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方案】韶关市浈江区知识产权强区工程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优秀范文】

时间:2023-05-17 17:35:03 公文范文 浏览次数:

韶关市浈江区知识产权强区工程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强区工程试点工作,提升我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科技方案】韶关市浈江区知识产权强区工程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科技方案】韶关市浈江区知识产权强区工程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优秀范文】


韶关市浈江区知识产权强区

工程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强区工程试点工作,提升我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示范县()评定管理办法》(国知发管字〔2012133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知识产权强区为目标,以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为核心,以创建形成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的全社会共同参与自主创新知识产权的新局面,积极营造有利于知识产权形成的创新环境,不断提高我区知识产权综合能力,推动知识产权引领我区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迈上新台阶。

二、主要目标

力争用两年时间,在全区初步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体系,完善、充实机构和人员,建立工作机制,健全知识产权管理、服务网络;制定适合我区经济发展的知识产权规范性文件和管理制度,引导企事业单位普遍建立知识产权的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不断加大专利等知识产权的申请量,努力提高拥有量;选择部分基础较好的规模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研机构,建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开展试点示范,逐步引导全区企事业单位运用知识产权制度,促进技术开发和产业化;通过广泛开展宣传,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提高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行政执法水平,切实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快专利技术实施与产业化步伐,全面提升创新能力、劳动生产率和企业市场竞争。

(一)建设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设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立适应创新体系建设、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知识产权工作机制,健全知识产权管理、服务网络,形成知识产权工作与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的体制和机制。

(二)建立促进科技创新的知识产权管理长效机制。根据国家、省知识产权战略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有利于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的知识产权工作规范性文件,引导企事业单位普遍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促进知识产权工作更加紧密地与科技、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政策环境,构建形成以企业为主体、政府为主导、全社会参与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体系。

(三)全面提高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到“十三五”,全区专利申请量年增长率力争达到20%以上;国外专利(PCT)申请、商标注册争取有所突破,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事业单位数量比试点前增加20%以上。引导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5家企业建立符合自身发展的企业知识产权制度。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及其增长率排在全市前列。

(四)大力推进专利技术产业化。根据我区产业结构调整方向,积极推动有利于我区经济社会长远发展、具有市场前景的专利技术项目转化实施,促进知识产权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引导、推动和扶持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企业做大做强;组织培育专利工作试点单位5家以上,推荐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引导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合作开发高新技术,并及时申请专利。

(五)增强企事业单位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在区内规模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建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企事业单位配备专(兼)职知识产权工作者。在研究开发、技术改造、技术贸易、成果转化、生产经营等各个环节,较好地利用知识产权制度,促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开发和产业化。

(六)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积极参与知识产权执法培训,协助上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与相关部门联合依法查处专利纠纷和专利侵权案件,形成查处打击知识产权领域侵权行为的合力。企事业单位领导、职工和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明显提高,知识产权权利人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护。

(七)加大知识产权对区域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争取设立专利技术实施转化资金,加快专利技术实施与产业化步伐。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机构建设。一是合理配备区知识产权局及各镇(办)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并将开展知识产权工作的绩效作为考核各镇(办)的重要指标之一;二是在区内高新技术企业和重点企事业单位内部建立知识产权工作机制,配备专(兼)职知识产权工作人员;三是重视知识产权中介机构的引入和培育,着重培养一批能熟练掌握国内外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服务机构和知识产权代理人或专利工程师。

(二)建立扶植与奖励机制。扩大专利的申请资助范围。进一步完善浈江区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管理,加强行政监督检查,在辖区企业推荐韶关市科技进步奖和区科技项目评审中,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予以优先评奖和立项,并鼓励知识产权和技术作为生产要素参与分配。

(三)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工作。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力度,鼓励区内大型企业举办企业知识产权相关报告会,加强对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知识产权工作者和科技人员等的知识产权培训。利用各种传媒,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工作,加强知识产权法制教育,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培养一批能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知识产权知识、具有较强务实技能的知识产权人才。

(四)推行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四落实”。引导企事业单位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制度,做到机构、人员、制度和经费四落实。进一步提高企事业单位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主观能动性,调动科研人员技术创新与发明创造的积极性,提高科技创新水平和知识产权保护能力。着力帮助企业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五)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平台和网络建设。搭建区知识产权信息交流平台。整合资源,建立能反映我区知识产权现状、能与国内外知识产权网站广泛链接、能为广大企事业单位和群众提供有关知识产权文献检索及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信息平台。建设浈江区专利数据库,充分利用专利文献、相关产业技术领域专利信息数据库和网上技术市场,为企事业单位开发现有资源、进行技术创新提供专利信息服务,为开展技术创新、引进先进技术、信息咨询、发展经济提供知识产权信息资源支撑。

(六)推动专利技术产业化。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促进我区优势产业、重点企业与高校院所联合开展关键共性技术、应用技术研究,促进专利技术的引进与推广。设立专利专项资金,充分发挥我区在液压油缸、机械制造等产业优势,通过自主开发或引进吸收等方式,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加大资金投入和市场开发,重点抓好自主知识产权科研成果的实施和转化。加强科技计划项目中的知识产权管理,在项目鉴定、验收时,优先支持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申报国家级、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提高知识产权在有关认定、评审中的权重,将知识产权作为科技进步奖评审的重要指标,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的认定、科技成果的评价和奖励、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技术中心认定评审和复审的必要条件。

(七)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以传统优势产业、高新技术企业、重点民营科技企业和成长型中小企业为重点,积极培育各级知识产权试点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战略研究与应用,努力提升企业的综合竞争力。通过行业知识产权发展战略研究,为我区科技、经济发展计划提供决策依据。

(八)切实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制定我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行动计划或工作方案,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建立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加强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备案及管理工作。

四、实施内容

整体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156月至20157月)

成立知识产权强区工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浈江区知识产权强区工程试点实施方案》,上报省知识产权局。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157月至20176月)

(一)广泛开展宣传培训工作

1.广泛宣传。结合试点工作的开展,在韶关市电视台、电台创办知识产权专题节目,通过政府网、区内宣传刊物等各类宣传媒介广泛宣传知识产权法规、知识,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法律意识,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保护知识产权氛围。

2.开展培训。将知识产权纳入干部培训内容,充分利用区内培训机构,重点在党政、企事业单位干部、广大科技工作者中每年举办两期知识产权培训班。

(二)抓点示范,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1.开展试点示范。根据《广东省知识产权局转发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示范县()评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要求,联系实际,每年在全区范围内推荐选择2个以上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开展试点示范,要求企事业单位将知识产权工作上升到战略高度,把知识产权工作与科技创新战略、企业经营销售战略结合起来,建立企业专利制度,设立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制定以专利申请前的准备、专利申请、专利保护、专利实施为主要内容的专利产权管理制度。出台奖励措施,激发研发人员的创新热情,积极申报专利,加快专利技术实施与产业化步伐,努力提升企业的综合竞争力。同时,有条件的镇(办)和企事业单位可与试点单位同步开展此项工作,以推动我区知识产权强区工程,发挥最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2.推动专利技术产业化。设立区专利技术实施转化激励资金,推动专利技术实施与产业化。政府相关部门在信息服务、采购等方面给予专利企业引导和推动。充分利用有关展览会、博览会、交易会以及网络等渠道,促进专利技术的引进与推广。

3.切实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和健全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和政府、行业协会、企业三位一体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制定知识产权保护行动计划和方案。积极按照省、市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工作部署,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建立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加强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备案及管理工作。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177月至201712月)

在区知识产权强区工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区知识产权局对照《浈江区知识产权强区工程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开展自查,统筹协调相关部门,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负责各项验收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归档,全面总结我区试点工作,向省知识产权局上报总结,做好迎接验收检查的各项准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知识产权试点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浈江区知识产权强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统筹全区的知识产权试点工作。

(二)加大考核力度,开展督导检查。定期检查各项试点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把专利申请量、授权量作为镇(办)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综合考评和科技进步先进镇(办)评选的重要内容。

(三)保障知识产权工作经费。区政府设立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用于支持知识产权宣传培训、维权援助、产业化、试点示范、发展战略研究以及交易平台、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和预警机制建设等工作。鼓励企业采取多种形式募集发展资金,逐步建立起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银行贷款、风险投资、外资和其他社会资金共同参与的多元化知识产权投融资机制。

(四)加强人才培养,开展知识产权工作研究。加强对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者的培训,加强与国内外的学术交流、信息沟通和业务磋商,提高我区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的整体水平。在国家、省和市的指导下,组织试点企事业单位开展知识产权工作研究,为全面推动知识产权战略的顺利实施总结经验。

(五)强化知识产权奖励制度。区政府对在知识产权工作中有较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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