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意见】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实施意见

时间:2023-05-18 12:25:02 公文范文 浏览次数:

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为了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不断扩大医改成效,现将岐山县2016年深化医改工作安排如下: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政意见】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实施意见,供大家参考。

【民政意见】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实施意见



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

创业的实施意见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为了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不断扩大医改成效,现将岐山县2016年深化医改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真贯彻中省市医改工作统一部署,坚持公益性原则,减轻患者负担,坚持“三医联动”,巩固分级诊疗,深化公立医院改革,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促进中医药和健康服务业快速发展,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扎实推进医改向纵深发展,奋力推动健康岐山建设,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做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落实政府责任,巩固提升岐山医改成果

1.落实政府责任,聚焦体制机制创新,突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推进卫生治理、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支撑保障六大体系建设,巩固提升我县医改成果。(县卫计局牵头,县人社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物价局、编委办等部门配合)

2.建立科学高效的卫生计生行政管理和综合监督体制,继续推行医疗机构属地化管理,完成县妇幼保健院与县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镇卫生院与镇计划生育服务站的整合工作。(县卫计局负责,县人社局、编委办、财政局等部门配合)

3.加强健康岐山战略研究,完成全县“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和深化医改规划编制任务,全面推进健康岐山建设工作。(县卫计局负责)

(二)全面深化公立医院改革

1.探索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运行模式,厘清职责,健全制度,使其在县级公立医院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实施、运行监管、绩效考核等方面充分发挥监督管理作用。(县卫计局牵头,县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物价局、编委办等部门配合)

2.持续抓好县级公立医院法人治理改革试点,建立公立医院运营综合绩效考核制度。探索院长聘任制、年薪制,完善任期目标制和考核问责制。(县卫计局牵头,县人社局、编委办、财政局配合)

3.开展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评估,加强分类指导,形成评估报告。加快落实县级公立医院人员工资和各项补助政策,化解历史债务。从2016年起,再次提高县级医院财政补助比例,将所有离退休人员津贴由原来的50%提高到75%;落实卫生人才发展基金,在每年200万元基础上按10%的比例逐年递增。继续推行完善县级公立医院和镇卫生院一体化管理。(县卫计局、财政局负责)

4.巩固完善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成果,创新县级公立医院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方式,落实公立医院人事管理、内部分配、运营管理等自主权。年内完成县级公立医院自主招聘第一学历医学院校临床类本科毕业生30人。(县卫计局牵头,县人社局、编委办配合)

5.健全全县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充分发挥县调解委员会职责作用,扩大医疗责任保险试点范围,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县卫计局、司法局负责)

6.探索医疗服务价格动态管理机制,实行医保、医疗、医药联动。县级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控制在4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控制在15元以下。(县卫计局、物价局牵头,县财政局、人社局配合)

(三)加快推进分级诊疗

1.健全转诊指导目录,制定诊疗规范、接诊流程,合理设置县、镇医疗机构和市级医院的分配机制,畅通双向转诊渠道。开展县级医院医师与镇卫生院医务人员组团签约服务模式。(县卫计局牵头,县人社局配合)

2.落实差异化医保、农合报销政策,扩大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分级诊疗病种试点工作,规范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科医学科职责,为双向转诊患者提供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优质服务。(县卫计局、人社局负责)

3.深化“三级帮扶,四级联动”帮扶机制,加大对口支援,强化市级5所医院对蔡家坡地区5所医院的帮扶力度。每所县级公立医院帮扶1-2个镇卫生院,进一步提升人才、技术等核心能力。(县卫计局负责)

(四)健全“大医保”体系

1.落实《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要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实现覆盖范围、筹资标准、报销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六统一”。(县卫计局、编委办、人社局负责)

2.推动建立各类医保制度信息互通和操作衔接机制,发挥政策叠加效应。建立健全稳定可持续的筹资和待遇水平报销比例调整机制,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稳定在75%左右,新农合人员住院率降至15%左右。逐步缩小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与实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间的差距,力争缩小到15个百分点以内。(县卫计局、人社局负责)

3.完善大病救助管理,实施贫困人口医疗救助扶贫,摸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人员情况,以县为单位建立农村贫困人口健康卡和健康档案。实施贫困人口疾病分类救助,出台贫困人口医保兜底政策。(县卫计局牵头,县扶贫办、民政局配合)

4.制定政策措施,加大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力度,实行按病种、按人头、按服务单元、按疾病诊断分类等复合型支付方式,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县卫计局牵头,县人社局配合)

5.发挥医保支付的监控约束作用,开展公立医院医疗费用管理控制工作调研。探索纳入医保支付的日间手术种类和方式。临床路径管理病例数达到公立医院出院病例数的50%以上。(县卫计局牵头,县人社局配合)

6.扩大医保农合支付医疗机构中药制剂、针灸、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治疗范围,鼓励提供和使用适宜的中医药服务。(县卫计局、人社局负责)

(五)完善医疗服务体系

1.继续推行“外联上挂,引智引技”能力建设战略,加大对医学科研和新技术引进的支持力度,加强精神医学、产科、儿科、康复、病理、药学、老年医学、老年护理等紧缺专业人才培养,深入推进住院医师和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县卫计局牵头,县财政局配合)

2.继续做好国家全科医生执业方式和服务模式改革试点。全面推行全科医生签约式服务,签约总人群量达到服务人口的60%以上,重点人群覆盖率达到80%以上。每万名城镇居民和每个镇卫生院至少配备2名全科医生。(县卫计局负责,县财政局配合)

3.完成县卫生信息平台与市、省级平台纵向对接,横向打通各医疗机构之间信息网络,推行全省统一的居民健康卡应用,探索“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新模式,实现健康信息医疗惠民行动计划。(县卫计局、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负责)

4.完善中医药政策发展机制,深化中医药重点领域改革,加快中医药产业发展。继续抓好县中医院门诊楼建设,完成故郡、祝家庄等七所镇(社区)卫生院中医馆建设。(县卫计局负责,县发改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

(六)巩固基本药物制度

1.巩固县级公立医院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及零差率销售制度,确保县级公立医院药物配送率95%以上,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率不低于50%,基层医疗机构药物配送率95%以上,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率不低于80%。县级医院收入药占比小于40%。(县卫计局负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

2.推动保障儿童和老年人基本用药,建立药品负面清单,规范合理用药。加大药品供应全过程监督,健全医疗机构药品质量可追溯体制。(县卫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3.配合市上药品集中采购和高值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及大型设备的统一采购,协助市公立医院药品耗材及大型医用设备采购经办平台,加快推进带量采购价格谈判工作,继续挤压价格水分。(县卫计局负责)

(七)巩固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

1.健全多渠道补偿机制,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经费政府投入责任。按政策合理使用公共卫生服务资金、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完善医保支付和价格政策。(县财政局负责)

2.推进基层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强化绩效考核,全面实行院长聘任制、全员聘用制、分配绩效制,继续推广完善安乐中心卫生院绩效分配考核办法,将业务收支结余30%纳入二次绩效考核。(县卫计局负责)

3.充实基层医疗技术人员力量,年内为镇卫生院招录临床、护理、检验等大专以上毕业生30名。(县卫计局、编委办、人社局负责)

4.加强村卫生室及乡村医生管理,落实乡村医生补偿养老相关政策,稳定乡村医生队伍。(县卫计局、财政局、人社局负责)

(八)大力发展健康服务业

1.优化社会力量办医环境,鼓励通过社会资本举办有规模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推进我县非营利性民营医院和公立医院同等待遇。(县卫计局、发改局负责)

2.实施健康老龄化工程,鼓励新办医养融合的医疗康复机构,大力发展健康养老等生活性服务业,推动发展护理、康复、临终关怀等延伸性服务。(县卫计局、发改局、民政局负责)

3.切实规范社会办医医疗质量与服务管理行为,提升监管水平。组织社会办医资源运行情况评估,并提出相应对策。(县卫计局负责)

(九)推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1.继续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签约“购买服务”管理,规范实施基本、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1245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签约服务专题评估。继续完善我县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管理方案,全面推行项目精细化考核,提高项目管理质量。(县卫计局负责)

2.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标准,创新绩效考核方式,加大考核力度,按绩效考核结果拨付相应资金。(县财政局、卫计局负责)

3.推动疾病防控一体化,巩固重点传染病专病专策防治策略机制,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提高应对重大传染病及突发疫情防控处置能力,有效保护群众生命安全。(县卫计局负责)

4.扎实开展免疫规划规范建设年活动,在县妇幼保健院及六所卫生院建设数字化接诊门诊,提高全县免疫规划服务水平。(县卫计局、财政局负责)

5.推广孕产妇免费保健项目,提高孕产妇优生优育和保健水平。(县卫计局负责,县财政局配合)

6.健全农村居民在城镇落户后的各类公卫服务和医保政策衔接机制,开展流动人口健康促进行动,提高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县卫计局负责)

7.实施健康岐山全民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行动。(县卫计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各镇、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敢闯敢试、先行先试的改革创新理念,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明晰医改任务、指标、责任,加强热点问题,重大项目、资金和服务环节的监督,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强有力领导推进机制。同时,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互相支持,积极协作,保质保量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二)严格考核,加强督导。县上将把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加大对医改工作的考核力度,年终严格进行考评。县卫计部门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牵头负责,要抽调专门力量,成立督导小组,指导医改工作,全面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顺利开展。

(三)强化宣传,抓好落实。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借助政府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及各种载体平台,广泛深入宣传医改工作的目标任务、措施手段和取得成效,争取各级医务人员、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形成人人参与医改事业,群众共享医改成果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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