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方案】盘锦市双台子区河道垃圾集中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全文完整)

时间:2023-05-25 15:05:03 公文范文 浏览次数:

盘锦市双台子区2017年河道垃圾集中清理工作实施方案为做好河道垃圾清理工作,恢复河道生态安全,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春季河道垃圾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17〕28号)、《辽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水利方案】盘锦市双台子区河道垃圾集中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水利方案】盘锦市双台子区河道垃圾集中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全文完整)



盘锦市双台子区2017年河道垃圾集中清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河道垃圾清理工作,恢复河道生态安全,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春季河道垃圾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1728号)、《辽宁省水利厅关于落实省政府工作部署做好春季河道垃圾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辽水江河〔201790号)和《2017年盘锦市河道垃圾集中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盘政办明电〔20179号)要求,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以“巩固基础、扩大范围、提升效果”为目标,集中清理河流、渠道、坑塘(以下简称“河道”)垃圾,落实生态安全和保护责任,结合“河长制”工作,建立河道管护长效机制,全面改善河流生态环境,为水利风景区建设、宜居乡村提档升级、全域旅游开发、多城联创、打造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的目标提供生态、环境保障。

二、工作目标

全面彻底清理河道内垃圾,惩治河道内乱搭、乱建、乱排、乱倒的违法、违规行为,消除产生河道垃圾潜在风险,建立行政区域全覆盖的区、街镇、社区(村)三级长效河道监管制度和奖惩机制,进一步落实管护责任,实现河面无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杂物、河道行水畅通,提升河流生态和环境质量,建设水系流畅、岸绿景美、功能健全、人水和谐的宜居新城区。

三、主要任务

(一)清理范围

双台子区域内所有河流、灌渠、坑塘等水面、河道(滩地)和边坡。

(二)清理内容

违建、生活垃圾堆、工业垃圾堆、建筑垃圾堆和农业生产、养殖废弃物、油田油区生产固体废物及其他影响行洪安全、破坏生态安全、有碍自然景观的障碍物。

(三)清理标准

1.河岸无垃圾杂物、死树枯枝、病死动物,河道内水闸、码头等附属建筑物周边无乱搭建、乱堆放。

2.河面无漂浮物、无病死动物。

3.河道无非法渔网、无其他影响行洪安全和环境卫生的障碍物。

4.取缔不规范垃圾堆放点、增设垃圾中转站和垃圾箱,在垃圾产生的重点地段设置告示牌和提示标语,依法查处河道倾倒垃圾违法行为。

四、时间安排

(一)前期准备(316日—414日)。一是全面排查辖区内河道垃圾分布情况;二是落实各级责任人工作职责,做到所有涉河社区(村)全覆盖;三是414日前编制完成工作方案并上报;四是发布河道垃圾清理通告,做到全民知晓。

(二)集中清理阶段(415日——520日)。一是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集中清理辖区河道内各类积存垃圾,并进行无害化处理;二是从源头上整治,消除垃圾产生隐患;三是落实河道环境目标管理责任制;四是组织全民义务清理行动。

(三)考核验收阶段(520日——630日)。一是社区(村)自查(520日—521日)。各社区(村)对本辖区内的垃圾清理专项行动工作成果进行自查自评,撰写工作报告;二是镇级验收(526日—531日)。各街镇组成验收小组对各社区(村)河道垃圾清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初步验收;三是区级验收(61日—615日),区河道垃圾集中清理领导小组对河道垃圾清理工作进行区级验收,并将验收情况汇报上级单位。

(四)完善提高阶段(71日——1020日)。根据省、市验收结果和专项行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亮点,总结工作经验,改进管理办法;完善河道管护工作制度、河道网格化巡护管理体制、河道垃圾清理考核办法和责任追究制度等,结合“河长制”工作,形成河道治理保护长效机制。

五、任务落实

(一)河道垃圾清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街镇、社区(村)负责辖区内河道的垃圾清理和禁止烧荒工作。

(二)区水利局负责组织全区河道垃圾集中清理工作。区河务中心负责组织辽河、小柳河的垃圾清理;区水政监察大队负责组织一统河、太平河、沟盘运河的垃圾清理;区水土保持办公室、区农村水利服务站负责组织西绕总干、双绕总干的垃圾清理。

(三)区公安分局负责保障垃圾清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区环保局负责清理和整顿沿河排污企业保证废水排放达标;区综合执法局负责清理沿河违法私搭乱建。

(四)区河道垃圾领导小组负责各街镇河道垃圾清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检查。区水利部门干部包街镇,基层水利服务站人员包社区(村),河道管理员和水管员包河段,责任落实具体,形成工作有人干,责任有人负的机制。

六、组织领导

成立双台子区河道垃圾集中清理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长:石贵生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郗红光    区水利局局长

 员:姜艳军    区委区政府督查室主任

        贾云财    区环保局副局长

        郭      区综合执法局局长

        李晓峰    区农经局副局长

        刘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吕微微    陆家镇副镇长

        宫      统一镇副镇长

        杨      胜利办事处副主任

        王      建设办事处副主任

        贾志强    辽河办事处副主任

        许      红旗办事处副主任

        陈      铁东办事处副主任

        范晓东    双盛办事处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郗红光(兼),日常工作由区水利局负责。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街镇、社区(村)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将河道垃圾清理任务落实到各村组,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区直各相关单位和部门按职责落实任务,主动作为,确保于5月底前全面完成河道内垃圾清理任务。

(二)长效管理,标本兼治。各街镇、社区(村)、区直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把河道清理整治当作系统工程来抓,切实加强管理、消灭源头、有效疏导,既要彻底改变河道内垃圾乱堆乱放现状,更要解决垃圾哪里去问题,还要有如何实现垃圾无害化处理的远期考虑,从而建立常态化长效管理机制。

(三)集中清理,强化调度。集中清理期间,各街镇、区直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落实专人负责进度统计和信息报送工作,每周一中午1100点前将《春季河道垃圾集中清理工作进度周报表》及上一周河道垃圾清理工作总结(含有代表性的河道内垃圾清理现场照片)报送区河道垃圾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考核评估,激励问责。区河道垃圾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将河道垃圾清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评估和考核,对清理工作出色的街镇、社区(村)、区直各相关单位和部门给予奖励;对未能按时完成清理任务的单位和落实清理任务不力的个人,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清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社会各界对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认识和重视,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各方合力推进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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