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方案】进贤县打击客车非法营运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全文)

时间:2023-05-26 20:40:03 公文范文 浏览次数:

进贤县打击客车非法营运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为进一步维护道路客运市场秩序,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根据市政府《打击客车非法营运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打击客车非法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交通方案】进贤县打击客车非法营运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全文),供大家参考。

【交通方案】进贤县打击客车非法营运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全文)



进贤县打击客车非法营运专项治理


为进一步维护道路客运市场秩序,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根据市政府《打击客车非法营运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打击客车非法营运专项治理(以下简称“打非”)。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打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交通新形象、完善城市交通长效管理机制、打击客车非法营运为总目标,聚合力出重拳,集智慧下狠劲,通过专项治理,使全县客车非法营运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客运市场规范有序,市民出行方便快捷,客运市场健康发展,为我县实现“一年强基础、两年求突破、三年大变样”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客运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认真履职,责任到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职能,主动履行各自行政管理职权,成立“打非”专设机构、落实责任单位和人员,确保职责履行到位。

(二)联合行动,执法到位。由县政府牵头,交通运输、公安、交警等部门联合,组建专门的“打非”队伍,联合执法、联合行动,形成打非的高压态势,确保打击和处罚到位。

(三)跟踪督导,考评到位。将打非列入县委、县政府年度考核内容。加强跟踪督导,严格考评标准,确保奖惩兑现到位。

(四)完善机制,管理到位。县政府相关部门结合工作职能,针对实际问题,明确职责、细分任务,制定完善相应的管理办法和措施,规范执法流程,确保长效管理机制落实到位。

三、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交通局、交警大队、宣传部、文广局、财政局、公安局、市监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县打击客车非法营运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许结云兼任,成员由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主要负责打击非法营运工作协调、督导、考核、通报等工作。

四、治理内容

全县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治理主要内容:

(一)道路旅客运输非法营运治理。全面打击小轿车、面包车、商务车、大客车、“营转非”大客车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的行为;查处客运车辆超范围经营、站外揽客、甩客、倒客、宰客等行为;查处“营转非”大客车非法营运行为;查处出租汽车异地经营行为;规范旅游客运包车行为,查处假以组团旅游方式招揽旅客,按班车模式定点定线营运的行为。

(二)站场及周边客运秩序治理。严厉打击汽车南北站、火车站、高铁站、158公交站等站场周边“黑车”违章占道、喊客拉客行为;出租车拒载、绕道、宰客、站外揽客、破坏计量设施行为;通过威胁、暴力攻击等手段或借助黑恶势力干扰出租车、班线车辆正常经营,造成道路交通秩序混乱行为。

(三)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非法营运治理。整治重点区域为各医院、大型商场、农贸市场、学校园区周边等客车非法运营集聚点。重点路段包括中山大道、进贤大道、胜利中路等路段。

(四)非法拼装、改装客运车辆治理。清理和取缔非法拼装、改装客运车辆窝点、门店。重点打击违反法律法规,擅自改变车辆外观、颜色、更换发动机、加装出租车顶灯、计价器、公司标识等非法行为。

(五)车辆乱停放治理。落实非法营运车辆违章占道监管职责,集中力量清理和整顿汽车南北站、火车站、高铁站、158公交站周边道路人行道上非法营运车辆违章占道停车,根据法律法规实施严格处罚,减少非法营运生存空间。

五、职责划分

“打非”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谋划全县“打非”专项治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开展工作的长效机制,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积极参与专项治理工作;定期组织开展非法营运的查处和整治,坚决杜绝重点区域、路段和客运站场周边出现非法营运集散地。

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制定整治方案,在县“打非”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整治活动,重点查处小轿车、商务车、面包车、大客车、“营转非”大客车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的行为;查处客运车辆超范围经营、站外揽客、甩客、倒客、宰客等行为;规范旅游客运包车行为,查处假以组团旅游方式招揽旅客,按班车模式定点定线营运的行为。牵头做好市“打非”领导小组检查考评工作。

县公安局:牵头负责依法查处从事非法营运的机动车司机及雇佣人员在站场等公共场所喊客拉客,暴力抗法等行为,涉嫌刑事犯罪的,依据《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县交警大队:牵头负责查扣、整治无证无照车辆,查处闯禁行区、闯红灯、逆行、乱停乱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重点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路段警力部署、巡逻监控;完善站场周边交通监控设施,加大非法营运车辆乱停乱放抓拍力度,减少非法营运生存空间。

县委宣传部:负责在广播、电视、报纸、新闻网站等媒体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目的、意义、成效及非法营运的危害性进行宣传报道,为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县文广局:负责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旅游包车的管理,严厉打击旅行社租赁“黑车”,查处假以组团旅游方式招揽旅客,按班车模式定点定线营运的行为。

县财政局:负责安排整治行动工作的专项经费,切实保障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县市场和质量监督局:牵头负责依法清理和取缔非法拼装、改装客运车辆窝点、门店。重点打击违反法律法规,擅自改变车辆外观、颜色、更换发动机,加装出租车顶灯、计价器、公司标识等非法行为。

县公交公司、客运公司、出租车公司等相关企业。落实主要经营责任,加大管控力度,科学调整线路,合理配备运力,完善站(场)设施,拓展服务功能,规范营运秩序,实现疏堵有效衔接。

六、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分动员部署、集中整治、总结考核三个阶段。

1、动员部署阶段(20151027日—1110日):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整治工作方案,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完成专项整治工作的动员部署。

2、集中整治阶段(20151111日—1210日):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检查,定时检查与不定时检查,交叉检查与联合检查,明查与暗查相结合的方法,实施阶段性的集中整治和查处。

3、总结考核阶段(20151211日—1231日):各成员单位要就整治工作形成专题报告于128日前报县“打非”办。县打非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适时对各有关部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讲评,结果列入县委、县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打击非法营运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别制定工作方案,并报县打击客车非法营运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密切配合,严格执法。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非法营运车辆进行严厉整治。各相关部门要加强配合,县“打非”专项治理办公室要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准确研判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解决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县“打非”联合执法组要集中执法力量,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三)及时调度,畅通信息。各单位在专项整治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打非”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各相关部门要落实专项整治情况报送,确保信息畅通。

(四)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开展集中整治的期间,要加强社会面的动态掌握,及时化解矛盾,严防因整治引发群体性事件、上访事件或其他社会矛盾。对可能出现的纠纷事件,建立预防和处置机制,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

(五)严格考核,奖惩兑现。明确考评标准,完善考评机制,对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不作为、乱作为的单位,责令整改,并对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全县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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