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意见】关于我市重点建设项目安排意见(完整)

时间:2023-05-18 14:50:05 公文范文 浏览次数:

关于2016年重点建设项目的安排意见市发展改革委市建委为进一步抓紧抓好重大项目建设,调整优化投资结构,确保全年固定资产投资目标顺利完成,根据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现就我市2016年重点建设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发改意见】关于我市重点建设项目安排意见(完整),供大家参考。

【发改意见】关于我市重点建设项目安排意见(完整)



关于2016年重点建设

项目的安排意见


市发展改革委 市建委


为进一步抓紧抓好重大项目建设,调整优化投资结构,确保全年固定资产投资目标顺利完成,根据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现就我市2016年重点建设项目安排提出以下意见:

一、安排原则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全市发展规划和布局,优先考虑投资规模大、技术水平高、带动能力强、投资效益好、生态节能环保、具有聚集带动效应的大项目。

(一)加大装备制造、汽车、石油化工、绿色节能等产业投入,建设高水平的现代制造业和研发基地。

(二)加快高速公路、铁路、港口等大交通体系建设,推进京津冀区域交通一体化,加大城市轨道交通、道路、能源等城市基础设施投入,增强城市载体功能和服务功能。

(三)加快农林水利和示范小城镇建设,增加农村基础设施投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四)加大学校、医院等涉及民计民生项目以及第十三届全运会场馆项目建设投入,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五)加强商贸旅游、现代物流、楼宇总部等服务业投入,促进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提升区域综合服务的功能。

(六)加大对科技型、现代服务业等领域中小企业项目的支持力度,提升市场竞争力和成长性,为企业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二、工作要求

(一)全市各有关部门及重点项目建设单位要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加大组织和协调工作力度,切实集中人力、物力、财力,优先保证重点项目建设需要。

(二)发展改革、城乡建设、交通运输、规划、国土房管、环保、财政、金融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服务,在审批、建设资金、土地征用、施工组织等方面提供方便,确保重点项目顺利实施。各综合部门、项目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重点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协调,帮助解决。

(三)供(排)水、供电、供气、道路、通讯、交通管理、治安、消防、绿化等各有关配套和管理部门以及各区县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转变作风,提高效率,主动服务,真正为重点项目建设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四)重点项目建设单位要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在项目勘察设计、绿色节能、招标投标、施工管理、资金使用、工程质量和材料设备采购等各个环节,都要建立责任制,落实到人,严格按有关规定办理。

(五)重点建设项目要按合理工期安排施工进度。计划年内建成投产的项目,要确保按期建成并提前做好竣工验收和生产准备衔接工作,尽早投产,发挥效益。其他项目也要千方百计加快建设进度,支撑全市投资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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