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方案】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3-05-20 11:25:02 公文范文 浏览次数:

2016年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为切实抓好全区民政系统夏季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提升防火和灭火救援能力,抓牢消防工作主动权,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根据全区统一部署,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从2015年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政方案】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民政方案】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2016年夏季消防安全

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抓好全区民政系统夏季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提升防火和灭火救援能力,抓牢消防工作主动权,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根据全区统一部署,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从2015520日至920日,在全区民政系统同步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铜防发〔20164号和渝民〔2016100号文件精神为指导,集中开展以行业消防安全管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消防安全基层基础、灭火应急救援、消防宣传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夏季消防安全工作检查,进一步落实民政系统行业部门监管职责,提升自我管理水平,夯实消防工作基础,增强单位火灾防控能力,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实现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检查范围及具体内容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镇(街)民政办和区民政局、局属各单位要对各类福利、救助、救灾、优抚、军休等机构进行一次拉网式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切实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漏一户、不漏一项、不留死角”。

(一)人员密集场所。主要是辖区内全部养老机构和儿童福利院、敬老院、军休中心等公众聚集场所。

(二)建筑设施。主要是民政系统在建、扩建和已经建成投入使用的办公楼、福利机构、烈士馆、殡仪馆、烈士陵园等建筑。

三、工作重点

(一)强化行业消防安全管理

局机关、局属各单位,各镇()民政办要按照《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落实行业部门消防管理责任,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将消防安全纳入日常管理、工作督办、业务检查、等级评定、考核评比等内容,组织开展集中培训、专项检查,督促行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要求。社救科、优安科、殡管所要组织对本行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达标建设情况和去年以来发现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对抽查不合格的,要重点帮扶整

(二)大力排查福利机构消防安全隐患

社救科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加快推进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整治工作。要会同建设、国土、规划、消防等部门逐一研究解决社会福利机构行政许可手续办理难题,加快推进社会福利机构火灾隐患整治,不断规范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和用火用电行为,切实防范社会福利机构火灾事故发生。

(三)强化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工作

1.要全面检查消防控制室、配电房等重要设备用房的设施是否正常;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防火卷帘、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联动功能和运行是否正常;消防设施设备末端控制柜是否处于自动状态;防火门、窗、防火墙和管道井防火封堵等防火分隔设施是否完好;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设置是否符合要求,并完好有效。

2.要重点检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消防车道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是否畅通;人员密集聚集场所在门窗上是否设置固定广告牌、铁栅栏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高层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的防火性能是否符合要求,公众聚集场所是否采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夹层和楼梯是否采用易燃可燃材料制作,仓库、临时周转库房设置和货物堆放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是否存在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现象;易燃易爆场所的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防雷、防静电、防爆设施是否齐备并完好有效,以及违反规定吸烟、使用明火等现象。

3.要仔细检查人员密集场所施工现场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落实用火、用电、用焊防范措施,是否设置与施工进度相适应的临时消防水源、安装消火栓并配备水带水枪,是否配备消防器材并完好有效,是否设置消防车道并保持畅通,是否组织员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消防演练。

4.要抽查2015年消防安全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是否得到彻底整改,已经着手整改的火灾隐患是否落实了进度、时限、资金和措施。

(四)全面提升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1.提升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要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落实员工岗位消防责任;定期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2.提升组织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在干部职工中建立志愿消防队伍,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各单位(含养老机构)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持证上岗,并熟练掌握火警处置程序;落实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每年至少进行了一次维护保养和全面检测,确保建筑消防设施能在火灾初期迅速投入运行。

3.提升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员工要普遍掌握火场逃生自救基本技能,单位要明确疏散引导人员。

4.提升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消防设施器材要设置消防安全标识,重点部位、场所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要设置消防提示标语;要落实消防教育培训制度,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每年至少参加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五)切实增强干部职工消防安全素质

1.普及消防法律知识。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重庆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重庆市消防条例》等消防法律、法规纳入普法教育内容,提高局系统干部职工消防法律意识。

2.树立主人翁意识。针对本单位、本辖区消防安全形势,建立消防安全监督举报平台,鼓励群众自觉查找、举报影响消防安全的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形成群防群治的内部环境。

3.加强消防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此次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法执法工作的目标、范围、重点和要求,加大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底前)。结合实际,区民政局研究制订实施方案,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明确工作任务,细化职责分工,组织对所有检查人员进行培训。局属各单位要认真研究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工作方案,做好迎接区安委会和市民政局的检查准备工作。

(二)全面检查阶段(95日前)。局机关、局属各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积极组织开展自检。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区民政局将适时进行抽查,确保消防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总结验收阶段(920日前)。各单位对夏季消防检查工作进行自查验收,认真开展“回头看”,进一步巩固专项行动成果,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单位自我管理长效机制,实现消防安全常态化管理和动态化监管,推动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我市夏季高温、晴热,历来是火灾的高发季节。开展局系统夏季消防安全检查,是加强消防现实斗争、确保生命财产的具体行动。各单位一定要深刻吸取2015年“5.25”河南省鲁山县康乐园老年公寓重大火灾事故的严重教训,认真落实行业监管和主体责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区决策部署上来,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此次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二)落实责任,强化协作。局机关、局属各单位,各镇()要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会同公安消防等部门定期组织开展形势分析研判,着力推动解决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重大问题,不断优化辖区消防安全环境。机关各科室要按照“三个必须”要求,指导督促所属行业、系统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和执法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三)跟踪督导,严格问责。此次消防检查工作将纳入年终先进科室(单位)评比的重要依据。对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并对相关责任领导和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对任务不落实、工作不得力,进而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启动责任倒查机制,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各镇()、局属各单位请于每月23日前向局机关对口业务科室报送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各业务科室汇总后每月25日前报送局办公室,并于910日前上报送总体工作总结。

推荐访问:民政 安全检查 夏季 【民政方案】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