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方案】林甸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全文完整)

时间:2023-05-23 12:25:03 公文范文 浏览次数:

林甸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为扎实推进我县脱贫攻坚工作,尽快帮助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黑政办发[201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财政方案】林甸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财政方案】林甸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全文完整)



林甸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

涉农资金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我县脱贫攻坚工作,尽快帮助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黑政办发[2016]97号)、《林甸县脱贫攻坚实施意见》(林发[2016]1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 、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为指导,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规划为引领,以摘帽销号为目标,以脱贫成效为导向,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以重点贫困村为主战场,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主要对象,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入扶贫开发,建立多渠道筹资统一使用的扶贫投入新格局,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促进全县脱贫攻坚任务圆满完成。

二、统筹原则

(一)整合资源,增强合力。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原则,在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下,各部门安排项目时重点围绕全县脱贫攻坚总体规划进行,做到“全面统筹、分层推进、远近结合、改革创新、依法依规”;有效整合各类资金,做到项目精准,形成“扶贫布局、部门填子”的态势。

(二)精准扶持,注重实效。统筹整合使用要与脱贫成效紧密挂钩,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和“五个一批”安排使用。从群众最急盼、基础利益长远的问题入手,精准投入,着力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改善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精准扶持贫困人口早日脱贫。

(三)因地制宜,规范运作。坚持从实际出发,科学统一规划,规范统筹整合各类财政资金。在选择扶贫项目时,要充分尊重贫困群众的意愿,积极推广群众民主议事决策机制,优先安排贫困人口参与积极性高、意愿强烈的扶贫项目。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指导、服务和监督,有条件的可吸收贫困村、贫困户代表积极参与项目评选和建设管理。

三、统筹范围

可统筹使用的资金范围包括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以工代赈资金、旅游发展基金、产粮大县奖励资金。

四、统筹资金的投向

统筹整合的财政资金重点用于贫困村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脱贫工作。以扶贫整村推进工作为载体,着力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全力推动贫困村产业发展,推动实现脱贫目标。

 ()基础设施。统筹整合各类资金,支持贫困户住房建设,着力改善贫困户居住条件;支持贫困村道路建设改变群众出行难、行路难、运输难状况。

(二)生产发展。统筹整合各类资金,支持贫困村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拉动农民增收;支持主导产业发展,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

(三)民生保障。统筹整合各类资金,支持贫困户提升职业技能、种养技术;支持贫困家庭参加中高等职业技术培训,提高新生劳动力的就业能力;支持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参保扶贫小额保险,防止因意外造成深度贫困。

五、统筹方式与方法

(一)规划引领项目。由财政局按照全县脱贫攻坚总体规划和扶贫重点村发展规划,安排统筹资金目录,分解部门项目任务,并下发各相关乡镇。

(二)对接统筹项目。各乡镇结合脱贫区域规划,在与相关部门充分对接的基础上,确定好到村、到户建设项目和产业扶持项目,并认真组织规划设计、项目建设预算、项目投资评审工作,详细制定项目实施计划和扶持方案,上报扶贫开发服务中心。在确定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的基础上,由扶贫开发服务中心根据统筹平台拟建项目,与项目主管部门做好项目资金对接工作,明确各主管部门统筹项目资金额度。

(三)审核备案项目。所有纳入年度规划的项目必须先由各项目主管部门按照对接统筹项目额度拟定项目申报方案,报扶贫开发服务中心审定,并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定的备案项目由扶贫开发服务中心下发到各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按照下发的项目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由财政局下达资金计划,实现财政资金的有效统筹。

六、建设项目与资金规模

以整村推进重点村为重点,以建档立卡扶贫对象为主攻方向,以增加贫困群众收入为核心,结合贫困村实际、贫困群众意愿,通过实施基础设施、泥草房改造、托牛入场等项目,加快贫困村、贫困户脱贫攻坚步伐。2016-2020年计划总投资规模14470万元。

主要建设内容:

1.村组道路项目。计划投入1483万元,建设水泥路14.4万平方米。主要进行超期服役、路况差、翻浆路以及荷载远远满足不了运输需求的乡村级公路建设。

2.泥草房改造项目。计划投入4500万元,改造泥草房1.8万户,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住上安全房。

3.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计划投入6547万元,改造饮水工程244处,3660万元;新建饮水工程90处,2887万元。

4.托牛入场项目。计划投入800万元,通过财政扶贫资金贴息的方式鼓励贫困户托牛入场,促进贫困户增收,带动奶牛产业发展。

5. 田间工程渠系配套项目。计划投入700余万元,围绕产业结构调整,实施田间工程渠系配套工程。

6.雨露计划项目。计划投入 360万元,为符合资助条件的贫困学生发放补助资金,减轻贫困家庭教育支出压力,提高新生劳动力的就业能力。

7.小额保险项目。计划投入80万元,为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投保人身意外险,防止农村贫困人口因意外伤害造成深度贫困。

分年度投资建设项目:

2016年度:计划投入1250万元,用于5000户农户泥草房改造工作,每户补助2500元。

2017年度:计划投入资金7453万元,其中:1483万元用于建设水泥路14.4万平方米; 1860万元用于改造124处饮水工程、1600万元用于新建50处饮水工程;1500万元用于6000户农户泥草房改造工作,每户补助2500元; 200万元用于托牛入场工作;90万元用于雨露计划项目;700余万元用于田间工程渠系配套工程,增加水田种植面积;20万元用于扶贫小额保险项目。

2018年度:计划投入资金3997万元,其中:1800万元用于改造120处饮水工程、1287万元用于新建40处饮水工程;600万元用于2400户农户泥草房改造工作;200万元用于托牛入场工作;90万元用于雨露计划项目;20万元用于扶贫小额保险项目。

2019年度:计划投入资金885万元,其中:575万元用于2300户农户泥草房改造工作,每户补助2500元; 200万元用于托牛入场工作;90万元用于雨露计划项目; 20万元用于扶贫小额保险项目。

2020年度:计划投入资金885万元,其中:575万元用于2300户农户泥草房改造工作,每户补助2500元;200万元用于托牛入场工作; 90万元用于雨露计划项目;20万元用于扶贫小额保险项目。

七、保障措施

(一)统一领导,强化认识。成立县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分管财贸和扶贫工作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财政局、发改局、民宗局、扶贫办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由财政局负责对由不同部门分别管理的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涉农专项资金,通过联席会议形式通报情况,协商整合和统筹安排使用,避免重复交叉或相互脱节。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成立相应工作组织,明确专人负责,抓好工作协调和落实,形成全县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健全机制,强化管理。要按照资金分配规范、使用范围明晰、管理监督严格、职责效能统一的要求,做好各项制度的衔接,为整合和统筹安排涉农资金提供制度支撑。统筹整合财政资金用于脱贫攻坚项目一律实行项目申报审核制、项目建设公示制、项目峻工审计制、项目绩效考核制。

(三)明确职责,加强监管。按照统筹整合资金的指导思想、原则和“权责一致”的要求严格落实相关部门职责。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要定期、不定期开展涉农资金整合使用专项检查和抽查,切实加强涉农资金日常监督检查。对违反工作纪律、财经纪律的,将依法依规问责。同时要建立多层次、多方位、多形式的监督管理机制,切实做好涉农资金审计、检查和监督工作。

推荐访问:林甸县 财政 实施方案 【财政方案】林甸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