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防腐蚀管理制度4篇

时间:2022-04-25 16:25:01 公文范文 浏览次数:

设备防腐蚀管理制度4篇

设备防腐蚀管理制度篇1

  第一条

  为加强化工设备防腐蚀管理工作,防止和延缓生产设备的腐蚀损坏,延长使用寿命,保证正常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司属各厂和非生产部门所涉及的建、构筑物、设备、管道、阀门等防腐蚀管理工作。

  第三条

  引用文件:《化学工业设备动力管理规定》(89)

  第四条

  各厂设备部门应根据设备材质和工艺介质情况设专职或兼职的防腐蚀设备管理员及相应机构,负责防腐蚀计划的制定、实施与技术管理工作,建立防腐蚀档案,建立防腐蚀档案台帐。

  第五条

  各设备主管应抓好防腐蚀工作,现场管理员负责防腐蚀的具体工作。

  第六条

  凡受到生产工艺过程中的介质、工业大气、冷却水腐蚀的设备、管道,应按设备的主次与介质条件,由公司会同设备管理部门共同制定特殊材料等防腐蚀措施。

  第七条

  对已采购防腐蚀的设备和管道,不得无故取消或任意修改。如确需改动,应由分厂提出新的防腐蚀方案,经公司研究、审核、批准后方可改动。必要时经总经理或总工程师审批,并把变动内容列入设备档案。

  第八条

  各生产部门必须严格遵守化工工艺操作规程,不允许超指标运转和不按规程操作的现象。如工艺条件必须变更时,须经厂设备科重新核定防腐蚀措施,经公司生产运行部批准后方可执行。并把变动内容列入设备档案。

  第九条

  技术开发部基建、技措、环措等项目中的防腐蚀设备的方案,竣工后应由技术开发部组织生产运行部、施工单位、分厂及作业区共同验收。

  第十条

  为保证防腐蚀施工质量和人身安全,应制定施工、操作及安全规程。所施工的设备应尽量在工场内进行。凡需施工的设备必须由所属作业区进行工艺处理,经安全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设备内部施工。

  第十一条

  对企业内已采取防腐蚀措施仍不能达到效果的主要设备,应积极推广采用防腐蚀的新技术、新材料。对先进经验和研究成果,应及时总结经验,推广使用。

  第十二条

  设备在检修时应尽可能不损坏设备的防腐层,万一损坏应及时报告有关管理人员,经修复后方可使用。凡需在生产现场进行动火的施工,考虑到有些防腐蚀设备的易燃性,作业区必须办理动火手续,并落实专人监护,做好防范措施。

  第十三条

  防腐设备和管道的施工应严格按照专业部门规定的工时定额和材料定额。

  第十四条

  进入本公司施工的外来施工防腐蚀队伍,需经华谊公司资格认可。

  第十五条

  各分厂将油漆防腐蚀项目以计划形式上报,经生产运行部审核后列入大、中小修项目,中小修项目以分厂验收为主,大修由分厂组织验收。

  第十六条

  工程验收按hgj229-91《工业设备、管道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有关规定,并按表1《工业设备、管道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记录表》和表2《防腐蚀材料及制成品试验报告》填写。

  第十七条

  除煤气管道仍用黑色之外,其它管道面漆色标符合hg/tXX9-1990e有关规定。

  第十八条

  在人行、车辆出入处涂色标,符合gb2893-82《安全色》和gb2894-82《安全标志》。

  附加说明:

  1、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批准之日起执行。

  2、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生产运行部。

  3、本制度与上级规定有抵触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设备防腐蚀管理制度篇2

  (1)沥青防腐蚀工程

  ①沥青类防腐蚀工程包括:沥青胶泥(或热沥青)铺贴的油毡隔离层;沥青胶泥铺砌的块材面层;沥青砂浆和沥青混凝土铺筑的整体面层或垫层;碎石灌沥青垫层。

  ②施工环境温度不宜低于5℃,施工时工作面应保持清洁干燥。

  ③沥青应按品种、标号分别堆放,避免曝晒和沾染杂物。

  (2)水玻璃类防腐蚀工程

  ①水玻璃类防腐蚀工程包括:水玻璃耐酸胶泥、耐酸砂浆铺砌的块材面层;水玻璃涂抹的整体面层及水玻璃耐酸混凝土灌筑的整体面层、设备基础和构筑物。

  ②施工环境温度以15~30℃为宜,低于IO℃应采取加热保温措施,原材料使用温度不低于IO℃。

  ③在施工及养护期间严禁水玻璃防腐蚀工程与水或水蒸气接触,防止早期脱水过快。

  (3)硫磺类防腐蚀工程

  ①硫磺类防腐蚀工程包括:硫磺胶泥、砂浆浇灌的块材面层,硫磺混凝土灌筑的地面、设备基础和储槽等。

  ②施工环境温度不宜低于5℃,一般施工完后2h即可使用,设备基础、储槽等构筑物必须24h后方可使用。

  ③硫磺类耐腐蚀材料在冷固前严禁与水接触,所用材料、器具必须干燥。

  ④硫磺类耐腐蚀材料使用温度不应高于80℃,不应用于冷热交替频繁、温度急变、与明火接触或受重物撞击的部位。

  (4)树脂胶泥和玻璃钢防腐蚀工程

  ①树脂胶泥和玻璃钢防腐蚀工程包括:树脂胶泥铺砌或勾缝的块材面层;各种胶料铺衬的玻璃钢整体面层和隔离层及环氧胶涂覆的隔离层。

  ②施工环境温度以15~25℃为宜,相对湿度不宜大于80%,温度低于IO℃(用苯磺酰氯作固化剂应低于17℃)应采取加热保温措施,但不能用明火或蒸汽直接加热。原材料使用温度不应低于施工环境温度。

  ③工程在施工及养护期间,严禁明火并应防水、防曝晒。

  ④树脂、固化剂,稀释剂等材料应密封储存在阴凉干燥处,注意防火。

  (5)耐腐蚀涂料工程

  ①耐腐蚀涂料工程包括用过氯乙烯漆、沥青漆、酚醛漆、环氧漆和聚氨基甲酸酯漆等涂料涂覆的面层。

  ②腻子、底漆、磁漆、清漆配套使用应符合有关规定和产品说明书进行。不同厂不同品种涂料掺和使用,应经试验确定。过期涂料须经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③施工环境温度以15~30℃为宜,施工后,漆膜应充分干燥,一般需要自然养护?昼夜以上方可交付使用。在施工及漆膜干燥过程中,严禁明火,并应防火、防尘、防曝晒。

  ④耐腐蚀涂料、稀释剂应密封储存在阴凉干燥的场所,注意防火,使用温度不应低于l0℃。

  ⑤自配漆的填料应干燥,其耐酸率不应小于94%,细度要求 4900孔/cm2,筛余不应大于15%。

  (6)耐酸掏管工程

  ①耐酸掏管工程,是指工业污水排放管道工程。承插式接口掏管用于新敷设管道,套环式接口掏管用于修理管道。

  ②掏管敷设有受振动、受压、穿墙、穿渠和过马路等部位,应设计保护措施。

  ③掏管不得有裂纹、破损,表面釉质应均匀。其耐酸率不应小于94%,吸水率不应大于9%,在2kgf/cm2(1kgf/cm2= 98.0665kPa)水压下保持5min无渗漏。

  ④承插式掏管应按水流方向使承口向上游,插口向下游。管道就位要对口找正,严格控制轴线、坡度和标高。就位后应防止移动,接口处要防止尘土落人。

  ⑤施工环境温度不应低于5℃。

  (7)工程验收

  ①防腐蚀工程验收包括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未经验收的工程不得投入生产使用。质量检查应贯彻自检、互检、交接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的原则。

  ②防腐蚀工程面层以下各层及其他将为后工序覆盖的部位、部件,在覆盖前必须进行中间验收,并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③工程的竣工验收,必须是该工程的全部工序完成,并经过规定的养护期后进行。

  ④各类防腐蚀面层应完好无损,与下层结合应牢固;面层的平整度、坡度及块材面层相邻块材的`高差应符合有关规范要求,

  ⑤凡验收不合格的,应予以修理或返工。返修记录应纳入竣工验收文件中。

  竣工验收需提交下列资料:

  1、原材料出厂合格证(或抄件)和其他质量检验文件;

  2、各种耐腐蚀胶泥、砂浆、混凝土、玻璃钢胶料和涂料的配合比及其主要技术指标的试验和质量检验报告;

  3、设计变更通知单、材料代用的技术核定文件,以及施工过程中重大问题处理的记录;

  4、全部隐蔽工程记录;

  5、掏管工程应提交管线敷设坡度的实测记录和接口检漏试验报告。

设备防腐蚀管理制度篇3

  1、设备动力管理部门应根据企业设备和工艺介质情况设专职或兼职的防腐蚀设备管理员及机构,负责全厂防腐蚀计划的制订、实施与防腐蚀技术管理工作。建立防腐蚀档案、台帐、卡片。

  2、凡受到生产工艺过程中的介质和工业大气腐蚀的设备,应按设备的主次与介质条件,由生产车间会同设备管理部门共同制订相应的防腐蚀措施,方可实施。

  3、对已采取防腐蚀措施的设备,不得无故取消与修改。确需变动的,应由使用部门与设备动力管理部门共同商讨决定,并把变动内容列入设备档案。

  4、使用部门应遵守工艺操作规程,以免因介质条件变化,影响防腐蚀设备的使用。当工艺条件必须变动时,应会同设备动力管理部门重新核定防腐蚀措施,并把变动内容列入设备档案。

  5、企业内生产、基建、技措等项目中的防腐蚀设备的施工,在填写任务书后,应报请设备动力管理部门审查,经同意后方可交施工单位施工。竣工后应由设备动力管理部门、施工单位、使用部门共同验收。

  6、企业内的防腐蚀车间(工段、班组)的防腐蚀施工、安装均应制订施工操作、安全规程,以确保施工质量与安全生产。设备动力管理部门应加强防腐蚀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7、对企业内已采取防腐蚀措施而仍不能获满意效果的主要设备与环境保护设置,应组织力量,研究腐蚀机理,提出改进措施。

  8、企业应积极采用防腐蚀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并及时总结经验,推广使用。

  9、防腐蚀施工应严格执行专业部门规定的工时定额。

设备防腐蚀管理制度篇4

  第一节 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设备防腐蚀管理的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对设备防腐蚀的管理。

  公司设备部依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督促检查各车间贯彻执行本制度。

  第二节管理内容与要求

  第一条

  凡受到化工介质和工业大气腐蚀的设备,需采用特殊的 材料、涂层、衬里等防腐措施。

  第二条

  设备部配备专职防腐蚀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公司的防腐蚀工作。

  第三条 设备部职责

  设备部负责全公司的防腐蚀工作,监督检查防腐工程的质量;

  2.审核防腐工程的施工方案;

  3.负责组织审定和实施防腐蚀新材料、新工艺;

  4.负责组织防腐蚀项目年度大修计划的编制,平衡防腐蚀工作任

  5.负责下达防腐任务;

  6.负责签订防腐蚀对外承包合同书;

  7.负责组织鉴定防腐蚀涂料的性能质量;

  8.负责组织防腐蚀工程项目的中间及竣工验收,并负责工程量的 签证。

  9.学习推广国内外防腐蚀先进经验和先进技术。

  第四条 化工生产车间职责

  负责参与防腐蚀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及工程竣工验收。

  2.严格控制工艺条件,严禁设备超设计指标运行,设备的防腐层 未经公司领导审批,不得擅自取消。

  3.凡批准进行防腐蚀施工的设备,车间必须按防腐工艺要求进行 工艺处理,合格后交付施工单位。

  4.防腐层未达到规定的养护期,不得使用。

  5.设备检修时,禁止损坏防腐层,如有损坏,应在检修后及时通知 设备部加以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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