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意见】区关于加强卫生计生服务站管理工作指导意见(完整)

时间:2023-05-16 20:35:02 公文范文 浏览次数:

关于加强卫生计生服务站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为加快我区村级卫生计生资源整合,推进医疗卫生和人口计生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卫指导发〔2014〕37号)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卫生意见】区关于加强卫生计生服务站管理工作指导意见(完整),供大家参考。

【卫生意见】区关于加强卫生计生服务站管理工作指导意见(完整)



关于加强卫生计生服务站

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加快我区村级卫生计生资源整合,推进医疗卫生和人口计生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卫指导发〔201437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工作部署,以“全面整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服务群众”为总体要求,以卫生和人口计生资源优化配置为核心,以推进村级医疗卫生和人口计生工作健康发展为目标,加强管理,建立以行政管理、技术服务、政府参与、村级履职、网络健全的“五位一体”的村级卫生计生服务管理体制,为服务对象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

二、工作任务

(一)明确卫生计生服务站工作职责

卫生计生服务站由村委会按照“一村一站”的原则举办,不纳入机构设置审批管理,工作场所可以设在村民委员会、村卫生室或计生专干已有固定办公场所,工作人员暨各村的计生专干。卫生计生服务站接受乡镇政府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管理和业务指导,卫生计生服务站承担行政村内的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及优生优育科普知识宣传;负责计生信息的收集、整理、登记、报送,及时准确填报或变更各种统计信息资料;负责计生证件的申办和发放工作;负责避孕药具管理、发放和指导;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督促意愿怀孕的妇女及时领取叶酸,指导怀孕三个月内的孕妇到相关机构建档及孕检;负责妇女病体检、两癌筛查、生殖健康体检等的组织和宣传动员;协助专业机构做好免疫预防接种、儿童健康体检工作;根据各乡镇实际情况开展其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同时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临时性任务。

(二)提升卫生计生服务站工作人员的技能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采取集中培训、对口帮扶等多种方式,定期开展有关公共卫生工作、计生工作方面的业务培训,传达学习卫生计生相关政策,并部署重点工作。

(三)加强卫生计生服务站管理考核工作

卫生计生服务站管理考核工作由各乡镇政府计划生育办公室和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同承担,村居计生专干工作考核由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结合本地区实际,根据上级重点工作、重要指标完成情况制定相应的考核评估机制。考核内容至少包括综合管理、计划生育工作、妇幼保健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临时性任务等几个方面。

三、组织实施

(一)成立由区卫生计生委主任任组长,主管计划生育工作和公共卫生工作的主管主任任副组长,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公共卫生科及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通州区村级卫生计生服务站管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推进我区卫生计生服务站管理和考核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生计生委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该科室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二)各乡镇政府负责组织计划生育办公室和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同承担区域内卫生计生服务站的管理和考核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部门责任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村级卫生计生服务站管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责任,切实做好管理和考核工作。

(二)健全制度,加强指导

各部门要认真建立健全我区村级卫生计生服务站的管理制度,探索管理经验,加强对村级卫生计生服务站开展妇幼保健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管理考核。

(三)规范程序,探索建立长效激励机制

各部门在考核实施过程中,要规范考核程序,注意调动卫生计生服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充分体现政府资金使用的公平性,建立卫生计生服务人员开展计划生育和妇幼保健服务的长效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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