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方案】潼南区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实施方案(全文完整)

时间:2023-05-21 09:40:05 公文范文 浏览次数:

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实施方案近期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遵义市汇川区、遵义市红花岗区和天津市西青区相继发生4起房屋垮塌事故。国务院、住建部领导高度重视,6月17日住建部紧急召开了全国老楼危楼安全排查电视电话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建方案】潼南区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实施方案(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住建方案】潼南区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实施方案(全文完整)



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实施方案


近期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遵义市汇川区、遵义市红花岗区和天津市西青区相继发生4起房屋垮塌事故。国务院、住建部领导高度重视,617日住建部紧急召开了全国老楼危楼安全排查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全面、迅速开展老楼危楼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批示和617日全国老楼危楼安全排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建办厅电〔201528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精神进一步做好汛期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建办质电〔201531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城镇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并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排查范围

(一)城镇国有土地上的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的居民住宅。

(二)建筑使用时间较长的单位办公楼、综合楼、宿舍楼、教学楼及厂房。

(三)已投入使用的保障性住房(含直管公房)。

二、检查内容

(一)城镇老楼危楼安全状况

重点检查整幢危险的房屋是否已经被拆除;有危险点或局部危险的房屋是否已经采取有效措施解除危险;损坏或者擅自变动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重要围护结构构件和明显加大荷载的房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二)建设部第129号令、市政府第284号令、城镇房屋安全管理规范性文件的贯彻执行情况及城镇老楼危楼维护管理情况

重点检查房屋安全管理档案是否完整、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管理措施、日常管理是否到位、管理责任是否落实等情况。

(三)已入住保障性住房的安全状况

重点检查直管公房、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安全状况

(四)使用年限较长,严重失修、失养的房屋安全情况

教育、卫生、体育、文化、交通、商业等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管安全”督促指导学校、医院、场馆、车站、商场、宾馆等公共建筑使用安全责任人进行安全检查

三、实施步骤

此次排查工作共分为4个阶段,采取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自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相关单位排查,县级行业主管部门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自查阶段201571日—720日。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进行全面自查,对发现的房屋安全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消除,并上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排查阶段2015721日—731日。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老楼危楼的全面排查,并将排查情况报区国土房管局。

(三)整改阶段:201581日—815日。排查出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各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应及时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房屋结构安全性鉴定,根据鉴定结论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技术处理方案,并按方案实施,及时消除隐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落实专人负责督促辖区内房屋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负责本行业内房屋安全隐患的督促整改落实。

(四)抽查阶段2015816日—825日。根据各相关单位及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排查上报情况开展抽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并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开展自查和排查工作。

(二)对检查出的问题要认真清理,督促整改落实,切实消除房屋安全隐患。对未得到整治的C级危房,要督促产权人或使用人、管房单位落实专人做好房屋安全动态监测,确保安全;对D级危房住人的及时采取措施将住户搬离,严防房屋安全事故发生。

(三)对排查情况要认真总结,查找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建立老楼危楼安全管理档案,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工作,强化检查排查,切实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四)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部门于731日前将老楼危楼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及汇总表上报区国土房管局。

(联系人:袁强  联系方式:44551286  44565786(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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