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方案】青龙满族自治县2015年农村能源清洁开发利用工程工作实施方案【优秀范文】

时间:2023-05-24 10:30:06 公文范文 浏览次数:

2015年农村能源清洁开发利用工程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落实省、市关于农村能源清洁开发利用工程有关要求,进一步改善农村能源结构,加快工程推进,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目标2015年全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能源方案】青龙满族自治县2015年农村能源清洁开发利用工程工作实施方案【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能源方案】青龙满族自治县2015年农村能源清洁开发利用工程工作实施方案【优秀范文】



2015年农村能源清洁开发利

用工程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省、市关于农村能源清洁开发利用工程有关要求,进一步改善农村能源结构,加快工程推进,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15年全县推广民用清洁燃烧炉具1.32万户;新建秸秆压块站26个;完成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清洁燃烧锅炉改造17处;积极推广多种清洁能源替代模式,其中煤改太阳能19户、煤改电24户。

二、补贴标准

(一)推广高效清洁燃烧炉具。供暖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热效率在70%以上的高效清洁燃烧炉具,每台炉具市级及以上补贴700元。供暖面积80平方米炉具采购价格850元,安装工作由乡镇、村负责组织,没有按时安装的炉具由县农牧局收回,另行安排。

(二)秸秆压块站建设。按照每500户建设一个秸秆压块站的标准,每站配置一台秸秆压块机。其中压块机补贴:从事压块燃料生产和服务的,市级及以上补贴购机款的60%;压块燃料补贴:对农户和乡镇锅炉改造单位使用秸秆压块燃料,市级及以上给予每吨300元补贴。

(三)乡镇锅炉改造。对乡镇机关、医院、学校等事业单位传统燃煤锅炉进行改造,改造后不以煤炭为燃料,采用秸秆压块等清洁能源替代,且供暖面积在1000平米以上的,每处省级给予补贴810万元,实际补贴额度可根据供暖面积适当调整,补贴额度不得超过今年乡镇锅炉改造中标价格。

(四)煤改太阳能。在住宅保温措施到位、经济条件较好的农户,扩大煤改太阳能使用规模,每个示范户省级给予补贴1.5万元。

(五)煤改电。在电力保障、住宅保温条件较好的农户,扩大碳纤维电采暖、电采暖锅炉、空气源热泵采暖使用规模,每户省级给予补贴2700元。

三、实施步骤

项目申报阶段(1月—5月)。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确定重点区域和项目单元,完成项目计划申报工作。

动员部署阶段(5月—6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谋划布局,进行安排部署,搞好宣传发动。

项目实施阶段(7月—11月)。组织开展炉具和多种模式产品设备的生产及安装入户。

项目核查验收阶段(11月—12月)。组织开展项目核查验收,拨付财政补贴资金。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强化领导。成立由县政府主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农牧局、县委农工委、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环境保护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教育局、县审计局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农村能源清洁开发利用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农牧局。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统筹协调,抓好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合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扎实有序推进工程建设。

(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各乡镇要将农村能源清洁开发利用工程与省级农村面貌提升重点村建设相结合,以点带面推进。要充分发挥农村面貌改造提升驻村工作队和驻村干部的作用,加大重点村推广力度。

(三)严格程序,规范运作。继续实行建设主体开设专用账户、农户自筹资金交付银行、银行计账核查的办法,避免企业与农户间的现金往来,防止弄虚作假、虚报骗补。县农牧部门要认真监督检查,严防降低建设标准、以次充好,避免坑农害农,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设备产品,不予兑现补贴。

(四)严格验收,强化考核。各乡镇要组织项目村做好炉具核实、发放、安装和验收工作,县农牧局会同县委农工委、县财政局、县环境保护局组成验收组,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抽验。县政府将依据验收情况对各乡镇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对目标任务完成较好的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的予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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