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总结】区监察局一周重点工作小结2012年7月2日-2012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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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监察局一周重点工作小结一、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全面部署反腐倡廉工作制定下发了《罗湖区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明确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承办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监察总结】区监察局一周重点工作小结2012年7月2日-2012年7月6日,供大家参考。

【监察总结】区监察局一周重点工作小结2012年7月2日-2012年7月6日


区监察局一周重点工作小结


一、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全面部署反腐倡廉工作

制定下发了《罗湖区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明确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承办部门和完成任务的时限要求,对全区作出部署,加强对区属各单位责任分工的监督检查,确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的贯彻落实。

二、积极开展“一把手”口头述责述廉活动,建立常态化的监督工作机制

为进一步推进罗湖“廉洁城区”建设,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贯彻落实,在坚持抓好往年区属单位“一把手”书面述责述廉工作的基础上,学习借鉴湖南长沙、湘潭和广州、珠海等地的做法经验,制定出台了《罗湖区区属单位“一把手”口头述责述廉工作暂行办法》、《罗湖区区属单位第一批“一把手”口头述责述廉工作实施工作方案》,以区发改局局长、区住房建设局局长和东门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3位“一把手”作为首批口头述责述廉对象,组织开展了口头述责述廉活动。现在,第二批4位“一把手”口头述责述廉活动已经启动。

三、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配置和运行

根据上级部署要求,制定下发了《关于认真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罗湖区规范权力配置和运行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暂行办法》,在东晓和莲塘街道办、区审计局、区经济促进局、区环保水务局、区建筑工务局等六个单位开展了廉政风险防控试点工作。11月,召开“罗湖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推进会”,总结推广试点工作经验,部署全区下一阶段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四、开展专项清理,建立完善监管机制

1、认真抓好社区股份公司“三资”清理监管工作落实。目前,社区股份公司“三资”自查登记、审核工作,除笋岗股份公司外已基本完成,已进入了清理结果公示、确认工作阶段,12月份完成专项清理工作。

2、认真开展社区组织牌子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清理。制定下发了《关于认真抓好社区组织牌子过多过滥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对不符合规定要求和无实际工作需要的牌子予以摘除,对同类分项设置的牌子予以归并,全区社区组织牌子统一按照上级的规定要求进行挂放;除法律法规有明文规定以外,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要求社区设立新的组织机构和加挂牌子;进一步规范了对社区组织挂牌的管理,杜绝了挂虚牌现象。

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落实

1、今年元旦、春节、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及时传达贯彻上级的廉洁自律规定要求,对全区各单位和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廉政教育。

2、年初,会同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局、区人卫局、罗湖公安分局等单位,组织全区开展了假年龄、假身份证、生育多胎等情况专项清理。

3、上半年,针对区属各单位领导干部人事变动、出现“人随车走”的情况,及时制定发出了《关于开展“车随人走”问题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对“车随人走”公务用车问题进行了专项清理,督促存在“车随人走”问题的单位落实整改。

4、下半年,对全区贯彻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作出部署和提出要求。各街道党工委普遍结合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把学习贯彻《规定》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召开了街道班子成员、社区工作站站长、股份公司董事长会议,学习贯彻《规定》,对照检查,落实整改,建立完善了措施制度。

5、根据委领导批示,调查核实案件工作。

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建立完善监督约束机制

1、制定下发了《关于2012年区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联系区直单位和街道工作分工》和《罗湖区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基层工作制度》,明确班子成员联系基层责任分工和任务要求,加强本委(局)领导班子作风建设。

2、针对新闻媒体曝光南湾市场监管所所长黄耿飚等多名公务员在办公楼内上班时间打麻将和光明新区某处收购病死猪、私宰杀出售牟利,执法队涉嫌通风报信、充当不法肉贩“保护伞”等问题,会同有关单位下发通知,防微杜渐,要求全区各单位开展相关工作作风问题自查自纠活动,完善内控机制,加强干部队伍的管理和监督。

深入开展我区“打击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区打贿办本周上报办结案件数1宗,截止目前对已上报的线索立案侦查35宗,并已组织侦查人员进行调查核实;截止本周末,区打贿办一共编辑了12期《罗湖区打击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简报》。

继续推进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我局本周按照《罗湖区2012年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方案》(下称“方案”)要求继续推进评议工作,积极督促各相关部门或单位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按时制定实施方案。本周已制定并上交实施方案的部门或单位包括:“区城管执法局及全区十个街道办事处的相关部门”。

严格按照市治工办规定报送排查情况。工程建设领域:向市治工办上报2012年上半年以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情况,其中《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基本情况统计表》交易项目总数259项,交易资金额2.9亿。《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来源、人员编制情况统计表》人员编制数为22人。

召集区人力资源局、民政局、城管局、住建局、环保水务局、经促局、卫人局、租赁局、区义工联、区残联等已有行政审批业务系统单位,要求做好和罗湖区行政审批与服务综合平台的对接工作; 到东湖、黄贝街道进行沟通,要求配合做好罗湖区行政审批与服务综合平台试点街道试运行的有关工作。

3、结合罗湖区2012年绩效评估实施方案及指标体系,初步确定“决策、执行、评价、监督 ”四位一体的罗湖区绩效管理体系整体系统建设方向;将《罗湖区2012年绩效评估实施方案》等资料印发全区各单位,并将相关工作任务录入行政监察系统进行督办,要求各单位710日前将分管领导、具体联系人名单和联系方式、工作方案和细化指标通过区行政监察系统报区绩效办。要求各数源单位715日前将上半年评估结果通过区行政监察系统报区绩效办。

4、协助区政法委进一步推动区综治信访维稳应用系统与区信访办理监察子系统整合工作,目前“一网考”系统开发工作基本完成。

认真做好二季度区政府公共服务白皮书完成情况和佐证材料的收集、审核工作。分别到区城管局、区重建局、区物流办等单位了解二季度公共服务白皮书完成情况,督促其抓好落实。电话督促和指导区教育局、区科技局等单位做好佐证材料收集和汇报工作。二季度公共服务白皮书共有3项工作任务未完成:

①区城管局二季度任务:完成10块公共绿地(含新建、改造5个社区公园)项目立项及施工招标工作。完成情况:按要求完成了5块公共绿地项目立项及施工招标工作,5个社区公园建设工作未完成。主要原因:根据328日海涛区长主持召开的区市容环境提升行动工作会议精神,5个社区公园建设工作由城管局完成规划深化设计后,移交区工务局组织实施。621日城管局与工务局正式办理移交手续。因设计图纸与现场情况有差异,工务局请设计院进行修改,628日完成修改工作。立项和招标工作未完成。

②区重建局二季度任务:对《深圳市罗湖区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实施办法》网上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再次汇总修改

完成情况:草拟了《深圳市罗湖区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后,征集了各单位意见,并进行了汇总修改,未进行网上公示。主要原因:615日召开局务会议专门研究讨论修改后的稿件,在讨论过程中,局领导班子考虑到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涉及范围广,影响大,受民众关注度高,同时,近期出现了很多与拆除重建有关的信访维稳案件。征求意见修改完的稿件在实际操作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贸然公示,担心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决定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尽快进行公示。

③区重建局二季度任务:国威电子科技大厦改造项目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签订土地合同。

完成情况:该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已办理好,土地合同尚未签订。主要原因:一是基准地价政策性上调问题。据悉,城市更新项目签订土地合同须重新计算土地使用权期限,按照公告基准地价标准及相关规定补缴地价。当前地价调整政策一直未有法定性文件明确,我区的旧工业区改项目不可避免需缴纳巨额地价,极大打击市场主体的改造积极性。改造实施主体因此产生强烈的观望情绪,等待地价政策的出台并慎重权衡改造成本,上述情况是更新实施主体未签订土地用地合同的主要因素。二是“工改工”项目小型商业配套设施地价问题。按照现行工业区改造项目政策,工业用地上配建的小型商业服务设施的标准,应仅包括小型商业超市或零售业,其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000平方米,同时比例不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0%。深圳市互联网产业园项目,其小型商业服务设施建筑面积超过万平方米。此政策出台,从实际情况来看直接导致了改造项目手续办理进展比较缓慢。为规避高昂的改造成本,该项目自取得用地方案图以来一直在与市规土委协调,进行规划要点调整以期降低用地成本。由于规划调整涉及到技术上论证可行性问题及相关程序审批问题,往往所需时间会很长。据悉,该项目将于近期通过调整后的规划公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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