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方案】怀柔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指挥部政务环境工作部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3-05-17 14:15:05 工作要点 浏览次数:

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指挥部政务环境工作部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细化和明确怀柔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指挥部政务环境工作部(以下简称政务环境工作部)各成员单位的岗位职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规范工作流程,提高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宣传方案】怀柔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指挥部政务环境工作部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宣传方案】怀柔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指挥部政务环境工作部工作实施方案



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指挥

部政务环境工作部工作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细化和明确怀柔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指挥部政务环境工作部(以下简称政务环境工作部)各成员单位的岗位职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全面夯实怀柔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基础,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会见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代表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创建为民、创建利民、创建惠民为根本,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指挥部的领导下,对照《全国文明城区测评体系》中关于政务环境各项指标要求,突出问题导向,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专项整治和落实长效管理,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政务环境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全国文明城区测评检查过程中少失分、不失分,为我区顺利实现建成全国文明城区目标提供坚实的政务环境保障。

二、政务环境工作部组成人员

长:常 区长

长:彭丽霞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区长

成员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化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商务委、区国资委、区文化委、区卫生计生委、区旅游委、区行政许可协调办、区政府法制办、区信访办、区编办、区综治办、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环保局、区交通局、区水务局、区审计局、区安全监管局、区统计局、区农业局、区园林绿化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质监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规划分局、国土分局、工商分局、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乡街道、区政府信息中心等。

政务环境工作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单景民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三、政务环境工作部主要职责

加强政务建设,推进政务公开,提升科学民主决策水平,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着力提高行政效能,进一步优化投资和发展环境;按照疏解非首都功能的要求,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面提升区域发展水平;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市场监管,提升“窗口”行业服务水平,做好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安全等工作,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加强政府公共服务和市民服务,认真落实政府为群众拟办重要实事台账,确保各项重要实事如期完成;推进政府折子工程和政府投资重点项目,确保各项任务和重点工程按时保质完成;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一)区政府办公室。负责政务环境工作部日常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审定相关重要事项,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督促、检查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

(二)区委宣传部。拟定区内外总体宣传计划,实施重大宣传文化活动、新闻报道、品牌推广工作;与市级以上媒体联系对接,宣传怀柔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各项工作成果;组织指导区内媒体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宣传报道,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区编办。牵头负责推进和深化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区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和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部门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负责区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和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四)区发展改革委。认真做好“十三五”规划的编制工作,研究制定怀柔区促进区域经济转型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政策,完善产业发展政策体系,促进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研究制定年度重点投资项目,及时掌握重点工程项目审批及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对策措施,并向区政府报告有关情况,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按时保质完成重点工程项目。

(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加强区内建筑行业监管,强化执法检查,确保建筑工程招投标、施工许可、安全质量监管、竣工验收等各环节规范有序;严格落实国家及北京市在房地产开发、销售等方面的政策法规,积极开展动态巡查,加强房屋开发、销售、房屋安全、物业管理及房屋拆迁各个阶段的监管及服务,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认真落实政府为群众拟办重要实事台账,确保各项重要实事如期完成;加快推进政府折子工程和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建设,确保各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六)区经济信息化委。按照疏解非首都功能的要求,配合调整疏解非首都功能工业企业,对不符合怀柔发展定位的存量工业企业,特别是高耗能、高污染、聚人多的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升级一批,通过市场化的经济手段转移退出一批,对难以符合标准的企业加快淘汰一批。坚持以生态涵养发展区的定位为战略依据,以高端为引领,以创新为驱动,以绿色为核心,以齐抓共管、稳步有序为原则,扎实推进不符合首都和怀柔发展战略定位的工业企业退出疏解工作,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七)区商务委。负责区内重点商务指标的完成工作,确保各项任务和重点工程按时保质完成。加强驻行政服务大厅商务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提升“窗口”服务水平。做好商务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推进商务系统诚信兴商及“双打”工作,营造公平诚信市场环境。

(八)区国资委。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做大做强区属国有企业,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

(九)区卫生计生委。贯彻、实施医疗卫生计生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实施卫生计生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开展行政区域内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等业务工作的监督管理,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行政区域内一般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的初审及上报工作。依据《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开展控烟监督执法工作。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和文明礼仪教育,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广大医务人员的文明服务能力,全面落实“强医德、树医风、提医技”主题教育活动,健全社会监督机制,畅通群众信访投诉渠道,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不断提升患者的满意度。

(十)区文化委。围绕全国文明城区创建,指导协调开展群众文化活动。促进文化艺术知识的普及与提高,培训业务骨干。

(十一)区旅游委。严格落实国家旅游局、北京市旅游委制订的政策法规,积极开展行业巡查,监督行业内法规落实情况;做好区内旅游行业监管,强化执法检查,确保旅游行业运营有序、安全可控;督促旅游景区(点)、宾馆饭店以及旅游镇乡进行旅游购物环境优化,推动建立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加快推进政府折子工程项目建设,确保重要工程按期完成;加强旅游法规教育和文明礼仪教育,完善行业服务规范,提升“窗口”人员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游客满意度和行业美誉度。

(十二)区政府法制办。组织区属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政权力事项的梳理,编制权力清单并公示。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区属行政执法部门使用北京市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对行政处罚行为实施信息化管理。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十三)区行政许可协调办。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着力提高行政效能,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加强行政许可和面向公众服务事项办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和服务工作;探究工作机制,提高事项协调办理力度,不断完善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开展诚信守法宣传教育和文明礼仪培训,完善服务规范,开展服务标兵的评选,继续完善办事人评价机制,不断提高办事人满意度和美誉度。

(十四)区信访办。制定全区党政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制度,下发全区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通知,特别是明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的日期和安排,并建立有效的回复处理机制;设立为民服务热线电话和邮箱,建立回复处理机制。及时收集和整理主要领导接访记录、回复处理情况、接访图片等资料。

(十五)区文明办。拟定全区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组织指导开展文明城市、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村镇等各种创建活动;配合区重点工作,开展全区性的精神文明宣教活动;积极组织开展文明引领活动,全面提升全区公民道德素质。

(十六)区综治办。加强与铁路部门的沟通协调,提高铁路部门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的知晓率和参与率,配合开展创城工作。

(十七)区监察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区过程中的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察;对重点工作开展立项效能监察,促进任务落实;加大对各部门落实区政府推进政务公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工作的监察力度;开展好“两规范一提高”工作,加强对“窗口”行业的监督检查;组织监督员开展明察暗访活动;对行政监察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对收到的举报、投诉及领导交办件逐一进行调查核实,对相关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的失职渎职行为进行问责追究。

(十八)区财政局。按照现行预算管理制度,为政务环境工作部履行职责提供资金保障。

(十九)区人力社保局。负责我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的综合管理和分配制度改革工作,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津贴、补贴等政策,配合区发展改革委做好总结分析我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工作。

(二十)区审计局。对重大建设项目进行跟踪审计监督,注重揭露建设项目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促进建设单位强化内部控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进各项任务和重点工程按时保质完成。

(二十一)规划分局。认真贯彻落实怀柔新城规划,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服务水平,树立规划良好服务形象。完善规划审批事项公示告知制度,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时限内提高审批效率,快速、高效地完成规划审批工作。做好涉及区政府拟办实事、重点工程、折子工程规划审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二十二)国土分局。发挥国土资源管理职能作用,严格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集约节约利用土地,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狠抓政府重点项目用地手续审批,坚持每月与项目实施单位沟通用地进展情况,督促加快办理用地手续,适时通报情况,对重点项目做出有效应对和合理安排,对进展缓慢的重点用地项目,采取对接会、协调会、督办会和专题会等形式进行督办,加快办理进度。加强驻行政服务大厅和矛盾调处中心窗口建设工作,发挥主阵地作用,为公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办事渠道。

(二十三)工商分局。积极推进各项登记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先照后证”、“三证合一”等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扩大登记管辖权、进一步简化登记手续,优化投资环境。按照疏解非首都功能以及怀柔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的需要,做好主体准入工作。打造面向公众的网络服务平台,对外提供交互式的信息档案查询服务;加强平台干部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服务能力,严格遵守“窗口”单位服务规范,为申请人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按承诺时间完成投诉举报的查处工作。

(二十四)区国税局。在本领域开展诚信建设的宣传和管理,建立起信用记录,建设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交换共享平台。

(二十五)区地税局。在本领域开展诚信建设的宣传和管理,建立起信用记录,建设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交换共享平台。

(二十六)区安全监管局。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强化执法检查,认真组织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职业卫生作业场所等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完成事故隐患治理任务,压减一般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年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死亡总人数控制在市安委会下达的控制指标之内。

(二十七)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宣传、贯彻、实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实施食品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负责药品零售经营许可、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并监督实施,负责药品经营企业监督管理;依法实施食品药品监督的稽查制度,查处违法行为,落实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二十八)区质监局。贯彻、实施有关质量技术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工业产品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标准,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溯源,查处计量违法行为;负责特种设备检验和安全监察工作,开展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二十九)区环保局。对辖区内污染源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加强执法检查,对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和环境污染纠纷进行调查处理;严格落实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对空气重污染应急措施、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空气质量保障方案等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反馈和协调。

(三十)区园林绿化局。提高行政效能,做好林木砍伐许可、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等行政审批工作;加强行政执法,打击破坏林木的违法行为;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保障森林安全;加大林下经济建设和投入,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使林农得到更大实惠;加强林木病虫害防治检疫工作,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疫情;落实好区政府折子工程,积极推进平原绿化和城镇绿化工作,加强平原造林养护工作,为辖区创造良好环境。

(三十一)区水务局。研究全区水务发展战略,提出水务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负责全区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

(三十二)区农业局。着力提高行政效能,做好动物诊疗许可、兽药经营许可等行政审批工作;按照疏解非首都功能的要求,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积极推动养殖业向籽种繁育发展,加快培育我区鲟鱼、高端肉牛等优势种业;加强农业各产业、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法制宣传教育、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工作及病原微生物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做好本区动植物疫病防控的监督管理工作,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加强农机安全执法工作,确保农机安全生产无死亡事故;落实好区政府折子工程,积极推广优良品种,推广人工受精、良种繁育等繁育技术,带动本区鲟鱼和高端肉牛养殖户优先发展籽种繁育产业。

(三十三)区交通局。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公共交通、道路和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等方面的行政措施;负责本区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水上交通运输的行业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

(三十四)区统计局。按照现行的相关统计制度,为政务环境工作部履行职责提供相关数据统计保障工作。

(三十五)开发区管委会。大力发展“高精尖”产业结构,以发展知识产业为主要目标,做大做强纳米科技、数据信息、科技服务三大特色品牌产业,优化提升都市产业,加快培育健康服务、智能制造两大战略储备性产业,构建“312”产业架构体系;促进中关村怀柔园发展,加强园区产业规划和空间规划有机衔接,引导产业化项目合理布局;建立园区科技型企业服务体系,提升园区科技服务能力,促进园区企业创新发展;推进产业孵化载体建设,引入专业园区运营商,建设高新企业成果转化、研发、中试、展示和科技服务一体化产业成长基地;创建企业创新服务平台项目;向企业提供研发中试服务、知识产权交易、技术交流和衍生服务;推进低效闲置土地厂房盘活,鼓励企业重组兼并、项目嫁接、土地置换等途径,进一步盘活利用存量土地及空间资源,完成闲置土地和闲置厂房的再利用;建立企业梯度培育,构建完善的产业培育体系。加大对高成长企业的融资、战略咨询等服务力度;密切关注企业外迁、扩张计划,及时进行对接合作;支持本地龙头企业,通过生产外包、兼并重组等方式,升级为总部型企业。搭建产业公共服务平台,整合社会资源,打造一批专业化、现代化产业服务平台。

(三十六)区政府信息中心。负责政务主站怀柔信息网建设、管理、考核等工作,指导、检查区内各单位分站网站建设、管理等工作,建立政务网站之间的资源共享机制,提供政务公开、网上便民服务等内容,提供政务网站群的数据、截图等有关资料。

(三十七)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加强政务建设,着力提高行政效能,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面提升区域发展水平;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市场监管,做好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安全等工作;推进区政府拟办实事、折子工程和重点工程建设,确保各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完成政务环境工作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政务环境工作部工作制度

(一)定期调度制度。政务环境工作部每月安排1次工作调度会。遇有重大问题或紧急事项时,可随时召开专题协调调度会。会议由政务环境工作部部长召集并主持,也可委托副部长召集或主持。各成员单位对会议决策的事项要认真贯彻执行。

(二)联系人制度。各成员单位要确定1名主管副职领导作为具体联系人,负责及时向政务环境工作部办公室报送项目进展情况、工作信息,并向本单位传达领导指示精神。

(三)督查通报制度。按照全国文明城区创建时序要求,定期督促检查各部门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对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通报。请各成员单位于每月20日前,上报前一阶段的工作进展情况,包括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思路、工作建议等。(反馈联系人名单及每月定期上报情况,请反馈至区政府督查室,联系电话:69625447,电子邮箱:zfdcs@bjhr.gov.cn。)

六、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的年度工作安排

按照我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的统一部署,政务环境工作部工作分4个阶段进行:

(一)2015年为全面启动之年

1.建立创建工作机构,对指标和测评内容进行任务分解,明确责任和任务,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进一步落实定岗、定位、定人、定责,形成指挥高效、责任明确、上下协调的创建体系。

2.召开政务环境工作部创建工作部署会,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创建浓厚氛围,形成全民皆知、全民参与、全民共创的创建态势。年底前,建成区和平原地区所属单位人员对创建工作内容的知晓率要达到90%以上,农村和山区要达到60%以上。

3.各相关部门结合创建测评指标任务,深入分析本单位、本系统、本部门创建工作形势,查找问题,建立健全并不断完善工作台账,做到不漏项、不缺项。年底前,要完成所承担的测评指标内容60%以上的基础工作。同时,完善创建工作机制,制定创建工作措施。

(二)2016年为全面推进之年

1.召开政务环境工作部创建工作推进会,对上年度创建工作进行总结,按照《全国文明城区测评体系》要求,分类别逐项研判进展情况,查漏补缺,固强补弱,修改完善各类措施。同时,结合新的形势任务,不断补充新内容、公布新标准、建立新机制、创造新方式、形成新特色,与时俱进做好创建工作。

2.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加强工作统筹,逐项分析推进,持续督查落实,确保年度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指标任务的90%以上,推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深入开展。

(三)2017年为全面提升之年

按照《全国文明城区测评体系》要求,特别是对建成区创建情况逐项进行评估分析,巩固创建成果,实施提升工程,确保在验收前达到标准和要求,并体现怀柔特色和创新成果。制定迎检工作预案,完成一切相关准备,做到周到细致严密。

(四)2018年为全面深化之年

中央文明委公布评选结果后,对政务环境工作部创建工作进行总结讲评,对创建工作中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同时,做好持续巩固深化工作,制定常态化的文明城区建设机制和对应措施,使文明城区建设持久深入为民利民惠民。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创建全国文明城区标准高、任务重、责任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创建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明确责任,分工负责,精心组织,整体推进;根据创建方案,制定具体措施,定任务,定进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全力推进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工作并取得成功。

(二)宣传动员,营造氛围。群众知晓率、支持率、满意率是全国文明城市测评的重要标准。各单位,特别是镇乡、街道要加强宣传教育,建立公众参与机制,运用各种宣传形式和手段,吸引和引导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到创建工作中来,聚各方之力,共建文明城区。

(三)措施有力,注重实效。政务环境工作部将统筹协调,结合制定的领导小组例会制度、联络员例会制度、督查工作制度等,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各成员单位也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制定本部门的工作方案,建立台账,细化工作任务、工作职责及落实的具体措施,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共同确保创建工作高效推进。

(四)督查考核,责任落实。按照指挥部的要求,政务环境工作部办公室将对创建指标和重点工作进行跟踪督查,各单位创建工作完成情况将纳入绩效考核;各单位要将创建任务和指标同日常工作有机结合,抓住创建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责任落实到人、到岗,全力以赴开展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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