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汇报】张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情况汇报【完整版】

时间:2023-05-27 19:15:05 公文范文 浏览次数:

张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情况汇报尊敬的各位领导:大家好!住建局作为县城建设和管理的行政职能部门,近五年来,紧紧围绕我县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建设的任务目标,结合本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建汇报】张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情况汇报【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住建汇报】张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情况汇报【完整版】


张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推进国

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情


尊敬的各位领导:

大家好!

住建局作为县城建设和管理的行政职能部门,近五年来,紧紧围绕我县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建设的任务目标,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并多方争取资金,强力推进市政基础设施、集中供热、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棚户区改造、城市供水等工程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根据这次座谈内容要求,现将我局所做得一些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大投入力度,市政基础设施日趋完善

(一)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城市功能

近五年来,本着“注重实际、惠及民生、打造精品、完善功能”的原则,主要由政府投资达14036万元不断完善市政设施(其中20128757万元、20131230万元、20141408万元、20151284万元、20161357万元)。

一是道路硬化。完成了12条长达4.5公里的城区道硬化排水工程;

二是桥梁建设。新建了桥梁两座(中都桥、顺城桥);

三是街巷改造。完成了43条长达15.8公里的背街小巷硬化排水改造;

四是公厕建设。新建高标准水冲式公厕18座,翻建旱厕14座;

五是合流制管道改造。实施了6条(永春北街、北辰路、兴石路、揽胜西路、安顺路、定远路)道路长达1.05万米的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六是停车场建设。新建并拥有停车场3处,面积1.7万平米,停车位340个;

七是便道砖铺设。完成了花园广场、洲然游园和10条道路便道砖铺设6.6万平米以及部分道路的便道砖、路缘石更换维修。

目前,县城共建有1条环线、15条主干道、16条次干道,改造支路及小街巷73条,总里程达161.85公里,硬化总面积达264.54平米(不含工业园区),城市道路人均面积达20.5平米,由过去的城区一条主街、四条断头路形成了南北通衢、东西互动的“七纵八横”城市路网框架。同时,县城共建有公厕117座,其中水冲式公厕22座、旱厕95座,并新建了设计合理、方便适用、且节约用水的水冲式公厕,使城区居民入厕难问题得到了缓解。

在城区路灯亮化设施建设上,五年来,由政府共投资569万元,完成了18条主要道路1000套路灯安装和迎宾大道、兴华东路、永春街215套路灯升级改造工程。目前,县城区共拥有路灯3114套,变台87台,经纬时控102块和126公里的亮化线路。形成了以路灯及单位建筑亮化为主体、广告店面亮化为衬托的夜景亮化格局。

(二)推进城市防汛防涝工程建设,不断完善排水设施

目前,建成区排水管网以合流制为主,排水管道全长125.42公里,其中:雨水管道41.64公里、污水管道17.14公里、合流管道66.64公里。为使雨水量较大时排水系统能够及时进行分流,在揽胜路分离立交西侧设置截流口一处,当雨水量超出污水处理厂处理量时,使雨水通过截留管道流入河道,进而保证排水畅通。为了保证城区汛期安全防洪,在东洋河南岸设置了4个泄洪口(中都大街泄洪口、永春街泄洪口、西关泄洪口、顺诚街泄洪口),主要收集主次干道区域内的路面雨水,将其排入东洋河河道,不仅缓解城区排水压力,而且作为河道景观用水,提升了雨水利用率。

(三)强化县城市政基础设施维护,不断提升管理水平

一是实行管道清掏专人负责制。为确排水管道排水通畅,防止雨季出现井盖冒顶等安全事故,明确由我局下属的建材公司负责,具体组织人员采用高压水车冲、机械式抓泥机抓、人工下井清掏、竹片疏通等方式对主次干道各类管道沟渠、检查井、收水口、排水管网、溢流口等排水设施进行全面清掏。

二是实行井盖维护日常巡查制。城区内共有检查井3000余座、收水井1万余座,为保证井盖雨篦完好,不出现安全事故,由我局下属的建材公司成立8个巡查小组,对城区内所有主次干道及小街巷进行全覆盖、无死角巡查,做到了及时发现、及时更换。

在县城市政道路设施建设上,依据省市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严格落实了新建道路、市政排水、道路挖掘行政许可审批机制和由县政府审定并融资、行业主管部门具体分工负责实施的建设机制,遏制了乱建、乱挖等行为的发生。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雨污分流系统不够完善。目前,建成区内排水管网以合流制为主,雨污分流管网建设仍处在初级阶段。二是地下管网比较混乱。由于地下管网没有统一的建设规划,通信、供水、供热、供气、排水、电力等部门缺乏协调,各自为政,导致地下管网建设比较混乱。三是城中村内污水管道不完善,排水系统混乱。由于城中村住宅大多数为平房区,污水管道不完善,也缺乏排水管网,且地面标高较低,导致排水管网建设难度较大。

下步工作思路:一是加快城区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进程。二是组织有关部门对地下供热、供气、通讯、给水、排水、电力等管线进行联合普查,建立管网信息管理系统,并完成城区内地下管网现状图的绘制。三是尽快编制各类地下管线的专项规划。四是加大城中村雨水污水管道的建设力度。

二、出台相关政策,拓宽农村转移人口住房保障渠道

为保障农村转移人口的住房条件,结合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实际,在商品房建设中通过小区配建一定数量的经适房、限价房,用于对符合条件转移人口的住房保障。为此,县政府研究并制定出台了《张北县保障性住房统筹建设并轨运行实施细则》等规定,明确对符合条件转移人口住房保障的相关政策,规定在小区配建的经适房、限价房,由县政府均以建筑成本价进行回购,然后,在成本价的基础上以均价每平米优惠120元的价格销售给保障对象,差额部分由县财政负担,并办理有限产权,目前共建648套,入住228套。

三、推进集中供热,节能环保工作效果明显

近五年来,一是通过多方筹集资金4.88亿元,其中两家供热公司投资4.38亿元、争取上级项目专项资金800万元、亚行贷款700万美元(合人民币4200万元),县城区铺设集中供热管网70公里,新建热源站1座、换热站24座。目前,县城区共建有热源站3座,安装锅炉11台,其中40吨的7台、65吨的锅炉1台、100吨的锅炉3台,建换热站60座,铺设供热主管网总长74公里,满足了县城的发展需要,集中供热面积达523.96万平米,入网用户达5.2万余户,集中供热覆盖率达80.3%。二是2015年,我县引进张北欧阔清洁能源供热有限公司,公司投资600万元,在张北镇办公楼、公安局家属楼实施了电锅炉取代燃煤小锅炉供热改造项目,改造面积2.3万余平米,为全县彻底拆除燃煤小锅炉,治理环境污染趟出了一条新路。三是从2011年开始实施既有建筑并网改造,到2015年已完成了12个住宅小区、43个行政企事业单位及住宅楼的二次网改造,拆除燃煤小锅炉69台。四是现有的3座热源站均安装脱硫除尘设备,并建环保封闭煤场,减少了二氧化碳排放及粉尘污染环境。五是从2013年开始推行热计量改革,截止目前,由21个新建住宅小区安装了分户热计量装置。

近年来,我县既有建筑并网改造实行了外维护结构节能改造和二次管网节能改造,由于融资比较困难,并未实现热计量改造。其中外维护结构的节能改造采取了热用户自行投资、并聘请施工队实施的办法;二次网改造由政府主导、费用按照用户的建筑面积分摊,供热公司负责实施。

四、强化厂网建设,城市供水事业持续发展

(一)推进城市供水厂网建设

为了适应城镇化发展的需要,2012年以来,本着立足当前、谋划长远的原则,不断推进县城供水厂网建设,完成了总投资1949.6万元的东水厂扩容后续工程,使水厂设计规模由原来的2m³/日提升为2.6m³/日;完成了投资总额为2976.1万元、供水规模为1.2m³/日的西水厂工程项目建设,以充足的水量满足了县城用水需求。五年来,累计新敷设供水管网11163米,更新改造管网5650米。供水管网总长度达433.5公里,供水覆盖面积达36.9平方公里,供水普及率达100%

(二)推进智能供水建设

大力推进智能供水、安全供水,东、西水厂分别安装了变频自控装置,实现了24小时恒压供水。严格落实水源地防护措施,保护区内安装了围栏和界碑,并坚持日常巡视制,打造了安全水源地。水源井和水厂分别安装了监控系统,水厂实行全封闭管理,围墙安装了电子围栏,实现了管理无盲区、无死角。严格制水工艺,24小时在线监视,严格二氧化氯消毒,按规定频次对水源水、管网水、末梢水进行检测,在自检能力12项的基础上,每年送省水质检测站对106项指标进行全检,水质综合合格率达100/%

(三)全力打造节水型社会

通过实行集中供水、计量收费、用水户智能化管理;实行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定量用水,超量加价,充分发挥价格杠杆调节作用,进而,促使居民增强节约用水的自觉性,形成了全民节约用水的良好风尚。

四、严格运行管理,垃圾和污水处理达标规范

(一)规范生活垃圾无害化处

总投资3621万元,其中争取中央扩大内需资金1000万元、省以奖代补资金321.75万元、政府配套资金2299.25万元,201010月县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建成并投入使用,日处理能力达195吨,处理场内共配置用于垃圾处理的机械设备推土机1台、装载机1台、洒药车1辆、洒水车1辆,总投资813万元(均为政府投资)。进场垃圾全部按照卫生填埋工艺进行了处理;20135月投资350万元,在处理场内安装渗沥液处理设备一套,平均日处理渗沥液45吨。同时,配备专人负责管理,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推进处理场的达标运行,实现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日处理量达130吨左右,处理率保持在93%以上,已覆盖张北镇及县城周边18个行政村,2012年并被省住建厅评为“Ⅱ级”垃圾处理场。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上,注重从源头抓起,动员居民在倾倒垃圾时实行分类倾倒,并由政府投资87万元,增设配套环卫基础设施,目前,县城区共配置封闭式垃圾箱680个、果皮箱630个,建垃圾池300个,并投资750万元购置压缩式垃圾清运车15台进行集中清运。垃圾处理费按用水量随水费征收,使用城市供水的集体和个人每吨收取两元,不足部分由县财政补贴。

(二)规范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

按照环境卫生作业和标准规范,从2011年开始,主城区480多家餐饮饭店产生的餐厨垃圾由市容局负责,并配置两台厨馀车,每天中午、晚上两次集中上门分类收集并运到垃圾场统一处置,年收集处置量达580余吨,避免了随意乱倒行为的发生,目前,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上处于零。

(三)规范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

200912月,由张北嘉诚水质净化有限公司投资6741.9万元,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建成并通过省环保厅的环保验收后开始通水运行,日处理能力3万吨,匹配污水管网83.78公里,其中合流制管网66.64公里、污水管网17.14公里;采用奥贝尔氧化沟工艺,共建有两条生产线,使出口水质稳定达标,水质达到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排放标准》的一级A标准,污水处理服务面积达21.7平方公里,污水处理后排入东洋河和玻璃彩河用于景观用水,极大的改善了县城环境,目前,日处理污水均达2.1万吨、设备负荷率达70%。污水处理费按用水量随水费征收,使用城市供水的非居民每吨收取1.2元、居民每吨收取0.85元,不足部分由县财政补贴。

为保证污水处理质量,降低能耗,2015年投资547万元,污水处理厂实施技改工程,将现有的表面曝气式改为底部曝气,增设3台空气悬浮鼓风机实现曝气,氧化沟内增加内回流泵及搅拌机,提升了处理效率。污水处理厂采用BOT运作模式,政府委托第三方负责污水处理厂的投资、建设和运行管理。

在污泥处理处置上,目前,采用污泥脱水机将污泥含水率降至60%以下后统一运到县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处理。为实现污泥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我县计划新建污泥处理厂一座,将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进行堆肥处置,使污泥实现再生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五、健全推进机制,棚改房屋征收取得较大进展

2009年以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全面加快棚户区改造的决策部署,将县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作为全县重点民生工程之一举全力付诸实施。县委、政府高度重视,精准谋划,周密部署,责任部门密切配合,协调联动,棚户区改造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到目前,上级下达县城区棚户区改造任务总计7567套,已完成征收6347套,正在征收1220套,全部为货币安置模式。棚改项目总投资14.1亿元,其中县财政投资11.6亿元,积极争取国开行贷款2.5亿元。为了切实推进这项工作的有效开展,制定并落实了四项机制。

(一)领导责任机制

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常务副组长,主管县领导任副组长,县发改、住建、财政、国土、审计、规划、房管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部门主管领导为成员的县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全县棚户区改造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做好综合协调和督查、考核、调度等。明确县政府为全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县长为第一责任人,对全县棚户区改造工作负总责。县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编制棚户区改造规划、年度计划和安置补偿方案,指导全县组织实施棚户区改造,对项目建设进度和工程质量加强监督检查。县发改局负责棚户区改造的综合协调工作,并积极争取中央、省补助资金。县财政局负责根据中央、省财政对我县棚户区改造的补助情况,进一步完善县级补助办法,并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管。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供应落实,并会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缴土地出让金。县规划局负责积极办理各项规划手续。县审计局负责棚户区改造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和年度审计工作。其他部门按职责分工共同做好棚户区改造工作。

(二)督查考核机制

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纳入县委、县政府对各县直单位、各乡镇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内容。县政府与各县直单位、各乡镇签订目标责任书,对完不成任务的实行“一票否决”。县委、政府督查室和县保障办组成联合督查组,定期对全县棚户区改造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建设进度缓慢、态度不积极、工作不主动的县直单位、乡镇和责任人员予以通报批评、约谈和问责。

(三)教育引导机制

充分利用县电视台、电台、张北网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棚户区改造的有关政策规定和进展情况,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居民积极参与改造和建设,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同时,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增强群众的法治观念,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避免引发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司法保障机制

县政法机关依据《中共张家口市委办公室转发市委政法委〈关于政法机关加强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司法保障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张办字〔20165号)要求,主动作为,勇挑重担,切实做好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补偿工作的司法保障工作。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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