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方案】台安县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方案—(全文完整)

时间:2023-05-19 09:10:04 公文范文 浏览次数: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方案(2016—2018年)为加快推进全县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打造“智慧台安”,根据《辽宁省加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实施方案(2016—2023年)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安方案】台安县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方案—(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公安方案】台安县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方案—(全文完整)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

联网应用工作方案

20162018年)


为加快推进全县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打造“智慧台安”,根据《辽宁省加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实施方案(20162020年)》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县政府决定成立全县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范云明任组长,副县级干部张国会、高伟及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杨飞川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成员单位及责任分工如下:

1.县公安局、综治办、绩效考核办:负责组织、协调、调度和推进工作。

2.县政府应急办:负责非警务警情(如自然灾害事件处置,燃气、供电、供水、供热等应急事件、事故处置救援,其他群众求助事件等)处置、协调工作。

3.县公安局、城建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交通局、水利局等有关部门:负责提出各自业务需求选址规划工作。

4.台安供电分公司、各通讯部门:负责配合县公安局、城建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交通局、水利局等有关部门做好规划选址工作,同时负责供电、网络传输保障工作。

5.县财政局:负责项目建设资金保障工作。

6.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项目招投标工作。

7.县经信局、发改局:负责项目的立项和向上争取资金等工作。

二、建设原则

本着“政府主导、公安推动、企业参与、统一标准、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安全可控、资源共享”的原则,大力开展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工作,实现城乡视频监控全覆盖;实现国省干道县际圈、县乡公路乡镇际圈、乡村公路村际圈治安卡口全封闭;实现省、市、县及镇场、街道办事处四级视频监控联网。

三、技术规范

1.工程符合GB/T28181《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并无缝联入市公安局视频监控平台。

2.摄像机:监控摄像机的分辨率不低于200万像素(均星光级),防水、防尘等级不低于IP65;摄像机(枪机)WIFI功能占50%,抓拍功能占50%

3.存储:建立视频存储库,图像信息存储时间30天以上。

4.软件:平台使用海康软件,实现对车辆号牌、人脸识别和智能分析。

四、任务时限

20162018年,搭建县镇视频监控平台,实现省、市、县及镇场、街道办事处四级联网应用;全县城乡公共安全视频监控按照“一次性规划到位,分期分步实施建设,政府分期购买服务”的模式建设,实现全县城乡视频监控全覆盖和道路治安卡口全封闭,预计总投资3000万元左右(以中标价格或工程决算为准)。具体工作任务如下:

1.视频监控平台建设。由县公安局负责规划建设,县城建局、台安经济开发区、台安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及各镇场配合,2016年升级改造县公安局监控中心,搭建监控平台,在县城建局、台安经济开发区及各镇场的所属派出所同步建设12个监控室,实现省、市、县及镇场、街道办事处视频监控四级联网应用。

2.公共视频点位建设。由县公安局牵头,县城建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交通局等有关部门配合,按照“城区内道路路口至少建设1个视频点位,道路沿线每隔300米建设1个视频监控点位,各类重点单位沿街出入口至少建设1个视频点位;农村各级公路每隔10公里建设1个视频点位,镇场本街至少建设20个点位,行政村至少建设5个点位,自然屯至少建设2个点位;城镇交通岗路口使用1个球型摄像机,城镇大型广场使用高倍全景摄像机”的标准,县城建局、交通局、台安经济开发区、台安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及各镇场负责本辖区视频监控点位选址和总体规划工作。县政府按照第一年建设40%,第二年建设40%,第三年建设20%的进度,推进全县城乡公共视频监控点位和道路治安卡口建设工作。

3.整合社会视频建设。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体业主投资,采取“本地存储、自己建设、自己受益、资源共享”的原则,由县及镇场、街道办事处两级政府负责推进,由县公安局负责指导,用三年时间,按照第一年完成40%、第二年完成40%、第三年完成20%的进度进行建设,到2018年实现城乡重点部位视频监控全覆盖。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体业主通过互联网联网到县公安局视频监控平台,实现资源共享。

1)县综治办负责组织推进有独立办公场所的党政机关、学校幼儿园、企事业单位,自己投资建设本单位室内外、院内外的视频监控点位,实现本单位视频监控全覆盖。

2)各镇场、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推进经营性、聚集性场所的个体业主自己投资建设本场所室内外、院内外的视频监控点位,实现本场所的视频监控全覆盖。

五、工作要求

1.领导小组要制定视频监控点位建设的技术标准、选址规划、建设任务、建设时限、绩效考核及招投标等具体工作方案,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

2.根据县政府与运营商关于“互联网+战略合作协议”和“打造智慧城市”的工作意向精神,采取企业一次性投资建设、政府分期购买服务的模式,推进我县城乡公共视频建设。

3.全县视频监控实行县公安局独家管理,各有关部门配合,确保视频监控系统在线率98%以上,实现“全时可用、全程可控、资源共享,信息共用”。

4.县公安局出台视频监控系统联网建设应用工作规范,确保网络安全运行,确保信息不失密、不泄密。

5.视频监控系统设备故障年发生率低于10%,否则,按照高于10%故障率的百分点扣除服务费;每年至少要清洗设备两次,保障设备清晰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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