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办法】池州市贵池区度加快镇域经济发展考核办法(完整)

时间:2023-05-26 16:05:03 公文范文 浏览次数:

池州市贵池区2016年度加快镇域经济发展考核办法为激励各镇街道争先进位,推动镇域经济快速协调发展,根据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贵办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发改办法】池州市贵池区度加快镇域经济发展考核办法(完整),供大家参考。

【发改办法】池州市贵池区度加快镇域经济发展考核办法(完整)



池州市贵池区2016年度加快镇域经济发展考核办法


为激励各镇街道争先进位,推动镇域经济快速协调发展,根据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池区2016年度镇街道和区直单位综合目标考评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贵办发〔201635号)精神,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创新、协调、开放、绿色、共享发展理念,围绕建设首善之区的总体要求,建立镇域经济考核评价体系,促进各镇街道自我加压,增收挖潜,推动镇域经济快速协调发展,全力争创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有机统一排头兵的样板区。

二、考核范围

全区除池阳、秋浦、清风、杏花村、清溪、江口外的14个镇街道。

三、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分经济发展、提质增效、基地(市场)建设、新型城镇化、要素保障和特色发展六大项,总分100分,实际情况,将参与考核的14个镇街道分综合发展类(包括秋江、乌沙、涓桥、棠溪、梅街、梅龙、里山、殷汇、牛头山、墩上10个镇街道)和特色发展类(包括唐田、梅村、牌楼、马衙4个镇街道)两大类,对每个考核指标分别设置不同的考核权重(详见附件1)。

四、考核办法

(一)考核程序

各镇街道对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报告报区镇域经济考评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考评办)。考评办会同牵头责任部门对镇街道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复核,区委政法委、区市场监管局、区人口计生委、区安全监管局等部门对参与考评的镇街道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食品安全、人口计生、安全生产等方面是否存在“一票否决”情况进行审查,复核(审查)结果以牵头责任部门(审查单位)盖章(联合盖章)为准。

(二)评分办法

1.经济发展、提质增效、基地(市场)建设、新型城镇化、要素保障等五项指标运用功效系数法计算单项指标得分。

单项指标得分计算公式为:单项指标得分=单项指标设置分值×[(该镇街道指标完成值-全区指标完成最低值)÷(全区指标完成最大值-全区指标完成最低值)×40+60]÷100

2.特色发展项指标按镇域经济特色发展项指标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进行考评。

(三)考核评分

考评办根据上述复核结果,依据本办法有关规定计算得分,单项指标得分合计得总得分。考评结果报区镇域经济考评组审定,存在“一票否决”情况的镇街道取消评奖资格。

五、奖励办法

(一)奖项设置:根据考核合计得分高低,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分别给予资金奖励。

(二)奖金总额:一等奖300万元,二等奖200万元,三等奖100万元。

(三)奖金使用:用于政府性投资项目和公用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六、组织实施

(一)本考评纳入区综合目标考评内容,区综合目标考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镇域经济考评组,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区委政法委、区政府办公室、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经信委、区农委、区旅委、区招商局、区商务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统计局、区人社局、区林业局、区水产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科技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卫计委、区安全监管局、区美丽办等单位为成员,全面负责全区镇域经济考核工作,考评组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委。

(二)考评办负责考核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和具体事务的联系协调工作。

(三)区直相关部门负责提供和复核(审查)镇街道镇域经济发展考核指标数据。

七、本办法由区镇域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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