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讲话摘编】安全存在问题部分汇编之六会员【精选推荐】

时间:2023-05-16 08:10:03 公文范文 浏览次数:

安全存在问题部分汇编八一是安全生产事故仍呈多发态势。虽然“十一五”时期全市安全生产各项指标呈下降趋势,但一些指标仍然较大,事故总量列全省第9位,死亡人数、亿元GDP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降幅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监讲话摘编】安全存在问题部分汇编之六会员【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安监讲话摘编】安全存在问题部分汇编之六会员【精选推荐】

安全存在问题部分汇编




一是安全生产事故仍呈多发态势。虽然“十一五”时期全市安全生产各项指标呈下降趋势,但一些指标仍然较大,事故总量列全省第9,死亡人数、亿元GDP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降幅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目前,我市正在大力实施“黄蓝”两大国家战略,各项生产建设紧张繁忙,但部分重点领域事故隐患仍未从根本上消除,安全生产监管任务十分繁重。

二是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有的企业重生产、轻安全,安全规章制度落实不力,安全投入不足,超负荷生产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个别企业生产系统缺乏正规设计,隐患整改难度大,有些隐患甚至长期得不到整改。

三是政府安全监管仍需加强。个别地方对安全生产工作思想上重视不够,监管责任落实不好。有的部门安全许可把关不严格,安全检查不细致,对非法生产经营和安全违章行为缺乏有效的治理措施。一些乡镇安全监管力量薄弱,安全生产投入和执法装备不足,影响了监管效果。

四是全民安全意识有待提高。交通方面,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等违章行为屡禁不止,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频发,据统计,近年来我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总数的90%以上。家庭方面,用电、用气带来的消防问题不容忽视,群众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亟待提高。企业方面,部分企业对安全教育培训重视不够,职工安全技能和自我保护意识不强,等等。




一是安全生产事故仍呈多发态势,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现象时有发生。从全县面上来看,一些乡镇、部门和企业安全生产思想认识、责任措施、管理监督等不到位的问题仍然突出;从企业角度看,个别企业短期行为多,安全投入少,主体责任没有落实;从安全生产监管上来看,管理不规范、不到位,安全监管体制和安全管理制度还不健全,个别企业违规生产、员工违规操作现象还没有得到依法查处;在从业人员素质上看,一些从业人员素质不高、安全意识淡薄。

二是全县安全隐患仍然存在,治理难度大;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在前期检查中就发现了48处安全隐患,特别是部分企业对安全隐患意识不到位、整改不到位。

三是安全基础比较薄弱、一些部门、企业安全责任落的不实。这些问题的存在,从客观上看,关键是安全生产的长效监管机制还不健全不完善;从主观上看,是我们的思想认识没有到位,没能真正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监管的力度不够大、措施不够严、效果不够好,也正是这些原因的存在导致鹤毛乡“3.25”事故和赫店镇“4.8”事故的发生。




一是个别部门和单位的领导对安全工作重视不够。个别部门抓安全生产工作还满足于一般性的检查督查,缺少创造性、针对性制定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较少,出了事故紧一阵,敏感时期抓一阵的问题仍很突出。

二是一些隐患还没有彻底根除。对隐患排查治理不重视、不深入,导致很多问题该发现的没发现,该解决的没解决。去年全县共发生各类事故188起,特别年初到现在相继发生了几起火灾,虽然影响和损失都不是很大,但实事证明安全隐患还不同程度的存在。

三是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薄弱。一些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管理不规范、规章制度不健全、不落实的问题还比较突出,重生产轻安全的现象还大量存在,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四是安全生产监管力量薄弱。没有形成安全生产监管的合力,致使各种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所有这些问题都说明我们的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



十一


一是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思想麻痹,侥幸心里大量存在。一些单位不能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重生产、轻安全;重效益、轻管理,态度消极,工作被动。有的以优化发展环境为由妨碍安全监管和执法。个别单位对安全生产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认识不足,形势稍有好转就滋生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

二是安全责任没有真正落实,工作流于形式。个别部门和单位责任意识不强、工作作风不实、坚持标准不高、审批把关不严,督查检查流于形式,安全执法失之于软,工作力度层层递减。个别企业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生产制度写在纸上、挂在墙上,没有真正落实到生产活动中。相当数量的企业安全投入不足,日常管理粗放,隐患自检、自查、自改不认真,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问题时有发生。

三是一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基础薄弱,安全整治力度不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屡禁不止,农村道路失控漏管等问题较为普遍。一些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隐患还没有得到彻底整改。烟花爆竹非法经营问题还没有彻底根治。违法使用没经检验锅炉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

四是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滞后,公众安全意识有待提高。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集中性活动多、经常性活动少,企业主动、部门联动、全社会齐动的宣传教育格局尚未形成。全社会安全文化建设、全民安全意识差距很大,对安全生产的关注程度高,但自我防护意识差。一部分单位的负责人、主管安全的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还没有经过安全培训,没有做到持证上岗。



十二


一是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有的乡镇和部门领导没有引起高度重视,安监部门每月都在要求报排查表,但从上报的情况看,有的一个月,甚至半年都没有排查出几条隐患。但实际上隐远不止这些,只是大家根本没有认真去排查。排查工作走过场,流于形式对安全隐患心中没数,没出事信誓旦旦,出了事追悔莫及。这是安全工作最大的危险。

二是安全问题治理不到位。有些乡镇和部门隐患是排查出来了,但不是主动、负责地去想办法解决问题,去协调、督促落实整改,而是一拖再拖,每次报上来都是同类问题。有的甚至本来该自己去想办法、采取措施解决的问题,却跟安监部门或者政府打个报告,就认为自己的任务完成了,殊不知安全隐患治理实行的是“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

三是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企业安全工作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应该企业自己做的事情,企业没有认真去做,导致我们的文件和要求在政府和部门之间“空转”,甚至少数企业居然对查出来的问题久推不动,甚至拒绝整改。

四是农用车和摩托车安全问题很突出。这是一个老大难问题,也是可能引发重特大事故的重大隐患之一,希望公安交警、交通运管、农机和各乡镇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办法。否则,有可能在这方面出现大事情。



十三


一是认识不高,部分责任单位思想认识程度不高。个别乡镇和部门对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完成不好,有的对重点工作不了解,开展的更是不深入、不彻底,上热下冷现象仍比较突出。安全生产例会流于形式,领导带队检查走马观花,只是在口头上重视,看不到具体行动,也没有任何记录。个别部门至今还没有摆正安全和发展的关系,只管生产、不管安全,甚至为企业说情,包庇纵容非法违法生产行为。

二是力度不大,部分责任部门打非治违力度不大。个别乡镇和部门开展打非治违专项会战动作迟缓,对非法违法行为,有的根本没发现,有的发现没制止,有的制止没结果。

三是基础不牢,部分责任部门安全生产基础不牢。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重效益、轻安全,安全生产投入不到位,生产设备陈旧、老化,岗位责任制不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各项规章制度形同虚设。有的现场管理不到位,没有严格执行企业负责人生产作业现场带班制度。个别企业,特别是招商引资企业,不重视安全生产管理,无视法律和政府监管权威,对监管部门的指令不落实、整改不彻底,非法违法组织生产。



十四


一是宣传教育不够深入。安全宣传与森防宣传相比,无论是在效果上还是范围上都存在一定差距,没有达到全县人民群众入脑入心的效果。尤其是中小学生对安全意识的认知能力差,家长、学校没有经常的、反复的对学生灌输安全思想。同时,各相关单位宣传频率不够密集、宣传内容不贴近实际,流于发传单、贴标语等形式,没有将疏散、自救、逃生等基本安全常识作为宣传和教育的重点。

二是隐患排查不够彻底。矿山、交通、水面、消防、建筑等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没有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分析可能出现的新问题,未对可能出现隐患安全控制点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尤其是对人员密集和可能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领域、场所,安全隐患排查的不够细致,对已排查出的隐患整改的不够彻底。

三是监督检查不够严厉。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部位执法不严、监管不力,有的隐患执法部门下发整改通知单后跟踪不及时,不能在最短时间内消除隐患。个别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在履行各项安全手续上还存在着先上车后买票、上车后不买票问题。违规工程仍然存在,有的未经消防部门审核、备案擅自施工,有的未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备案验收擅自投入使用。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的警觉。

四是防范措施不够严密。个别建筑施工单位和作业人员未经过安全培训,无证上岗,有的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投入不足,有的工程车辆在县内随意行驶,没有防范设施。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超速行驶、不系安全带、不戴头盔、电动车超速等违法违规现象较为普遍。部分旅游景区景点、公共休闲场所等安全防护设施年久失修,维护不及时。警示标志缺乏,道路、景区和危险场所警示标识设置数量不够,有的警示标识还不够醒目。

五是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个别乡镇、林场和企事业单位、部门对消防安全的重视程度远不如森林防火,没有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对潜在的隐患漠不关心,对存在的问题心存侥幸,整改行动缓慢,出现问题时互相推诿。个别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能正确对待监管部门的安全监管,不按整改通知书认真整改,存在抵触情绪和你进我退、你退我进的问题。有的单位和企业安全监管员形同虚设,不履行监管责任、未发挥监管作用。签状有的以承包代监管,以宣传检查代落实。



十五


一是部分乡镇、部门和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普遍存在重建设、轻安全管理的问题。一些干部和企业老板对安全生产工作还停留在口头上,失之于管、失之于软、失之于松。路鑫聚煤矿一氧化碳中毒事故发生后,旗委、政府三令五申要求加强对煤矿安全事故的监管,但还是发生了川宏煤矿这样的类似事故,可见我们有些干部、有些企业老板对安全生产还没有清醒的认识,还未引起足够的重视。

二是安全生产监管不力,特别是建筑工程管理混乱。一些工程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高资质中标、低资质或没有资质的企业施工,挂靠资质、违法转包分包;一些项目业主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盲目压缩工期,对施工和监理单位要求不严,给建筑质量安全造成重大隐患;一些工程项目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存在违章操作现象;一些监理单位对自身应负的安全职责不清,不熟悉相关法规标准,对图纸和设计审查不严,施工现场监理形同虚设,未起到应有的作用;一些施工企业对施工工地,特别是施工人员管理不严。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去年12月份大路新区国电多晶硅施工现场坍塌事故、供电局送电工程倒塔事故都是类似原因导致的。

三是安全检查流于形式,安全整治措施落实不到位。去年底和今年初,旗人民政府先后召开了两次大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印发了12个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隐患排查整改等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但一些乡镇、部门和企业仍然以文件贯彻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没有根据会议和文件的要求采取有效行动,全面加以整改。安全生产检查也是应付了事,检查组既不跟踪落实检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也不承担检查后事故再次发生的责任,这也是导致事故多发的重要原因。

四是安全生产责任不明确,监管体系不健全。部分乡镇、部门和企业存在扯皮现象,没有严格按照自身职责开展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致使部分行业和工地出现监管空白和漏洞。同时,一些企业安全监管机构不健全、技术力量不足、监测设备落后,存在深入现场不够、安全管理不严、隐患排查不力等突出问题。

五是安全事故查处问责力度不大,没有产生应有的警示和震慑作用。过去我们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总是站在保护干部、保护企业的角度,对事故责任人和企业处理力度不大,结果是事与愿违,不但没有引起广大干部和企业老板的警醒,反而助长了侥幸心理,最终是既害了干部,又损害了地区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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