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山县2016年黄标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快黄标车淘汰工作,切实改善我县空气环境质量,根据《安徽省加快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方案》(皖政办秘〔2014〕210号)、《安徽省黄标车淘汰省级奖补资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安方案】含山县,年黄标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含山县2016 年黄标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黄标车淘汰工作,切实改善我县空气环境质量,根据《安徽省加快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方案》(皖政办秘〔2014〕210号)、《安徽省黄标车淘汰省级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4〕1677号)和《关于印发马鞍山市2016年黄标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马政办秘〔2016〕30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省、市关于黄标车淘汰目标任务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确定今年工作目标为10月31日前淘汰2007年底前注册登记的黄标车332辆;全面完成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国有企业的黄标车淘汰任务。同时,鼓励上述范围以外的黄标车提前淘汰。
二、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月-3 月)
汇总梳理全县黄标车信息数据,完成全县黄标车存量摸底工作;召开会议进行全面部署,建立联动工作机制;通过各种渠道开展宣传,营造工作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10 月)
科学有序实施黄标车淘汰工作,加强日常督查,对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实行月通报,对淘汰工作进度落后的单位部门进行跟踪和督办。
(三)清理扫尾阶段(11月-12月)
对未自行淘汰的2007年底前注册登记的黄标车实施强制淘汰,确保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三、工作举措
(一)分解落实黄标车淘汰任务
发布《关于加快黄标车提前淘汰的通告》,公布2007年底前注册的黄标车名单。按车辆使用性质将黄标车淘汰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相关单位,实行分类管理,明确任务分工,建立任务清单。列出重点单位清单,采取上门督办等方式,加强宣传引导。(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公安局、交运局、事管局)
(二)落实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政策
根据《马鞍山市2016年黄标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公布2016年我县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政策。(责任单位:县财政局、环保局、公安局、商务局)
(三)强化黄标车管控措施
1. 2016年4月1日前发布通告,停止受理2007年底前注册登记黄标车的环保检测、安全技术检验、综合性能检测业务。环保部门停止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公安交管部门停止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交通运输部门停止核发《道路运营许可证》、不予办理《道路运输证》年度审验。取消黄标车异地环保检测和安全技术检验。(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公安局、交运局)
2. 设立黄标车限行区域,2016年12月前在含城建成区范围内划定限行区域,实行全天候黄标车限行;落实执法主体责任,采取监控设施自动抓拍比对和路面现场执法等措施,加大限行区域的执法力度。(责任单位:县公安局、环保局)
3. 禁止黄标车在全县范围内转移登记。对未办理报废手续的2007年底前注册登记黄标车所有人,不予办理新车注册登记等业务。对逾期未办理报废手续的2007年底前注册登记黄标车,公告该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予以强制淘汰,且不享受相关补贴政策。(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商务局)
4. 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企业的监督管理,指导企业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满足黄标车拆解需求。(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公安局)
四、工作保障
(一)提高认识,认真履职。黄标车淘汰工作是2016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也是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单位必须充分认识到黄标车淘汰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结合本部门职责,认真履职,密切配合,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健全机制,严格考核。健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定期调度研判,着力解决影响黄标车淘汰问题。强化监督检查,对黄标车淘汰进度实行目标分解和考核。逐月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和通报,严肃问责年终考核未完成淘汰目标任务的单位。各责任单位上半年须完成年度目标的60%,7月至10月每月完成目标的10%。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宣传黄标车高污染、高排放的危害性和淘汰黄标车的相关政策,积极倡导绿色低碳出行。深入细致做好政策解释工作,采取短信通知、上门宣传方式实现点对点告知,争取广大车主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增强主动淘汰黄标车的自觉性,营造全民参与黄标车淘汰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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