难,为弱势群体撑起一片法律蓝天。陈XX自从事律师工作以来,深入基层,联系群众,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创造了不平凡的成绩,共义务代写法律文书1200余份,义务解答法律咨询9000余人次,为妇女儿童、军人军属、老弱病残等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400余件,累计为当事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500余万元。

  爱岗敬业献真情

  陈XX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勤

  奋好学、心系群众,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让社会弱势群体及时得到了法律帮助,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热情主动、公正透明、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服务宗旨。她时常说“我们的援助就是弱势群体维权的最后一道防线,我们的服务就是他们最后的希望”,每次遇到前来咨询的当事人她都是热情招待,耐心倾听,用自己的真心、真情、真意为他们解疑答惑,对老弱病残者,随时联系并上门服务,对涉及代书或代理的案件,依法从快办理,及时为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帮助他们渡过难关。“到民政部门办特困证,到残联办残疾人证,怎么办,地点在哪里……”面对不同人的不同要求,很多时候都需要援助律师给予工作职责之外的帮助,陈XX甚至经常需要给法律援助申请人当司机。

  XX年冬,城阳镇52岁的妇女王某遭受家庭暴力,母女被丈夫赶出了家门,狠心的丈夫还提起了离婚诉讼。绝望无助的王某找到莒县法律援助中心请求帮助。面对悲痛欲绝的王某,陈XX感到了自身的责任的重大。她先用自己的积蓄帮助王某母女解决了生活问题,随后冒着严寒开始了艰难的调查取证,终于获取了王某的丈夫是因有第三者介入而抛弃妻女的有利证据。后经激烈的法庭辩论,法院依法判决王某获得了5万

  元赔偿金及所有的家庭财产。事后王某来到陈XX办公室后,激动地对她说:“陈律师,虽然我比你大多了,但我还是要叫你一声大姐,太谢谢你了,不然俺娘几个今后的日子可怎么办啊!”凭着执着和敬业精神,陈XX每年为妇女儿童、军人军属、老弱病残等社会特殊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案件30余起,赢得了全县人民群众“知心大姐”的称号。

  无私奉献暖人心

  陈XX只要看到有困难或需要的人,都会伸出援助之手,给予力所能及的关爱,用自己的行动阐释着“善行无疆”的内涵。对陈XX来说,她上有父母,下有孩子,但为了工作,只得舍家抛情,加班加点。她时常因老人有病不能照顾深感歉疚,她时常因孩子渴望亲情却不能顾及而偷偷流泪,她也想做个好女儿、好妈妈、好妻子,但为了工作只得舍小家顾大家,成为有广泛赞誉的“律师大姐”、“知心大姐”。

  XX年腊月二十九日,情绪激愤的河南省赵某等5名农民工来到莒县法律援助中心讨要说法,处处碰壁的赵某等5人情绪相当激动,来到就嚷嚷着说“你们莒县到底有没有人能管我们的事。”陈XX热情的招待了他们,耐心的安抚他们的情绪并详细的询问了事情的发生经过。原来,赵某等人自XX年开始受雇于莒县

  小店镇马某。XX年,马某只支付了他们部分工资,XX年赵某等人多次通过电话讨要工钱均被告知无钱。年关将至,赵某等5名农民工来到莒县讨要工钱,先找上门去但没有找到马某,随后到有关部门去询问也没有得到合理的答复,眼看再一天就到除夕了,而他们身上的钱也要花完了,5名农民工情绪更加急躁,吵吵嚷嚷的来到法律援助中心,说是再解决不了他们就去上访。就在这个时候,陈XX的电话响了,她的母亲又打来电话催她,“已经过了下班时间了,一会一定记得去置办点年货啊。”面对这种情况,陈XX不知该如何跟母亲解释,只说了句我记得了。家里的母亲和孩子还在等着她,但是如果不帮助赵某等人解决问题,她怎么能吃得下去饭呢?她认真查看了赵某等人的用工证明,给他们提供了有利的法律意见,在未审查经济条件的情况下为他们办理了法律援助手续,帮助他们通过诉讼方式讨要工钱。5名农民工高兴的说“莒县还有这么好的人啊!”最后,他们拿着工钱欢欢喜喜的坐火车回家过年了。陈XX无怨无悔地把青春奉献给崇高的司法行政事业,以自己的模范行动践行着一名共产党人的崇高追求和坚定信念,诠释着党的忠诚卫士、群众的贴心人、无私奉献的人生追求。

  扶贫帮困送温暖

  陈XX衣食朴素,生活节俭,但对社会上遇到困难的人她总是不遗余力的伸出援助之手。她以“为人以善,德济天下”作为人生信条,不仅义务帮助困难群体维护权益,对慕名而来需要帮助的人也施以援手。在工作中遇到生活困难的受援人,总会毫不犹豫的慷慨解囊,并时常说“现在我们的生活条件好了,吃穿都够用,看到条件非常困难的受援人,总想为他们做点事”。在包村联户活动中,积极帮扶残疾夫妻,逢年过节为他们送钱、送物,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困难题。她还积极出资帮助9名贫困学生上学,每年为他们交付学费。在陈XX的爱心生涯中,类似这样平凡而感人的事还有很多很多,她在自己力所能及的情况下热心帮助别人,从来不考虑回报,将助人为乐作为生活中的一大乐事。锦上添花虽然美,雪中送炭更可贵。陈XX主任虽然做的都是平凡中的小事,但是对困难人来说却是暖心窝的大事。

  XX年2至4月,峤山镇宋某、中楼镇柳某和寨里河镇王某等先后从莒县某种子批发零售部购买了胶州市某种子公司生产的“农大108”劣质玉米种,造成绝产,损失惨重,对本就家庭困难的农民来说更是雪上加霜。作为一名法律援助律师,陈XX得知这一情形后,第一时间为他们提供法律服务,并决定通过诉讼

  方式帮助受害的农民维权。陈XX承办该案后多次到受害农户中走访取证,最终该案经陈XX一审、二审代理,三下胶州申请执行,最终将农民的赔偿款全部执行到位。受援的327户农民领到赔偿款后,手捧“仗正义情系百姓,捍民意依法维权”的锦旗,专门来到莒县法律援助中心,感谢中心对他们的全力援助,感谢陈XX律师热情服务。

  她就是这样一件又一件,一年又一年,无怨无悔做好事、做实事,在平凡又不乏令人感动的小事中书写着自己的人生。现如今,中心四面墙壁上挂满了锦旗和奖牌,每一面锦旗都代表着一份感激,每一个奖牌都是对成绩的肯定。近年来,陈XX先后被日照市评为“三八红旗手”、“百年妇运、百名女杰”、“巾帼十杰”、“十佳女律师”,被省司法厅评为“十佳法律援助工作者”,荣记个人二等功1次。但是,再多的荣誉都比不过基层群众对她的爱戴,她被推选为山东省人大代表、日照市党代表、莒县人大常委会委员。陈XX时刻将这些荣誉与奖励作为鞭策自己奋进的动力,为群众提供更加满意的服务,让法律援助这一民生工程、阳光工程照暖更多困难群众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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