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话】县政法委书记在深入推进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大会上讲话会员分享

时间:2023-05-28 15:20:04 扫黑除恶 浏览次数:

在深入推进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大会上的讲话同志们:今天这次会议,是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召开的,主要任务是按照省、市政法委统一部署,安排在全县深入开展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为年终村“两委”换届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讲话】县政法委书记在深入推进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大会上讲话会员分享,供大家参考。

【讲话】县政法委书记在深入推进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大会上讲话会员分享

在深入推进打黑除恶专项斗争

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这次会议,是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召开的,主要任务是按照省、市政法委统一部署,安排在全县深入开展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为年终村“两委”换届和县第十一次党代会确定的工作目标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刚才,☆局长、☆同志分别宣读了《关于在全县深入开展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的工作方案》,希望各镇、各部门特别是政法机关狠抓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打击黑恶势力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近年来,我县社会治安大局总体稳定,没有发生组织形式严密、有规模、有影响的黑恶势力犯罪。但是,从我县发生的一些群体性事件、上访案件、村级换届、征地拆迁、乱占乱建等问题以及一些刑事治安案件来看,有趋于恶势力内幕操作的现象,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一是组织性、隐蔽性、对抗性加强。二是侵害的领域、行业不断扩大。三是向农村渗透日益突出,侵蚀农村的基层政权,危及执政基础。因此,我们一定要站在促进发展、维护稳定、保障民安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开展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今年的中央和省、市政法工作会议,都要求把深化基层的平安建设工作,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谋划和推进,切实提高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确保农村地区经济、社会秩序持续稳定。在全县深入开展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就是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在过去几年打黑除恶的基础上,再进一步提高重视程度、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打击措施,做到“有黑打黑、无黑除恶、除恶务尽”,彻底解决社会治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全县治安持续稳定。

(二)开展专项行动是维护治安稳定、维护法律尊严的迫切需要。近年来,我县通过系列严打整治斗争,切实起到了震慑犯罪、教育群众、维护稳定的作用。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一些恶势力团伙以及虽未形成组织、却横行乡里、为非作歹、群众敢怒不敢言的街霸、村霸、路霸、市霸在我县不少地方明显存在;非法集资、煽动不明真相群众无理上访,严重影响国家机关正常办公秩序的现象时有发生;极少数恶势力靠“拳头”、靠恶名,采取各种非法手段操纵选举,甚至把持基层政权;“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仍未得到根本遏制。这些违法犯罪行为不仅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而且严重损害了法律尊严,损害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开展这次专项行动就是要从根本上打掉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牢固确立法律不容侵犯、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不容侵犯、社会正常秩序不容侵犯的理念,形成以法治县、以法办事的社会局面。

(三)开展专项行动是优化营商环境、推动转型发展的必然要求。县十一次党代会确定了今后五年工作目标,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产业转型、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建设等等面临的任务非常繁重,对社会治安工作也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尽管我县社会治安总体形势比较稳定,但是影响跨越发展和诱发犯罪的因素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一些恶势力煽动利用群众聚众闹事、封堵企业,严重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也有极少数业主利用恶势力,以暴力手段侵害群众利益,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少数不法分子插手经济活动和市场经营,甚至以暴力方式聚敛财物、违法经营,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一些村霸路霸等痞霸强揽工程、强供材料、强买强卖,严重破坏了正常的竞争秩序。一些不法分子在征地拆迁中漫天要价,暴力抗征,组织煽动群众聚众闹事,严重干扰了重点工程项目的开工建设。我们要推动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就必须坚决铲除干扰经济秩序、侵蚀经济健康发展的恶势力毒瘤,坚决清除妨碍社会经济顺利发展的“拌脚石”,打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

(四)开展专项行动是保障群众切身利益、改善民生的坚强保障。民安是民生之基。如果广大群众没有生命财产安全,经常处在危险当中,何谈民生?今天这里发生抢劫,明天那里发生盗窃,何谈安居?社会秩序井然,才能谈民生、讲乐业。现在经常讲要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什么叫幸福指数?幸福指数就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对生活的满意度。因此,要把群众安全感是否提高,作为检验这次专项行动成效的一个重要标准,下决心通过专项行动,快破案、多破案、破大案,给各类犯罪分子以毁灭性打击和强有力的震慑,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二、明确目标,强化措施,从重从快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

这次专项行动,时间跨度长,涉及范围广,工作任务重,标准要求高。政法机关及各镇、各相关县直部门都要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围绕“一个目标”,坚持“四条原则”,落实“四项措施”,快速行动,重拳出击,在全县迅速掀起打击高潮。

围绕“一个目标”:就是要以坚决铲除黑恶势力为目标,大力整治治安乱点,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和不法分子,保障群众安居乐业,努力建设法治☆、平安☆。

坚持“四条原则”一是主动出击,彻底深挖的原则。政法机关要动员全部警力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犯罪和影响社会治安的违法行为。要从已有战果入手,顺藤摸瓜,深挖犯罪线索,防止遗漏重要犯罪事实和重大案犯,坚决挖出黑恶势力“保护伞”,坚决严惩与黑恶势力相勾结的害群之马。形成严打之势、围剿之力、共讨之声,打出声威,打出气势,教育鼓舞群众,震慑瓦解犯罪。二是从重从快,除恶务尽的原则。要坚持严打方针,按照“稳、准、狠、快”的要求,对黑恶势力用足用好现行法律法规,从重从严从快处罚。对首要和骨干分子,要坚持“首恶必办”,依法重处;对犯有多种罪行的,必须彻底查清犯罪事实,确保全部受到法律追究,不给黑恶势力分子以漏网之机;对重大涉黑涉恶案件,检察院、法院要提前介入,加快办案进度,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形成猛打、狠打、快打的高效机制。三是露头就打,打早打小的原则。政法部门要对案件进行从案到人、从人到案的分析处理,对以聚众斗殴、敲诈勒索、故意伤害、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形式出现的积案、隐案进行串并分析,从中发现黑恶势力犯罪和社会治安犯罪的苗头和线索,坚决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其坐大成势。四是专群结合,综合施策的原则。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各类群防群治队伍的作用,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夯实维护社会治安的第一防线。要进一步整合资源,完善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企业及周边的综合治理工作,强化网吧等文化娱乐场所、人口密集区域、城中村的管理和建设,严堵各种违法犯罪的漏洞。

落实“四项措施”一要深入排查摸底。公安机关要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建立举报奖励制度等办法,鼓励群众踊跃举报涉黑涉恶线索;要深入到重点村庄、专业市场和治安混乱区域,缜密排查,深挖线索,摸清底数;要进一步拓宽摸排范围,对近年来群众来信来访,对已处理的社会治安案件进行认真梳理和“回头看”,从中发现一批黑恶势力犯罪活动的线索,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二要紧密协作配合。公检法等部门在侦查、起诉、审判等各个环节,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公安局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全警动员、全员参战。检察院、法院对重大涉黑涉恶案件,依法做到快捕快诉、快审快判。三要严格依法办案。政法部门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准确定性。既要防止将黑恶势力作为一般刑事犯罪或治安案件对待,也要防止为“扩大”战果而将一般刑事犯罪作为黑恶势力犯罪拔高处理;既要防止以罚代刑,降格处理,又要注意严格依照政策法律,防止随意增加扩大打击面,保证把每起案件都办成“铁案”,经得起时间和法律的检验。四要建立长效机制。要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政法部门密切配合、纪检监察组织部门大力支持、有关部门齐抓共管、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形成对黑恶势力主动进攻、积极防范的态势。政法委要建立政法部门与工商、税务、文化、金融、城管、宣传等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从发现、防范、控制、打击、移送起诉、审判、改造、监督等各个环节,加大协作配合力度,合力开展专项行动。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政法部门是专项行动主力,但仅仅依靠政法部门的力量是不够的,其它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必须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协作意识,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打击的强大合力。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对这次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政法各部门、各镇、县直相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各级各部门“一把手”是本地本部门本系统专项行动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动员、亲自组织、亲自参与,为专项行动深入扎实有效开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要加大宣传力度。宣传部门要认真做好新闻舆论引导工作,营造打击黑恶势力的强大舆论氛围,向社会各界表明县委、县政府坚决铲除黑恶势力、严厉打击扰乱社会治安违法行为的决心和信心。政法机关要通过张贴公告、出动宣传车、印发宣传材料等各种手段,充分动员人民群众广泛参与专项行动,真正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让黑恶势力在☆无藏身之地。

三要严格责任追究。政法委要对专项行动进行督促检查,及时通报。对工作落后,群众不满意的部门和单位,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纪委要加大执纪力度,凡是辖区内有黑恶势力没有被发现的,要严肃追究辖区党政领导、派出所长的责任;发现黑恶势力和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的行为没有及时组织打击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没有及时组织力量予以抓捕打击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领导和人员的责任。在办理犯罪案件过程中,对群众反映强烈或上级交办及挂牌督办的案件,故意降低案件严重程度,或弄虚作假久拖不办,以及在工作中为黑恶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帮助,充当“保护伞”的,视情节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公检法三部门针对这次专项行动,要制定具体科学、严格详尽的考核办法。凡是发现在专项行动中立场不明、纪律不严、工作不力、打击不狠,或者明打暗保,为犯罪分子开脱、通风报信的,一律严厉查处,该免的免,该撤的撤,该法办的从严法办。

同志们,这次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是县委、县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全县各级各部门特别是政法机关要立即行动起来,弘扬“勇于创新、敢为人先”的新时代☆精神,以坚定的政治立场,过硬的工作作风,有力的打击举措,把专项行动引向深入,为全县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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