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方案】任县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实施方案(完整文档)

时间:2023-05-26 15:50:06 公文范文 浏览次数:

任县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实施方案为有效防范非法集资风险,依法从严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我县经济金融秩序稳定,根据《邢台市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定于2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财政方案】任县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实施方案(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财政方案】任县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实施方案(完整文档)


任县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实施方案


为有效防范非法集资风险,依法从严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我县经济金融秩序稳定,根据《邢台市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定于20175月上旬至7月末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排查目的

通过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全面摸清全县非法集资现状,掌握和了解可能发生风险的行业、领域,发生风险的性质规模和工作的薄弱环节,确保“打小打早打苗头”。通过乡镇联动、部门协作,严防由非法集资引发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证全县经济安全运行。

二、判定标准和排查内容

(一)非法集资的定义

非法集资是指企业、组织和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二)非法集资的判定标准

只要具备如下非法集资活动的基本特征,不管采用何种合法形式作掩护,即可认定是非法集资活动的线索,必须纳入此次风险排查对象和统计范围。

1.未经有权机关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或超越审批权限的集资项目。

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了货币方式以外,还包括实物、股权或其他形式。

3.向社会不确定对象即社会公众公开筹集资金的。

(三)主要排查内容

此次排查重点是投资咨询、财富管理、第三方理财、担保等投资中介机构;网络借贷平台、第三方支付、众筹平台等互联网金融行业企业;私募股权投资、电子商务、租赁、房地产、地方交易场所等行业企业及关联企业;各类涉农互助合作组织、养老机构、民办院校、民办医院等组织。各乡镇(区)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对照非法集资的12种主要表现形式和8类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见附件12)进行排查。要密切关注非法集资新手法,对以“虚拟货币”“金融互助”“消费返利”“文化艺术品收藏”“养老投资”等名义吸收公众资金的行为要高度警惕。通过全面排查和重点排查,摸清本区域、本行业案件数量、区域分布、发案特点、主要方式、风险状况、危害后果,提出处置预案。

三、实施主体和职责分工

各乡镇(区)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是此次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的实施主体,负责组织本区域、本行业的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各乡镇(区)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区域和本行业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2.县金融办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负责对通过网络平台进行股权众筹业务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

3.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对投资公司、投资咨询公司、财富管理公司、第三方理财等信用中介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负责涉及非法集资活动广告和非法金融广告的监管、查处工作;负责加强对互联网金融领域广告业务的监管和规范。

4.县工信局负责对担保公司(含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中小企业非法金融活动和非法集资行为的排查工作。

5.县发改局负责对中央金融管理部门监管职责之外的股权投资机构、创业投资机构等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

6.县商务服务中心负责对典当、拍卖、商业保理、电子商务、内外资融资租赁等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

7.县住建局负责对房地产开发和房地产中介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

8.县农业局负责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

9.县教文广新体育局负责对民办学校、幼儿园等教育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

10.县卫计局负责对民办医院等卫生计生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

11.县民政局负责对养老机构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

12.县供销社负责对供销系统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

13.县城管执法大队负责对城区范围内违规集资广告投放的清理及处置工作,协同市场监管局对城区内涉及非法集资的广告进行监管。

14.人民银行任县支行负责对第三方支付等互联网支付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

15.县银监办负责对网络借贷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

16.县公安局负责依法对非法集资案件犯罪线索及侦办案件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掌握集资活动的方式、手段、规模等信息。

四、排查时间和实施步骤

此次专项排查活动从58日开始,到731日结束。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58日至516日)

各乡镇(区)政府、各行业主(监)管部门一把手要亲自进行安排部署,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组织动员。要在全县上下、各个行业、各个领域形成专项排查活动的浓厚氛围,为专项排查有效开展夯实基础。各单位专项排查活动实施方案于515日前报县处非办备案。

(二)排查梳理阶段(517日至610日)

各乡镇(区)政府、各行业主(监)管部门要通过条块排查、重点排查、集中排查等方式,进行地毯式、拉网式、交叉式的全方位排查,做到无盲点、无死角。排查采取现场登记、查看经营场所、查看营业执照、查看经营范围、查看经营账目、查看资金往来、问询等方式进行。现场检查登记表需经检查人、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双方签字,确认登记情况属实。通过逐一排查、汇总、甄别和分析,彻底摸清各行业经营主体的真实状况,包括注册登记数量、注册登记后未开展业务数量、无证经营数量、违规经营数量、涉嫌非法集资数量等,按要求填报排查总表及各分项表(见附表)。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台账于69日前报县处非办。

(三)处置化解阶段(611日至715日)

各乡镇(区)政府、各行业主(监)管部门对排查发现和群众举报的非法集资风险线索,要分类梳理、登记造册、建立台账,逐一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责任人,提出化解措施和化解时限,并视情节轻重,通过采取清理整顿、责令整改、依法取缔、移送司法机关等一系列措施,打早打小、消灭隐患、化解风险。对于定性为非法集资的案件,涉及到的乡镇(区)政府要制定案件总体处置方案,加快处置步伐,在规定的时限内处置结案;承担牵头处置任务,需要制定、发布总体处置方案的案件,要在第一时间制定、发布处置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各涉案地协同依法组织实施。各单位风险处置化解情况于714日前报县处非办。

(四)总结验收阶段(716日至731日)

各乡镇(区)政府、各行业主(监)管部门要对专项排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评估,查找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分析原因、制定措施,建立健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长效机制,从源头减少非法集资问题的产生。

六、工作要求

(一)及时安排部署

各乡镇(区)政府、各行业主(监)管部门要尽快安排部署专项排查活动,制定本地、本部门专项排查活动实施方案,并报县处非办备案。制定方案要结合工作实际,找准风险点,措施要有力,责任要明确,务必做到摸清底数、找准症结、突出重点、细化措施、压实责任,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行业指导

防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系统内的指导、协调,指导各乡镇(区)政府对所主(监)管行业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个人以所监管对象或业务名义从事涉嫌非法集资的活动开展风险排查,摸清底数,堵塞漏洞,分类处置化解;对非法设立金融机构和非法开办金融业务依法排查取缔。

(三)制定完善预案

各乡镇(区)政府要制定完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应急预案,明确非法集资风险应对的责任主体、触发情形、风险评估以及相应的处置内容和措施,力争在风险爆发后最短时间内作出反应,把握时机,及时启动人财物控制、网络管理、舆论引导、社会稳定等工作机制,防止个案风险蔓延、交叉感染,并推动监测预警、协调行动、风险处置、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常态化,有效防控处置风险。各单位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应急预案于515日报县处非办备案。

(四)强化社会稳定

各乡镇(区)政府要切实履行属地维稳责任,维稳办要加强信息研判和风险评估,宣传部门强化舆论引导和舆情管控,坚决防止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和极端事件,建立良好的社会环境。

(五)做好总结报告

各乡镇(区)政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认真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对风险排查清理成果进行量化统计,并于2017730日前报县处非办(联系电话及传真:7600275,邮箱:rxzfjrb@126.com)。各乡镇(区)、有关部门可随时报送工作情况、发现的风险问题和意见建议等,县处非办将定期通报,推广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并将重大情况及时上报县政府。

专项排查期间,县处非办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工作落实、排查梳理、处置化解等情况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并将督查结果全县通报。

推荐访问:任县 排查 涉嫌 【财政方案】任县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