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制度】县人口计生局财务管理制度(完整)

时间:2023-05-23 14:30:07 公文范文 浏览次数:

县人口计生局财务管理制度(一)财务管理的总体要求。按照国家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做好各项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实行民主化理财,管好用活资金,保证干部职工的生活福利,确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计生制度】县人口计生局财务管理制度(完整),供大家参考。

【计生制度】县人口计生局财务管理制度(完整)


县人口计生局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的总体要求。按照国家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做好各项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实行民主化理财,管好用活资金,保证干部职工的生活福利,确保单位的正常运作。

()财务监督机制。1、财会人员应按规定建好帐、管好帐,严于律已,维护财经纪律,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现象。加强业务学习,熟悉业务知识,按月上报财经报表呈局长审阅,当好单位和领导的经济工作参谋。2、单位领导应重视财务管理工作,以身作则,带头维护财经纪律和财会人员的合法权益,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本局一切对外合同、协议、合约,均应由局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方为有效。3、单位应结合实际建立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如实反映本单位的财务状况。

()审批手续和权限。实行“一支笔”理财,生产性及建设性开支,由相关股室提出方案,分管副局长审核后交局长审批后实施;重大项目的开支,经局班子会议讨论后由局长审批。每笔开支单据必须做到“四有”(有经手人、有证明人、有审批人、有资金用途)方可报销。

()现金管理制度。现金的收入、支出和保管一律由出纳办理,严禁会计兼管现金。现金的收支业务应根据会计人员审核鉴证收付凭证办理,当日登记入帐,做到日清月结,保证现金与帐面余额核对相符,不准私自挪用及白条抵充现金,不准帐外经营,不准坐支和套取现金,超过银行规定限额的库存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建立和健全固定资产保管、使用、保养、维修检查和定期清查盘点制度,设置固定资产明细帐和固定资产购建支出帐户,设置固定资产卡片,记录固定资产的增减变更情况。2、固定资产的购建、转让必须经局领导班子讨论后方可实施。如有失窃、盘亏、报废须报经局领导班子讨论后方可转帐或冲销。

()出差及差旅费报销规定。1、干部职工因公出差必须经分管副局长或局长同意。未经同意的,不予报销任何费用,并按旷工处理。报销凭证必须经分管副局长证明,局长审批。2、出差给予一定的补助,补助标准:出差县内各镇的每人每天(次)补助6元,出差惠州市的每人(次)补助10元;出差广州的每人(次)补助50元;出差其他地方的视情况而定。车船费按实际报销。

()接待规定。凡上级来人接待原则上由局领导陪同就餐;乡镇来人(与本局工作有业务关系的人员)须安排就餐的,要经分管副局长同意,由局办公室安排并做好登记,对口专业人员陪同就餐。接待标准:按就餐人数每人35元餐费标准接待,超过部分由个人负担。本局工作人员因工作误餐的必须经分管副局长同意后由局办公室安排就餐;会议用餐必须经局长同意后,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

()通讯工具管理规定。1、各(股)室必须履行节约,不准因私事用办公电话挂长途或拨打信息台、炒股等与计生业务无关的电话,违者电话费由个人负担,从工资扣回。2、科级干部按规定实行通讯费补贴,其中正科级干部每月350元,副科级干部每月300元。经局班子讨论同意,中层干部也实行定额通讯补贴每月100元。

()医疗费报销规定局机关工作人员及小孩的医疗费按县府办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计划生育津贴规定。计划生育岗位津贴每人每月200元。独生子女保健费每人每月10元,直至独生子女14周岁止。

(十二)困难补助规定。对家庭经济确实有困难和有特殊的干部职工通过自己书面申请,视局的经济情况,经局班子研究后给予适当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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