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环保局集中整治违法违规企业工作方案根据《云浮市云安区集中整治违法违规企业工作方案》要求,为确保集中整治取得成效,结合云安实际,制定集中整治违法违规企业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根据区政府的工作部署,集中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方案】云安区环保局集中整治违法违规企业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区环保局集中整治违法
违规企业工作方案
根据《云浮市云安区集中整治违法违规企业工作方案》要求,为确保集中整治取得成效,结合云安实际,制定集中整治违法违规企业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区政府的工作部署,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打一场大气污染以及石材废渣、粉尘污染整治攻坚战,通过开展对企业粉尘、扬尘、码头扬尘,建筑工地及混凝土搅拌站扬尘和“三通一平”工地扬尘等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从12月1日起利用2个月时间,使云安区空气质量得到显著改善。
二、整治内容和范围
重点整治云安城区的企业粉尘、扬尘、码头扬尘,建筑工地及混凝土搅拌站扬尘和“三通一平”工地扬尘等违法行为。
重点整治范围:云安城区、国道324沿线、S368沿线、云浮循环经济工业园区、西江沿岸码头(云安段)、大庆片区。
三、工作机构
成立集中整治违法违规企业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云安区大气污染防治以及石材废渣、粉尘污染整治工作。其组成如下:
组 长:董卓流(局长)
副组长:阮志坚(主任科员)
陈镜芬(副局长)
黄汉清(主任科员)
成 员:梁灿辉、玉荣祥、张戈文、高水旺、许文财、
傅兴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阮志坚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开展整治工作。
四、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排查核实阶段(2014年12月1-10日)。通过宣传车、拉横额、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单张等方式,广泛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营造防污治污的良好氛围。各整治小组对违法违规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并登记在册。
(二)限期整改阶段(2014年12月5日-12月11日)。各整治小组对排查出来的违法违规对象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违法违规对象必须在12月11日前完成所有整改工作。
(三)依法整治阶段(2014年12月12日-12月31日)。集中对限期内未完成整改的行为进行执法整治,重拳打击,该停工的要勒令停工、该要断水断电的要强制断水断电、该要处罚的要依法予以处理、该关闭的要强制关闭、该拆除的要强制拆除。
(四)建章立制阶段(2015年1月1日-1月31日)。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促进对违法建设和粉尘污染的整治工作常态化、规范化、科学化。
五、责任分工
(一)企业粉尘治理
加大对城区石材废渣污泥和粉尘污染整治,重点对G324沿线、S368沿线、大庆片区石材企业粉尘进行集中整治,责令存在大气污染问题的企业限期整改,对限期未达到整改要求的,采取强制断电措施,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加大对石材废渣污泥乱排乱放和禁止倾倒、堆放废弃物地点的查处力度,严厉禁止在城区排放石材废渣污泥。加大对硫化工和水泥企业的粉尘的整治,同时要求运输车辆在离开厂区上路前必须要进行保洁,防止扬尘污染。
1、城区片整治工作责任领导:阮志坚,成员:张戈文、刘华柱。
配合单位:区国土局、区规划局、区安监局、区供电局、区德源自来水公司以及六都镇各1人。
2、G324沿线云安段整治工作责任领导:黄汉清,成员:玉荣祥、冯锡周
配合单位:区国土局、区规划局、区安监局、区供电局、区德源自来水公司各1人,石城镇、镇安各2人。
(二)西江沿岸(云安段)码头扬尘治理
加大西江沿岸(云安段)码头扬尘的监督力度,码头出入口要设置车辆清洗设施和泥浆沉淀设施,防止进出码头的车辆带出粉尘。因货物装卸引起严重粉尘污染的,要予以严肃处理。
责任领导:陈镜芬
成 员:高水旺、张标林、许文财
配合单位: 云浮海事局、云浮新港公司、云浮港务局、云浮港航分局、区水务局、区安监局、区国源局、区城管局各1人。
(三)建筑工地、混凝土搅拌站扬尘治理和 “三通一平”工地扬尘治理
配合区建设局开展建筑工地、混凝土搅拌站扬尘治理和 “三通一平”工地扬尘治理。
责任人:傅兴全
成 员:谭极安、黄明豪
六、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集中整治违法违规企业是区政府近期的一项重大工作,各责任小组必须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全力以赴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在集中整治工作当中,各责任小组必须做到领导亲自抓、具体抓,在区整治工作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切实抓好整治工作,确保成效。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大张旗鼓、大动声势地抓好宣传工作,充分配合区宣传部、电视台、报社开展宣传工作,利用派传单、宣传车,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同时要加大对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既要报道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过程,又要报道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结果,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三)明确责任,铁腕整治。各责任小组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时间倒逼机制,确保工作任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