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规划】沈阳市生态屏障保护与建设“十三五”规划【范文精选】

时间:2023-05-17 15:50:05 公文范文 浏览次数:

生态屏障保护与建设“十三五”规划党的十八大从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和为全球生态安全做出贡献的战略高度,首次对建设生态文明做出了全面部署。要求林业人切实承担起构建生态安全格局、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等重大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林业规划】沈阳市生态屏障保护与建设“十三五”规划【范文精选】,供大家参考。

【林业规划】沈阳市生态屏障保护与建设“十三五”规划【范文精选】



生态屏障保护与建设“十三五”规划


党的十八大从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和为全球生态安全做出贡献的战略高度,首次对建设生态文明做出了全面部署。要求林业人切实承担起构建生态安全格局、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等重大职责。生态屏障是保持生物多样性,维护自然生态平衡,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生产、生活条件的重要保障体系。保护与建设生态屏障是维护生态安全的基础途径,是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选择,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举措。

沈阳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生态屏障建设工作,特别是近年来,围绕贯彻中央关于打造青山绿水、再造秀美山川的一系列重大决策,做出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绿美沈阳”、“生态红线保护区划定”、“绿化提升三年行动”等重要部署,制定并实施以生态屏障保护与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出台一系列的方针政策,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的积极性,加快了生态屏障保护与建设的步伐。“十二五”期间,全市在全面抓好“三北”防护林、退耕还林等国家重点工程的同时,积极争取省、市财政投资,先后启动实施了沈西北防沙治沙工程、平原绿化工程、青山保护工程、经济林产业带工程、绿色村庄工程、大规模造林绿化工程等省、市级重点工程,成效显著。五年间,全市完成人工造林240.9万亩,封山育林3.3万亩,森林抚育10.66万亩,全民义务植树0.35亿株。森林覆盖率达到31%,生态安全保障格局基本完善。

随着近年来林业建设的快速发展,沈阳市生态屏障保护与建设事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仍存在许多问题,对全市生态安全带来较为严重威胁。主要包括局部土地沙化趋势依然显著,没有得到根本性遏制;植被退化,森林质量降低,生态多样性下降;生态单元连通性差,植被结构单一,生态服务功能不能充分发挥等。

为进一步加快生态屏障保护与建设步伐,突破当前保护与建设“瓶颈”,全面提升生态保护能力与建设综合水平,在立足现状,认真总结经验、分析形势的基础上,组织编制了《沈阳市生态屏障保护与建设“十三五”规划(20162020)》,提出了今后5年生态屏障保护与建设的主要目标、建设任务、重点工程及保障措施,并将作为指导林业生态建设工作的纲领性文件,遵照实施。

第一章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建设目标

一、指导思想

“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优化与完善生态屏障保护格局,加快生态屏障保护与各项工程建设,实现生态系统良性循环,保障国土生态安全,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与进步。

二、基本原则

——坚持保护优先,科学建设的原则。强化对现状资源的保护,树立保护优先理念,在充分考虑建设条件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布局工程项目,突显整体生态效益。

——坚持量质并举,功能完善的原则。深挖林地资源潜力,不断扩大森林资源面积,努力提高森林覆盖率。在此基础上,全面提升森林资源品质,完善并充分发挥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坚持统筹规划,综合治理的原则。以国土生态安全为着眼点,结合各区域自然地理与生态特征,统筹规划,科学布局。以林地资源为重点,加强对城市所依托的山、水、林、田、路的综合治理,全面推进。

——坚持依法治理、制度保障的原则。完善生态屏障保护与建设的法规体系,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执法监督。健全保护与建设管理制度,完善政策措施,保障健康发展。

——坚持政府主导,市场推动的原则。加大政府投入,落实部门责任;利用市场机制,坚持全社会动员、全民参与,多层次、多形式推进。

三、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16年—2020年,分两期实施。前期为2016年—2018年;后期为2019年—2020年。

四、建设目标

到规划期末,构建起总量适宜、分布均衡、结构合理、体系完备、功能高效的生态屏障网络体系,森林覆盖率逐步提升,森林、湿地资源质量明显提高,生物多样性日益丰富,全面遏制土地沙化趋势,有效控制水土流失,人居环境得到根本性改善,国土生态安全得到切实保障。具体目标为:

——构筑“两区三带四环八廊多点”的生态屏障体系。

——森林面积达到642万亩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33%以上,林木绿化率达到36%以上。

——新增造林绿化面积70万亩,其中生态林面积50万亩,经济林面积20万亩。

——新增森林抚育2万亩及低质低效林改造面积6万亩。

——公路(铁路)河流(湖泊、水库)宜绿化段绿化率达到85%以上。

第二章总体布局

依据沈阳市自然地理特点、气候特征及生态重要性程度,构筑“两区三带四环八廊多点”的生态屏障体系,形成点、线、面相结合,多层次、全覆盖,相互连接、相互支撑的生态安全网络。

一、“两区”生态屏障保护与建设

“两区”指东部水源涵养区、北部防风固沙区,“两区”地处沈阳市生态敏感区,是沈阳市生态屏障体系保护与建设的主体功能区。

1、东部水源涵养区

本区拥有白清寨、五龙山2个市级自然保护区,陨石山、沈阳国家森林公园、沈阳植物园、沈阳森林野生动物园等4处国家级森林公园(动物园)和棋盘山、怪坡、沈阳水洞等3处旅游风景区,是以水源涵养为主体,集生态多样性保护、人文历史展示及生态旅游休闲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沈阳市重点生态功能服务区。

建设重点为以封山育林为主,与人工造林绿化相结合,强化森林资源保护,有目的的培育混交林,全面提高涵养水源、保持水土能力,维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景观功能,实现减灾、防灾和保障全市生态安全的目的。

2、北部防风固沙区

本区地处沈蒙边界,科尔沁沙地南缘,是全省沙化重点监测治理区,该区范围广泛,沙化趋势严峻,治理难度大,是威胁沈阳市生态安全的重点源头,是影响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与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因素。

建设重点为在全面加强对现有林地的保护的基础上,深挖林地潜力,对风沙危害严重、低产低效土地逐步实施退耕还林改造,因地制宜、因害设防,以充分发挥防护效能为核心,加快林草植被恢复步伐。强化风口沙地治理,全面遏制土地沙化趋势。

二、“三带”生态屏障保护与建设

“三带”指沈西北边界防风阻沙带、辽河水系生态防护带和蒲河生态景观带。

1、沈西北边界阻沙带

2005年起沈阳市正式启动沈西北边界阻沙带工程,经几年建设,形成了东起康平县山东屯乡、西至辽中县于家房乡的沈西北绿色生态屏障。阻沙带总长348.6公里,宽近1-3公里,造林面积达到85万亩。该工程的建设对强化防风固沙、控制水土流失,减轻自然灾害,保障沈阳等中部城市群的生态安全,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

建设重点为在完善与提高阻沙带综合防护体系的基础上,重点开展沈阜段及柳绕流域裸露荒滩、荒地的人工造林工程建设,加快造林绿化进程。开展林分改造,提高森林资源质量。有目的的改变树种单一的现状局面,引导营造混交林,逐步提升森林防护效能。

2、辽河水系生态防护带

包括辽河干流及柳河、养息牧河、秀水河等重要支流,全长545.5公里,现有林面积65.5万亩。辽河从东北至西南流经全市,支流众多,流域面积广泛,在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市域生态安全、促进城市发展过程中发挥着重要影响力。

建设重点为以恢复河流水系生态完整性为目标和出发点,在全面分析辽河自然生态环境现状和特点、资源环境承载力基础上,开展河岸护堤林、河岸湿地及重要支流河口人工湿地的生态重建与修复,削减入河污染负荷,增强水体自净能力,改善河流水质,塑造辽河清水碧波的自然风貌。

3、蒲河生态景观带

蒲河生态景观带东起浑南区棋盘山望滨街道、西至辽中县于家房乡,全长180公里,共完成绿化面积13.3万亩。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蒲河生态环境保护功能日益凸显,在净化空气、防止污染、降低噪音、改善环境、防洪减灾、维护城市功能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生态保障作用。

本区建设重点为在现状建设规模基础上,强化对资源的保护,生态、社会、景观效益兼顾,协调发展。

三、“四环”生态屏障保护与建设

“四环”指环绕中心城区的环城水系和二环、三环、四环路两侧绿化带,是中心城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重要生态防线。

建设重点为改善和提升二环、三环路造林绿化水平,增加绿量、提高质量,加快环城水系和四环路造林绿化工程步伐,因地制宜,加速发展。在“四环”生态屏障保护与建设过程中,应在满足生态防护功能的基础上,依据城市发展规划与功能布局,打造集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改善、休闲旅游度假为一体的多层次的生态防护带与休闲景观带,以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对资源的多样需求。

四、“八廊”生态屏障保护与建设

“八廊”指市域范围内的哈大线、沈抚线、沈丹线、长深(沈通)线、京沈线、本辽辽线、京四线和沈康线等八条高速公路绿化带,营造起的生态走廊。“八廊”是重要生态保护区间的纽带,将“两区”、“三带”及重要节点相互连接,相互支撑、相互贯通,提升了生态系统的稳定性与安全性,提高整体生态功能。

建设重点为在现有基础上,以强化绿量为重点,增种、补种两侧绿化隔离带,适度拓宽营造规模,实现八条生态走廊生态隔离、生态连通、生态支撑的重要功能。同时,结合景观要求,全面提高绿化标准,加强树木的抚育管理,促进健康生长。

五、“多点”生态屏障保护与建设

“多点”指分布于境内的12座大小水库、湖泊和城乡绿化。以“点”、“带”、“块”状覆盖于全市,作为“两区”、“三带”、“八廊”生态屏障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区域生态隔离、生态缓冲、防止就地起沙,控制一定区域水土流失的重要功能。

建设重点为依据自然地理条件和自然环境特点,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开展各工程建设,包括滨湖、滨库生态带工程,湖岸、库岸湿地生态修复工程,绿色城镇、绿色村庄、绿色军营工程等,营造生态防护林、人居环境林、特色景观林,改变绿化数量少、功能结构单一局面。在树种配置上,乔、灌、草、地被植物相结合,提高群落的稳定性。加大改造升级力度,不断改善生态环境,以点及线、以线带面,提升城市生态系统结构的稳定性。

第三章重点建设工程

围绕生态屏障体系,重点开展造林绿化、青山保护、城市绿化、森林质量提升、湿地保护与恢复及支撑保护体系等六大工程建设。

一、造林绿化工程

结合“三北”五期工程、退耕还林工程、千万亩经济林工程国家、省、市等工程,对现有荒山荒地、退耕还林地开展造林绿化工程建设,积极营造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人居环境林、生态经济林及护岸林、护路林、农田防护林等,充分发挥生态屏障保护体系生态服务功能。

规划造林绿化总面积70万亩,其中营造生态林50万亩,经济林20万亩。

二、青山工程

“小开荒”、超坡地还林,闭坑矿治理为重点,对全市破损山体实施生态修复。

规划“小开荒”还林面积10万亩,超坡地还林5万亩,闭坑矿治理0.3万亩。

三、城市绿化工程

以创建生态宜居之都为载体,全方位开展公共绿地、村庄、城镇、学校、军营等城乡绿化建设,实现城市园林化、郊县森林化、道路林荫化、公园优美化、社区花园化、庭院盆景化的造林绿化目标。

四、森林质量提升工程

以提高森林资源质量、增强生态屏障体系综合效能为重点,加快疏林地补植改造、中幼龄林抚育、低产低效林改造及混交林培育。

规划疏林地补植改造面积2万亩、中幼龄林抚育面积2万亩、低产低效林改造面积6万亩、混交林培育面积10万亩。

五、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

湿地是生态屏障体系建设中重要的生态缓冲区,加快湖泊、水库、河流水系、坑塘等湿地生态保护与恢复工程建设,保护原生植被、引进乡土湿地植物,防控水质污染,遏制湿地资源退化,提高湿地生态服务功能。加强獾子洞、辽中蒲河、七星山等国家湿地公园的建设,推进湿地公园建设水平,不断提高湿地受保护面积。

六、支撑保障体系工程

1、森林安全工程

首先加强森林防火工程建设,建立健全预测预报系统和森林防火通信和指挥系统,强化森林防火专业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森林防火专业化水平,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确保防火安全。其次加强有害生物防治工程建设,重点加强有害生物监测预警体系、检疫御灾体系、防治减灾体系、应急反应体系、科技支撑体系等五大体系建设,强化重大危险性有害生物治理和外来有害生物防范工作。

2、森林、湿地资源管理体系工程

以资源管理为主体,建立健全森林、湿地资源综合监测和森林、湿地资源监督审查体系。建立森林、湿地质量、功能和效益评价指标体系。以森林资源信息化管理为手段,全面提升森林、湿地资源管理能力和水平。

3、苗木产业工程

优质造林绿化苗木是生态屏障保护与建设中的重要一环,突出抓好全市国营林场定向培育苗圃建设,实行造林绿化苗木种源、树种、品种、规格、经营管理标准化生产,保障优良苗木满足生态建设需求。各项重点工程建设实现良种化,良种使用率总体要达到85%以上。

第四章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目标

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构筑沈阳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各级政府要按照生态屏障保护与建设体系的总体部署,组织编制实施规划,层层分解落实任务。建立健全任期目标责任制,制定考核办法,加大任期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检查考核力度。

二、强化法制建设,实行依法保护

认真贯彻执行生态保护与治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积极争取在森林、湿地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方面的地方立法,使保护与治理有法可依。建立和完善推进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的政策体系,把生态保护和建设纳入法制化轨道,为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促进生态恢复提供有力保障。进一步健全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提升队伍素质、执法能力和保障水平。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破坏生态保护和建设成果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好建设成果。

三、建立预警制度,完善监测体系

强化对区域范围内的水资源、森林资源、生物多样性、水土流失、土地荒漠化、沙尘暴及气候变化的监测和预警。建立生态环境预警制度,以“3S”技术应用为突破口,整合各部门和相关机构的信息、研究成果,形成生态环境监测和灾害预警体系。深入开展生态监测工作,建立生态环境监测预警系统,依托卫星影像、GIS、抽样调查等手段,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监控,及时跟踪和掌握环境变化趋势。在系统调查、监测、评价的基础上,开展生态预警及防护体系的研究和建立,及时掌握区域生态安全现状和变化趋势,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四、拓宽投融资渠道,保证建设资金

积极争取生态保护与建设资金的投入,把生态保护与建设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建立和完善地方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通过资金的长期投入,保障生态建设的持续性和有效性。积极推进生态建设的投融资体制机制建设,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改善社会投入的政策环境。调整财政投入结构和投入方式,充分发挥公共财政在生态保护和建设方面的引导作用,推动生态建设社会化运作,积极推进生态建设的市场化、产业化进程。广泛吸纳社会资金投入生态建设,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鼓励不同经济成份和各类投资主体,以及国际基金、非政府组织开展生态保护和建设。

五、扩大区域合作,实现共建机制

完善各县(市、区)间生态建设、保护和管理的合作机制,扩大与周边各市间的生态保护和建设合作交流,在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湿地保护等方面探索完善跨区域合作共建机制,改善生态保护和建设合作环境,创建更广范围、更宽领域的生态共建局面。

六、加强舆论宣传,促进公众参与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舆论宣传和科普宣传。扩大公民对生态保护和建设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生态保护和建设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加强有关法律、政策和技术咨询服务,鼓励社会和公民参与生态保护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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