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讲话】常务副县长在全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会议上讲话

时间:2023-05-27 17:10:04 讲话稿 浏览次数:

在全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同志们:去年下半年来,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发表了3次重要讲话,为新时期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指明了方向,把清了脉络,定立了标准,对严格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土讲话】常务副县长在全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会议上讲话,供大家参考。

【国土讲话】常务副县长在全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会议上讲话

在全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去年下半年来,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发表了3次重要讲话,为新时期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指明了方向,把清了脉络,定立了标准,对严格土地管理、加强国土资源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当前,按照州委、州政府和县委政府的安排部署,全县上下加快建设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全力加强坝区耕地保护,转变用地观念,促进城镇化科学发展,可以说,地籍管理是整个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最重要的基础,其支撑作用日益凸出,而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更是关系千家万户的一项极其重要的地籍工作,尤显重要。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动员暨培训会,就是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60号)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全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会议精神,分析当前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对全面开展我县农村“两权”发证工作作动员部署和培训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农村“两权”发证的重要性

《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我县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开展土地登记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对推进土地市场建设,维护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总体滞后,登记发证率还很低,与中央部署的要求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求不相适应。城乡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必然会带来土地要素的流动和重新配置,必然会导致土地利益关系的调整,必然要求我们先明晰土地产权。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已经不是一项单纯的基础业务工作,而是涉及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继续深化,涉及农村社会基础稳定,特别是涉及广大农民群众主体切身利益的一项综合性的重要工作,具有极其重要的经济、社会、政治意义。

(一)开展农村“两权”发证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服务“三农”工作的重要举措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农村土地管理工作。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十七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产权明晰,用途管制,节约集约,严格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2010年中发1号文件,更加明确具体地提出,有序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加快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全面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和登记工作,加强农村土地管理,尊重农民的土地权利主体地位,已经成为“三农”工作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

(二)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维护农民权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现实需要

通过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有效解决农村集体土地权属纠纷,化解农村社会矛盾,依法确认农民土地权利,强化农民特别是全社会的土地物权意识,有助于在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推进过程中,切实维护农民权益。

(三)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客观需要

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可以进一步查清宗地的权属、面积、用途、空间位置,建立土地登记簿,可以进一步摸清土地利用情况,从而改变农村土地管理基础薄弱的状况。通过确认农村集体、农民与土地长期稳定的产权关系,将农民与土地物权紧密联系起来,可以进一步激发农民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积极性。同时,通过产权界定,土地流转,向大户集中,综合整治后,可以进一步提高耕地质量,增加耕地产能,从而进一步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四)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迫切需要

土地管理制度是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土地产权制度是其中最难,也是管长远基础的制度,是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基础和前提。当前,农村集体土地产权不清、权利主体不明、界线模糊、面积不准,农民合法的土地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农村土地利用不合理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能够为土地征收征用、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等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奠定必要的产权基础,对健全农村集体土地市场,进一步促进城乡土地的统一管理 与优化配置,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五)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发证工作是构建“一张图”管地,支撑各有关方面工作的现实需要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过程,也是进一步获取有关宗地信息,摸清土地权属和利用情况的过程,这是十分宝贵的资料,将为国土资源管理、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桥头堡建设等各有关方面工作提供重要的基础性支撑,通过这一过程建立地籍基础数据库,构建国土资源管理“一张图”,通过最大程度地应用,发挥其共享、共用功能,将为地方政府更好地进行宏观调控、社会管理,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工作提供重要的基础依据。

二、理清思路,准确把握农村“两权”发证工作任务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大决策部署的一项政治任务,是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推动城乡统筹发展工作的重要内容,是保护农民土地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根本途径,是土地管理工作的又一里程碑,也是一件难事,主要是政策性、技术性强,工作量和经费需求巨大,历史遗留问题多。我们必须理清思路,坚持两个原则,突出一个重点,准确把握各项工作任务,充分利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和林权制度改革的成果,采用现代新技术,努力实现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全覆盖。

(一)坚持两个原则,积极做好两权发证工作

农村两权发证工作,必须坚持两个原则。一是必须坚持“加强领导、统一部署、突出重点、稳步推进”的工作原则。整个工作考虑到其复杂性,艰巨性,必须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突出工作重点,先易后难,积极稳妥推进整体工作。二是必须坚持“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的组织实施原则。县政府成立两权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县国土资源局,领导小组组织全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是农村集体土地登记的法定主体,要成立以政府领导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做好日常工作,抓好落实。

(二)突出一个重点,统筹推进农村两权发证工作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和登记发证工作涉及农村千家万户,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农村集体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和社会稳定,我们要按照国家要求,结合省情、州情、县情和乡情,实事求是,统筹推进这项工作。在全面推进过程中要实事求是,突出重点,区分轻重缓急,先易后难。在具体工作中要突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这个重点,统筹兼顾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提前介入,主动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积极稳妥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三)明确四项任务,按时按质完成两权发证工作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级各部门和基层组织的力量,特别是要注重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要充分利用已有成果,借助现代信息技术,依法委托专业技术队伍协助全面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规范已有成果,加强信息化建设,强化证书应用,拓宽成果应用与服务领域,确保2012年12月底前,完成全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力争2013年完成全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任务。一是按质按量完成全县符合条件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工作;二是按时按质完成全县符合条件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乡镇企业用地、乡镇村公共设施及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登记发证工作;三是按时按质完成全县符合条件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登记发证工作;四是进一步健全农村集体土地管理体制机制,明晰土地产权,完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和宅基地制度,促进耕地保护和集约节约用地。

三、密切配合,合力做好我县农村“两权”发证工作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政策性、技术性强,工作量大、工作任务重,情况十分复杂,各级政府、国土及相关部门一定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依法依规、便民高效、因地制宜、急需优先、全面覆盖”的原则,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宣传培训、明确职责,依法依规做好服务,千方百计创造条件,有序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一)加强领导,强化作业队伍管理

各乡镇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上来,将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纳入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强领导,及时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精心谋划,周密安排,落实责任,强化对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管理。

(二)全面培训,提高工作能力素质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要按照自上而下,分阶段,分层次进行系统培训,基层培训,作业队伍培训,采取课堂培训、示范交流,实地操作,网络辅导等多种形式,全面提高各级管理人员的项目管理及质量监控能力,使其能够胜任本次工作的技术与行政管理工作,提高专业队伍对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技术规程、实施细则的理解和掌握,统一技术要求、操作方法、作业流程和质量标准,保证工作成果的统一性,提高成果质量及工作效率。

(三)加大投入,保障经费足额到位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省级补助经费已列入省级财政预算,省级补助70%,县级筹资30%。我县两权发证资金总概算651.34万元,县级需配套195.4万元,财政部门做好资金落实配套,确保顺利完成农村集体土寺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同时,要加强经费开支的监督审计,确保资金安全,专款专用。

(四)注重宣传,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利用新闻媒体、网络、标语、会议等各种形式对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进行全方位、多层次大力宣传,切实加强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宣传工作。争取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和工作氛围,确保我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顺利开展。

(五)强化指导,顺延推进整体工作

除行政管理外,领导小组还要成立技术指导组,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力度,强化对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行政指导和技术指导,研究指导在推进工作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形成合力,确保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按计划有序、稳步、顺利推进。

(六)调处争议,化解权属纠纷矛盾

各乡镇在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中,要按照各个历史时期的用地政策,本着尊重历史,注重现实的原则,及时调处土地权属争议,建立土地权属争议调处信息库,及时掌握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属争议动态,注重调查审核和公示、公告这些关键环节,认真把工作做实、做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及时化解土地争议和矛盾纠纷,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七)注重衔接,正确处理各方关系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包括林地、草地在内的各类土地,覆盖到全部集体土地,但在现行法律体制框架下,实际工作中涉及与农业、林业部门衔接问题,要加强联系,沟通,正确处理好,衔接好具体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同志们,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事关国土资源管理制度改革发展,事关全县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全县农村社会稳定和谐。我们要站在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高度,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保持高昂的精神状态,迎难而上,切实转变观念,转变作风,在完善措施,狠抓落实上下功夫,确保顺利完成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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