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意见】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谋划推进三年滚动重大项目工作实施意见(范文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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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谋划推进三年滚动重大项目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通化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吉林通化国际内陆港务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做好重大项目谋划储备工作,是调整投资结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发改意见】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谋划推进三年滚动重大项目工作实施意见(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发改意见】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谋划推进三年滚动重大项目工作实施意见(范文推荐)



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谋划推进三

滚动重大项目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通化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吉林通化国际内陆港务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做好重大项目谋划储备工作,是调整投资结构、扩大有效投资,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途径,有利于加快现代服务业、新型工业、现代农业和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有利于优化项目布局和争取政策资金支持。为做好全市三年滚动重大项目谋划工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加快谋划和推进一批大项目、好项目,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把握重大项目谋划的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抓环境、抓项目、抓落实的部署要求,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市、县两级联动,部门全员参与,明确重大项目谋划的方向和重点,提升重大项目谋划的质量和效益,优化重大项目谋划的机制和服务,依法依规开展项目谋划、储备和推进工作,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建设吉林省绿色转型发展示范区、东北东部中心城市和国际医药健康名城奠定坚实基础。

二、明确重大项目谋划的方向范围

()围绕国家和省的投资导向谋划储备项目。一是紧盯国家和省“十三五”规划重大工程,以及国家新一轮东北振兴、“一带一路”和全省绿色转型、向南开放等重大战略、重大政策、重大工程谋划储备项目;二是紧盯增加有效供给、扩大需求、培育中小城市和新型城市建设、资源循环利用、公共教育、精准脱贫攻坚、农业现代化、保障性安居工程、公共服务共建共享等有关政策谋划储备项目;三是紧盯中央和省预算内资金、国家专项建设基金、企业债券等资金投向谋划储备项目;四是紧盯新型城镇化、产城融合、循环经济、国家高技术服务创新、服务业攻坚、低碳城市、智慧城市、海绵城市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等试点示范谋划储备项目;五是紧盯生态环保、民生保障等关键领域谋划储备项目。

()围绕支柱优势产业发展谋划储备项目。一是突出特色产业和资源。以国家生物医药集聚区为平台,以骨干企业为支撑,加快国家新型工业化医药产业示范基地建设,谋划储备中药大品种二次开发,重组蛋白、抗体药物等基因工程药物研发与生产,化药研发与生产,医疗器械装备制造等重大产业项目。围绕自然资源、文化、生态、区位等优势,谋划储备石墨、玄武岩、钾长石、金属镁、大理石、石灰石、废钢渣、粉煤灰、煤矸石等矿产资源精深加工项目,生态休闲游、历史文化游、边境风光游、红色经典游、民俗风情游、冰雪运动游、乡村特色游等重大产业项目。围绕人参、林蛙、葡萄、蓝莓等特色资源,谋划储备重大产业项目。二是突出提升延长产业链。围绕培植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谋划储备节能环保、信息技术、生物制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以及养老养生、商贸物流、“互联网+”和现代金融等重大产业项目。三是突出引进战略投资者。认真分析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的国内外龙头企业特别是央企的企业发展规划,结合自身优势,确定主攻方向和合作重点,围绕着力发展医药、食品、旅游三大支柱产业和冶金、建材、装备制造三大优势产业谋划储备项目。

()围绕补短板谋划储备项目。一是聚焦交通、能源、水利、通讯等基础设施“短板”,谋划储备一批完善路网结构、增强综合交通运输能力的机场、铁路、公路、互联网、大数据建设的重大项目,以及为城市提质扩容服务的城市道路、给排水、供气、供电建设的重大项目;二是聚焦文化、教育、卫生、医疗和养老等小康建设“短板”,以健全住房保障、推动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发展、全民健身养生养老、加大医疗保障、繁荣文化事业为重点,谋划储备一批新农村建设、教育基础设施、公共卫生、医疗保障和养生养老等社会民生发展的重大项目;三是聚焦水、土、气、林等生态系统环保投入“短板”,谋划储备一批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环境污染恢复治理,综合回收利用,建筑与生活节能的重大项目。

三、夯实重大项目谋划的工作任务

总体目标是突出大健康产业发展和吉林省向南开放窗口建设,谋划1个千亿级医药产业群、10个百亿级产业集聚区、10个百亿级重大基础设施工程。1个千亿级医药产业群,主要包括:生物医药、现代中药、化学制药、保健品业、医疗器械、医药包装、药材种植、医药物流、医药平台及研发中心等;10个百亿级产业集聚区,主要包括:通化市旅游业集聚区、通化市新型冶金产业集聚区、通化市现代农产品及食品加工产业集聚区、通化市人参产业集聚区、通化市葡萄酒产业集聚区、通化市新材料产业集聚区、通化市新型建材产业集聚区、通化市新能源产业集聚区、通化市先进装备制造产业集聚区、通化市物流产业集聚区;10个百亿级重大基础设施工程,主要包括:大通道工程、水利工程、农业工程、传统能源工程、市政公共设施工程、生态环保工程、民生改善工程、社会事业工程、园区基础设施工程、平台建设工程。

()建立重大项目谋划储备库。按照“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开工一批、投产一批”的要求,市发展改革委和各县(市、区)、通化医药高新区、吉林通化国际内陆港务区要结合全市总体目标、谋划方向和各地发展实际,建立三年滚动重大项目储备库。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结合部门职能,建立相关领域三年滚动重点项目储备库。进入储备库的项目必须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单个项目总投资要求基础设施项目1亿元以上,产业项目、社会民生项目、生态环保项目5000万元以上(市政府有关部门谋划储备项目额度由各部门根据行业实际确定)。谋划储备的项目必须与行业专项规划及发展规划相协调,科学性要高。各地、各部门对重大项目储备库进行动态管理,对项目库中已具备开工条件或由于其他原因无实施可能性的项目,及时从库中腾退。

2017年重大项目谋划储备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集中谋划阶段,各地、各部门要于47日前完成谋划项目的初步梳理,并报市发展改革委备案。对谋划的近期项目,要达到项目谋划方案和项目建议书程度;对谋划的远期项目,要达到项目简介程度。第二阶段为常态谋划阶段,各地、各部门对谋划项目进行深度包装、滚动调整,并于每季度末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市发展改委革汇总,由市发展改革委报市政府。

()编制三年滚动投资计划。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储备编制三年滚动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52463)要求,依托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储备库,科学编制重大项目三年滚动投资计划。政府各部门谋划储备本级项目100个以上〔不含县(市、区)项目〕,其中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城建局、市公用事业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委、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林业局、市旅游局、市经合局等各不少于10(额度超过5000万元项目纳入市重大项目谋划储备库,5000万元以下项目由市直各部门自行掌握并报市发展改革委备案);县(市、区)、通化医药高新区谋划储备项目各150个以上,吉林通化国际内陆港务区30个以上。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抓好收集、在线录入、审核并及时上报。今后申报国家和省预算内资金、专项建设基金,原则上从三年滚动计划项目库中筛选,未进入项目库的项目不能申报国家和省的资金。

()压实重大项目谋划推进责任。要把重大项目谋划推进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明确具体分管领导、责任人及联系方式,于47日前报市发展改革委备案,并建立工作群。各级领导要定期研究谋划项目,建立完善领导干部联系包保重点项目制度,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落实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抓项目谋划储备的主体责任。有关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谋划项目。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建立、完善和管理全市重大项目储备库;负责办理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和积极争取国家、省发改系统资金;组织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产业项目的前期工作;抓好服务业项目的谋划储备工作;承担协调小组办公室工作。

工业信息化部门:抓好工业项目的谋划储备和前期工作;负责办理工业技改项目的审批或上报工作;积极争取工业项目国家、省专项资金。

财政部门:负责衔接跟踪国家、省财政性资金,与发展改革委共享重大项目储备库,统筹安排由财政承担的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国土资源部门:负责谋划储备重大土地整理、矿产开发、地质灾害治理等项目;负责办理项目土地报批相关许可手续,积极争取上级支持。

环保部门:负责谋划储备重大环境保护治理项目;负责办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许可手续,积极争取上级支持。

城建部门:负责谋划储备重大城市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商品房建设项目;负责办理项目建设报批相关许可手续,积极争取上级支持。

公用事业部门:负责谋划储备燃气、供水等重大市政公用工程;负责推进谋划项目的前期工作。

水利部门:负责谋划储备重大水利项目;负责办理涉水项目报批相关许可手续,积极争取上级支持。

农业部门:抓好农业项目的谋划储备和前期工作;积极争取农业项目国家、省专项资金。

商务部门:负责谋划储备商贸物流重大项目;负责办理相关许可手续。

林业部门:负责谋划储备重大林业产业及基础设施项目;负责办理项目林地报批相关许可手续,积极争取上级支持。

规划部门:对各地、各部门谋划储备的重大项目,负责组织、指导开展规划选址等业务;负责办理项目规划报批相关手续。

安监部门:负责督促开发储备重大项目业主落实安全预评价论证;负责办理项目安全许可相关手续,积极争取上级支持。

经合部门:负责重大产业项目、产业链招商的发布和推介;组织相关部门、企业参加各种招商活动,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和国内外知名品牌企业落户。

交通运输、旅游、科技、文广新、教育、卫生计生、民政等部门:负责谋划储备本行业重大项目,组织开展本行业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积极争取上级支持。

各县(市、区)政府、通化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吉林通化国际内陆港务区管委会:负责研究编制辖区内重大项目谋划储备库和推进计划,落实建设条件,做好协调服务,营造良好投资环境。

有关企业(项目业主):充分发挥企业和企业家重大项目谋划的主体作用,有关企业要主动超前做好谋划储备项目的建设方案,条件成熟时组织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编制和评估论证、申报、征地拆迁等工作,落实建设条件。

四、突出重大项目谋划的关键环节

()实施动态管理。全市每年度重大项目谋划储备数量要保持在200个以上。对谋划储备的重大项目实行动态管理,项目单位要根据相关工作推进情况对项目储备库进行增补、调整和更新,原则上每半年更新一次。对列入当年推进计划的项目要明确前期工作进度要求。

()加强项目论证。抓实对谋划储备项目的分析论证工作,重点对是否符合国家政策、是否符合市场需求、是否符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或专项规划以及可行性分析、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等进行深度分析审查,科学论证重大项目。政府性投资项目,由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论证工作;重大产业投资项目,在未明确投资主体的情况下,前期论证由政府部门推动,企业入驻后以企业为主体,负责组织后续工作。鼓励和支持企业主动开展重大项目论证工作。

()推进项目审批。贯彻执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吉发〔201643),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简化优化投资项目手续办理,简化咨询评估环节,规范中介服务,推行网上在线并联审批,严格落实审批时限。对一些手续办理复杂且较慢的项目,每年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组织召开2次以上项目审批专题协调会,有关县(市、区)、通化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吉林通化国际内陆港务区管委会、市政府部门、项目业主共同参加,协同解决制约项目审批的障碍和问题。对特别重大项目实行“一事一议”,开辟绿色通道。

五、建立重大项目谋划的工作机制

()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建立全市重大项目谋划储备联席会议制度,常务副市长为第一召集人。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城建局、市公用事业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委、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林业局、市安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旅游局、市经合局、市规划局,各县(市、区)政府、通化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吉林通化国际内陆港务区管委会为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综合、调度、跟踪、推进重大项目谋划储备工作。其他副市长牵头组织分管行业、分管部门全口径项目谋划储备工作。

()建立工作会商机制。建立项目论证会商制度,紧密结合市场前景、产业政策、土地政策、规划情况、环保政策、金融政策等对拟实施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会商论证,为开展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提供科学依据。会商由县(市、区)、通化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吉林通化国际内陆港务区管委会或行业主管部门提出需求,由市发展改革委收集汇总,牵头召集组织市、县两级行业主管部门以及有关企业会商。

()建立项目推介机制。建立项目信息分级公开发布制度,方便社会资本及时了解投资需求。市经合局会同相关地区、市政府有关部门,采取新闻发布会,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介宣传,专项推介活动等方式,向社会集中公布市、县重大项目信息;各地要及时发布本级重点项目信息。

()建立经费投入机制。市财政统筹安排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包括项目研究和专题论证,项目储备及项目库建设。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按财政专项资金清单方式进行管理,由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共同研究制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及年度列支额度并报市政府审定,明确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持范围及安排原则、资金申报与拨付流程、资金监督管理等项内容。各地要借鉴市本级做法,列支一定经费作为重大项目谋划、储备和推进工作的专项经费。

()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将重大项目谋划储备、推进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范畴,主要考核重大项目谋划储备数量、项目转化开工数量、产业项目推进情况等内容。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实施意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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