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方案】七台河市推行“两病”分级诊疗试点改革实施方案

时间:2023-05-23 17:30:04 公文范文 浏览次数:

七台河市推行“两病”分级诊疗试点改革实施方案为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就医秩序和慢性病分级诊疗服务体系,形成“小病在基层、大病进医院、康复回基层”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卫生方案】七台河市推行“两病”分级诊疗试点改革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卫生方案】七台河市推行“两病”分级诊疗试点改革实施方案



七台河市推行“两病”分级诊疗

试点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就医秩序和慢性病分级诊疗服务体系,形成“小病在基层、大病进医院、康复回基层”的就医新格局,按照国家、省分级诊疗工作相应要求,结合七台河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际,推行高血压、糖尿病两种慢性病(以下简称“两病”)分级诊疗试点改革,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5年年底前,在欣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万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桃山区万宝河镇卫生院、勃利县勃利镇卫生院4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启动“两病”分级诊疗试点改革,2017年在全市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全面推开。

二、主要措施

(一)做实做好试点机构全科医生对“两病”患者的签约服务。试点机构的全科医生以家庭为单位,与辖区“两病”患者签订“一对多”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协议,促使全科医生与签约家庭建立起一种长期、稳定、互信的签约服务关系,签约率要达到90%以上。

(二)推行试点机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1+1”组合工作制。原则上,以全市已组建的医联体为框架,试点机构与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形成“1+1”工作组合。辖区签约居民可享受组合机构全程健康管理、优先获取专科资源、诊疗费用减免等相应优惠措施。如患者因离组合内二或三级医院较远、自愿到就近医院治疗的,可根据患者意愿,增加签约医院。实行签约机构之间的基层首诊及双向转诊就医模式。

(三)实行签约组合内二级以上医院专科医师、试点机构全科医生和公共卫生医师、护士对“两病”患者共同进行诊疗及管理的模式。专科医师主要对“两病”患者进行诊断,制定个体化治疗方案;全科医生负责执行专科医生制定的诊疗方案,掌握“两病”患者病情变化,将病情控制情况及时反馈给专科医生;公共卫生医师、护士负责“两病”患者日常的随访与健康教育,安排随诊时间及双向转诊相关事宜。

(四)建立引导“两病”患者到基层就诊的保障机制。

一是建立医疗服务分工协作保障机制。

1.二级以上医院要逐年增加试点机构慢性病专科门诊预约转诊号源,建立预约转诊“绿色通道”,引导患者通过基层转诊和预约转诊“绿色通道”,便捷享受专科门诊、专家门诊预约服务。优先向基层倾斜安排住院床位,确保治疗的及时接续。

2.市卫计委会同市人社局制定、调整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目录,增加并配齐基层糖尿病、高血压病用药品种和诊疗项目(符合黑龙江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目录》和《服务设施标准目录》)。二级以上医院也要按照上级要求,积极推行使用不少于规定比例的基本药物。

3.制定出台“两病”分级诊疗制度、双向转诊标准,适时调整适合基层的慢性病诊疗目录,明确基层医疗机构的就诊范围,进一步规范各级医疗机构诊疗行为,合理引导广大群众就医。

二是建立政策保障机制。

1.实行分级分类财政补助办法。县、区财政要对试点机构的投入给予倾斜,确保正常运行和发展需要。探索建立与二级以上医院慢性病分级诊疗改革绩效考核结果挂钩的财政补助机制。

2.建立健全差别化医保支付制度。在城镇职工部分慢性病开展门诊统筹的基础上,适当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医的总额控制费用,以引导居民到基层就医。进一步拉大不同层级医院就医的报销比例,建立落实下转患者免收住院起付线制度,探索新农合门诊慢性病乡镇卫生院就医无起付线政策。

3.实行差别化价格政策。以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为原则,结合服务成本,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诊查费、护理费、手术费等收费标准,进一步拉开不同层级医院的收费价格差距。

4.建立签约服务费制度。全科医生与辖区居民签订服务协议后,可收取签约服务费。签约服务费按年收取,通过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等渠道解决。在服务水平、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完善的前提下,可逐步探索签约居民个人共同分担服务费政策,不同人群实行不同的签约服务项目与服务费标准。签约服务费标准和保障范围,由市级财政部门牵头,会同卫计、人社等部门联合制定。

三是完善能力保障机制。

1.抓好医疗联合体建设工作。深入推进城市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级医院与县级医院,城市医院、县级医院与乡镇卫生院的全覆盖医疗联合体建设,做实做细派驻业务主任、专家上门出诊,组织业务培训、免费进修、远程医疗、远程教学等相应管理及业务帮扶工作,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两病”诊疗能力。

2.加强全科医生的培养、引进和使用。全面扩大全科医生培训范围,通过基层在岗医生转岗培训和定向培养全科医生技能培训等方式扩大全科医生数量。鼓励基层在岗医生提升学历层次,在取得相应执业医师资格后注册为全科医师或助理全科医师。严格执行城市医院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职称前到基层累计服务1年的规定,卫计部门要做好组织、管理和考核工作。试点机构全科医生每年应安排不少于1个月时间到上级医院“两病”专科进行轮训。

3.多渠道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深入推进执业医师多点执业和对口支援。加强中医药特色诊疗区建设,推广中医药综合服务模式,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防治中的作用。

4.深入推进试点机构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将“两病”分级诊疗开展纳入试点机构绩效考核重要内容,设置重点分值,并不断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在医务人员收入中的比重,充分调动基层医务人员参与分级诊疗的积极性。

(五)建立以“两病”为主的慢性病分级诊疗信息化管理平台。依托现有的卫生信息系统,建立我市慢性病分级诊疗信息化管理平台,构建双向转诊、协同服务信息化支持系统。建立完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信息平台,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远程会诊系统建设,实现市、县(区)、乡(社区)医疗卫生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业务协同。积极拓展医疗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实现诊疗、用药、检查检验结果、健康档案等信息在上下级医疗机构间共享和交换。

(六)加强公共卫生机构管理。各县(区)卫计局、各级公共卫生机构,特别是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发挥慢性病防控工作职能作用,加强对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尤其是试点机构的慢性病防治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导检查。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为强化“两病”分级诊疗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七台河市“两病”分级诊疗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卫计委主任担任,成员为市财政、人社、物价、卫计、医保等相关部门主管医改领导,办公室设在市医改办。各有关部门要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协调推进此项工作。其中,市卫计委要制定慢性病分级诊疗实施细则,并会同其他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推广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全科医生按服务人口、服务质量获取报酬的相关制度;市财政局要出台财政补助相关政策,落实签约服务费事宜;市人社局要出台医保相关引导和支付政策;市物价局要动态调整和落实相关价格收费政策;各县(区)卫计局要调整完善新农合相关配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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